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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汤姆说。“可是我暂时不想说。现在还不是和盘托出的时候。”
“‘和盘托出’?啊哦。挺严重的嘛,很不一般。”
“嗯,是很严重。也许,明天吧。如果你明天想见到我的话,就这么定了。”
“明天想见到你?我不想你走,汤姆。我想让你在这里过夜。跟我一起。”
“那没准是个好主意,”他说。“我睡在地板上。”
“不,别,”威莉说。“你睡在床上,跟我一起。那样的话,如果时间不见了,你也能体验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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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屋 第十七章(1)
摘自蒂莫西·安德西的日记:
在处理我写新书中的不愉快之前,我得把发生在周围的一切写下来。就在我要描写这些东西的时候,我觉得脑子越来越清晰——这种感觉不是我开始懂了,因为我并不懂,而是有一天我总会懂的,那样就够了。有了这种想法,我就不去马萨诸塞州斯托克布里奇的奥斯汀·里格斯治疗所了,不用去看好心的毕大夫了,虽然在2001年9月11日以后我在他们的护理下在那里住了六十天。
自从“西拉克斯”在我电脑屏幕的蓝色方框内装上整页整页的指南、忠告和他认为是解释的信息之后,发生的事情使我不由自主地想像着他跟我讲的可能是真话。如果我能触摸到一个巨大模式的一部分,这个巨大的模式囊括多个世界,里头有“萨莎” 、“扎马尼”和名叫WCHWHLLDN的高大天使,那么具体的事件就不那么难以解释了。但并不是不具威胁性,因为我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昨天下午我第一次去“911”现场,慢慢地步行回来的时候,贾斯帕·科尔企图谋杀我。
后来我注意到我无意中来到了西百老汇街。和往常一样,这里挤满了来来往往的老、中、青,有的在人行道的上面,有的在人行道下面,有的在街区中间横穿马路,有的在商店门口逛悠,有的冲着刚刚消失了背影的人们大声呵斥。这里还有:巨大的气球闪耀着从身边飘过,各种广告牌、公共汽车两边的字和画、闪烁的霓虹灯、出租车窗口露出难以忘怀的一个脸蛋,还有运河街南端每日的喧闹。和往日一样,曼哈顿仿佛送出大批的人员,他们的工作就是在道路上一边奔跑,一边对着手机大声叫嚷。我正怒目注视着一个这样的“宇宙主人”,突然看到他身后一家泰国小餐馆的窗玻璃上映出一个影子迅速而诡秘的动作。不管那是什么东西,反正不对劲——是一个突然鬼鬼祟祟地躲闪到隐秘地点的动作,是一个没有开始没有结束的动作,是从一个隐秘地点转移到另一个隐秘地点的侧身躲闪。然后,那个对着手机大喊的家伙继续往前走着,从那家餐馆的窗玻璃上可以看到几个纽约大学的学生,一个流浪汉,还有在西百老汇街奔驰的出租车。我朝前迈了几步,那个流浪汉也朝前走,我心头猛地一震,意识到我正在看着自己。显然我出门的时候没有在意身上的衣服。出门的时候,我在那件灰色运动衫上面罩了一件外衣,很不协调。外衣就像是慈善机构捐献的。蓝色的牛仔裤、运动衫、柔软而几乎没有形状的懒汉鞋是我最舒适的衣服,在我有很多活要干的日子里,它们就好像是两厢情愿似的溜到我的身上,仿佛它们也有活要干。心头的震惊消退之后我再看究竟是什么不对劲,可是那东西已经在我身边隐藏了起来。
很可能贾斯帕·丹·科尔还在企图惩罚我,因为我没有在他的书上写“我说话实打实”,或者因为我写作中出现了讹误,或者是别的什么事惹恼了他。我在街上继续往前走,不时地扭过头去看身后窗玻璃上的影子。为了引诱影子现出原形,我拐了个弯,在街区中间横穿马路。
我转身离开第六大道,走进汤姆森街,心里还惦记着有人跟踪,便加快了步伐。身后仿佛有个肮脏的精灵很高兴能离我这么近,欢快地跳着、蹦着、舞着、走着。要想不扭过头去看身后是很困难的事。在有窗玻璃的地方我迅速地瞥上一眼,看到的却是格林尼治村里街道上平常的车辆。妈妈们推着马车似的婴儿小推车,大约五十个留着卷发的纽约人一边漫步一边说话,不时地挥着手。几个饿着肚子的小孩冲着食品匝嘴巴。我往家里走的时候心头笼罩着被人盯梢的感觉。
到了格兰德街我向右转,朝西百老汇街走去。人行道上的行人比刚才还要多,好像这些人生来就要在这一刻出现在格兰德街上。我意思是说,他们有一种在家里的感觉,而我却没有这种感觉。现在被人跟踪的感觉没有了,但心里还是不踏实。
还没有走到拐角的地方,我看见一道蔚蓝色碟子的闪光——那是粗野的英国蓝,亚当蓝,爱丽丝蓝!心一下子跳到了喉咙里,原来我看见了街道对面的姐姐,穿着华丽但长相不漂亮的阿普里尔。她把拳头放在髋部,站在自己设定的小圆圈内,瞪着我。朝她走去的人下意识地在离她四英尺远的地方调整方向,从她身后绕了过去。她是一团小小的蓝火,一道蓝黄色的光芒。如果离她太近,她会烧了你的眉毛。我突然地停了下来,一个鼻子上戴着环子的妇女一下子撞到了我的背上。她穿着一件没有袖子的黑皮夹克,露出皮肤上的刺青,脚下穿着一双巴基斯坦的靴子。她说我是个无知的粪块,要用指头把我弹出路面。我的眼睛仍然注视着阿普里尔,对她说:“对不起。”我这完全是出于本能,既不懂得,也没有问,只是把手放在她髋部的上方,推了她一把。她举手打我,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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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屋 第十七章(2)
阿普里尔正要吐出闪电,她把放在髋部的右手举起来,手指伸开,猛地挥向两英尺外的左边,示意我后退。我退了两步,然后又退了一步,阿普里尔把右手放回到髋部,仰起下巴,好像是看着我这边的上空。
我抬头仰望,看到一个小斑点从空中往下掉,越来越大。头顶上方附近一栋楼房的屋顶上有人往下望。我踉踉跄跄地又朝后退了几步,大声嚷道:“小心!”六英尺开外的地方,那个戴鼻环的妇女猛地转过身来,张开嘴巴朝我尖叫着。一个物体划过空气,太快了看不清是什么,“啪”地一声掉在我们俩之间的路面上,那个声音笨重、沉闷、嗡嗡直响,有点像炮弹。在一阵沙砾的烟雾中石屑飞溅。
“你他妈的!”那个女人吼道。“跟我闹着玩吗?”
我看着街对面刚才阿普里尔站着的地方,然后看看屋顶的边沿,那个黑色的小脑袋缩了回去。人行道上一个破碎的水泥块把地面砸成了一个大坑洞,把整段路面都震裂了。
“你真的听到了吗?”那个妇女朝我喊。
我什么也没说。
“你听到了吗?你就是为这个推了我一把?”我这才注意到她讲话带英国口音。
“是这么回事,”我说。周围的人涌上前来,指指坑洞,指指天空。
她从一个带拉练的口袋里掏出手机。“我要911。我们差点没命了,你耳朵跟他妈的蝙蝠一样。”
一个小时后,一个名叫麦克门纳敏的警长没精打采地告诉我,贾斯帕·丹·科尔没有参过军,没有参加过选举,没有办过借书卡,没有购买过房地产,也没有签过使用电话公司的合同。他没有护照和驾驶执照。他没有地址和信用卡。他没有汽车。他没有被逮捕过,没有按过指纹。看样子他从来就没有出生。说到这里,麦克门纳敏中尉命令我离开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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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屋 第十八章(1)
摘自蒂莫西·安德西的日记:
昨天我花了那么多时间刚刚讲到离开“911”现场之后发生的事情,还没有抽出时间来叙述主要的话题,那就是我的写作情况。今天我决定把这个写下来,因为这样可以帮助我考虑正在做的事情——我主人公正在做的事情,以及我是怎样处理的——不过,在没有进入正题之前,我得讲讲我最近跟弟弟的一些事。
我弟弟对他儿子的失踪漠不关心,都快把我气疯了。他过早地放弃了希望,简单地以为马克死了。要是换了别人,这可能是现实的;对于菲利普来说,放弃希望是为了保护自己。他受不了那种焦虑、提心吊胆的生活,于是就干脆作罢,首先在自己的心里置儿子于死地。我受不了他那个样子,我讨厌他那样子,跟背叛没什么两样。菲利普放弃了孩子,我不知道是不是能原谅他的懒惰和自私。我在最悲痛的那几个月当然没有兴趣跟他交谈或者跟他在一起。他给我打了两次电话——令人惊讶的是,我记得他以前从来没给我打过电话——说的不是他个人的私事,他想告诉我,他在我最近那本新书里发现了一些讹误和前后矛盾的地方。可能这对于他来说也算是个人的私事。
接着他告诉我,他要在九月中旬跟一个叫契娜·比奇的女人结婚。这个女人最近刚刚改信基督教,自称原来是跳“外国舞”的,不过我知道那说穿了就是脱衣舞。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话很感人。这个现年五十三、大腹便便、头上几根稀稀头发、令人生厌的家伙对自己的工作厌倦了,对他俗丽的女朋友入了迷,想用双手抓住幸福,把幸福搂到自己醉醺醺的怀抱里。契娜·比奇一定激发了他身上异乎寻常的技艺,一定在他面前展示了从未探索过的领域,使得他眼泪汪汪、卑躬屈膝,对她俯首称臣!为此,比奇小姐得到了补偿,可以住他那栋不算华丽但很坚固的屋子,可以花他这个副校长的薪水,还能得到新近改信奉基督教的那些人所看重的那种尊重。
我以前一直很喜欢也很尊重马克的妈妈南希。她的自杀就是我心头的一个伤口。我的弟弟本应该对再婚问题多考虑考虑的。菲利普以他固有的方式通过发脾气来宣泄心头的悲痛,把那一揽子事全抛到了脑后。随着契娜·比奇的到来,漂亮、贤惠、贞洁的南希·安德西被送到了深深的地底下,成了一个早到的“扎马尼”。事实上,阿普里尔死后,蒂姆的爸爸也是这么干的。爸爸想忘了阿普里尔,把她的痕迹从他的生活中彻底抹去。葬礼过后,爸爸从不再提起姐姐的名字,也不承认她曾经存在过。
就在菲利普婚礼前后,我为了写书要出差去米尔港。他的婚礼是九月十二号。我原来打算去参加他的婚礼,那也只耽搁两三天的样子,可我不敢说我对新娘和新郎会有太多的好感。
菲利普的第一个电话是三天前打来的,也就是收到那封排印跟谜语差不多、把他婚礼日期通知我的电子邮件之后一个月。西拉克斯在那封信中痛斥我丧失了所有的礼仪和善良,于是我想到要跟弟弟打电话,在写作的时候长时间地望着电话机。当我拿起话筒听到弟弟的声音喊我的名字时,我在那一秒钟时间里对他捷足先登有点恼火。
“喂,蒂姆,”他说。“你好吗?我想来看你。你的新书怎么样了?”
这番寒暄打破了他两个终生未改的习惯:他在询问我健康的同时还表达了,至少是假装表达了,对我的书有兴趣。我有点慌张,第一反应就是他可能要跟我借钱。菲利普从来没有跟我借过钱,即使是在我的收入比他多十倍的时候。
我也支吾其词地说了几句。
“昨天我在报纸上看到你的名字。新叶书店每月发行一份通讯,他们请你过来朗读自己的作品,就在我婚礼的前两天。契娜和我希望你能来看我们圆房。”
来看我们圆房?这个说话的人是谁呀?我弟弟说话可不是这样子。
“当然我会来的。我换了机票改在仪式过后那一天返回。”到了该说“你们婚礼”的时候,我发现自己不会说了,便用了个“仪式”。“我以为你已经知道了。”
“嗯,我想你不会很在乎是哪一天的。不过我知道你在外出差日程一定很复杂。我们很高兴听说你能来。毕竟,我就你这么一个哥哥。事实上,你是我惟一的亲人,我想让你知道那对我是多么重要。”
“菲利普,真的是你吗?我真不知道是在跟谁说话。”
他笑了。“伙计,我们年纪不小了。我们得弄清自己,弄清我们的家人,弄清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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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屋 第十八章(2)
他的这番话需要进行解码。“我们年纪不小了,”是纯粹的菲利普口吻,他喜欢用陈词滥调;“伙计”则来自另一个星球;至于要弄清上帝这句话是从哪儿来的并不是什么深不可测的事情。
“这个姑娘好像对你影响很大,”我说。
“契娜·比奇为什么要嫁给我这样一个顽固的蠢老头子,这我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