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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 作者:黄蓓佳-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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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清风抬起手,在她后背上拍了一下。他能够明白她的意思。他什么都明白。
    下午,我们决定出门逛一逛。艾早选择了紫金山。她还是念旧,几年前在南京参赛去过一次,总想着旧地重游。
    那时候去紫金山还没有索道,上山的小路和山中植被都很原始,相比附近的中山陵和灵谷寺,算得上人迹稀少。初秋时分,很多树叶的养分在酷暑中耗尽,此时开始变薄,变透明,变得轻盈沉默,期待着脱离枝条回落大地。阳光一条一条地从林中射下来,被光线照亮的叶子五彩缤纷:深绿、茶绿、绿中带黄、半绿半黄、浅黄、浅紫、橙红……斑斓的光影摇曳在草地上,草地就成了花毯,人的身影踩上去时,花毯变绿,人一走,缤纷依旧。
    在一处林中岔道前,艾早稍作停留。她仰了头,四面八方地望着,前额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发卷在山风的吹拂下飞扬起来,好像要把她的整个身体带到空中,成为一种滑翔的姿态。她转身,指点我和陈清风往山坡上的一条小路走,回头的那个瞬间,光线在她的鼻尖上划出一道金灿灿的圆弧。
    山坡上,树种渐渐开始集中。先是低矮的灌木林消失,然后是阔叶杂林消失,然后雪松、罗汉松、柏松什么的消失,最后剩下单一的参天大树——马尾松。
    艾早又一次转身,笑微微地看着我们。“你记得吗? ”她伸手划了个圈,对陈清风说,“比赛那年我们就是在这儿野餐过。我找到了一小盒松脂,真不容易。”
    我想起那只火柴盒里的琥珀色的半凝固物。艾早当时对我抱怨,说马尾松的眼泪太少,只能收集到这么一点。她尝试把稀软的松脂晒得干硬一些,结果风把火柴盒吹跑了。
    “西伯利亚的松树是什么品种? ”艾早问我们。
    陈清风摇头:“不清楚。回去查查资料。”
    “那儿的地表能出产大量琥珀,说明那些松树的感情丰富,高兴和悲伤的时候都容易流泪,不是吗? ”
    “也许是气候太冷,树液都冻成了半凝固的松脂。”陈清风笑着。
    “我们有两种不同的意见。艾晚,你同意哪一种? ”
    “两种都对。白天它们高兴,或者悲伤,晚上簌簌发抖。”
    艾早指着我:“艾晚,你滑头,两面派。”
    “我是真这么想的。两种解释我都喜欢。”
    艾早绕来绕去地寻找什么,最后站到一棵树干最粗的马尾松下。“就是这棵! ”她欣喜地叫起来,“几年前它就是长得最好的,现在它还是最好。你们看它的树梢,比它周围的要高出一大截。它的树皮也最粗糙,一片一片长得裂开来了,生长的力量多大! 树要长成这样才会成神,才会笑,流眼泪。那一回我就是从它身七找到了松脂。”
    她飞快地绕着树干转了一圈,眼睛上上下下地看,试图再一次发现什么。
    “真不巧,一点都没有。是不是被别人摘走了? ”
    陈清风仰起脑袋,指着树干一人半高的地方:“看那儿! 那一大团是什么? ”
    艾早走过去,惊叹:“天哪,真漂亮! 从我这个角度看,阳光都能够穿透F 来。,我必须收藏它。”
    她低头在附近找树枝,想挑下那团松脂。
    可是草地上只有短短的松针和鳞片绽开的陈年松果,这两样东西都借不上劲。
    陈清风招呼她:“你过来吧,我抱着你。”
    艾早走过去,把脸对着树干。陈清风蹲下身,双手扣在她的腿弯处,一用劲,艾早的身体笔直地伸上去。她再伸出手时,刚好把那团松脂抓在手中。
    “我抓到它了! ”艾早惊呼。
    陈清风稍稍松了一点手,让艾早从他两臂中间慢慢滑落下来。艾早的两只脚快要接近地面时,陈清风忽然“哎哟”一声,原来是艾早风衣上的金属腰带扣刮破了他的手。
    艾早慌忙去捉那只手:“我看看! ”
    虎口处一道浅浅的划痕,表皮已经绽开,往两边翻翘。起先划痕是白色的,有一点点发青发紫,很快红色渗透上来,有一颗一颗的血珠涌出。
    “没事没事,一点表皮伤。”陈清风挣脱艾早,用劲地甩了甩那只手。
    “你别动! ”艾早命令他。刚好她的口袋里有一块洗干净的手帕,她掏出来,抖开,按在陈清风的伤口处。
    陈清风低着头,目光落在艾早的头发上。
    因为艾早同时也低着头的缘故,她前额的一绺发卷飘在陈清风的胸口。他们两个人就这样一动不动,一个人盯着另一个人,间接的凝视。
    过了一会儿,艾早拿开手帕。伤口已经不再流血,虎口处一道深紫色的血痂。艾早把手帕放回口袋,嘱咐说:“注意别沾上土,不然会感染。”
    我们开始欣赏那团松脂,轮番地要过去,在手心里握一握。那东西很有弹性,温乎乎的,像活着的肌肤。把它举起来对着天空,眼前就成了一团混沌的宇宙,人置身在半透明的蜜色世界中,仿佛在慢慢地走向五千万年前的历史,温暖,悠长,澄明。
                          十二  所有的过程
    生活就是一个投降的过程,一个鄙视自己、说服自己、把自己从顶端降到零点的过程,因为你如果不想被现实杀戮,就只能乖乖举手。
    很多时候,我们的愿望和我们正努力从事的职业恰好背道而驰。一个人喜欢洁净,厌恶油烟和沤溲菜叶的气味,情愿一天三顿以面包为食,但是他偏偏进了餐馆,穿上油腻腻的制服,手里抱着菜单,耳朵上夹着圆珠笔,在烟味酒味和地毯的霉烂味中为客人服务;第二个人本来不善微笑,从小到大的生活环境使他习惯冷面示人,侥幸进到了银行电信这样高尚的行业,却被一杆子捅到了营业网点的服务窗口,如果脸上不出现笑意,口唇的张合不能适度,顾客投诉立刻就到了上级主管的录音电话上,假如改不了性情,只能自动离职;第三个人一向拙外慧中,脾气绵软,思维缜密,只是口齿笨拙,语言能力不足以表达他心中所想,结果他一不小心考进了师范类学校,一生中只能痛苦地站在讲台上,结结巴巴,词不达意,惹学生哄笑,被评为“最不合格教师”……
    太多太多了,这样的阴差阳错,这样的事与愿违,这样的窘迫难堪。
    艾早、陈清风、我,我们三个人的生活就一直在这样错位和尴尬着。
    艾早并不喜欢四季流浪在外跑单帮的现状,她不喜欢汽车的灰尘,火车上的尿臊味,小旅馆里一个月不换洗的被褥,讨价还价然后大包小包负重如牛的辛苦,她实际上崇尚知识,向往一种思想的自由,渴望在书本上遨游世界,窗前月下浮想联翩。但是生意上的竞争让她无法停顿,她不能不带着赵三虎走南闯北,削尖脑袋地用最便宜的价格购入最新奇的商品,然后在她最满意的价位上出手。她去广州深圳,也去温州义乌,还去北京西安,最远跑到新疆西藏。她风尘仆仆,马不停蹄,以强悍泼辣的姿态,掩藏了心里最柔软和忧伤的愿望。她生意做得不错,没发什么大财,可是在青阳有了自己的铺面,有了一辆来往于南京和青阳的小皮卡货车,还有了雇专人照顾艾好的能力。
    陈清风读完研究生以后,一直在校刊工作。没有机会去走遍世界,从来没有。最远只去过北京组稿,还去浙江和四川开过两次会,如此而已。由他负责的文史哲类的论文稿件,散发出陈年旧月的气息,一篇一篇搁置在他的案头,等着主编终审,签发稿单,写简单的退稿信,或者直接投进纸篓,转送到垃圾处理站。
    他的儿女已经大了,一直在乡下读书,女儿成绩不错,已经考上县中,有望跳出农门。他本来有机会把老婆孩子弄进南京,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有去做。也许是程序太过复杂,习惯于纸上谈兵的陈清风只能知难而退? 弄不清楚。应该允许每个人有自己的隐秘。
    至于我,我从来没有热爱过自己的专业,可我偏偏学得不算坏。大学毕业后我分配到一个化工研究所,一年后我又重新考回母校读研,因为我发现自己不适应社会生活,生来就是钻在象牙塔里读死书的料。我去的那个研究所,所长是个好色之徒,他用尽一切办法暗示和接近我,希望我能够做他的婚外情人,报酬就是给我研究课题,给我职称,给我公费旅游的机会。现在知道这叫“性骚扰”,那时候叫不出这个名词,不知道如何应付,只能考研,一走了之。
    读完研究生我留校任教,从指导学生的实验课做起。我很幸运地赶上了一拨分房的趟,分到老教师留下的“接龙房”,是一套两居室的单元。虽然没有客厅,厨房厕所都小得可怜,但是艾早带着赵三虎赶过来帮我做了装修,贴上墙纸,铺上化纤地毯,安置一个小号浴缸,冬天可以在浴室里挂上浴罩洗澡。我非常满足。陈清风的住房都没有我的这套堂皇,他在南师院只分到了单身宿舍楼中的一间房,厨房和厕所需要公用。
    我还想要什么呢? 我们还想要什么呢? 大部分人的生活都是不尽如意的,我们三个人奋斗到如今这样,已经很不错了,再要抱怨,说不过去吧? 大四那年我跟罗素就分了手。不是我选择离开,而是他选择了背叛。他每个节假日都到我的宿舍,插上电炉,跟程玲两个人配合着做饭。有一个星期日,我被毕业论文中的一个数据耽误在实验室,中午只就着开水啃了个面包,下午回房间时,门从里面锁住。我敲门,程玲慌慌张张地让我等一下。后来我才想到,她是故意的,故意做出惊慌的、可怜巴巴的、知错犯错的样子。她开了门之后,罗素已经穿得整整齐齐,被子也叠得见棱见角,可是我从他躲闪的眼神中明白,我们的交往必须结束。
    程玲跟罗素确定了恋爱关系,如愿以偿地分配在南京工作,我记得是去了一一个医药公司。医药公司的效益很好,所以几年之后同学聚会时,我看到的程玲是一个心宽体胖的女人,头发吹得翻翘上去,一套考究的全毛西装紧裹住身体,领口中飘出高雅的法国香水味。
    可是她内衣和西装的颜色搭配依然不对,西装是黄红杂色的粗呢,翻出来的衣领是绚丽夺目的大花。新疆人喜欢色彩热烈,程玲的穿衣习惯恐怕一辈子都难改变。
    他们两口子生活一直幸福。仅仅是对于厨房和烹饪的共同爱好,就能够让夫妻间的关系绵长恒久。我觉得罗素的选择其实是对的。我想起了罗素在泡桐树下第一次用膝盖抵住我的腿,用两手抱住我的头,把舌头伸进我的口中,跟我接吻,完了之后舔着嘴唇,迷茫中说出来的一句话:你的唾液是甜的。瞧,他选择的字眼是“甜”,他对于味觉一直就有敏感,天生美食家。
    如果他研究的不是黑格尔,而是食品学,那就会更好,一切圆满。
    有一天,我意外接到了赵三虎的电话,他用救火队员一样的声音喊得我耳膜震响:“艾晚你快来啊! 到鼓楼医院急诊室! 快! ”
    我放下电话,昏头昏脑冲下楼,出门发现没带自行车钥匙,扭头奔上去拿,再下楼,钱包没带,可是腿已经软得爬不了楼梯,匆忙中敲开一楼同事的门,临时借点钱放进口袋。
    赵三虎心急如焚地守在鼓楼医院门口,汗水泥水把脸上弄得人鬼难辨,他看见我,冲上来就把我拉着去急诊室。“快点艾晚,要等你签字,家属签字! ”
    我一眼看见病床上面白如纸、人事不知的艾早。诊断结果已经出来,脾脏破裂,必须立即手术。我用颤抖的手鬼画符一样写下自己的名字,又用颤抖的手去摸她的脸,她的手,没有等她作出反应,护士把我轰出去,关上手术室的门。
    三虎告诉我,他们去常熟服装市场进货,刚住下来就遭了抢,艾早死护着货款不放,被人打昏过去。三虎抱她上车,一路开到南京,直接送进鼓楼医院。医生检查之后说,还好,没有失血太多,手术还来得及。
    “我没有送她去当地医院。鼓楼医院是最好的,而且南京有你。”
    我抹去脸上的泪:“三虎你做得对,你救了她的命。”
    “这事不能让你爸妈知道,他们会吓死。”
    我说:“对,千万不能。”
    “手术完了我先回青阳,她住到你家里养伤。”
    “一定的。我会照顾她的。”
    然后我们一齐扭过头,盯着手术室纹丝不动的门。三虎的脸上是焦灼,我的眼睛里是恐怖,既害怕又恐怖。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做生意有这样的危险。如果不是三虎,如果艾早的伤势再重一点,不等到医院就咽了气,我如何对父母交代这一切?手术做了三个多小时。艾早被推出玻璃门,双目紧闭,嘴唇灰白干裂,浑身上下插满了管子,身上被包裹成一具白色木乃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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