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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_三毛-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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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其实是一个求知欲很强的人,学校安排的课程听上去是那么有趣,美术、音乐、英文、历史、国文、博物……在这些科目的后面,应该蕴藏了多少美丽的故事。数学,也不该是死板的东西,因为它要求一步一步的去推想、去演算,这和侦探小说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 

    我是这么的渴求新的知识,我多么想知道一朵花为什么会开,一个艺术家,为什么会为了爱画、爱音乐甘愿终生潦倒,也多么想明白,那些横写的英文字,到底在向我说些什么秘密……。 

    可惜我的老师们,从来没有说过这些我渴羡的故事。 

    美术就是拿些蜡做的水果来,把它画得一模一样;音乐是单纯的唱歌;地理、历史,应该是最好玩的科目,可是我们除了背书之外,连地图都很少画。 

    我最爱的英文老师,在教了我们一学期之后,又去了美国。 

    数学老师与我之间的仇恨越来越深,她双眼盯住我的凶光,好似武狭小说中射来的飞镖一样。 

    初一那年我的成绩差强人意,名次中等,不留级。 

    暑假又来了,我丢下书包,迫不及待的往租书店跑,那时候,我们已搬到长春路底去居住,那儿也有租书店,只是那家店,就不及“建国书店”高贵,它是好书坏书夹杂着,我租书有年,金杏枝的东西,就没去错拿过它。 

    也是在那个夏天,父亲晒大樟木箱,在一大堆旧衣服的下面,被我发觉了封尘多少年的宝藏,父母自己都早已忘了的书籍。 

    那是一套又一套的中国通俗小说。 

    泛黄的、优美细腻的薄竹纸,用白棉线装订着,每本书前几页有毛笔画出的书中人物,封面正左方窄窄长长的一条白纸红框,写着这样端正秀美的毛笔字——水浒传、儒林外史、今古奇观……。 

    我第一次觉着了一本书外在形式的美。它们真是一件件艺术品。 

    发觉了父亲箱底那一大堆旧小说之后,我内心挣扎得很厉害,当时为了怕书店里的旧俄作家的小说被别人借走,我在暑假开始时,便倾尽了我的零用钱,将它们大部份租了下来,那时手边有《复活》、《罪与罚》、《死灵魂》、《战争与和平》、《卡拉马助夫兄弟们》,还有《狂人日记》与《安娜卡列尼拉》……这些都是限时要归还的。 

    现在我同时又有了中国小说。一个十二岁的中国人,竟然还没有看过《水浒传》,使我羞愧交加,更是着急的想去念它。 

    父亲一再的申诫我:“再看下去要成瞎子了,书拿得远一点,不要把头埋进去呀!” 

    我那一个夏天,是做了一只将头埋在书里的驼鸟,如果问我当时快不快乐,我也说不出来,我根本已失去了自己,与书本溶成一体了,那里还知道个人的冷暖。 

    初二那年,连上学放学时挤在公共汽车上,我都抱住了司机先生身后那根杠子,看我那被国文老师骂为“闲书”的东西。 

    那时候我在大伯父的书架上找到了《孽海花》、《六祖坛经》、《阅微草堂笔记》、还有《人间词话》,也看租来的芥川龙之介的短篇,总而言之,有书便是好看,生吞活剥,杂得一塌糊涂。 

    第一次月考下来,我四门不及格。 

    父母严重的警告我,再不收收心,要留级了。又说,看闲书不能当饭吃,将来自己到底要做什么,也该立下志向,这样下去,做父母的怎么不担心呢。 

    我那里有什么立志的胸怀,我只知看书是世界上最最好玩的事,至于将来如何谋生,还远得很哪。 

    虽然这么说,我还是有羞耻心,有罪恶感,觉得成绩不好,是对不住父母的行为。 

    我勉强自己收了心,跟每一位老师合作,凡书都背,凡课都听,连数学习题,我都一道一道死背下来。三次数学小考,我得满分。 

    数学老师当然不相信我会突然不再是白痴了,她认为我是个笨孩子,便该一直笨下去。 

    所以,她开始怀疑我考试作弊。当她拿着我一百分的考卷逼问我时,我对她说:“作弊,在我的品格上来说,是不可能,就算你是老师,也不能这样侮辱我。” 

    她气得很不堪,冷笑了一下,下堂课,她叫全班同学做习题,单独发给我一张考卷,给了我几个听也没有听过的方程式。 

    我当场吃了鸭蛋。 

    在全班同学的面前,这位数学老师,拿着蘸得饱饱墨汁的毛笔,叫我立正,站在她划在地下的粉笔圈里,笑吟吟恶毒无比的说:“你爱吃鸭蛋,老师给你两个大鸭蛋。”在我的脸上,她用墨汁在我眼眶四周涂了两个大圆饼,因为墨汁太多了,它们流下来,顺着我紧紧抿住的嘴唇,渗到嘴巴里去。 

    “现在,转过去给全班同学看看。”她仍是笑吟吟的说。全班突然爆出了惊天动地的哄笑,只有一个同学没有笑,低下头好似要流泪一般。 

    我弄错了一点,就算这个数学老师不配做老师,在她的名分保护之下,她仍然可以侮辱我,为所欲为。 

    画完了大花脸,老师意犹未尽,她叫我去大楼的走廊上走一圈。我僵尸般的走了出去,廊上的同学先是惊叫,而后指着我大笑特笑,我,在一刹那间,成了名人。 

    我回到教室,一位好心的同学拖了我去洗脸,我冲脸时一句话都没有说,一滴泪都没有掉。 

    有好一阵,我一直想杀这个老师。 

    我照常上了几天课,照常坐着公共汽车晃去学校。 

    有一天,我站在总统府广场的对面,望着学校米黄色的平顶,我一再的想,一再的问自己,我到底是在干什么?我为什么没有勇气去追求自己喜爱的东西?我在这儿到底是在忍耐什么?这么想着想着,人已走到校门口,我看一下校门,心里叹着:“这个地方,不是我的,走吧!” 

    我背着书包,一坐车,去了六张犁公墓。 

    在六张犁那一大堆土馒头里,我也埋下了我不愉快的学校生涯。 

    那时候,我认识的墓地有北投陈济棠先生的墓园,有阳明山公墓,有六张犁公墓,在现在市立殡仪馆一带也有一片没有名字的坟场。这些地方,我是常客。世上再没有跟死人做伴更安全的事了,他们都是很温柔的人。 

    逃学去坟场其实很不好玩,下起雨来更是苦,可是那儿安静,可以用心看书。 

    母亲不知我已经不上学了,每天一样给我饭钱,我不吃饭,存了三五元,去牯岭街当时的旧书店(当时不放地摊的),买下了生平第一本自己出钱买下的书,上下两册,叫做《人间的条件》。 

    我是不太笨的,旷课两三天,便去学校坐一天,老师看见我了,我再失踪三五天。 

    那时家中还没有装电话,校方跟家长联络起来并不很方便。 

    我看书的速度很快,领悟力也慢慢的强了,兴趣也更广泛些了,我买的第二本书,也是旧的,是一本《九国革命史》,后来,我又买进了国语日报出的一本好书,叫做《一千零一个为什么》,这本书里,它给小孩子讲解自然科学上的常识,浅浅的解释,一目了然,再不久,我又买下了《伊凡·傅罗姆》这本太感人的旧书,后来差不多从不吃饭,饭钱都换了书。在逃学完完全全释放的时光里,念我真正爱念的东西,那真是生命最大的享受。 

    逃课的事,因为学校寄了信给家里,终于到了下幕的时候。 

    当时,我曾经想,这事虽然是我的错,可是它有前因,有后果,如果连父母都不了解我,如果父亲也要动手打我,那么我不如不要活了。 

    我休学了一年,没有人说过一句责备我的话。父亲看了我便叹气.他不跟我多说话。 

    第二年开学了,父母鼓励我再穿上那件制服,勉强我做一个面对现实的人。而我的解释,跟他们刚好不太一样,面对自己内心不喜欢的事,应该叫不现实才对。 

    母亲很可怜,她每天送我到学校,看我走进教室,眼巴巴的默默的哀求着我,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去,我低头坐在一大群陌生的同学里,心里在狂喊:“母亲,你再用爱来逼我,我要疯了!” 

    我坐一节课,再拿起书包逃出校去,那时候我胆子大了,不再上坟墓,我根本跑到省立图书馆去,在那里,一天啃一本好书,看得常常放学时间已过,都忘了回家。 

    在我初二下那年,父母终于不再心存幻想,将这个不成器的孩子收留在家,自己教育起来。 

    我的逃学读书记也告一段落了。 

    休学在家,并不表示受教育的终止。 

    当时姐姐高中联考上榜了二女中,可是她实在受不了数学的苦难,又生性喜欢音乐,在经过与父母的恳谈和了解之下,她放弃了进入省中的荣誉,改念台北师范学校音乐科,主修钢琴,副修小提琴。也因为这一个选择,姐姐离家住校,虽然同在台北市里住着,我却失去了一个念闲书的好伴侣。 

    姐姐住校去了,我独占了一间卧室,那时我已办妥休学手续,知道不会再有被迫进教室的压力,我的心情,一下子轻松了起来。 

    那一年的压岁钱,我去买了一个竹做的美丽书架,放在自己的房间里,架上零零落落的几十本书,大半是父亲买回来叫我念的。 

    每天黄昏,父亲与我坐在藤椅上,面前摊着《古文观止》,他先给我讲解,再命我背诵,奇怪的是,没有同学竞争的压力,我也领悟得快得多,父亲只管教古文,小说随我自己看。 

    英文方面,我记得父亲给我念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是奥·亨利写的《浮华世界》,后来又给我买了《小妇人》、《小男儿》这些故事书,后来不知为了什么,母亲每一次上街,都会带英文的漫画故事给我看,有对话、有图片,非常有趣而浅近,如《李伯大梦》、《渴睡乡的故事》(中文叫《无头骑士》吗?)、《爱丽丝漫游仙境》、《灰姑娘》这些在中文早已看过的书,又同英文一面学一面看,英文就慢慢的会了。 

    真的休学在家,我出门去的兴趣也减少了,那时很多同年龄的孩子们不上学,去混太保太妹,我却是不混的,一直到今天,我仍是个内心深爱孤静而不太合群的人。 

    每一次上街,只要母亲同意,我总是拿了钱去买书,因为向书店借书这件事情,已不能满足我的求知欲了。一本好书,以前是当故事看,后来觉着不对,因为年龄不同了,同样一本书每再看看,领悟的又是一番境界,所以买书回来放在架上,想起来时再反复的去回看它们,竟成了我少年时代大半消磨时间的方法。 

    因为天天跟书接近,它们不但在内容方面教育我,在外型方面,也吸引了我,一个房间,书多了就会好看起来,这是很主观的看法,我认定书是非常优雅美丽的东西,用它来装饰房间,再合适不过。 

    竹书架在一年后早已满了,父亲不声不响又替我去当时的长沙街做了一个书橱,它真是非常的美丽,狭长轻巧,不占地方,共有五层,上下两个玻璃门可以关上。 

    这一个书架,至今在我父母的家里放着,也算是我的一件纪念品吧! 

    在我十五、六岁时,我成了十足的书奴,我的房间,别人踏不进脚,因为里面不但堆满了我用来装饰房间的破铜烂铁,其他有很多的空间,无论是桌上、桌下、床边、地板上、衣橱里,全都塞满了乱七八糟的书籍,在性质上,它们也很杂,分不出一个类别来,总是文学的偏多了些。台湾的书买得不够,又去香港方面买,香港买不满足,又去日本方面买,从日本那边买的大半是美术方面的画册。 

    现在回想起来,我每年一度的压岁钱和每周的零用,都是这么送给了书店。 

    我的藏书,慢慢的在亲戚朋友间有了名声,差不多年龄的人,开始跑来向我借。 

    爱书的人,跟守财奴是一色一样的,别人开口向我借书,我便心痛欲死,千叮万咛,请人早早归还,可惜借书不还的人是太多了。 

    有一次,堂哥的学音乐的同学,叫做王国梁的,也跑来向我借书,我因跟二堂哥懋良感情至深,所以对他的同学也很大方,居然自己动手选了一大堆最爱的书给国梁,记得拿了那么多书,我们还用麻绳扎了起来,有到腰那么高一小堆。“国梁,看完可得快快还我哦!” 我看他拎着我的几十本书,又不放心的追了出去。 

    国梁是很好的朋友,也是守信用的人,当时他的家在板桥,书当然也放在板桥。就有那么不巧,书借了他,板桥淹了一次大水,我的书,没有救出来。国梁羞得不敢来见我,叫别人来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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