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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现在发生的一切才是真实的。他的思维已经逾越了自己的界限。当他再次转身面朝北时,灰色的空气仿佛也在抵抗他。北面是到城外去的方向,朝这个方向走他就回到了布鲁姆街。转身的时候他发现一个东西在移动,这次移动的那个东西比刚才的近得多。蒂姆扫视店面和窗户,这一次才真正看清这些东西都是漆黑的。那个移动的东西在他的右边,一块大平板玻璃窗户的后面。这个窗户里头是一个废弃了的美术馆。他仔细地观察着窗户,只见空荡的房子内黑糊糊的。
从前这个美术馆是“极简抽象派”画家展览的场所,展品主要有模拟的人体部位、垃圾堆和大量的文本。在这个巨型窗户肮脏的窗帘后面,光秃秃的墙壁掩藏在黑暗之中。他的目光游移到克劳斯比街北端大门一样的云雾上。这时美术馆后面黑暗中的那个东西露出了本来面目,随即又悄然隐退。不管那是什么,反正那个东西在看他。他猛地抬起头来,盯着窗户;接着横跨人行道,把里面看得更清楚了。
在房间的尽头,一个模糊的影子从黑暗中出现了,随着他的移动而向前走动。
“天哪,”他想着,突然回忆起一件痛苦的事情。“我不是在哪儿描写过这种情形吗?”
他很不情愿地又朝前迈了一步。里面的那个影子不知是故意模仿他,还是向他挑战,也向前挪动了一下。在大房子后面的黑暗和混沌之中可以看出那个东西——显然不是人——在摇晃着,像烟一样时而膨胀,时而移动。一个又长又宽的躯体朝下降落了几英寸,仿佛是蹲下了。有几个像耳朵一样的东西。一双银色的眼睛进入他的视线,全神贯注地望着他。一股钝器般的力量朝他袭来。蒂姆倒吸了一口气,连连后退。他觉得好像有两个手电筒正照着他。那个怪物的眼睛悬挂在昏暗的空气中,冷漠而淡然,充满了决断和厌恶。
他下意识地后退着,离开了人行道,来到卵石路面的中间。看来千万不能转身。
尽管他知道这种恐惧很荒唐,可还是很害怕。他继续横穿街道,与此同时眼睛与那个怪物对视,来到另一边的人行道上,然后一阵风似的转身朝布鲁姆街奔去。周围的空气震颤着,劈啪作响。他再次意识到天在下雨。还没有跑上两大步,在看上去是空墙的地方开了一扇门,一对男女从高大的铁门里走了出来。周围的世界又像过去一样虚无缥缈。来到布鲁姆街,仿佛穿过了一道看不见、摸不着的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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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屋 第十三章(6)
人行道上出现的行人瞪着他,他放慢了脚步。在横穿百老汇街的时候,他的脚步已经放慢到步行了。心在胸口内狂跳,他可以听得见自己喘粗气的声音。两个红光满面的小伙子头发像是可以防雨似的,扭过头来看着他的窘态。
“我没事,”他说。
小伙子们把头扭了回去,放开脚步,脸上露出鄙夷的神色。
奇怪,离开克劳斯比街后,世界在他的眼里变得那样的正常。如果这两个年轻人知道他收到死人的电子邮件会说什么呢?别再提那一茬了。安德西对那些乱七八糟不屑一顾。他决心集中精力写作。从今以后凡是没有域名的电子邮件他都不读,一律删掉。他需要的是井井有条,是高效率。
他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就像是为今后六个月的生活制定了基本原则。他要开拓出一块空地,在这块空地上没有迟疑和紊乱,在这里他要写出自己的书。在想像的保护区域内,他要让女主人公出场。是女主人公处于情感的极限,而不是他自己。他需要恢复平衡。
心里有了底,蒂姆拐到伍斯特街和格兰德街,透过毛毛细雨看到自己那栋住宅楼的大门。这时一个上身穿着带风帽的运动衫,下身穿着牛仔裤的高个子从敞开的门里走了出来。“哦,不,”他想。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应。然后,他仔细地看了看风帽边沿下面的脸,看到已经露出半边脸的贾斯帕·科尔。科尔朝他傻笑着。
蒂姆停了下来。有那么一两秒钟,科尔的脸似乎在颧骨上滑动,而颧骨本身又在移动着。惟一不动的就是他的笑容。科尔转身的时候,脸也随之消失。他有意朝西百老汇街缓慢地走去。一个绿头发、脸上有刺青的姑娘耷拉着脑袋穿过了车流。
“喂!”蒂姆喊道。“你在干吗?”
科尔慢吞吞地拐过弯,蒂姆紧随其后。有一阵子他看见科尔的背影有意识地躲避他,然后从一群警察身边经过,就不见了。这些警察正注视着一家商店的入口。蒂姆想喊警察,但又意识到自己无案可报。
“哦,他妈的,”他说。“哦,该死。”其中一个警察看了他一眼,那意思是说:“你真的要打搅我吗?”
他转过身朝格兰德街55号奔去,仿佛匆忙能改变房间里已经发生的事情似的。钥匙卡在了锁里,需要身体的侧扭才能把它推到适当的位置。虽然蒂姆的脑子里除了焦虑之外是一片空白,可他还是在纳闷科尔没有钥匙是怎么进去的。来访的客人按蜂鸣器是进不去的。里面的住户得下楼来为他打开两道门。想到这一点蒂姆又有了希望。也许科尔的造访只不过是在悄悄地跟踪他,就像捏了捏你的信封而没有撕开。
他绕过电梯,冲向楼道口,脚后跟碰在金属的台阶上咔嚓作响。来到门口的时候,他已经在喘粗气了,左肋痛得要命。他用左手按住肋骨,右手把另一把钥匙塞进锁孔里,门自动地开了。他没有打开锁,而是差一点把门锁上了。
“真他妈的见鬼,”他说着,极力回忆刚才出去的时候锁门了没有,可是什么也想不起来。事实上,他连自己是坐电梯下去的还是走下去的都想不起来了。不过离开房间的时候忘了锁门那是不可想像的事情。
他屏住呼吸,推开门,走了进去,身体直挺挺地靠在墙上。以这个姿势站着,他处于一条狭长走廊的尽头,一边是装有镜框的相片,另一边是一排挂衣钩,眼睛只能看到房间内垂直的一部分。他意识到自己谨慎得有点荒唐,于是脱下身上的衣服,然后大声喊道:“有人吗?”他来到狭长走廊的尽头,审视着整个房间。家具没有挪动,也没有损坏任何东西。
接着他注意到房间后面靠墙的书架前十到十五英尺的地板上铺着撕碎的纸张。走近前去,才看清纸上印有字,是从书上扯下来的。他敏锐地注意到一半的纸张漂浮在一个闪亮的黄色水坑里,过了半秒钟便闻到尿的气味。
安德西走到毁坏的书页跟前,看到熟悉的句子中熟悉的文字。这些纸是从他新近出版的书中撕下来的。他哼了一声,双手放在太阳穴上,仰头看着书架。五册准备送人的《迷失男女》还在原地基本上没动,但已经变得皱巴巴的,给搓揉过了似的。他小心翼翼地绕开那滩尿,取下两本,发现书中大沓的纸给撕走了。
“我简直无法相信,”他说着,走到电话机跟前,拨打玛吉的号码。
“玛吉,刚才你让什么人进这栋楼了没有?”
“问得真逗。再问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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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屋 第十三章(7)
“我肯定你没让任何人进我的房间。”
“啊哦,你这话好像不对劲。”
“有人闯进了我的房间,”他说。“有个家伙撕了我的书,还在地上撒了尿。”
“你以为是我放他进来的吗?”
“不是,不是。有可能是我没锁门。我只是想知道你看见什么了没有。”
“你打算怎么办?”
“出去叫警察,”他说。
她笑了。“你要到熟食店去买几个吗?”
“刚才我看见几个警察在拐角的地方。我去跟他们谈谈,就不打电话报警了。这样来得快些。”
“缠住他们哪,放牛娃,”玛吉说。
蒂姆又冲下楼梯,发现雨已经停了,街道上开始干涸,人行道上出现一块块深灰色的小水坑。他绕过一群正在查看大量旅游指南的日本男女,拐过街角。警察刚刚开始散开。第一个看见他的是那个刚才瞥了他一眼的警察。
“警官,”他说。“对不起,我请求您的帮忙。”
这个警察制服上的标识牌上有鲍尔卡的字样。“先生,是什么事?”
“有人闯进了我的房间,损坏了东西,还在地上撒了尿。我知道是谁干的,我可以把他的名字告诉您。我进来的时候他正出门。”
“是住同一栋楼的吗?”
“不是,这人我不大认识。”
鲍尔卡向一个胖得有点笨拙的警察做了个手势,那家伙摇摇晃晃地走上前去。蒂姆总是纳闷像这样的警察是在哪里买的制服。“你叫什么名字,先生?”鲍尔卡 问。
蒂姆把自己的姓名告诉了他。
“这是我的搭档,贝克警官。咱们去看看。”
给分区打了电话之后,贝克警官在去格兰德街55号的路上掏出一个破旧的小记事本,写下了一些细节。
“是科尔,”蒂姆说,“不,他不是我的朋友。我也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他是怎么进这栋楼的?”鲍尔卡问。
“这我就不知道了。”
进了大门,蒂姆自动往楼道上走。刚走上第一个台阶,贝克警官问他:“你住几楼?”
“三楼。”
“咱们坐电梯吧,”贝克说着,按了按钮。
三个人一言不发。电梯到了三楼,门开了。他们走了出来。
“你跟这个科尔是什么关系?”鲍尔卡问。
“我是个作家,科尔假装是我的书迷。他带了几册书要我签名。就是他撕下来,撒上尿的那本。”
不等他说完鲍尔卡就说:“我估计他瞧不起你的作品。”贝克则说:“人人都是批评家。”两个人还在相互打趣,电梯门开了,玛吉·拉走了出来,站在漆黑的走廊上,踮着脚,双手交叉放在胸前。两个警察安静了下来。
“严重吗?”她问。
“只是有点尴尬,”蒂姆说。
两个警察瞪着她。她说:“幸好咱们有这些帅哥警官,不怕流氓的干扰。”
鲍尔卡把目光转移到蒂姆的身上。“你是个作家,哈?我老婆喜欢读书,她知道你的名字吗?”
“不是没有可能,”蒂姆说着,开了门。
“已经可以闻得到了,”鲍尔卡说。“这股臊味真够意思的。”
“像是老虎尿,”贝克说。
蒂姆领着他们穿过走廊。
“我记得小时候在动物园闻到过这种气味,”贝克说着,侧身避开挂衣钩。
几分钟后气味越来越浓烈,最后有点刺眼了。
玛吉看到这场面哼了一声。
鲍尔卡和贝克在房间里踱着步,不时地在记事本上写着,仔细查看书本,观察他们觉得好奇的东西。
“别着急,”玛吉说。“我知道一家很棒的清洁公司,专门清扫老虎尿。”
鲍尔卡的眼睛老盯着她。“那么你是从哪儿来的?”
“那你想我是从哪儿来的?”玛吉问他。
“嗯,不是本地人。中国或者日本,或者某个亚洲国家。现在该你自个儿说了。”
“其实,我出生在法国农村的一个小镇上。”
鲍尔卡听了有点难为情。“啊……你估计是谁干的?你看到有人进来或者出去了吗?”
“没有,”【原文为法语――译注】她说。
他转身面对着蒂姆。“估计你能给我们描述一下。”
“我可以试试。白人男子,大约六英尺高,一百八十磅。我不知道他多大年纪。每次看到他都比上一次的年龄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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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屋 第十三章(8)
两个警察对视了一下。
“你还记得他穿什么衣服吗?”
“一件带风帽的运动衫。蓝牛仔裤。我估计是旅游鞋。”
“你说每次见到他都比上一次的年龄要大,这是什么意思?”贝克问。
“开始我以为他是个年轻人,大约四十出点头。”
贝克和鲍尔卡都是三十出头的人,他们又对视了一下。
“可打那以后,我每次见到他,他都比原来要老,我意思是说,后来我看到了他脸上以前没有看到的皱纹。”
“我们有了他的姓名,”鲍尔卡说。“科尔先生并不难找到。”他递给蒂姆一张名片,停了片刻,又给玛吉一张。“如果还有别的事就给我打电话。找到了这个罪犯我们再联系。他没偷走什么,对吧?”
“除了心的宁静之外吗?”蒂姆说。
“瞧,还不算很糟糕。叫个清洁公司到这儿来,就可以恢复原样。你丢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