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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大学微言-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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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始皇的性格是如何形成?
    正当少壮盛年还只二十岁刚出头的秦始皇,登位不到十年多,就碰上宫廷內部发生重大的丑闻,而且当事人就是生母,和从小跟随长大的仲父吕不韦。大家试想,假定我们中任何一个人是他,不可能不气疯了,也许,就会出家入山,或者造成另一种心理变态或精神分裂。所以他当时把生母(太后)迁出宫廷,住到首都的边远小邑,并且下令对这件事的处置,如有人敢谏者死。那种心理上的矛盾,是很难想象的处境。
    但在这样要命的严威中,那些死守中国文化孝道的儒生们,居然还一个接一个来劝谏,因此而被杀掉的,已经到达二十七人。这就是历史上说秦始皇是暴君的第一幕。但正在他暴怒杀谏者的时候,居然又来了一个齐国儒生叫茅焦的人,要求当面见皇帝进谏。秦始皇一听又有一个不怕死的来了,气得暴跳如雷,大叫着:“快拿大锅来,要活活地烹了这个家伙。”茅焦看了现场一眼,慢慢地一步一步走到他的面前说:“臣闻有生者不讳死,有国者不讳亡。死生存亡,圣主所欲急问也。陛下欲闻之乎?”秦始皇听了说:“你还有什么话要说。”茅焦说:“陛下有狂悖之行,不自知耶?车裂假父(指嫪毐,真是难听难受的话)。囊扑二弟(指其母与嫪毐所生的二子)。迁母于雍。残戮谏士。桀纣之行,不至于是矣。令天丁闻之,尽瓦解无向秦者,臣窃为陛下危之。(我该说的,都说完了。)”就自己解开衣服,去伏在砍头的木桩上去。等于说,你来杀吧!谁知道这个时候的少年秦始皇,反而走下宝座来,自己承认错了,并且亲自扶他起来,立刻封他为上卿的职位。并且马上下令车队出发,他亲自驾车,空出左边的大位,去接母亲回宫,还和原来一样亲爱,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这也是历史上真实记载的故事。我们可以看出秦始皇的残暴作风,他是怎么形成这种性格的?这与“大学之道”的“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的教育,关系的重点又在哪里?同时也可看出古代知识分子的儒生,那种“择善固执”、“死守善道”的精神。茅焦为什么敢把生死性命当赌注,难道正如现代人的观念,真想拿命来换取侥幸的财富和地位吗?你能否认秦始皇不是有爱生母的孝心,原谅母亲所做的一切过错吗?除非被历史的主观成见固定了。不然,你会发现秦始皇确是一个可造之才,只是环境给他的命运很不幸,自小没有受过良好的教养。这些过错,还是由于吕不韦“不学无术”所造成。

    秦始皇的一封亲笔信
    但秦始皇对于吕不韦又怎么办呢?他踌躇考虑了一个冬天,到了第二年,罢免了他的职位,叫他到河南去住。吕不韦虽然住在河南不到一年,但各国的诸侯们,还派人随时到河南拜访联络,“不绝于道”。换言之,一个接一个,一国接一国来看他。秦始皇当然随时会有情报,愈想愈不对,愈想愈矛盾,因为他从小跟着吕不韦长大,对于他的才能、作风,甚至个性等,当然很清楚。或者可以说,他也明白自己的身世与吕不韦之间的关系。因为他的生母,是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只会懂得享受。母子从小开始,很可能是无话不谈。也许生母对吕不韦是有另一份真情的。所以可以推断秦始皇是心里明白,什么都知道的。秦始皇反复考虑了很久,又怕吕不韦不甘寂寞,另外弄出花样生事,他便亲自写了一封信给吕不韦说:“君何功于秦?秦封君河南,食十万户。君何亲于秦?号称仲父。其与家属徙处蜀!”
    吕不韦看了信以后,知道这个儿子,现在是个完全的秦王了,不好惹,怕被他不明不白地杀了不好,还不如自己处理了好一点。因此,吕不韦便自杀了,更了却了秦始皇一桩为难的心事。也可以说,牺牲自我,完成儿子做秦王的事业。不能不说是吕不韦最后的奉献,做了一辈子生意,“天下自我得之,儿子自我失之”,亦复何憾!
    大家读历史,对于秦始皇这封简短的妙文,都很容易忽略过去。其实,这封信的内涵,真是妙不可言,由此可见秦始皇的头脑太不简单,也许是吕不韦遗传基因的作用。他第一句话就说:“你对秦国真有什么功劳好处吗?秦国还封你有十万家税收的富有资产,是为什么?”第二句话说:“你和秦国有什么亲族的关系吗?为什么我要叫你干爸?这些你自己都明白,不要我说。你应该老老实实地迁到四川住吧!”在古文,就是这样的五句话,他父子两个,心里都明白了。换言之,秦始皇表明了,“我现在是真正的嬴秦王朝的后代,我是秦王,是主人公。你过去所做的事,真的是想为了秦国吗?天知道,我明白,你还是规规矩矩在四川养老吧!不要再打什么歪主意了”。就是这样,聪明人一点就透,这是真正脱离父子关系的宣告。吕不韦知道自己调教成功的儿子,既能生之,也能杀之,所以他的一切希望都破灭了,年纪也老大了,只有走上自杀的一条路了。
    但是,也可说,秦始皇对于没有文化教养的生母,还是很有孝心;对于吕不韦,也是很不忍心。所以也不能一味说他是绝对的粗暴。不然,从春秋到战国,弒君杀父的诸侯王,岂只一两个而已。即如秦朝以后的帝王,派人送一把刀,一瓶毒酒,一条上吊的绳子,命令他自杀的多着呢!但秦始皇对吕不韦,并没有这样做。其故何在,殊可深思也!

    灭六国者,六国也
    当秦始皇从太后与吕不韦这件内宫事故以后,可以说才正式自己亲政。他的运气真不坏,在十二年之间,消灭了当时仅存的诸侯韩、赵、燕、魏、楚、齐等六国诸侯,在这中间,最有名的历史故事,就是燕太子丹使刺客荆轲刺秦王。但在中国的旧历史的《纲目》上,却写着,燕太子丹使盗劫秦王,不克。秦遂击破燕代兵,进围蓟。这样记载的历史,所谓《紫阳(朱熹)纲目》等,是否合理,很难评论。同时又认为当时的六国,并无大罪,秦要灭掉他们,就是最大的暴政之一。这些就是后儒政治哲学思想的看法和评论,对与不对,随着时代和人类社会的文化演变,也很难说。
    其实,燕太子丹与秦始皇小的时候,同时都在赵国做人质,而且是同在患难中的好朋友,当然也认识秦始皇的父母与吕不韦。到了秦始皇即位秦王,燕太子丹又被燕国派到秦国来做人质,但秦始皇并不买账,没有特别礼遇他,只把他当一般诸侯派来的人质看待。因此,燕太子丹气愤极了,就偷偷地逃脱回国来,想尽办法找到刺客荆轲,想用暗杀的手段刺死秦王。这个历史上有名的故事,就是后世中国文化武侠小说的前奏。
    如果从一个国家对敌国的角度来说,燕太子丹回国以后,不从政治、经济、军事上发奋图强,来反击秦国,却出此下策,就他本身来说,实在还不及当时的三大公子,如齐公子孟尝君、赵公子信陵君、魏公子平原君,他们还能做救亡图存的工作。也许这就是战国末期的现象,真正到了人才气数已尽,徒使“吕政”孺子成名而已。所以唐代名臣杜牧在《阿房宫赋》里就说过,“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
    从此以后,秦始皇统一中同的天下,废弃周代以来的分封诸侯制度,划分全国行政区域为郡县,便于统治。他绝对想不到因此一举,恰好为中华民族的统一,奠定了千秋的基础。其他如北逐匈奴,修筑长城作为边防前线,南收南越等地入于版图,巡游四方各地,在咸阳大兴土木筑阿房宫。甚至在死前两年,做过历史有名的“焚书坑儒”,成为遗臭万年,矢上加尖的大暴政。他在王位二十五年,称皇帝十二年,只有五十岁就死了。三年以后,由他所建立的秦朝也亡了。如果从哲学的文学观点来看,正如宋代词人朱敦儒所吟唱:
    青史几番春梦,红尘多少奇才。
    不须计较更安排,只管而今现在。
  大家不要忘了,我们是为了研究《大学》,因为讲到“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才衔接“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的道理。因此提到三代以下,所谓“天子”的帝王,几乎没有一个可以够得上“身修而后家齐”。而且自秦、汉以后的帝王家庭(从旧史的习惯,叫做宫廷),都是大有问题的家族,几乎没有一个是正常的“家齐”的好榜样,因此而造成历史上做领导人的帝王们,大多都是变态心理或精神病的人物。所以便引用了齐桓公与秦始皇两个变态心理的事迹,作为参考。不要听到历史,好像在听评书、讲小说故事那么有兴趣,而忘了本题。

    奉行秦孝公以来的法治
    如果由“齐家、治国”这个观点出发,来看秦始皇的一切,你可能不会跟着史书上的观点,随便叫他是一个暴君了。你可能非常同情他,他是因家庭身世的暧昧,引起心理变态的精神病者,长时压制着内心的痛苦和愤怒,又怕天下人看不起他,所以随时遇事,便会迁怒他人。加上他身居帝王的宝座上,由传统的宗法社会赋予他权力,社会人群不得不尊奉他为天于,自然就使喜、怒、哀、乐任性而为,变成一个骄狂自负的帝王了。至于他的治国之道,因为他本身根本缺乏儒道或他家文化的教养,可以大胆假定的说,他是完全传习了吕不韦的大商贾习气而来。现就他治国之道,只提出两点简略地来谈。
    一、严刑峻法。秦国的传统,在战国前后的一百多年以来,从秦孝公采用商鞅的建制,建立用“法”治国开始,  一直到秦始皇时代,并无变更。这个时期的欧洲,也正是罗马帝国和“罗马法”建立的阶段。一个国家社会,只讲究法治的结果,也可以使国富兵强,处处有规律、有准则。但是整个社会人民,就变成缚手缚足,处处寸步难行,动辄得咎,随时可能触犯刑章,变成罪人。而且偏重用“法”治国,法埋的逻辑愈严密,执行的弊端愈多。因为社会随时在变,人事也随时随地在变,法律规定也会随时随地增加。因此,立法执行的政府,变成无情的机制网。领导国家的帝王们,位在法律之上,自有特殊的裁决权,即使不是暴君,也不得不变成暴君了。任何一个大小的领导者,必定是众望所归、众怨所集的焦点。例如号称现代民主法制的美国,也正走入法律繁多的弊病,“律师”变成美国人民咒骂祸害的代名词了。所以老子说:“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他希望的“无为”之治,是无法规的自治。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是无条例的自律。孟子也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专讲法治,最后使立法执法的人,自己也走不通了。历史上说秦始皇以“严刑峻法”治国,所以速其灭亡。其实,秦始皇懂得什么法不法的,他只是奉行秦国祖宗以来的法治,加上他个人的迁怒于人的暴行而已。

    焚书坑儒事件的真相
    就“焚书”来说,秦始皇是把周青臣的恭维,和淳于越的争议,命令大臣们会议。结果,承相李斯特别提出“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都烧了。李斯当时是权倾一时的首相,又是儒者荀子(卿)的学生,所以秦始皇采取他的意见,就下命令写了一个“可”字。你说他是独断独行吗?如果现在依法平反,该判“焚书”之罪的是李斯和楚霸王项羽。而且当时所烧的书,是指私家藏书。但博士官有的藏书,集中在咸阳宫中,后来被项羽放一把火,连同阿房宫也一起烧了。但苏东坡却认为“焚书”的罪过,应该由荀子来负责,因为李斯是荀子的学生。
    至于“坑儒”呢?在秦始皇统一中国称皇帝的时候,不但设有“博士”官职,录用来自诸侯各国的儒生们,其他在咸阳做官或吃闲饭的“宾客”还有不少人。“坑儒”的事件,发生在他死前两年,那时阿房宫也早修成了,他天天沉湎在酒色之中,自我逃避,自我麻醉,就是朝廷中的大臣们,要找他请示也很困难,不知他在哪里。他既怕死,又想寻找长生不老的药吃。那当然是百病丛生,精神很不正常的人了。照现在来说,糖尿病、高血压、前列腺肥大等,甚至还有莫名其妙的多疑和恐惧症。所以他在宫中,看见从外面经过的丞相车队卫兵很威风,心里很不高兴。过几天,丞相的车队卫士减少了。他就怀疑当天跟随身边的人,泄漏他的状况,统统都拿来杀了。
    偏偏在这个时候,有儒士侯生、卢生两个人,互相谈论。背后讥笑他,并且不想为秦国做事,就偷偷逃走了。秦始皇知道了,勃然大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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