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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的道场,浙江普陀山是大悲观世音菩萨的道场,安徽九华山是大愿地藏菩萨的道场。文珠师利又是蒙藏两地喇嘛密教最为尊祟的宗祖。五台山上的佛寺,过去以密宗的喇嘛庙为主,只有少数如内地的禅寺。康熙的钟情五台,与其说他是去见出家了的父皇,毋宁说他是借机澄心静虑,亲自体认“内圣外王”之道。治内地,须用儒家;治满、蒙、藏地,须用佛教吧!不过,这是说明康熙时代的外示儒学,内用佛老作用的要点而已。
由于康熙自十三岁即位,长期处于内忧外患的情况中,他从实践中所得的经验,影响了他的第四个儿子雍正,自小就重视学问,尤其醉心于禅宗的佛法,这是顺理成章的因缘成就。不然,雍正早年,还身为王子的时候,居然潜心佛典,后来被封为亲王以后,更加认真,公然在王府中领导少数臣工,自称学佛参禅。甚至还杂有出家和尚们的参预,岂非怪事。“知子莫若父”,如以康熙的英明,对儿子们这些作为,绝对不会毫不知情而忽略过去。事实上,他对雍正的参禅学佛,根本就不置可否,也从来没有告诫过。这不能不说他是有有意培养,至少也是并不反对。
可是一般写清初历史小说的人,大多都把雍正的参禅学佛,写作为夺嫡争权的手段,认为是以退为进的权术。其实,在康熙的时代,根本就没有把储位的密旨,先行写好,放在“正大光明”匾额后的办法。这个办法是雍正本人所开创的。因为他有鉴于历史上对储位之争的故事,如唐太宗李世民,也为了立太子的事,气得发昏。现在又亲自看到本身父兄之间立储和废太子的事,又加众多兄弟之间明争暗斗的惨痛内情,所以他在登位第一年的八月间,就命总理王公大臣等,将密封建储事的锦匣,收藏于乾清官“正大光明”匾额后,并且明说是“以备不虞”。所谓“不虞”,就是意想不到的事。因为人的生命无常,况且身居高位,无常之变更多,万一本身不保,后继无人便难办了。而且如果自己所定的人选,因环境影响而变质变坏了,要想更换另一个人,也会引起很大的不安。“凡事以豫立而不劳”,他不如采用这种公开秘密的办法,早做准备为妙。然而从清末以后,一般人便颠倒清史的前后关系,说雍正用手段改掉了藏在匾额后的遗诏,抢得皇位,未免有欠公允。
昼夜勤劳“办事定”
但我们现在要讲的问题,是无关这些历史疑案的争议,只是说继康熙以后的雍正王朝,更为明显的是外示儒学、内用佛老文化政治的内涵。但要详细说明这个理由和事实,又是一个很烦复的专题。我们只要提起大家的注意,现在还保存在故宫的档案中,仔细查一查雍正在位十三年来所批过的奏折,就会承认他是历代帝王中最为认真勤政,而且生活比较俭朴,嗜欲比较淡泊的一位皇帝。如果他无诚心办事的真情,没有过人的精力,的确是经不起这样昼夜勤劳文牍的工作,但他在做皇帝时所批大量公文的同时,却对禅宗佛学方面的编著,比起他所批奏折公文的分量还要多得多。批奏折、编著书,都要动脑筋,用手来写的。那个时候,没有打字机,更没有电脑,他身为帝王之尊,不要说日理万机,就是十多年来关门闭户,专心写作的人,也未必能有如此精辟丰富的成绩。不过。对于雍正深入禅佛的学养方面,我相信将来必有专家去研究,我们姑且点到为止,不必多加讨论。但要补充一点,雍正平生书法,也极力学习他父皇的字体,只是笔力劲势稍有不同而已。所以只要在故宫保存康熙晚年所批的奏本中,找出已经有雍正为康熙代笔批阅处置的资料,便会了解康熙早已有心培养他可能继承帝位的干练才能。如果这样,就可明自康熙在临危时,何以匆促召来雍正,咐嘱他来登位的史实了。
清初康熙一代的施政重点,在于平定内乱,统一全国。而且最注重的是治理黄河与运河的灾患,费了很大的精神和力气。对于全国知识分子“反清复明”的意识,存在满汉之争的紧张情绪,只能用怀柔绥抚的政策,举行“博学鸿词科”,以时间来争取和缓。
但到雍正登位之前,他处身皇子之位,已有四十五年的经验和阅历,关于诸多兄弟之间的事故,以及八旗子弟与满汉之间的情形,他是深知利弊。尤其对满族旗人的贪婪和腐败情形,正如他祖先皇太极当年所说的“诸姑格格等,皆以贪得为心”,必须做出处置。因此,他即位以后,立即雷厉风行,毫不留情地先从宗室动手整顿。接着,就是清理八旗子弟的游惰和贪渎。所以他首先得罪树敌的不是汉人,却是他自己的宗室和满族旗人。因此,他的宗室族人勾结汉族臣民,造谣中伤不遗余力,甚至尽量宣传他是如何使用奸诈,取得权位的不正不顺。
其次,在康熙的晚年,朝廷(皇室中央)收入的财赋及库存银两,已渐见支绌,并且与各省地方之间的财赋库存,已有矛盾。康熙四十八年,已经有诏谕户部及各省,要“从长商榷”。其中有关宗室重臣及各省大吏的贪污侵占情形,以及权臣如年羹尧、外戚如隆科多的别有异心,雍正在藩邸的时候,早已知道得很清楚。但康熙以宽大为怀,雍正自己又处在诸王大臣及兄弟之间争权夺利的嫌疑地位,当然不好明显表态。所以当他登位以后,便着手严格处置满汉权臣,整顿田赋财税,即使是兄弟宗室,也毫不留情。历来在政治上整饬纲纪,肃清贪污,几乎没有一朝一代不弄得灰头土脸的。宋朝的包拯虽称“包青天”,但他也并末办过整理财经的大案。不然,就是万里无云的青天,也会风云变色。可是雍正却不顾一切,亲自动手做到了,清朝的国库充足了,贪污犯罪的官吏倾家荡产了。因此,有关满汉反对派的怒怨,就一概集中到他“朕”的一身了。但他是学佛参禅的健者,他深切体认到永嘉禅师所说“办事定”的学养,如“止水澄波,万象斯鉴”。只要见地真,行履切,即有如庄子所说的“举世而誉之而不加劝,举世而非之而不加沮”的决心,就毅然地做了。
雍正如何“平天下”
雍正元年,正月,还未正式视政之时,就颁谕旨十一道,训饬督抚提镇以下各官。这就是先声夺人,告诉大家他要开始整肃了。如照现代观念来说,他已首先宣布他施政报告的方向了。我们现在依据史料所载,略选几则他的主要施政,并酌加简单说明如下。
如有关农业经济的开发和利民的事,即定“起科之例”:“谕各省凡有可垦之处,听民相度地宜,自垦自报。地方官不得勒索,胥吏不得阻挠。至升科之例,水田仍以六年起科,旱田以十年起科,著为例。”(这是集权于一身的帝王专制政治时代,不是如二十世纪民主时代经民意代表的提案,再经会议决定来办的。雍正他生在深宫之中,长于皇族家庭,可是他却深察民隐,就是这样地独断独行,严今照办。尤其他明白指出地方官的惯性勒索,和基层干部的有意阻挠,是不准许的,这是很值得赞赏的事。)
夏四月,复日讲起居注官(这也等于是自找麻烦,要大臣随时记录他生活和办事的是非好坏)。然后才“初御乾清宫听政”。跟着便下令“除山西、陕西教坊乐籍,改业为良民”。(教坊乐籍是当时历代要唱戏及专为民间婚丧喜事等奏乐的贱民,其至包括做娼妓。这是明朝以来的弊政,把战俘和罪人亲属归入这种户籍。子子孙孙,永远不得出头的贫民。可是雍正却以佛家的慈悲,儒家的仁德,首先下令解放了他们。如照我们现代来说,他早已有了“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的意识了。)
六月,命京师(北京)八旗兵无恒产者,移驻热河喀剌河屯桦榆沟垦田。(他这道命令,对那些入关征战有功满族八旗的特权子弟,会引起多大的埋怨和愤恨啊!可是他却严厉地做到了。后果呢?当然是众怨所归了。)
八月,谕诸盐政约束商人,循礼安分,严禁奢靡僭越。(在中国过去历代的财政经济上,最重要的财货,首在盐和铁的生产和贸易。经营贸易盐铁,是大生意。例如“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的扬州,就是大户盐商的集散码头。盐商巨贾,有富至敌国的豪门,有了钱,便在苏州造园林,奢侈的生活享受胜过王侯。做盐道的官,比做皇帝还要阔气。可是雍正非常明白,他是不愿这些官商勾结,胡作非为。所以他这一道改革的命令,也是招怨的要素。)至于建储匣,藏在乾清宫“正大光明”匾额后面,就是这个月中的事。
九月,除绍兴府惰民丐籍。(这又是一道解放贫民,使穷人翻身的仁政。所谓浙江的惰民和丐籍,他们原来都是明初俘虏张士诚部下的残兵败将的后人,一部分圈在浙江的绍兴,既无恒产,又没有谋生的技能,便永远变成游手好闲的穷民。更苦一点,就沦为乞丐。由明朝到清初,还专门把他们编为惰民或乞丐的户籍来管理,永远不得翻身。可是雍正却下命令取消了这种户籍,使他们做一般良民的自由人,你能说这不是仁政吗?)跟着十一月,又下令“禁止奸棍私贩中国幼樨山口,卖与蒙古关口。官员兵丁,不行查拿者,分别议处。著为例”所谓著为例,就是“作为永久立法”的词句)。
十二月,当时有西洋人,在内地潜传天主教,因浙闽总督觉罗满的报奏,恐会有煽惑人心,要求驱逐出境。但雍正不因宗教信仰不同的外国人便加敌视,却下令各省地方官沿途照看西洋人,好好安插他们到澳门居住,以示宽大。
二年四月,命左右两冀各立“宗学”一所,捡选宗室四人为正教长,十六人为副教长,分别教习“清”“汉”书。
六月,又命内务府余地一千六百余顷,及入官地二千六百余顷,设立井田,将八旗无产业人,自十六岁以上,六十岁以下者,派往耕种。满洲五十户,蒙古十户,汉军四十户。三年以后,所种公田之谷,再行征取(这件事,他在文书中,便有“共力同养”的要求,如从现在人的观念来讲,等于是他首先实行“共产主义”的试验农场。事实上,可以看出他一步一步对八旗子弟的整肃和管教)。
九月,首先命山西丁银摊入田赋征收。
三年正月,又“遣官于直隶固安县择官地二百顷为井田,命八旗无产之人受耕”。
三月,允朱轼请求,修浙江杭州等府,江南华亭等县海塘,捍御潮汐。
四年二月,定陕两延安府十七州县丁银概从下则,以二钱为率。
四月,命云南通省丁银,摊入田亩内征收。
六月,禁赌,准许吏胥在赌场“所获银钱,不必入官。即赏给拿获之人,以示鼓励”,永为定例。
十二月,两浙盐商输银,照两淮盐义仓之例,于杭州府地方,建仓买米积贮,随时平粜。
五年三月,命江西丁银摊入地亩征收。
四月,除江南徽州、宁国等处伴当世仆名色。谕旨有:“朕以移风易俗为心,凡习俗相沿,不能振拔者,咸与以自新之路。如山西之乐户,浙江之惰民,皆除其贱籍,使为良民,所以励廉耻而广风化也。近闻江南徽州府则有伴当,宁国府则有世仆,本地呼为细民。几与乐户惰民相同。又其其者,如二姓丁户村庄相等,而此姓乃彼姓伴当世仆,凡彼姓有婚丧之事,此姓即往服役。稍有不合,加以箠楚,及讯其仆役起自何时,则皆茫然无考。非有上下之分,不过相沿恶习耳。”故着该督查明除报。
九月,给各省入川逃荒之民,以牛具籽种,令开垦荒地。
十月,命建八旗学舍(督促八旗子弟读书)。减嘉兴、湖州两府额征银十分之一。其谕旨有云:“查各省中赋税之最多者,莫如江南之苏(州)、松(江),浙江之嘉(兴)、湖(州),每府多至数十万两,地方百姓,未免艰于输将。其赋税加重之由,始于明初。以四府之人为张士诚固守,故平定之后,籍(没收)富氏之田,以为官田。按私租为额税。有明二百余年,减复不一……查嘉兴额征银四十七万二千九百余两,湖州额征银三十九万九千九百余两,俱着简十分之一,二府共免银八万七千二百两有奇,永著为例。”
十二月,命江苏、安徽丁银均摊入地亩内征收。
七年三月,命湖广武(汉)、郧(阳)等九府州、武昌等十卫所,丁银摊入地亩内征收。
八年八月,分京师旗庄为八旗,设官分理。“京畿各有庄屯之地方,旗人事务繁多。应以三百里内为一路,分为八路,设官八员,分司办理。”
十一年春正月,命各直省设立书院。
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