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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我要明在卧室内订制了偌大的一个书架,沿着整面墙壁,自天花板
至地面,足以藏千册。在藏书未达其量时,空着的地方,成了摆置小摆
设的装饰架。这沿壁巍然而立的书架,除藏书外,为节省空间,也兼放
电视机和音响设备,可谓物尽其用。唯一缺憾的是没有安装玻璃滑门,
书架上的藏书被灰尘肆意铺盖得厚厚的,每隔数日都得烦佣人打扫打
扫。日子一久,书面上积了层粘腻腻的尘垢,擦也擦不掉,只有重新包
过。上个月,花了五百块,装上了玻璃滑门,成了名符其实、光亮洁净
的书橱。我那日积月累的几百本藏书,才算安顿妥善。
我对书有一份执着与偏爱,即便是涂得一塌糊涂,中学时念的教科
书,或是过了时的杂志刊物,我也舍不得抛弃,总觉得把一本印有优美
文章的书籍弃如破履,有点可惜。婚前的那个书橱成了我这些年陈年老
“书”的藏身之处。每年搬进移出,不厌其烦地整理着。看着十几年前
写于书上,歪歪斜斜的几行批注和注释,总把我引进昔日那书声笑影里。
书林里,年年都有新书加入,明每回为公事出差,往返台菲两地。
临行之前,我从没忘了交给他一张购书单,虽然他看后,眉头轻蹙,为
的是书重,携带不便,但却从不让我失望。一入家门,我就迫不及待地,
翻箱倒箧,寻找他为我买来的新书。
最近,逛了三四趟书店,以极低的价格选购了几本六十年代的旧书,
书面略有破损,纸张也呈微黄,但都是我喜欢的。书店里的女职员问我:
“你怎么尽买些旧书,不买新的?”我笑着说:“新书太贵了,我替你
们清除旧货,不好吗?”心里却想:书不比衣裳,不在其新旧,只要内
容好,就是好书。
去年,我把中英文合共几百本的藏书,分门别类地编起号码,整理
成一本藏书目录,题名为“书索”,既可记录藏书数量,又可考查书本
有否一去不返被遗失,这是藏书者最心疼的事呀!
明的四弟看我那么醉心于书籍,亲自刻了个“开卷有益”的石印相
赠,是篆体的,盖在书上,更增添了几许的古趣。
新书一进门,耐不住等到第二天,我就按着例常手续为它包装、盖
印、编号,然后满意地插进那排列整齐的书林中。
知道济阳柯蔡宗亲总会有个图书馆,像荒漠中碰上了甘泉,更高兴
的是我喜欢看的,大半都能在那儿借得到,替我省了不少的买书钱。最
近,我几乎每个星期都到那儿借一、两本回来阅读。只是,不知怎地,
借来的书,看起来总有点不过瘾,然而,想拥有每本读过的书,财力方
面又做不到。对新书的添置,我亦有了选择,只购买有藏存价值的好书,
对于看过一次不会想再看第二次的就向外借,尽量打消拥为己有的念
头。藏书中,一半以上,是历史演义,翻译小说,和古典名作。其余的
是我所喜欢的作家的短篇小说、散文、杂文之类的著作。
家里的藏书,到目前并未本本读过,我常自讥自己买书的速度快过
看书。婚后,除上班外,还有那终身制的“家务卿”职(丹扉为家庭主
妇冠上的尊号),能抽出读书的时间实在不多。陪孩子看医生在候诊室
内,上班途中在巴士上,办公室里,午餐后半个小时的休息空档,睡觉
前的床上,都是我平日偷闲看书的地方。看书时间不多,挤凑起来,一
天也不过二个钟头左右,也不是每天都有这种空闲。
最惬意的看书时间,是晚上孩子都睡着了,自己躺在床上垫高枕头,
捻亮台灯,看到疲倦得睁不开眼睛,有时,在昏昏欲睡中,把书随意往
枕头下一塞,倒真应了琦君笔下的“三更有梦书当枕”。
由于看书的时间不定,对借来的书,就有“得赶着看”的麻烦,不
如自己家中的藏书,一本可以看上一个月,甚至半年,随心所欲。今天
想看叶庆炳的散文,从书橱中抽出《谁来看我》,看一篇也好,两篇亦
成。看腻了,夏元瑜谈古论今的《流星雨》,笔调幽默,也可换换口味。
想看夹着淡淡乡愁的作品吗?王鼎钧的《碎琉璃》,张秀亚的《北窗下》;
还是喜欢乡土味浓的司马中原的《十八里旱湖》。再不然,元明清的短
篇小说也别具一番格调,都是举手之劳,即能读到。
自己看书,消遣性质多,研究使命少(极少),两、三本散文集交
替着看是常有的事。这都是家有藏书的方便。再说,家有琳琅满目的藏
书,对于想把孩子养成爱看书的习惯,也多少有点帮助。
人的欲望,原是毫无止境,有了书橱后,接着就想有间书房,在《那
满园的绿》一文中,提到的是母亲家的书房。可惜那书房除了藏书橱外,
还放置了音响设备、录影机、电冰箱、沙发,失去了书房的雅致。
记得念大学时,班上同学带我参观她家刚落成的新居,有一间装璜
得极其舒适华丽的书房,三十五平方米大,除开窗的一面,其他三面都
是一排排雕工精细,古意盎然的书橱。柔软的红地毯上放置了一张毛茸
茸的白色绵羊皮,想必是给主人躺在上面看书用的,旁边随意放着几个
方形的绒布椅垫,一张气势非凡的大书桌,摆在靠窗的一面,桌后是高
大宽敞的软坐椅。除此以外,别无其他,整间书房给人一种温馨舒逸的
感觉。如果你问我有什么心愿,那就是拥有这么一间书房。
第五编 书中自有黄金屋
富兰克林(1708—1790)
美国政治家、科学家、作家。出身于马萨诸塞州手工业者
家庭,年轻时当过印刷徒工。 1730 年为《宾夕法尼亚报》出
版商和发行人。1731 年在费城建立北美第一个公共图书馆,
1743 年组织美洲哲学会。1751 年帮助创办宾夕法尼亚大学。独
立战争期间,积极参加反英斗争。1775 年当选为第二届大陆会
议代表,参加起草著名的《独立宣言》。1776 年出使法国,缔
结了法美同盟。后又与英国和谈,签订了《英美和约》。1787
年为出席制宪会议代表,主张废除奴隶制。在科学研究上,发
明避雷针、远近两用望远镜,对电作了理论说明。文学方面有
著作《自传》。法国经济学家杜尔哥颂扬他:“从天空抓到雷
电,从专制统治者手中夺回权力。”
我的幼年教育
我自幼即好读,手中偶有点钱便都用以购书。我爱读《天路历程》,
我的第一部书便是班扬的这套小书。后来我又将这书卖掉以购买布尔顿
的《历史丛书》;书为坊间廉价小本,计不下四五十册。我父亲的少量
藏书多属于宗教论战性质,这些我也大都稍加涉猎,但日后每以此为憾
事,因为正值我求知的欲望如饥似渴之年,却苦于无适当的书可读,而
我此时已决定将来不作牧师。父亲书中我最耽读不倦的是普鲁塔克的《名
人传》,唯有在这部书上我认为我的时光最不虚抛。那里另有笛福书一
种,名《计划论》,以及马瑟博士书一种,名《为善论》,这两书对我
都有开茅塞之效,对我日后某些重要作为曾发生过相当的启迪作用。
这种浓厚的书癖终于使我父亲决定让我进印刷业,尽管此时他已有
一子(即詹姆斯)在这行业。一七一七年詹姆斯携印刷机与字模等自英
格兰归,于波斯顿开店营业。我对印刷业的爱好远较父亲强烈,唯下海
当水手的念头仍未完全忘怀。考虑此事后果堪忧,父亲遂不再耽搁,立
即催我去詹姆斯处作学徒。我推脱过一阵,但终于听从父意,正式立了
字据,彼时我还不过十二周岁。按合同规定,学徒期满将为二十一岁,
唯最后一年得领伙计工资。不久我对印刷一行已事事熟炼,詹姆斯依重
我如左右手。这时我开始有机会接触到好书。利用与书肆学徒相识关系,
我有时竟能从那里借上一册小书,但每次必速看速还,不敢污损。有时
一本书晚间借回,次日天明即须归还,这时我便一卷在手,连宵赶读,
以防到时还不回去,叫人来催。
此后不久,一位名叫马修?亚当斯的商人常来我印刷所,其人颇聪
明,于各类书籍庋藏甚富,得知我好读,因邀我至其书室中,慨然将我
所欲读的书惠借给我阅读。此时我对诗的兴趣正浓,间或也稍有所作;
詹姆斯以为此事或亦不为无利,对我稍稍鼓励之,因而我遂开始写时事
诗,记得其中一首名《灯塔悲剧》,记船长威斯雷克及其二女海上遇难
事;另一为水手歌,记海贼狄乞(绰号黑髯客)就擒事。按两诗格调均
不高,不脱克洛柏街腔调;印成后,兄命我去市中售卖。前一种销路极
佳,以其事发生未久,人们的印象尚深。这事给了我很大鼓励,但父亲
对我的作诗则大加嘲笑,说作诗的人大抵都是乞丐。因此我遂绝作诗念
头,实际上我即使作诗也不会成为很好诗人;但文章对我则不同,它在
我一生当中用途颇广,甚至可说是我日后的主要立身之阶,因此下文即
将说明,处于我当时的环境下,我曾如何学到这点本领。
城中当时另有一位嗜书青年,名约翰?柯林斯,与我很熟。有时我
们也争论一些问题,而且还特别喜欢这种争论和盼望有机会进行互驳,
然而这种好辩,这里附带一笔,往往容易变成一种不良习惯,结果在人
们面前也好呶呶不休,非常招人反感;不仅败坏谈兴,制造不和,甚至
使人失去应有的友谊。我这毛病便是受了我父亲宗教论战书籍的影响。
我日后注意到,有修养的人们从来便很少涉入争端,当然下述几种人则
是例外,这即是律师、学人以及爱丁堡出身的各类人们。
一次柯林斯与我发生了一场争辩,内容系关于妇女受教育有无必
要,以及妇女是否具有此种能力的问题。他的看法是这种做法不够妥当;
而且她们天生不适学习。我自己则站在反对的一方,当然这也多少有点
为辩而辩。他的口才比我流畅得多,而且词汇丰富,左右逢源;但我总
不免认为,他的优势却主要来自言词,而不是来自逻辑力量。由于到分
手时这个问题依然没有辩清,而短期内彼此又不可能晤面,于是我便坐
下来将我的论据详细写出,然后誊清寄去。他接信即复,我得复再答,
如是书来信往,双方所作均不下三四通,一次父亲偶然见到了我的这些
辩论文字,并仔细看了。看后,他没有涉及所论内容,而只就文字本身
作了一些指点;他认为,在拚写与标点方面,我比我的对手好些(这点
当然应归功于印刷所的训练),但在语句的雅驯以及条达清通等方面,
我都显有不足,这些他都一一举出实例说明。我觉得他的批评颇能切中
我的要害,因而从此更加留意文章写法,锐意精进,以期有成。
就在这时,我偶然遇到《旁观者》的零本一册。书为第三卷。这书
我以前从未见过。我把它购回反复阅读,读后心爱不已。我认为这书的
文字极佳,因思有意模拟之。抱此目的,我遂取其中数篇,将篇中各句
所表述的意思,略加隐括,即置之一旁不顾;数日以后,不看原书而径
行重述原文,方法即将隐括语中的意义,一一仔细表出,其详尽须与原
作无异,用字则尽我所能,务求妥贴。然后拿我重写的《旁观者》与原
文相比较,找出谬误,加以改正。然而我发现,我的词汇仍嫌不足,或
用字想字时来得吃力,而这种能力,如其我不中辍作诗的话,早应不成
问题;因为经常须要寻找同意但不同音(为了押韵)或不同长度(为了
音律)的词汇这件事,势必要使我时刻去追求变化,并把这类事牢记在
心,渐而至于精熟。因此,我遂把若干故事改写为诗;过上一段,当原
文已经完全忘却,再把那些诗改写回去。另外,我有时还把我的提要有
意打乱,数周之后,待我须要足句完篇时,再对这些进行一番认真整理。
我这样做是为了学会如何把思想安排得富于条理。然后,取来原作互相
比较,发现种种纸缪,即加改正;但有时在某些非关宏旨的细节上,我
觉得我竟较原作的写法与语言更稍胜一筹,因而不禁暗自庆幸,自忖将
来或者有望成为一位不坏的英文作家,也未可知,因为在这事上我确是
不无奢望的。我练习作文与读书一般多在夜晚工余与次日上工之前,或
趁礼拜假日,这时我总是设法一个人躲在印刷所内,尽量逃避礼拜仪式,
这一节幼时父亲对我的要求素来极严,而我自己也的确至今把它视作一
桩责任,只是我有时感到我无暇履行罢了。
正当我一心为文的时期,我读到了一部英文法(记得为葛林武德所
著),书末附有讲解修辞与逻辑的短论二篇,后者篇末载有苏格拉底辩
论法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