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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机变-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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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你难道不明白──有些账,是没有人要你还的。” 
      “没人催的账就不是账了吗?暗室亏心,神目如电。你欠了谁,人不知天知。我从不欺人,更不自欺。” 
      吴仕林哼了一声,“好吧,我现只问你一句话,如果司马天仪的父亲有一天犯在你的手里,你会为了她而网开一面吗?” 
      “若素从不为私情枉法。” 
      “天仪可是为你而死的。” 
      安若素沉默。几秒后──她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真是一笔一本万利的好生意。告诉你,我最讨厌的就是这一套。” 
      她略一停顿,“不要说她救过我,就是她生我养我,如果她敢作奸犯科,那也只有三个字──杀无赦!要不,天下还有公道吗?” 
      吴仕林听得苦笑,“好!很好!” 
      他转过视线对着小方,“看到了吗?你的这位师傅就是这种人,就算你为她死了,该到怎么对付你,她还一样对你。你还要为她牺牲吗?” 
      小方看着安若素,中国人最难过的就是人情关,只要面子当前,一切是非都可以被混淆。这就是腐败最大的土壤。这土壤来自官方,也来自民间。于是,法律,就不可避免成为外科大夫。法律的尊严,其实就两个字──公平。所谓法不容情。 

      于是他告诉吴仕林,“我就喜欢她这个样子。” 
      吴仕林笑了,“你还真是个情种!” 
      “我愿意。”小方说。 
      “可你知道吗,世上最苦的人是谁?就是情种。” 
      “我高兴吃苦。” 
      “好!”吴仕林突然叹了口气,“其实,我跟你一样,也是个情种。算了,我什么也不想说了,东方元康,我想求你一件事,你师傅我信不过,她是那种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人,你,我相信,你一定会为我办到。” 

      小方没想到吴仕林会有求于他,“好,你说吧,什么事?” 
      吴仕林却面向安若素,“安大人,我父亲虽然恨你,却常常以你为榜样教训我,是,我处处不如你,文韬武略诗词歌赋没有一样比得过你,连天仪都不爱我爱你。但有一样,你却比不过我,那就是我愿意为我心爱的人去死,你呢?” 

      说着,吴仕林抽出一把刀在自己颈上一横──血如泉涌……跟鲜血一起喷出来的,是他的一句生死遗言:“东方元康,答应我,把我和天仪葬在一起!” 
      情况急转直下,如滔滔江水一泻东流,浩浩荡荡中,却遇上巨礁突兀,一个猛弯急转掀起惊天骇浪! 
      “为什么?你这又是为什么?”小方震惊之余,跳下马背抱住吴仕林的头。 
      “你想知道这是为什么?”吴仕林喘着气苦笑。 
      小方看着他年轻英俊的脸,确实不知道他为了什么。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很烦。自从天仪离开我以后。” 
      小方这下明白了,因为天仪死了,他也不想活了。这世上还有这种傻瓜吗?至少20世纪没有。 
      “我是不是很傻很笨?如果天仪看到我这样子,她可能就更讨厌我了,我知道她想摆脱我,可我不让她摆脱,她死,我就死。她到哪里我就追到哪里,上天入地刀山火海……”他的气息越来越弱。 

      他看着小方,“你嘲笑我吧,世上所有的人都嘲笑我吧,说我没出息,但,我终于可以跟天仪永远在一起了。在另一个世界,她会看到我的心……” 
      小方说不出是什么感觉,“没有人会嘲笑你,只有尊敬你,真的……” 
      是的,为她而生,为她而死,从社会的观点来看,也许是没有出息的,但请不要亵渎他的真诚。比起那些虚情假义的人,他在人品上要高尚很多、纯粹很多。 
      “生当为豪杰,死亦为鬼雄。这是很多人的梦想,这两样我一样也做不到,我只想做个情圣,因情超凡入圣,爱我所爱,无怨无悔!”吴仕林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我不想谋反,我既不愿动这份心思,也没那份本事。可我姓吴,我无法选择……告诉你师傅,这里暂时没有危险了,上边的所有伏兵都中了毒,你们还可以捱一两个时辰。但,还有大队的人马马上就会来,收拾这里的残兵散勇,并等着伏击索真真的粮草辎重和元贞的抗北大营。天仪不是说我不明白吗?其实我明白,我什么都明白。最后我再说一句──很遗憾,窈窕淑女不是我洒的,我也没有解药……” 

      吴仕林头一歪,气绝身亡。 
      怎么会这样! 
      小方欲哭无泪,他想不到,事情竟然会演变成这样。莫非“情”之一字,真的可以叫人生死相随吗?连吴仕林这样的人也不例外?或者,吴仕林本就是个用情极深的人。 

      这个结局,也令在场的所有人惊愕,谁也想不到胜券在握的吴仕林居然会这样选择。两千将士都折在他的手里,最后的关头,他却自刎而亡。元宝抬起头,果然,两面山头上持弓搭箭的士兵都倒下了。 

      吴仕林在用自己的生命做了一次选择,这一点,恐怕吴大将军也没想。 
      人有千般算,天有一归档。 
      “大人,你看,不如把天仪姑娘和他,就葬在一起吧?”月芽提出建议。 
      她的话也代表了大家的意思。尽管吴仕林罪不容恕,可他毕竟已经死了,何况他还透露了一个重要的情报。 
      安若素抹了抹额,司马天仪的热血有一滴喷溅在她额上,此时那血已干涸,凝成褐色。她揩着那块血渍,缓缓地说:“好吧!” 
      黑妞听到安若素的许可令,忙将司马天仪的尸身抱过来,元宝月芽在大岩石后找到一注泉水,将手帕沾湿,给司马天仪和吴仕林分别擦拭干净脸,为他俩梳好发髻,将盔甲去掉,整理好衣衫,最后用一幅行军的帐篷布将两人裹了。 

      “安大人,他们这……”元宝请安若素的示下。 
      “就地掩埋吧,这里有一千多将士的英魂相伴,想必他们也不会寂寞。这里山石奇清,桃花绚烂,风光怡人,若没了战事,定是一清修之地。就这里吧!” 
      小方拿起一柄长枪,权做铁锹,和元宝她们三个一起在一个向阳的地方挖了个大坑,将司马天仪和吴仕林两人并肩放进去,入土为安。 
      死者已矣,活着的人又怎么能安! 
      谋逆大军马上就要赶到,他们这次是势在必得,先灭了反贪司的人,剪了皇帝的羽翼,太子就岌岌可危,废太子则会宝祚登极,改天换地。元贞她们10年反贪的结果就将付之东流,朝廷上下又将是墨吏横行,虎狼屯陛。 

      怎么办? 
      安若素清点了一下剩下的兵士,只有七八个尚属体魄健全,另十来个折腿断臂,已经不能再战。想一想两千貔貅骁勇善战,还未到边关就几近覆没,安若素心里不知如何想,脸上却已是杀气沛然。 

      “元康,你过来!” 
      不知为什么,元贞她们都叫小方“康儿”,听起来颇为亲切,只有安若素,口口声声呼“元康”,很有些生分的意思。亏得元康复姓东方,若是单姓,她是不是也要连名带姓一起叫?──她到底喜欢元康吗?小方不知道,但有一点他知道,那就是安若素一定知道元康喜欢她。但她为什么总是没有任何表示?哪怕是拒绝。 

      拒绝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信息,可从安若素那里,小方摸不到一丝的消息,他茫无头绪,他不知道风,向哪个方向吹…… 
      我难道真的就这么在乎她?这感觉是不是来得太快了?小方疑惑。追根溯源,他对她的感情是在看到她的那幅画时莫明其妙地油然而生,不可抑制。后来在见到她本人后那份感觉更加显明──喜欢!是的,我喜欢! 

      噢,天哪!小方终于明白了杨小玉曾经跟他说过的那句话──“爱一个人不需要7 年,只需要一秒。” 
      是的,只需要一秒,就在你看到对方的那一瞬间,爱便如火山爆发,烈焰于心底喷泻,一发而不可收拾。 
      那,陆薇呢?我跟她可有婚约的。 
      一想到陆薇,小方的头就大了,可转念一想,陆薇在20世纪啊!他这样安慰自己。那她要是也来了呢? 
      ──如果她来了,就让北靖王妃认她作女儿,骗她说她得了失忆症,我是她亲哥哥不是男朋友,反正她稀里糊涂也不会知道。 
      我们的小方队长在情急之中居然想出这么一个馊主意。 
      可是,这会不会太过分?他心思突然一转──我怎么会突然变得这么坏呢?我好歹作过几年警察,平常马马虎虎也能算是个正人君子,怎么可以动这份歪念──喜新厌旧? 

      再转念一想,警察有什么,警察不就是那身衣服吗?我现在已经不是警察了,我是北靖王府的小王爷。小王爷总该有点儿特权坏一次吧?自古刑不上大夫,再说这个主意也不算太坏,我已经喜欢上了别人,勉强跟陆薇在一起只能是害了她。我又不会亏待她,让她作我妹妹,作大唐郡主,我和王妃会好好照顾她,再给她找个绝好的人家嫁出去,多给点儿陪嫁,日后我们各生了儿女还能作亲家呢,亲上加亲,这有什么不好嘛,就算是神仙也挑不出什么毛病,何况我又不是花心,我只喜欢安若素一个,我是痴心,谁让月老当初点错鸳鸯谱来着,根本就不怪我嘛! 

      可是……心里难免还是有些小小的不安,我这种行为是不是有点对不住曾经那警界英雄的光辉形象?小方拨拉着小算盘。 
      然而再细思量,也难怪,这世上有几个人是圣人,如果有太多,又怎么会让孔夫子几千年来一枝独秀? 
      说到底,我也只是一个普通男人,就不要太高标准严要求了吧!再往深里说,不喜欢一个人假装喜欢算不算欺骗?喜欢一个人硬是装着不喜欢,这算不算懦弱?敢于面对自己真正的感觉,是不是也算是一个俗世英雄? 

      这么一来,我也算是在追求真理啊,因为这世上有一种东西是最不能作假的,那就是爱情。你可以强娶强嫁甚至强占,但你永远也无法强爱。强迫别人爱你。 
      爱情既然如此可贵,那敢于追求真爱的人是不是多少也有些可爱? 
      那我现在是不是很可爱?我这么可爱,我那位师傅大人总该对我青眼有加吧? 
      小方竭力地为自己找着借口,而且是一处理掉旧爱,马上就想着如何讨好新欢,而且是卑躬屈膝。 
      那个安若素长得真是好看,又有个性,听黑妞说,精明能干,当断则断,心狠手辣,冷血无情,杀人无数……不,等等,怎么越听越听越像个超级悍妇,纯然一个野蛮女友加黑帮老婆。这样的女子娶到家里,那跟养一只东北虎有什么区别? 

      而且是一只智慧型的母老虎。 
      可是,她真的很吸引人呐!也怪,我还偏偏就是喜欢这种款式的,陆薇对我温柔体贴,我就是没感觉,安若素对我大眼一瞪,我的感觉全来了,连心跳都快了几倍──这多半是吓的。不过也难怪,这世间万物本来就是一物降一物,她是卤水,我是豆腐;她是老虎,我是绵羊。唉,我怎么变得这么没出息!不过话说回来,也许我本来就没出息,只是一直没有遇到那个让我发现自己没出息的女人!这就是命。 

      认命吧!我就是喜欢安若素,陆薇对我怎么好我都不快乐,安若素就算打我骂我拿皮鞭抽我我都开心。──男人是不是都有点儿贱呢?小方也觉得自己有点儿赶着不走打着倒退的意思,严重缺乏自尊,但我这一生若是没有了她,该是多么无味,我要自尊还有什么用? 

      在这个尸横遍野,血腥淋漓的山谷中,而且叛军马上就要杀来,危机四伏的尖锋时刻,我们的小方队长心里想的不是如何御敌而是怎样得到他的浪漫爱情。 
      这奇怪吗? 
      唉,就让我动一动心眼儿吧!小方想。 
      反正未来已经一眼看到底了──鱼死网破! 
      死,恐怕是惟一的结局。都要死了,如果再不动一下私心杂念,那就永远也不会有机会了。所以藏在心底的话,一定要趁机说个痛快,否则作了鬼都要后悔。 
      总之,安若素死,我就一定死。我要跟着她,生死相随。小方想。 
      我并不是想死,但没有了她,我一个人活着会很痛苦,所谓生不如死。连吴仕林都说,做不成人杰,做不成英雄,做个情种,也一样超凡入圣。梁祝不就是因化蝶而长存吗? 

      那让我也作个情圣吧。 
      这世上英雄豪杰已经太多了。 
      可是,如果把安若素换作是陆薇,我还会拚命吗?小方问自己。 
      答案是肯定的──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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