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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屋-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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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点之后,晚会快结束了,那些银发满头的男人和珠光宝气的妻子熬夜从来没有超过十一点。这时,莫莉的丈夫兰克福德·哈普对妻子嘀咕了几句,然后从威莉左边的椅子上站起来走了。几秒钟之后一个穿着时髦、性情平和的男人坐到了这里。他比大多数妇女老,但比所有的男人年轻,所以非常惹眼。这人浓密、油亮的黑发和黑须透出蓬勃的活力。黑色的眼睛和白得发亮的牙齿朝威莉微笑着,他那粗大、温暖、黝黑的手盖住了她的手。她感到惊讶,自己对这样的亲密举动居然没有觉得困惑。反正要发生什么,谁也拦不住。威莉非但没有恼火,反而感到一种轻松。

  “帕特里克太太,祝贺您获得如此殊荣,”那人说着,身子靠了过来。“您的感觉一定跟买彩票中了奖一样。”

  “不太一样,”她说。“那么你对儿童文学很了解喽,你——怎么称呼?”

  “我叫米歇尔·费伯。不了解,我不敢自称是儿童文学的行家,不过纽贝里奖是一个崇高的荣誉,关于您的书我听到不少有趣的传闻。这是您的第三部小说,对吧?”

  她张开嘴巴——“是的。”

  “书名很不错,《在夜屋里》,特别适合儿童作品。”

  “也许太接近莫里斯·森达克的作品了,不过他是写给年纪更小的人群看的。”她心里纳闷:“我干吗要在这个家伙面前为自己做解释呀?”

  那人把她的手握得更紧。“帕特里克太太,请您原谅。我认识您先生。我们以前有过工作上的接触。他是个很好很好的人。”

  有一阵子,威莉的视线中布满了颗粒,心也在跳动中有了短暂的停留。周围的人继续低声交谈着。她眨巴了一下眼睛,把餐巾纸举到嘴边,以填补谈话中出现的空白。

  “对不起,”那人说。“我说漏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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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六章(2)     

  “没关系。我只是有点惊讶。你在波罗的集团公司任职吗?”

  “经常在那儿上班。他们经常把我叫去,把原本就含混不清的事情弄得更加含混不清。”

  “你到哪里就一定给哪里带来光明,”她说。其实她希望就此结束两人的谈话,于是就感谢他来到她的身边。

  米歇尔·费伯靠近她,拍了拍她的手。“密尔盆地,您书中的那个村庄,是根据米尔港创作出来的吧。我知道您的家乡就在那里。”

  米歇尔·费伯不断地给她带来小小的惊讶。

  她受宠若惊,又有点困惑,便朝他笑了笑。“你一定对米尔港很熟悉。也是那儿的人吗?”

  这个问题问得有点荒唐:费伯的长相、口音和举止都不像米尔港人,也不是兰克福德·哈普负责的东海岸优惠孵化场的产品。

  “到芝加哥去的时候,我喜欢开车到米尔港,在普福尔茨海姆饭店住上一两个晚上,沿着河堤散步,到古老的‘绿女’酒吧喝上一杯。您知道绿女酒吧吗?”

  她从来没听说过什么绿女酒吧。

  “很不错,历史很悠久。应该写进百科全书。这个酒吧跟犯罪学有些关系。”

  犯罪学?她听不懂那人在说什么,也不想弄明白。她的丈夫和女儿被杀,关于犯罪这个话题她这一辈子已经听够了。一听到犯罪学她就不自在。

  米歇尔·费伯本人也使她不自在。不过威莉发现她还没有这么快就给一个人下定论。第二天她到莫莉家去感谢她,不知不觉之间就说起这个男人知道纽贝里奖和米尔港这个地方。可是莫莉对这个男人知之甚少。

  第三天威莉又到莫莉家说这个男人邀请她出去喝点咖啡、饮料什么的。

  莫莉对她说:“要是我的话,不管喝什么都去。你能丢了什么不成?我觉得那个人很可爱。再说,他又不是个百岁老头。”

  “我对他一点都不了解,”威莉说。“而且我还没有约会的心理准备。八字还没一撇呢。”

  “威莉,那事过去多久了?”

  “两年。可那没关系。”

  “一杯咖啡也没什么关系。”

  “我得把一切都告诉他。”

  “如果他跟我们家兰克福德一道工作,他就知道了一切。这些家伙想知道什么就能知道什么,什么事情都能查个一清二楚。兰克福德告诉过我,他们比中情局还厉害,这也难怪!他们有十倍多的钱!”

  “啊,”威莉说。“费伯先生就是这样查出《夜屋》和米尔港的。”

  “他有兰克福德帮忙。”

  “兰克福德知道我得了纽贝里奖吗?对不起,我没别的意思。”

  莫莉笑了。“兰克福德当然知道了。他还读过《夜屋》。”

  现在威莉感到惊诧莫名。“兰克福德读过我的书?那是写给年轻的成年人看的。”

  “年轻成年人的小说是兰克福德的秘密爱好。他二十五岁那年就读了《舞台之夏》。这本书改变了他的生活道路。现在他是个鲁默·戈顿专家。”

  威莉极力想像莫莉那位身材瘦削、守口如瓶的丈夫:他长着一头灰发,穿着一件蓝色细条子西装,戴一块金表,弓着腰在图书馆的灯光下阅读一本《幸福小姐和花小姐》。

  “他收藏了很多书,”莫莉说。“记住我们现在是在谈论兰克福德·哈普。他有一个书库,里面有巨大的金属书架。一按这个小按钮,书架就转动。成千上万的书,大多数都是崭新的。他买书时会买上好几册。一册供他读,其他的就放进书库。比如菲利普·普尔曼——他的书值多少钱一本,你都难以相信。”

  威莉本应该知道兰克福德·哈普对她的书感兴趣主要是出于商业目的。“他那个书库里收藏了几册《夜屋》?”

  “五册。刚出版的时候买了三册,纽贝里奖颁发之后又买了两册。”

  “五册?我估计他一定很喜欢这本书喽。”说着,她的脑子转移到了米歇尔·费伯身上。他的主动出击有一种出人意料的魅力。至少他不是用客套话来搪塞她,而是大胆地跟她这个可怜的寡妇进行实际的交谈。威莉·帕特里克的内心深处已被皮肤黝黑的米歇尔·费伯打动了。他是那种以别人的规矩作为自己行动准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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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七章(1)     

  蒂姆·安德西坐在“炉旁餐馆”内,双手直打哆嗦,叉子上的蘑菇掉到了地上。他极力保持镇静,使自己的手不颤抖,极力装出像每天早上一样聚精会神地看纵横填字谜的样子。那些字在页面上时隐时现,谜底也看不懂。更重要的是,安德西极力琢磨着九岁那年死于谋杀的姐姐在西百老汇街对面朝他喊些什么,与此同时,他又极力不去理会她在喊些什么。这种相互矛盾的欲望难以满足,特别是在情况紧急的时候。阿普里尔身体前倾,朝他喊叫着,咆哮着,发狂似的想让他听懂……

  “安德西先生?”

  蒂姆转身看见一个黑头发、年龄在四十上下但带着孩子气的男人,他脸上露出急切的神情,既有愉快的光芒,又有虚张声势的样子。是个书迷。这种事情他每年要碰上三次。

  “你可让我为难了,”他说着把双手放到衣兜上不让对方看到他在颤抖。

  “蒂莫西·安德西就在这里,在炉旁餐馆品尝美食。跟正常人一样。”

  “我就是个正常人,”蒂姆说着,对正常这个词做了引申。

  “我说话实打实,哈!这不是你说的吗?我是说,在作品里。”

  他在引用“暴眼” 的话吗?这种可能性不太大,但并不是没有可能。

  “你帮我一个大忙,好吗?我是你的书迷——这看得出来。要不然怎么会在你吃早餐的时候闯过来打招呼呢?如果你能给我在几本书上签名,那我就太感谢你了。行吗,安德西先生?给我的书签名,好吗,蒂姆?我叫你蒂姆可以吗?”

  “你带着我的书了吗?”

  “嘿,这可真逗。蒂姆,你这伙计真逗!想没想过去演喜剧?没有,书在我的宿舍里,我是说,不在宿舍还能在哪儿?如果我有特异功能的话,我就把书带上了,可我没那福气,对不?不过我就住在这条街上,五分钟就回来了。不用五分钟,四分钟,你用手表给我记时得了,看我说错了没有,好吗?咱们一言为定?”

  “去把书拿来吧,”蒂姆说。

  书迷用手做了个手枪的姿势,对准蒂姆,放下充当扳机的大拇指,然后转身出去了。蒂姆意识到这人一直没说自己的姓名。和其他书迷相比,这人有点不正常。不过他想对任何一个买他书的人都应该保持开放的态度。凡是买他书的人他都心怀感激。

  今天这位书迷把他的耐心考验到了极限。二十分钟后,蒂姆心急如焚。他想十点之前赶回自己写作的桌前,而现在已经九点四十五了。如果刚才不吃那个本来就不怎么喜欢的鸡蛋,不把那个纵横填字谜做完,他就躲过了这个书迷。这个家伙过分的武断,过分的主动,仅仅给他签几个名恐怕还满足不了他的要求。他还要跟你交谈,跟你交换电话号码,打听蒂姆在哪里住。在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内他就把两人的关系从“安德西先生”拉近到“蒂姆”。他不希望书迷说他是个很逗的伙计,这让他很不自在。还有那家伙离开餐馆时做的射击手势也让他受不了。

  他再次看见阿普里尔站在自己的面前,双手做成喇叭的姿势大声吆喝……

  “向我们吹口哨吗?”那可不对劲。

  蒂姆用叉子轻敲着碟子,向服务员做了个结帐的手势,然后把钢笔放回到口袋里。小餐馆的窗户外面大雨如注,开门的时候几滴雨水洒在瓷砖上。蒂姆叹了口气。他的书迷用潮湿的手掀开运动衫上湿透了的风帽。那个家伙举起一个有查尔斯·狄更斯画像的黄包。

  “你记时了吗?”

  蒂姆看了看表。“你去了足有二十分钟。”

  “没有,最多六分钟。要不是下雨我早就到了。”

  书迷从油亮的包里掏出一本又一本书,堆放在蒂姆碟子以北一英寸远的地方。都是尚未出版的《迷失男女》。他前几天刚刚收到几册样书。“还好,这些小宝贝是干的。”书迷擦了擦脸,把雨水捋到后面的黑发上。“在你自己写的书上签名,那感觉一定很妙,哈?好像说:‘这是我的宝宝,模样不错,我做爸爸的太自豪啦’,对不?”

  蒂姆很想早点跟这号人说再见。“这些书是从哪儿弄来的?”

  那人把书挪到更靠近蒂姆的地方。“怎么啦?我买的,可不是吗?”

  他的袖口上直淌水,水珠撒落在《时代》周刊的纵横填字谜上。有几个方格里的墨水染污了页面。

  “好吧,”他说着坐在蒂姆对面的一张椅子上。“第一本写上献给贾斯帕·科尔,贾斯帕没问题,科尔就是ko和hle。我的全名叫贾斯帕·丹·科尔,不过我在支票和驾驶执照上只用中间名,哈,哈。赠词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来点逗的。发挥你的想像力。你可以说:‘献给贾斯帕·科尔,我说话实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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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七章(2)     

  在书上签名的时候难办的就是别人命令你发挥想像力,更难办的是别人告诉你具体写些什么。而这个书迷是两者兼而有之。蒂姆看了一眼贾斯帕·科尔,第一次仔细端详着这个人,发现他的快乐就像油漆一样是涂抹在脸上的。他的眼黯然无光,微笑时露出太多的牙齿,都是黄色的。他的实际年龄比刚开始看上去要大十到十五岁。

  “你没有回宿舍,”蒂姆说。“你径直跑到书店,然后又跑回来。我不懂这是为什么,但你的确是这么做的。关键问题在于这本书还没有出版,市面上没有卖。书还没有运到书店。”

  “得了,”科尔说。“你一定有个不相信人的老毛病。”

  “如果你让我看一下你那只包,我敢保证一定能发现上面打印着今天日期的发票。”

  科尔怒视着他。“蒂姆,让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对所有的书迷都是这个态度吗?”

  “不是,我只是对你的解释感兴趣而已。”

  “我还要买几册呢。”

  “同一样的书吗?”

  “我在家里有四册。不过既然你在这里,我想应该再去卖三册,这样我有作者签名的三册,另外还有四册作为备份。其中一册我已经读过了,就一册。”他用手肘把书推到更靠近蒂姆的地方。“其他两册就不用写赠言了,只要签上名,写上日期就行了。请写在扉页上。”

  “《迷失男女》你想要七册吗?”

  科尔又露出了满嘴的黄牙。“如果你想知道事实的话,我想要十册。可我不是他妈的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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