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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三岁的妹妹洛洛,小脸粉粉嫩,眼珠乌溜溜的,长得很好看。
她整天都缠着我,要我带她玩,给她讲故事,要我吹木笛给她听。
我不喜欢她,我是个小男生,怎么能和小女生玩过家家的幼稚游戏呢?我只喜欢当大将军。
村里的小男孩都和我要好,每次玩游戏时,只有我当大将军,大家才都不会反对,所以我永远都当我最喜欢演的大将军。
村里的女孩每次都抢着当我的新娘子。
一到这个时候,我就很神气。
洛洛从来没有轮上过,她总是在一旁很羡慕地看着那个开开心心地当新娘子的女孩。
然后回家的时候,就会拉着我的衣角,睁着大大的黑眼眸,小小声地求我:“哥哥,下次让我当新娘子好不好?”
我趾高气昂地哼一声:“等你不再流鼻涕的时候,我就让你当新娘子。”说完带着我的小木笛跑开,跑得离她远远的。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人的命运是那样奇异,脆弱得无从把握。
有个女人把我带走了。
爹背过身,一个人躲在屋里不出来,洛洛在后面追我,哭着喊哥哥。
我一直没有回头,直到身后传来一声声呜咽的气促笛声。
我回头,远远地望见洛洛跪在地上,用力吹着我忘了带的短笛。
这串没有音韵的笛声从此永远刻在了我的梦里。
我用力甩开那个女人拉住我的手,冲过去抱住洛洛。
洛洛哭着把笛子塞给我。
然后我便被追上来的女人强行拖走了。
我一路走,洛洛在后面一声声地唤,直至声音渐不可闻……
我被带进静王府。
从此远离了瑞源县,远离了我的大将军和洛洛的新娘梦。
高贵美丽的王妃对我说:“你现在已经是静王府的养子,你叫招弟。”
招弟?我差点笑得喘不过气来。
村里名叫招弟、迎弟、来弟的全部是女孩,可我明明是男的。
“我不要。”我倔强的昂起头。
“我有名字,我叫洛苏。”
王妃盯着我:“从这一刻起,你就叫招弟。”
“我不要!”我不屑。
我才不要做女孩,我才不要这么难听的名字。
“啪”,我脸上热辣辣地疼,嘴里尝到血的腥甜味。
“静王府的孩子不需要这么野的性子。”我听到王妃冰冷的声音。
“把他关到房里,饿三天。”
于是,我在某间房中看蚂蚁。
我无聊的抓只蚂蚁来数它的脚。
好饿啊!可是你们别想叫我屈服,我才不要那个可笑的名字。
当夜晚来临的时候,我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腹中一颤颤地抽着筋,浑身冰凉得如堕冰窟。
原来饥饿的真正滋味是这样的,那为啥爹时常啥都不吃,只是叫我们吃,难道他不难受吗?
在这个黑古隆冬的屋子里,我听不到一丝声响,寂静得让我想要发疯。
黑暗的空间里,似乎有些东西在挠我的肌肤、拉我的手脚……
我蜷缩成一团,把头紧紧埋在膝盖里。
爹曾经说过沙漠里有一种动物叫鸵鸟,遇到敌人就会把头埋进土里。
就让我也作一次鸵鸟吧!我很害怕,真的很怕。
不知道几时我睡着了,还作了梦。
梦里我见到洛洛对我笑,她说:“哥哥,我做新娘子了,你吹笛子给我听好不好?”她头上戴着野花编的花环,手中拿着那支短笛,笑着笑着就飘开了。
我伸出手去拉她,她却在我手中渐渐淡下去,一阵狂风吹过,身影攸地不见了。
我吓出一身冷汗,睁开眼,已经天亮了。
爹、洛洛,你们想我吗?我很想你们!
三天后,我昏沉沉地被拎到王妃面前。
她身旁站着一个穿一身五彩绵缎的小女孩,年纪和洛洛差不多,长得也一样好看。
我闻到肉包的香气,鼻子自动跟踪而至。
桌子上放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粥、几个包子。
王妃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深吸了口气,大马金刀地坐下来,开始喝粥吃包子。
“喂,你这个人这么没礼貌,母妃问你话呢!”那小女孩怒斥。
真不可爱的个性,我不喜欢她。
王妃抬手阻止,悠然说道:“如柳,你要叫她哥哥。”
“哥哥?这个贱民怎么配做我的哥哥?”小女孩的声音中充满了轻慢不屑。
“如柳,你要叫他哥哥。
除此以外,随你。“
我只知道,无论如何,我一定要活下去。
爹绝对不是让我来死的。
我不想死,我要和爹在一起,我要去找洛洛。
找到他们后,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
我会对爹说苏儿以后会懂事了,再也不调皮了,我会告诉洛洛以后每天都让你做新娘子,每天都吹笛子给你听。
从这一天起,洛苏从这个世上消失了。
我成为温如言,字招弟。
但是静王府中,没有如言,只有招弟。
三年后,王妃生下了温如行——静王府嫡出的小王爷。
再然后,我遇到了她,我命里的魔头——小妖丁丁。
还没有见到她,就已经听到了她无数的传说。
洛安城里都在传说她是妖精转世,从没有人能象她那样半岁能跑,一岁识文。
她实在太聪明了,比这世上的绝大多数人都要聪明。
听说她性子古灵精怪,在丁府里是个极特殊的存在。
一向谁都不理会的丁维凌任她予取予求,就连老夫人也对她另眼相看,甚至让她去私塾念书。
丁府的老夫人是静王爷的嫡亲姑妈,两家是亲戚。
静王府如今只剩了一个空架子,除了祖宗留下个王爷的虚衔外,已经什么都不是了。
这些年来越发没落,府里只能靠典当度日。
我知道静王爷一直很想把女儿嫁给丁维凌,只要如柳能顺利嫁入丁家,静王府就又能醉生梦死地过日子了。
他带着一家子人到丁府给老夫人请安,我这个庶子就没有请安的必要了。
我在府里无聊地闲逛,丁府太大了,三转几转就迷了路。
反正我也只是个闲人,招弟的职责已经完成了,谁还能想得起我呢?我就信马由缰地沿路走下去,一路赏花赏景,倒也风雅,一个人的时候舒心多了。
前面传来琅琅读书声,读的是《大学》。
我循声而去,眼前是一栋白瓦青砖的屋舍。
周围丛丛青竹,房前有一大块青草平坡。
这里便是丁氏私塾吧?那么那个丁丁小妖是不是也在这儿呢?
刚想蹑手蹑脚地走过去偷偷看一眼,便听到戒尺呯地一声重重敲在桌子上。
有人大喝道:“丁丁,你竟然胆敢不聆听圣人的教诲,呼呼大睡成何体统?”
然后我听到一个带着点迷糊的小女孩的声音:“不是啊,我是听从老师的教导才去睡觉的。”
夫子大怒:“我什么时候这样教过你?”
“老师读书声声催人入眠,丁丁本待强行支撑,但转念想到这是老师的指示,自然一定要尽弟子礼仪,遵照老师指点方向,入睡去也。”
“巧言令色,鲜矣仁!你的三从四德念到哪里去了?”
“啊,三从四得,这个我知道啊。
三从是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命令要服从,太太错了要盲从;四得是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辰要记得,太太花钱要舍得,太太打骂要忍得。“那小女孩字字清脆。
“你……”夫子气得说不出话来。
“我这就去和老夫人禀告,你这般不受教的顽童,老夫教不了。”说毕,气呼呼地摔门而出。
屋里传出惊天动地的疯狂大笑声,众童拍桌鼓掌欢呼不绝。
好一个“三从四德”!我不由微笑,传言不假,丁丁——她真是个小妖。
不过就算她真是个妖精,也应该是个可爱的妖精。
我用心去想象那个丁丁是用一种什么样的表情来说这番话的。
应该是娇憨的吧?这样才象一个可爱的小妖精该有的表情。
我一抬眼却望见不远处站着个男孩。
他孤身一人站在竹林中,身姿有如雪松般地冷清孤傲。
他乌墨般幽黑的双眼直直注视着学舍,薄薄的嘴角抿成一线,看不出任何情绪波折。
似乎感应到我注视的目光,他转身离开,身影没入竹林。
从头到尾,他没有朝我看过一眼。
但我第一眼看到他时就知道,他就是丁家最尊贵的凌少爷。
一个生下来便拥有了全世界的人,一个连静王爷也要用尽心机去讨好的人。
在尊贵如凌少爷的眼里,看不到温如言的阴影。
我眉眼间的淡淡笑意一分分减淡、收起。
丁维凌啊,呵!
我转身走开,离开那片让我呼吸不畅的竹林。
这是大年初三的清晨。
今年的天气特别的寒冷,鹅毛般的雪飘了几天,连横贯洛安城的洛水河也被冻得冰霜三尺,行人可以直接从冰面上走到对岸去。
这么冷的天气最适合躲在被窝中睡懒觉,只可惜丁家的十二小姐并没有这个福气。
一个晶莹剔透如莹玉般的绝美少年捧着一盆热水推门而入。
少年的声音如珠般滑润,带着三分笑意喊:“丁丁,快起床了。”
被中的少女痛苦地呻吟一声,口齿不清地说:“让我再睡几分钟,五分钟就好。”人便更深地缩入了被中,蜷成一团。
凤郎好笑地望着她幼稚的行动,并不因为她的胡言乱语而有所惊讶。
他放下盆,绞了一块巾子,过去掀开被子从一堆棉被中挖出那个偷懒的少女。
少女丁丁闭着眼睛发脾气:“我不要工作。
都说不接通告了。“
凤郎好脾气地说:“好好好,不工作。
但你还是要起来的,两位少爷一会儿就要来了呢。“说着便把那块温热的巾帕捂上少女的面孔。
丁丁顿时便清醒了过来,睁开眼来。
依稀想起刚刚做的梦,竟似在和经纪人抱怨工作太多。
这都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想不到今日重又梦回,不禁哑然失笑。
少女肤色极白,吹弹可破,容色却甚为普通,并不惹人注目。
但她眉眼中独有一股清奇之气,风标清致,让人一见难忘。
双目灵犀,一眼望来总让人有望到心底之感,神情中却又总是带着几分慵懒,综合下来看,反倒煞是惹人爱怜。
接过巾帕,洗脸漱口后,丁丁刚来得及换了一身青岫玉色的新衣裳,门便被推开了。
外面的风雪气息一起吹了进来,丁丁一迭声叫:“讨厌的温如言,冻死人了。”来的果然便是白衣胜雪的温如言,在这般冰寒的时节里,他仍只是一袭素白的长衫。
如言宠溺的捏捏丁丁的鼻子,“你这条小懒虫,到这时才起床。”
丁丁招呼他坐下,问他:“吃过早膳了吗?”
如言笑答:“没呢,特地过来陪你吃。”
门外传来一把雍容华贵的女声:“原来哥哥一早急着出府,就是来陪十二小姐用膳的。”
门内众人齐齐一愣。
凤郎过去打开门,迎进了两位女娇客。
两人俱是十五六岁年纪,一位通体雪白,连一件斗篷滚边的毛皮也是白得不见一根杂色。
脸容晶莹,气质华贵。
另一位则是一件烟云罗色的拖地长裙,头发高高束起,盘成个飞天髻,衬得整个人儿玲珑剔透,气质益发纤雅动人。
正是温如柳和林扶悠。
丁丁迎上前去,把二人领进门来,笑声如银铃般清脆。
“两位姐姐,真是难得的稀客啊!里边请。”可不是吗?这两位美女平素只在老夫人和丁维凌面前晃,与丁丁几乎便是绝缘体,猛一见到她们出现在屋外,几疑是做梦。
林扶悠捧着几枝红梅,淡淡地说:“路过梅林,见梅绽枝头,开得正好,想表妹一定喜欢,顺手折了几枝送与表妹。”
丁丁欣喜地道谢,这几枝红梅确实不俗,林扶悠的品位放在那儿呢。
上前欲接过来,她却并不递给丁丁,反手递给了凤郎。
丁丁讨个没趣,有些讪讪地。
五娘知道女儿屋里来了几多贵客,送来的早餐丰盛了许多,但仍有些不安地轻声问女儿:“二位小姐会不会嫌弃食物太粗?”
丁丁笑着把她送走,这些人醉翁之意不在酒,又岂会在意一点清粥小菜。
丁维凌次次是到得最晚的,这一次也不例外。
他一跨进门来,也不由得愣了下,“丁丁,你这儿倒真热闹。”
丁丁摸摸下巴,干笑着说:“风水好,风水好。”
几个人围坐在火炉前一起吃早餐,只是这顿早餐一直维持着静悄悄的最高品质。
林温二女只是略沾了下唇,便推说吃饱了。
丁维凌十年如一日,永远是一碗不会再添。
凤郎正在长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