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葛一虹也向大会提交了论文。她体恤我们的忙碌,坚持由自己打印复制。她打英文稿用的是老式打字机。老太太挺直腰板端坐在桌前,紧抿着嘴,全神贯注,下手很用力,字键被她按出咔嗒嗒咔嗒嗒的声响,子弹扫射一样。
随着手腕的用力,她的两侧肩膀耸上去,衣服上厚厚的垫肩像两块盾牌张开,头颅缩进脖严里,下巴上的垂肉一颤一颤,显得很辛苦也很吃力。我们经常从门缝里偷看她专心打字的模样。大家都说,老太太脾气不好,心肠挺好,从来都不肯因为自己的私事麻烦别人。我们还杞人忧天地议论,照老太太的性格,到她老成了木乃伊模样的时候,她怎么照顾自己呢? 她尝试在那台PC机上打印她的中文讲稿。她用拼音法。但是她对拼音远不如对英文那么熟悉,常常是手举在空中好半天都不知道该按哪个字键。这样的速度比一一年级小学生写字还慢。她歪着头,无奈地看着电脑屏幕上的字,神情沮丧得可爱。
“葛教授,我来帮你吧。”我自告奋勇地站出来。
她抬头看看我,一开始并不特别相信,觉得我的水平不可能比她高出很多。但是她还是起身,把屏幕前的位置让给了我,好像是不忍心伤害我的热情。我调出“五笔字形”的软件,立刻开始了令她眼花的打字表演。我的两只手动得飞快,键盘发出令人愉悦的啪啪声,字体几乎是一片片地涌出来,然后又一行行地后退,流畅而且优美。我承认熟练劳动能给人带来愉快,那是动作的协调性、节奏感以及连贯的旋律所具有的美妙,如原始舞蹈一般精彩。
葛一虹吃惊地问我:“你一分钟能打出多少字? ”
“没算过。一百个字吧? ”
“天哪。”她说。她觉得这个速度有点吓人。
然后她一直俯身看我打字。她微微地张着嘴,表情陶醉,如同一个孩子面对着令她惊喜的玩具。她身上有烟味,咖啡味,还有淡淡的男性香水味。种种复杂的气味钻入我的鼻腔,使我倍加兴奋。我们两个人同时沉浸在速度的魔力中,流连忘返。
国际会议开幕的酒会上,作为大会主席的葛一虹照例要致一个欢迎词。秘书组把撰写欢迎词的任务落实给了我。初稿出来后,葛一虹大加称赞,当众表扬了我,认为写得有文采,化学系还从来没有出过这么好的文章。其实她不知道,稿子是经过陈清风帮我润色的。我认识陈清风这么多年,这是唯一求他帮的忙。我像是在讨葛一虹的好,一心要让她赏识我。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仅仅是虚荣心? 我自已也弄不明白。很多时候,当我们格外卖力地去做一件事的时候,行动并不受思维支配,仅仅是想要去做,非做不可。
葛一虹要求我自己把这篇欢迎词译成英:艾。但是她对我的译文很不满意。她叫我去她的办公室,当面给我修改。有很多语法上的错误。还有一些习惯用词的错误。形容词用得也不准确,还有更好一点的选择。当一个别扭的句式出现时,她大声地读出来,夸张了那种别扭,让我面红耳赤。她嘲笑我不会使用被动语态。“‘The party has been planned since the newyear.”( 这个聚会自新年起就已筹划了。) 可是我仅仅用了“plan”,而没有用“has beenplanned ”,诸如此类。“谁教了你们大学英文课? ”她有点恼怒地问我。“四年大学加三年研究生,英文都学了些什么? ”
我喜欢看她紧皱眉头的不满姿态。被她面批过一次英文翻译,我忽然感觉自己在语法问题上大有长进,许多从前模糊的知识点变得清晰。我忍不住地有了冲动,眼睛里看到的每一个句子都想用英文翻译一把。
教研室主任有一次在楼道里碰到我,他难得微笑着说:“艾晚,葛教授大概很赏识你。如果她留下你做办公室秘书,你觉得怎么样? ”
我几乎吓出一身冷汗。喜欢老太太是一回事,做她的秘书又是另一回事。做秘书,意味着我从此要跟文字和会议打交道,我的七年专业课自学了,我指望着熬成副教授、教授的梦想也破灭了。不,我没有这个准备,这不是我想做的事。
幸亏教研室主任的一句提醒,使我没有在老太太跟前陷得更深。我适可而止,没有进一步卖力表现。否则的话,五年之后,我不可能得到去美国布法罗大学进修专业课的机会。
初夏。有一天我偶尔经过从前住过的大学宿舍,发现泡桐树又开花了,紫色的花朵层层簇簇,堆云叠雪,颜色看起来比从前更浓更艳。
树龄跟花的颜色有关系吗? 应该不会。可能是我有好几年没有注意到泡桐树的缘故吧。
女孩子们迫不及待地换上了夏装。跟我的大学时代相比,服装的变化似乎比时局和政治的变化来得更快。典雅的公主裙,夸张的泡泡裙,狂野的牛仔裙,妖娆的鱼尾裙,还有大摆裙,铅笔裙,一步裙,超短裙,蝙蝠裙……五花八门的裙装把这个面孔单调的工科院校打扮起来,校园里百花盛开蝴蝶翩跹,空气是热烘烘甜丝丝的,走路走得稍快一点,心里会荡漾,脸上泛出红潮,肌肉发酸,眼神恍惚,脚步不知不觉飘起来,喝多了米酒一样。阳光晒在皮肤上,不像盛夏有刺人的灼疼,但是时间久了也会发红,手摸上去微微地发烫,感觉像发着低烧,人不难受,反而有一种心跳加速的愉悦。
晚上八点多钟,我做完手头的一个催化剂的实验,从教学楼出来,拐到小卖部买了几个面包,拎着回家。在实验室闷了一天,身上满是化学药剂的酸味,衣服粘在身上.像是在热烘烘的空气里发酵了,被那些化合、聚变、分裂之后变得面目全非的分子们浸泡得膨胀了,紧紧挤压着皮肤,使汗水无法排泄。我迫切希望回家冲个澡,换上千爽的睡裙,就着一袋榨菜片,一边啃面包,一边看看电视节目。或者读几页小说也不错,我刚从图书馆借来一套《川端康成文集》,那些优美讲究的文字需要靠在床头慢慢地读,就像含食话梅一样,先用唾液浸湿,把果肉泡开,再吮出咸咸甜甜的滋味,咽下去,获得满足。
单元门洞里黑漆漆的,大概楼道灯又坏了。
在我们这儿,公共设施总是比私人物品容易损坏。楼道里的空气有点闷,有一股石灰和水泥受潮发霉的甜腥气。家家户户房门紧闭,隐约能听见电视剧里人物对白的声音,很激烈,还夹着不顾一切的哭闹。电视剧总喜欢夸张人物情绪,把喜怒哀乐的动静弄得很大,仿佛非如此不足以成“戏”。有趣的是那一天全楼道的人家不约而同收看了同一部电视剧,所以我几乎是一路追着哭声闹声上楼。
我家门口的楼梯扶手边倚着一个黑影,听见脚步声,黑影转身。“艾晚! ”
我拍着胸口喘息:“艾早,你吓死我了。于吗不去学校找我? ”
“刚刚对门老师上楼,说看到你在小卖部,我想你快回来了,找岔了反而不好。”
我打开门,艾早把门口的行李提进屋。是一个纸箱子。打开看,里面装着日本产的“夏普”微波炉。
“哪儿来的? ”
“张根本让我带给你的。一个日本华侨回青阳,送了他这个东西。他说你用最合适。”
我抿嘴笑:“是他受贿的吧? ”
艾早跟着笑:“你管他! ”
她把微波炉从纸箱里搬出来,自作主张地替我安顿到冰箱上。炉子很沉,我上去搭了一把手,才放置妥当。这么沉的东西,不知道她是怎么从车站弄过来,又一个人搬到楼上的。艾早这个人实在是能吃苦。
我看了一遍说明书,然后拿了两个面包放进微波炉,试试怎么用。
“加热要几分钟? ”我征求艾早的意见。
“两个馒头应该是两分钟,面包不知道。”
我把旋钮拧到两分钟。过不多会儿,丁地一声响,炉膛里灯光熄灭。开门取面包,烫得我差点儿扔出去。等热气散尽时,发现原本松软的面包已经僵缩成婴儿拳头大小的面团,里面干硬板结,用劲咬一口在嘴里嚼,像牛筋,无法下咽。
艾早惊讶不止:“天哪,真厉害,多开一分钟就成这样! ”
把面包扔进垃圾箱,我们下楼去街边的小吃店,一人要了一碗馄饨,一客锅贴。
已经是九点多钟,小吃店恒全都是下了夜自修出来吃夜宵的大学生,成双结队,嘻嘻哈哈,有的还胳膊套着胳膊,一分钟都不肯分开的模样。在校园里不敢公开的恋情,在小吃店里没有了顾忌,呈现出人类相处最自然的状态。
我当年读大学的时候,情侣们出校门都是一前一后,像地下党接头。时代的确大大不同了。
艾早这时候说:“我得告诉你实话,我来不是专为送微波炉,是有事跟你商量。”
“办服装厂的事吗? ”
“不,结婚的事。”
我刚好咬开一只锅贴,热乎乎的猪油顺着我的嘴角淌下去,险些滴在衣服上。
“我不能再耗着了,我们两个人总有一个得结婚,不然爸妈会疯掉。”
总有一个,那就是她。在我们两个人之间,担责任的那个总是她。我很难受。
“那个人是谁? ”问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心里很紧张。我太在乎艾早。
她轻轻叹口气:“赵三虎。”
我没有说话。有很长时间,我们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旁边的一个小女生这时候尖声叫了一下,原来是男孩子用汤匙喂她馄饨,没喂到嘴里,掉在她光溜溜的腿上。
“你是存心的! ”小女生嗲声嗲气说。,“对不起对不起……”男孩站起来为她擦拭,又弯了腰,撮起嘴巴,吹她腿上被烫红的地方。
艾早噗哧一笑,扭头对我:“小晚,在我们两个二十岁的时候,有人喂过我们馄饨吗? ”
我想了想:“我喂过别人。”
“谁呀? ”
“寒假回家,李艳华生病了,我喂过她蒸鸡蛋。”
艾早大笑,前仰后合,弄得小女生和她的男友都转头看她。我开始也笑,后来又觉得心酸,笑容僵住了,眼泪慢慢涌出来,把视线里的一切弄得漫漶不清。
没有人喂过我们馄饨。也许别人有过这个念头,可我们不给对方机会。那么,我们把二十岁的年华给了谁? 谁是那个可耻的窃春者? 我们从来没有打开心里的一扇门,走进一个春光旖旎的世界去。或者说,那扇门从来没有为我们打开过。根本没有人阻挡我们这么做,封闭心灵完全是咎由自取。
这就怪不得我们身边的那些人——艾忠义、李素清、李艳华、张根本、胡妈,还有陈清风,甚至还有那个实习医生。每个人都愿意给我们爱,让我们过得更好,可我们也不知为什么就变成了这样。
艾早探过身,隔着油腻腻的小桌子,握住了我的手。她的眼睛里似乎也有什么东西在闪烁。她的手有一点粗糙,指骨硬硬的,不像我在实验课上接触到的那些女孩子的手,一个更比一个柔若无骨。她的面容也见老了,眼角细碎的皱纹开始明显,肤色发干,眼神不那么清亮。
我明白我自己同样如此。我们是双胞姐妹,她的面容就是我的影像。
时间真的是一口深潭,站到潭边,低下头去,穿过漆黑的潭水,我还能看见艾早小时候的样子:穿.一件深绿和淡绿交织的粗格布衣服,翻领,两个贴袋塞得鼓鼓囊囊,里面有橡皮筋、弹子球、米粒做成的沙包,还有路上捡到的玻璃糖纸。下身是一条草绿色的裤子,裤裆肥大,膝盖处两个鼓鼓的包,往两边撇着,如同长着一双古里古怪的罗圈腿。她嚼着一根甜芦秆,把渣子往桥下吐,嘴巴被芦秆戳得通红,像绿树上开出来的一小朵红花。
“艾晚,”她摇摇我的手,“我是特地赶过来跟你商量的。你要是觉得三虎不合适,我可以马上放弃。”
我说:“三虎人好,从小就对你好。你那一次剪碎了毛主席像,我吓得只会哭,是他奔去找张根本救下了你。”
她笑起来:“我记得。那时候张根本戴着大檐帽,白手套,腰背笔挺,就像个神,他一到学校,校长马上就放了我。我从此认为大人们都像张根本那样,没有他们办不到的事。”
“那就跟赵三虎结婚吧,起码他会把你当神。,”
我们在各自的床上辗转反侧,都没有睡着。我不习惯睡这张行李床,太软,人睡下去就窝折在中间,翻身要费很火的力气。可是艾早睡在我的大床上,同样寒塞窜窄不得安宁。她一定在想着结婚的这件事,在踟蹰,徘徊,矛盾和伤心。我不能主动挑起她的话头,这事一说开,她很可能黯然放弃,从此不肯再提。
我还隐约觉得,艾早到南京找我,实际上是想要通过我的口,把这个愚蠢的主意打消。
她会回家向我父母汇报: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