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一条毒蛇缠住我 作者:丁旸明-第1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却点了点头,问我是叫丁一吗?

我问她是怎么知道的?

她说她的哥哥也在这个施工队里。

我不相信她的话。我从来没有在这个施工队里向任何一个人提及自己的姓名和自己的身世。她可能是一名警察,一名刚从警校毕业的警员做卧底来抓我的。可是没有必要这样的费劲啊!如果警察现在真的需要逮捕我这名逃犯的话,我是可以全力配合的。我真的迫切希望警察能够结束我的逃亡生活。

我对她说,你知道我的名字,作为公平的待遇,也应该让我知道你的名字。

她说,你叫我小兰吧!

“小兰?!”我心里嘀咕,这肯定是警方的代号,看来这次我铁定是跑不了的了。

我又与她说了几句不着边际的话,突然她说话中自己露出了一个很大的破绽。她告诉我说自己是一名大学生,在这家小酒馆里打工只是为了暑期积累社会实践的经验,这便是破绽。据我所知,在众多工友的妹妹中没有一个到了上大学年龄的,这就证明了她刚才说的话是在撒谎。她肯定是一名警察卧底,我坚信我的判断。她又告诉我自己过几天就要回学校去上课,不会再在这里干下去了,只等办完一件事情后就离开这家酒馆。我这时不安地看了看窗外,老感到在马路的对面肯定有早已经埋伏好的警察。现在,作为一只想自投罗网的昆虫的我说:“既然过几天后你便离开这里,我怎样才能够再次见到你?”我表现出一副一见钟情的样子。我一方面是有意识地再探她的底,一方面真的是想让警察快一点把我抓到手,心灵上的折磨使我简直要精神崩溃。

没想到她想了一下跟我这样说,如果今天晚上我还来这里就还能再见她一面。
第五章 那时,我还是二十岁(2)
晚上,我从砖块与木板搭成的简易床下找出我从逃亡开始就陪伴我的提包,从里面找出一件算是干净得体的衣服换上,又把一直藏在皮包内兜里的一块手表拿出来戴在手腕上。可惜的是,由于我长期在工地上干体力活不戴手表,这块表已经因电量耗尽停摆了。我使劲地抖了抖手腕,希望秒针可以再颤抖一下以代表时间还在延续。我下定决心去再见一次那个叫“小兰”的女服务员,虽然从种种迹象看,她很可能是一名警察卧底。是的,我就是决定让埋伏好的警察一下子把我摁倒在地上,我是自投罗网。实际上,在我将最后二百元钱塞进那个工头模样的家伙手里的时候,便已经做好了等候警车来到的准备。而我不去警局自首纯粹出于对二百元钱消费的尊重。我是要在警察抓到我之前花掉身上最后的五百元钱的,但这并不代表浪费掉了它们。现在我心安的是这些该流通的货币都已经各得其所。尤其是最后的那二百元换来了我近半年新生活的体验。不过,任何的消费终将有一个结束。

我离开简易工棚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看见我。我也没有刻意去跟任何一个人打招呼。离开就是离开,如果给他们留下任何关于我记忆或者痕迹的话,那么我的离开就是失败的。日后,他们还会谈及我的事情,我还会留在众人的口舌与耳朵之间。所以,我是一个人悄无声息地离开的。当我走到离那家小酒馆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便远远地看见小兰已经等在了门口。她依旧穿着那件白色的衬衣和那条蓝色的牛仔裤,只是那件白色的衬衣在夜色中看上去像飘忽不定的幽灵。我整了一下自己的衣领,又扭动了一下脖颈和手腕,以便使得自己的浑身肌肉得以放松。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自己被警方擒获入瓮的时候,避免身体更大的扭伤。我深吸了一口气便走了过去。

走到小兰的面前,我开门见山地说:“把我抓走吧!”

“什么?”她有些不解。

“你不要再装下去了,难道你不是警察的卧底想来抓我的吗?”

她“噗”的一声笑了起来,“什么呀,你不是在做梦吧?”“我杀了人,你不知道?”我想她在极力地伪装自己,被我一下子识破了伪装总归是有些一时反应不过来。

她摊开双手,带着一脸无奈,“我不是警察,更无意要逮捕你。”

“那你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

“知道你的名字很奇怪吗?名字只不过是一个人的代号罢了,你我都在人间大家庭里,我知道你的代号难道有什么奇怪?”

她回答得很荒唐。但我一时又不知该如何去反驳她的这种荒唐说法,只是象征性地点头以表示出赞同的样子。

“你是不是很想知道我是如何知道你姓名的?当然,我是没有什么哥哥在你们的那个施工队里的。”

我点了点头。

“那好,你跟我去一个地方就会明白一切的。”

小兰冲着一辆正在路中行驶的出租车招了一下手。车停在了我们的面前。她为我打开车门,我坐在了后座上,而她则坐在副驾驶的座位上。她跟司机交代了几句,车便向路的另一端驶去了。对于S市,我并不熟悉,只是感觉出租车在绕行了几个弯之后,在一栋老式的洋房前停了下来。小兰付了车费便催促我下车。走下车后,我看着这栋洋房,总感觉有些与那次陪同蔡如佳去见她的从国外归来的父母亲时所见的别墅情景相像。这栋洋房有些年岁了,从其建筑风格和构造上可以看出它是在中国历史上最耻辱的时期由侵略者所建造的遗留物。

我推开洋房院子的铁栅栏门,走上石级,正欲推开那扇欧式的房门,却发现一直跟在我身后的小兰不见了。我此时确实感到一阵恐惧,小兰的溜掉,让我可以想像出当我一脚踏进这个房间的时候会有多少支手枪顶在我的脑门上。害怕也没有用了,我已经变成了瓮中之鳖,我不由地握了一下戴在手腕上的那只已经停止走动的冰冷的手表,哆嗦着手拧动了门上的把手。

我走进一间大厅里。灯光很微弱,勉强能够让我辨清房间内的布置;厅内很静,没有我所想像得众多警察一拥而上的场面出现。我找了一把椅子坐下,平静着自己,静静地等待着事情的进展。难道警察是那么乐意故弄玄虚吗?

有一个人从黑影中走到微弱的灯光下。

“还记得我吗,丁一?”

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很耳熟。借着微弱的灯光我可以看出她穿着一条席地的红色长裙,显得身材婀娜多姿,在细长的指间夹着一支点燃着的香烟,原来是她——蔡如佳!

我想站起身来,大骂她出卖了我。可当我双手按着椅子扶手想起来时,我的腿却瘫软了。

两条腿变成了沉重的铅块坠住了我整个身子。我用惊诧的语调问:“是你?!”

“那我们,你还记得吗?”陆续又有两个人从暗影里走了出来,站在蔡如佳的两旁。这回是两个男人。微弱的灯光一下子变得强烈起来,我看清楚了他们。

一个人是高文!

一个人是陈之初!

我的整个身子变成了一堆烂泥,瘫在了椅子上。我的脑子里钻进了无数只蜜蜂在嗡嗡地轰鸣着,这面前的一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

蔡如佳问:“你是不是很吃惊?”

我木讷地点点头。

陈之初说:“现在你不用再呆在施工队里劳作了,回学校吧!”

听见他的声音,我更加惊恐:“陈……陈老师……你……不是……”

还没等我说完,陈之初发出令我毛骨悚然的笑声,蔡如佳和高文也跟着笑了起来。

“我没有死,那你只是演戏而已,给你开了个玩笑。放心,你现在看到的不是什么鬼魂,哈哈哈哈!”

“可我的……的的确确是亲手埋掉你的啊?”

“你埋掉的只不过是一只绵羊罢了,难道在你埋掉的时候没有感觉到那麻袋要比人轻得多吗?”

我把身子往椅子上挪了挪,我已经几乎滑到地上了。

“那不会忘记如佳给你的麻袋吧,在那天晚上你去埋我的时候她已经调包了。”

蔡如佳说:“是的,给你开了一个玩笑。”

我的身子抖了起来。

蔡如佳说:“你还记得那个盗墓人吧,你看——”

又有三个人从阴影中走了出来。他们三个我一眼就认出来,这正是那三个因为盗挖古墓穴被警方擒获的盗墓贼。高文“咳”了一声说:“他们不是什么盗墓贼,也是对你这个玩笑的参与者。”

“那份报纸!那份报纸可是有他们被捕的照片啊!”

突然我的身子一下子硬了起来,不再感到乏力,于是我大声呼喊起来。

“不要那么激动,不要那么激动。”蔡如佳说着,走到我的跟前双手按在我的肩上。

高文接着说:“假的,报纸是假的。本来,如果在你逃亡开始的时候买一份报纸的话就会识破的,一切都是假的。从你第一次踏进陈之初教授家门的时候呈现在你眼前的一切全都是假象。全都是假的。我也不是同性恋者!”高文指着陈之初说:“他与她也不是什么夫妻。”

他又指着蔡如佳,“他,她也都不爱你!”他又指着我,“假的,全都是假的!一切全都是假象!”此时的高文双手举向半空,好像在完成一次最后的演讲。

另外的三个盗墓人补充说:“其实我们也都是假扮的,并不是蔡如佳的父母和佣人,更不是盗墓人……”

蔡如佳温情地拍着我的肩膀:“真的只是一个玩笑。”

“一……个……玩笑?”我用力地甩开蔡如佳的手,从椅子上滑到地上,跪着双腿喃喃地问道:“为什么,为什么要开这个玩笑?”

蔡如佳说:“因为我们得知你二十岁了,这是个二十岁的礼物,用假象来包装的生日礼物。”

“明白了。”我抬起头看着蔡如佳说,“现在我已经过了二十岁,我已经二十一岁了,可以和你们一起再去捉弄刚二十岁的人了吗?”
第五章 尾声:一条毒蛇缠住我
关于丁一的故事(准确地说是日记)讲到这里应是该完结了。当然,在我发现的第二册日记本上还记录着其他的事件。不过在我看来,与我一直在唠唠叨叨所叙述的事情没有什么关联,所以也就不便继续生编硬造下去,浪费各位读者的时间。事情就是这个样子,很简单,只不过是一个陷阱罢了。如果当初丁一第一次踏入陈之初家的时候,意识到一切只不过是个假象,那么他也不会像个木偶似的被别人用一根线绳牵着走进这个陷阱。假如,我够聪明的话,在看到日记第一页时,便应该预料到这个结局。可毕竟日记的主人那时刚刚二十岁,上了成年人的当也是情由可原的。我亦是如此,还不到二十岁,还差几个月。所以,自然我也就预料不到事情的结局。谁又能够知道满篇的日记全是假象呢?

事到如今我还是不得不继续怀疑这本日记的真实度,事情实在是太离奇。前面我曾提出过三个疑问。现在,也就是在我通读完丁一的这两本日记之后依然存在另一个疑问。假若丁一压根就没有离开过学校,或者压根就没有丁一这个人物,那么这两本日记就完全有可能是他杜撰的,也就是说,这两本日记本身就是小说的原始框架,是一个小说家所创作的未完善的作品,而我一直的唠叨讲叙只不过是对小说的完善(也有可能是在画蛇添足)。

不过,我的这个疑问很快得到了否定的答案——当然这个答案也是我推断得来的——但推断是有根据的。在我看完两本日记之后,写完了前篇的那些废话之后,我在日记本的封面夹页之中,发现了一张被折成了四方形的信纸。我非常小心地将其展开(这种行为是基于我的好奇心和偷窥欲),从折痕上看,这封信已经有了很长时间。信纸的上方写着一篇文章的题目,以及题目下面草草地写了几笔文章的开头。

这激起了我对另一件事物的记忆,便是我在床下找到的那个以普罗米修斯为主题创作的石膏雕像。“一条毒蛇缠住我”与“普罗米修斯”是在日记中不断提及的两个象征物。既然二者在现实中真的存在,那么在很大程度上便证实着日记的真实性。尤其是我又读了“一条毒蛇缠住我”的小说开篇之后,关于日记在我心中的真实感不禁又有了一层跃进式的加强。各位读者,为了证实我一直所讲叙的事件的真实性,下面我就将那张稿纸上的原文呈现给大家:

一条毒蛇缠住我

在偷吃了位于伊甸园中的那棵智慧树(上帝耶和华称它为禁树)上的果子之后,亚当和夏娃各自都显得有些尴尬。彼此都先是盯着对方的身体,然后又有些手忙脚乱地护住自己的身体。夏娃要比亚当麻烦一点。亚当可以很随意,很自然地双手交叉下垂,便可以遮挡住自己的阴部。可当夏娃自己用双手护住自己的阴部时却发现亚当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的胸部。她不得不一只手掩护着自己的下体,一只手遮挡在乳房的前面。从她的面部表情上来看,这种姿势令她有点吃不消。

亚当先开口说话:“怎么办?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