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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叫做Teruel。
这位,我们叫他民俗学家的Lafuente先生,死后留下了整幢满满的图书、名画、古董家具和艺术民俗品,同时,也留下了两个女儿。
那两个女儿,虽然婚嫁了,却因为父亲的房子很大,都住在家中,没有搬出去。其中的一个女儿,又生下了另一个女儿,也就是Lafuente先生的外孙女。
那时候,西班牙内战开始了,Teruel这个城市,先被共和军所占领,接着佛朗哥的部队开始飞到城内来丢炸弹。那是一九三六年到一九三九年之间的事。
就为了城内会丢炸弹,城里住着的人开始往乡下逃难。走的时候,只能提一个小箱子,什么贵重的东西都不敢带——万一带了,那么被杀被抢的可能性就更高了。
当战事过去了时,Lafuente先生的两个女儿和外孙女回到了她们生长的城市,而她们发觉,那所大房子,已经被炸成一片废墟了。
那个女儿,站在全毁的地基上,不知怎么是好,也在同时,那个做外孙女的,弯下身去,在一片碎瓦的下面,捡起了照片中这一支裁信刀。
就这一把裁信刀——Lafuente先生用了一辈子的一把小刀,成了家庭中唯一的纪念。
时光缓缓的流去,故事中那个外孙女也结了婚。她得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有一天,一九六八年,这个外孙女的儿子也长大了,他二十七岁。
二十七岁那一年,这个西班牙人离开了他的国土,要到捷克去,因为那儿的戏剧发展得极好。而这个人,学的是戏剧。临走时,这个男子想到他的祖先,他,顺手把这支裁信刀给放在口装里,带去了外国。
这一走,二十年没有再回归过故土。
那把裁信刀,就这么跟了他二十年。
去年冬天,这把象牙小刀,被这位失乡的人,轻轻放进我的手里,同时,也告诉了我上面的故事。
这一阵天气转热,在家中时,我将长发一卷,用这支裁信刀往头发里一插,它,成了一支中国人用的“簪”。
这个故事并没有讲完。当有一天,我的灵魂骑在纸背上——仅仅我的灵魂——走过生满仙人掌、锦葵,和金银花的幽径,穿过荆棘的花丛升向天上去时,我将不再需要这支簪。那时候,接下来得到这件东西的人,不要忘记了,再把故事写下去哦。
大地之母
人说,大地是一个丰沃的女人,没有人真正见过她,踏着泥土的农人深信地上的收获是她所赐予的礼物;也是每一个农家又敬又爱的神祇。
当然,那是在早远时代的玻利维亚了。
又说,将大地之母的石像找一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不给邻人看见,悄悄的埋在自家的田地里,那么这一年,无论田宅、家畜和人,都将得到兴旺和平安。
每当大地之母生辰的那一日,也得悄悄的将母亲自土里面请出来,用香油浇灌,以祈祷感谢的字句赞美她,然后仍旧深埋土中,等待第二年生辰的时候才再膜拜了。我喜欢这个故事。
那些玻利维亚的小摊子沿着斜街一路迤逦下去,有的是商品,做游客生意的,有的不能叫游客土产,大半是女人翻出来的旧“家当”;少数几样,没精打采的等着游人看中了哪一样旧货可以得些小钱。
整个城里走遍了,就那一个胖女人有一块灰石头放在脚边,油渍加上泥土,一看便知是挖出来的大地之母。“怎么把妈妈拿出来卖了呢?”我笑问她。
“啊,没办法!”她摊开手掌,做出一个十分豁达的表情,安安然的——想必没有田产了。
我也没有田产,可是要她——一切的母亲。
很重的一块石头,大地之母的脸在正中,颚下刻着她的丈夫,另一面又有人脸,说是儿子与女儿,盘在右上角一条蛇,顶在大地之母上的是一只羊头。
交缠的花纹里透着无限神秘与丰沃。
回台后一直没有土地,放在书架的下面,算是大地的住所,忘了问生辰在哪月哪日,好用香油膏一膏她。
日历日历挂在墙壁
它被挂在一间教堂的墙壁上。
也不懂为什么,一间老教堂没有望弥撒,却被许多摊位占满了,全在做生意。卖的是南美秘鲁古斯各高原上的特产。
古斯各是一个极美的老城,它的著名于世,跟那城附近的一个废墟——“失落的迷城——马丘毕丘”有着很大的关系。世界各地的游客挤满了这接近海拨三千公尺的高原。
那是一九八二年的一月,应该算是南半球的夏天,可是入夜时,还是冻得发抖。
就是每天晚上淋着雨、踏着泥,跟着摄影的米夏去看一眼这块挂毡。它总是挂着,没有人买去它。
“如果你那么爱,那么爱它,就买下嘛!”米夏说。我一直举棋不定。
长长的旅途,一共要走十七个国家,整整半年。不止如此,是各国的每一个村镇都得挤长途公车去跑的。在那种情形下,无论加添任何一样小东西,都会成为旅途中的负担,中南美洲那么大,东买西买的怎么成呢?
“你买,我来替你背。”米夏友爱的说。那一天,我买下了一支笛子,后来送给司马中原叔叔了。笛子又短又细,是好带的。
就在那场雨季里,我们乘坐的小飞机不能飞来载人,我日日夜夜的去看那块挂毡,把它看成了另一种爱情。
米夏看我很可怜,一再的说他一定答应替我背行李,可是他自己那套照相器材就要了他的命,我怎么忍心再加重他的负担呢?
卖挂毡的印地安人应该是属于南美印加族的。他解释说;这块挂毡要用手工编织半年左右,其中的图案,据说是一种印加人古老的日历。
实在太爱那份色彩和图案,终于,在一个大雨倾盆的夜晚,买下了它。
经过了万水千山的旅途,这幅日历挂毡跟着我一同回到了台湾。我是这样的宝爱着它,爱到不忍私藏,将它,慎慎重重的送给了我心深处极为爱惜的一位朋友。这份礼物普通,这份友情,但愿它更长、更深、更远。毕竟——物,是次要的,人情,才是世上最最扎实的生之快悦。
受难的基督
这个如同手掌一般大的石膏彩像静静的躺在一家小杂货铺中。
那时,我在南美的玻利维亚。
长途旅行的人,就算是一样小东西吧,都得当心,不然东买西买的,行李就成了重担。
起初,走过这家杂货铺,为的是去买一小包化妆纸,店中回答我说没有这东西。我谢了店家,开始注视起这个十字架来。
一般时候,每当看见耶稣基督被挂十字架时的情况,心里总是饱涨着想恸哭的感觉。
又有一次,在哥伦比亚首都的山顶教堂里,看见如同真人一般大小的塑像,塑出来的耶稣正被他身上背着的大十字架压倒在地上,一膝跪下了,头上戴着的荆棘刺破了他的皮肤,正在滴血,对着那副塑像,我曾经下跪,并且流下了眼泪。我知道,在我的心里,是很爱很爱耶稣的。
这一回的玻利维亚,这一个塑像中的耶稣,连身体都不完整,只是象征性的挂着双手和半个躯体。感人的是,在那副为着替世人赎罪而死的十字架下面,被放坐着一个十分自在又微胖的人,在耶稣的十字架正下方,又放着一匹小驴子。这两样东西,人和驴,好似因为十字架的救赎而得到了一份平静和安详。
很喜欢世人如此解说十字架的意义,而它并不是一种游客的纪念品,那是当地人做了,卖给当地人的。那时候,我的行李中,能塞的东西,可能只有蚂蚁了,所以注视了这个十字架很久,没有买下来。
最后再去看这家小铺子的时候,那个店家对我说:“那你就买下了吧!不占空间的。”
我想了一会儿,先买了一个新的手提袋,这才买下了我的耶稣。将这塑像放在空空的手提袋中,心情特别的好。
这么一来,它就一路跟回了台北,至今还站在我的书架上呢。
糯米浆碗
找遍了《台湾早期民艺》这本书里的每一张图片,这种据说用来磨糯米浆的大碗,里面并没有介绍。
这只大碗的里面,划着细细的纹路,碗口滚了一圈深色,怎么看它也看不厌。
台湾的民俗品,在陶器方面,总比现在烧出来的要拙朴得多。就算拿艺术水准来说,比起欧洲来,也不失色。奇怪的倒是现在,为什么出不了那么拙的作品来呢?
这只大碗,也是在嘉义的那家民俗古董店里得来的。当大家都去忙他们的瓮时,我悄悄买下了这一只。朋友们对我太好,都不上来抢,甚而让来让去的,叫人好不羞愧。民俗店的老板娘,最欺负我,因为我不知杀价,而且脸上流露出很想要的样子。
她一直强调,这只碗,可以用在“花道”上,是个插花的好容器。她讲的,总是功能、功能又功能,到底是个实际的家伙。可是我不会拿它去插花的,这么美的内容,没有任何鲜花可以抢去它的风采,也不应该把它如此沦落。只看它,那平常的往桌上一放,整个室内的气氛就改成朴朴素素的了。
那一天,在嘉义的店里,得了一只上几张图片中介绍的“鼓椅”,得了一只这幅照片中的大碗,买了一只小小的坛子,就收心了。
临走时,那个被我们吵得昏头转向的老板娘很可爱的说,要跟我合照一张照片,代价是——送一只小瓮,我欣然答应,就把手搭在她的肩上,望着照相机。那时候,我们站在大门口,门口堆了一地的坛子——我们买的。
就在照相时,一队清洁街道的伯伯叔叔们围上来看,一面看一面说:“这些泡菜坛子要它来做什么?还花钱买呢。我前两天,一口气把这种破烂丢掉十几个。”
听见他们这么说,我笑着笑着,对着相机,笑出了心底的喜乐来。
牛羊成群
我猜,在很古早的农业社会里,人们将最心爱或认为极美的东西,都在闲暇时用石头刻了出来。
第一图那块四方的石头,细看之下,房舍在中间,左右两边是一排排的羊,最中间一口井,羊群的背后,还刻着牧羊犬,照片中是看不出来了。
方石块右方两组石刻,也是羊群,它们刻得更早些,石块的颜色不同。
大地之母石块照片的下方那一张也是单只和双组的牛羊,在艺术上来说,单的几个线条之完美,以我个人鉴赏的标准来说,是极品,看痴了觉得它们在呼吸。
并不是摊子上买的,是坐长途车,经过小村小镇去采集得来的东西。
问过印第安人,这些石刻早先是做什么用的,人说,是向大神祈祷时放在神前做为活家畜的象征,那么以后这些牛羊便会生养众多了。
我敬爱你
我的女友但妮斯是一位希腊和瑞士的混血儿,她有着如同影星英格丽褒曼一般高贵的脸形,而她却老是在闹穷。但妮斯的丈夫在非洲一处海上钻油井工作,收入很高,她单身一人住在加纳利群岛上,养了一群贵族狗,每天牵着到海边去散步。虽然但妮斯的先生不能常常回家,可是但妮斯每天晚上总是开着她的跑车,开到岛上南部夜总会林立的游客胜地去过她的夜生活。
我之跟但妮斯交上了朋友并不全然出于一片真心,而是那一阵丈夫远赴奈及利亚去工作,偶尔但妮斯在黄昏过来聊聊天,我也无可无不可的接受了。至于她的邀我上夜总会去钓男人那一套,是不可能参与的。
但妮斯的丈夫是个看上去绅士又君子的英国工程师,当他回家来时,会喊我去他们家吃吃晚饭,喝微量的白兰地,谈谈彼此的见闻和经历。我发觉但妮斯的丈夫非常有涵养,对于太太老抱怨钱不够用的事情,总是包容又包容。爱她,倒不一定。苟安,也许是他的心理。
总之,在但妮斯开口向我借钱的时候,她的衣服、鞋子、首饰和那一群高贵的狗,都不是朴素的我所能相比的。
我没有借给她,虽然她说连汽油钱都快没有了。我叫她去卖首饰和狗。
那时候,突然发觉,但妮斯养了一个夜总会里捡来的情人,他们两个都酗酒。只要但妮斯的先生一回家,那个男人就消失了,等到先生这一去两个月不回来,那个男人就来。慢慢的,我就不跟她来往了。
有一个黄昏,但妮斯突然又来找我,看上去喝了很多酒。她进了客厅坐下来就哭,哭得声嘶力竭,说那个男子骗走了她的一切,包括汽车都开走了,更别说那一件一件皮大衣了。总之她先生就要回来了,她无以解释,连菜钱都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