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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神之法,亦有三:一曰实退,二曰不退,三曰不及退。盖动休囚而变休囚,是乃从流忘返,谓之实退;动日月而变空破,我德克备,谓之不退;动破散而变日月,溃败难收,咨嗟何及,安能退哉,谓之不及退。
(如午建辛巳日用财,得兑之随,卯爻休囚,化寅又休囚,是休囚而变休囚,乃为实退;寅建丙戌日用父,得乾之夬,戌乃日辰,物无可伤,虽化未空,亦不退也;申建癸卯日用兄弟,得兑之丰,酉已冲散,物不能扶,虽变申为月建,亦不及退也。)
凡进以成得,退以败失,用神成败,吉凶分焉;元忌旺衰,灾祥见焉。化进有日昌之势,乃功名得志,身命荣昌,嫁娶财求,往而遂意,若忌神遇之,则忧方大尔;化退有道消之嫌,然灾祸渐弭,讼衰病退,寇贼无侵,若用神遇之,则未易得志也。
(用神元神欲其进,忌神仇神欲其退。)
故进而得日月生扶,其力愈盛,退而得日月制服,其气愈衰,盛衰以时,从舍以类,而吉凶尽矣。
(既审进退,兼参日月,而旺衰益见。)
有无章第十七
易法之要,其在用爻,然当辨本无而有,本有而无之义,始为无惑。
(俗学但以用爻上卦为有,不上卦为无,岂能通微刻验。)
本无而有者,其法有三:六爻无用而用藏伏爻,遇生扶于世动之下者,一也;伏受空破,或遭制克,而察日月临用神之上者,二也;日月飞伏总无,而互卦变爻之间,用神一逢生旺,三也。
(一飞无而伏有,一飞无而日月有,一飞伏日月无而互变有,飞重于伏,伏重于日月,变重于互也。)
本有而无者,其法亦三:用虽上卦,正值月破,一也;死绝无救,衰遇旬空,二也;发动交伤,日月互克,三也。
(此皆用神受伤也,然当权其浅深轻重。)
自无而有者,来事喜之,去事畏之;自有而无者,退事宜之,进事恶之。
(专分用忌为好恶,各以类推得之。)
自无而有者,功名荣禄,意外遭逢,财利子嗣,晚年忽遇,而官非灾盗,亦起无端;自有而无者,反此推之。凡推用神,虽遇动现独发,若不逢旺相及有制无救,均为无气之占,学者审之。
(本有而无,本无而有,皆非常占。盖人事之变,鬼神之不测两有之,非深思曲晰,未易得趋避之正也。)
墓绝章第十八章
爻有生旺墓绝,卦亦有之,卦之为用,反胜于爻,盖卦包爻外,大象既凶,而不及小吉也。
(此专言卦体墓绝也。)
卦莫凶于墓绝,或墓冲绝破,或值空亡,则非真矣;或本卦临日月,亦非墓绝,如离变乾为墓绝,若午日月或甲子旬,是伪非真,若逢日月填实其乾,则为凶象矣。又有墓而不绝,绝而不墓,均非真也。
(此辩墓绝真伪也,如墓绝遇空破非真,日月填实则真,墓绝一缺非是。)
墓绝之用,唯国事、出师、身命、住基、疾病五者之忌也。国占岂曰灵长,师占我军或溃,身命疾病,主属而凶,守不利内,迁不利外也。
(卦化墓绝,诸占不宜,而五者尤凶。)
墓绝之外,空破当参,内卦空破,不利旧居,外卦空破,岂宜新宅,空谓之多虚,破谓之少气,国事出师,皆非宜也。
(空破稍轻于墓绝,唯疾病不忌。)
是以八卦之化惟五,五行之化乃十二,是故坎化坤为克,水则养生,震化坎为生,木则言败,此八卦五行之分者,类此推之。
(唯五,金木水火土也;十二,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也。)
卦候章第十九
夫五行以旺相休囚死之分,复有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之义,而八卦岂无旺相胎没死囚休废之用哉,然以月令言毋以日时言也。
(八卦旺相休废之法,诀云:立春归艮土,春分震木齐,立夏时当巽,夏至本寻离,立秋坤土主,秋分兑泽奇,立冬乾旺处,冬至坎方宜,当权八卦临八节,逐卦循环细细推。)
阳之生也,气有十二,阴之生也,亦气有十二,阳之候三十有六,阴之候亦三十有六,是以岁有七十二候也。
(阳生候十二气,如冬至小寒大寒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满芒种,阴生候十二气,夏至小暑大暑立秋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一气三候,阴阳各三十有六,合得七十二候为岁。)
冬至坎旺而艮相,春分震旺而巽相,夏至离旺而坤相,秋分兑旺而乾相,卦旺三气,亦有一候之余旺,支司六候,亦有一候之先司。
(如立春艮旺,至春分后艮尚旺五日,未即废也。支神主一月之权,如巳司六候,而未及巳五日,其巳已得气,盖余寒兆暑之义。)
夫一阴一阳,生子午之半者,南极北极之道,穷而复返也。
(日行南极,冬至而还北,日行北极,夏至而还南;还北,则日轮之行舒,而日加长,还南,则日轮之行疾,而日渐短,惟二分日行赤道,乃得其中,故以冬至方旺于坎,夏至方旺于离,盖震兑得东西之经,坎离得穷返之理,自然之妙也。)
故冬至始起于坎,而旺相胎没死囚休废,终止乎乾,则坎艮旺相三气,谓旬空而弗空也,震巽胎没三气,谓囚而不囚也。
(如冬至后坎旺艮相,丑建甲寅旬筮坎,则过旬弗空,复如丑建得震巽,则言胎没之卦,而弗为克我者囚也。)
盖旺相胎没,或当日之冲而不云冲,死囚休废,或当日之建而不云建,此卦候不与爻神同也,然其所用独以邦畿住宅为先要焉。
(若震值旺,遇酉日而不为日破,仍论其旺相,坎值死,遇子日而不为日建,仍论其死囚,以卦候司四十五日,所概远也。)
干化章第二十
天干曰五运,地支曰六气,是以能成四时而造万物也。五运施之,六气成之,运,施未形,气,分有迹,是以浑天甲子,配才官父兄子于地支,而不及天干也。
(干以气化,支以形化,卜重地支,亦有参用天干者。)
然则天干无所用乎?圣人纳甲,支干同纳,干以干取,支以支求,卦无用爻,而遇动象上之天干,与日月之天干,亦合化而为用,但化用而逢日月动变生扶则有,克破则无。
(如辛卯年丙申月丙子日,占子存亡,得观之萃,以为子孙不现,乃应凶象,而不知丙辛化水,后及亥月甲辰日,乃申子辰会成水局,亥月值于所变之亥,子孙反得平安而归,则五化之验如此。)
化用之吉,求名求利,意外可成,捕逃不获而自见,索负失望而复全,避患化官,恐遭不测之殃,虑讼化鬼,倘犯无端之惊,此其象也。
(干化吉凶,俱当得之意外。)
五化之法,亦有由来,五虫之变化者,莫变化于龙,故经云逢龙则化也;五遁甲子,甲己化戊而成土也,乙庚化庚而成金也,丙辛化壬而成水也,丁壬化甲而成木也,戊癸化丙而成火也,龙阳物,五化皆阳也,故天干以运化成物,地支以气变应事,干支岂可失一哉。
(逢辰则化,如甲己遁丙寅,戊辰乃龙,因化土也,乙庚遁戊寅,庚辰乃龙,后仿此。)
一动为法,再动次之,日干为法,月干次之,六气用常,五运用特。
(特,独发也,独发与日干化合为要,然必因飞伏无用爻,而后求此法也,两动,偶一用之,不可恃也。)
易冒卷之三
岁君章第二十一
夫蕴周天之用,司六气之柄,继寒暑,分春秋,惟太岁主之,有君道焉?
(周天,谓黄道传次十二神,继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二十五秒之数。六气,阴阳六气。)
其权则大而久,静而尊,若以定悔吝吉凶,则有其位而未亲其司也。
(其吉凶之应,生克冲合,皆不及日月,谓其尊而不亲,高而难仰也。)
是故与爻神冲,谓岁破而不破,与爻神合,谓岁援而不援,生而不即生,伤而不即伤,空则可空,破则可破。
(太岁与爻神相冲,但名岁破,若克爻神,但名岁克,值鬼但名岁鬼,未即为凶,故太岁在旬空则空之,在月破则破之。)
国占而现,喜静旺,忌破绝,无现则专论五爻,岁时降鬼而为海内殃,降福而为天下康。
(太岁现为君象,不现,则但以五爻为朝廷,太岁值鬼,九州灾厄,太岁值福,四海泰康。)
身命福持而生平安乐,家宅鬼会而岁月迍邅,仕宦则职崇台阁,词讼则事渎宪司,事干朝廷,喜生合世爻,忌冲克身象。
(凡上疏面圣请封等事,皆喜太岁生合世爻,则上合君心,太岁冲身象,则忧严谴。)
月将章第二十二
夫天地变化,阴阳消长,往来寒暑,各有其时,谓之曰令,则五行万物,皆从令而生杀,月将得无权乎?
(记曰:月建乃万卜之提纲;补遗曰:月将出令于三旬,往来咸服。盖能令则为权,故令于水则寒,令于火则暑,令于春则生,令于秋则杀。)
凡爻神值此,破而不破,伤而不伤,卦中无而若有,爻内绝而不绝,动逢冲而不散,旬逢空而不陷,用神遇此而吉,忌神遇此而凶。
(凡爻神若值月将,纵遇变冲动冲日冲岁冲,皆不为破,或动爻变(爻)日辰克之不为伤;倘卦中飞伏如无用神,而月建值用则有。忌神若动于卦内,则逾月而方毙,元神若动于卦内,则当月而呈祥。)
惟日辰能以相胜,后时能以相敌,盖物穷则变,器满则倾之义。
(日月之力相较,若月克日生,吉得十之八,日克月生,吉得十之七,日散月破而不相救也。夫用占后时,以后来得事之月为凭,如亥建丙寅日占考秩得萃,官临月破,本不为吉,而在次年孟夏方考,反为月建官爻,得上上卷。)
其为力也,能裁制旺相发动及变伏互之神,其为权也,岁君亦弗夺之。
日主章第二十三
夫周天包四时之成,立二至二分之节,荡磨六气之消长,非独赤道如是焉,盖日行黄道,昼夜之内,亦一周天,日主得无权欤?
(赤道即天度也,天无形,以经星为形,阴阳寒暑,虽周天所包,而一昼夜之间,天一周,经星亦一周而缩,日行一周而又缩,日与月会,计二万九千五百三十零五十九秒三微之数,以月犹不及日十三度七之一,所以日主之权,得中道而无所不赖也。)
故日主所临,莫能破之,莫能空之,莫能散之,如金如刚,孰之能伤,用神遇之,谓之尽善,忌动何忧,仇动何虑,惟月将则敌其所司,他时则夺其所持,屈伸之义如此。
(用临日主出现卦中,忌神仇神发动,皆不为害,月将亦不能克,惟日主为元神生用,若月将为忌克用,则夺其权十分之二;若得事他日,即以他日为主,如辰建甲寅日占会得师,午财生寅当得,而在癸亥日摇会,火绝于亥反不得也,此屈伸之义。)
故与日月配爻象,月将则先从五法而后从十二法,日主则专务长生沐浴之法,是以日惟散,月惟破,日重绝,月重克,日有随墓,月无助伤,占者宁不以日主为先也?
(若以日月配爻象,用神投月将,则先论旺相休囚死,后论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之法,如土爻用神,遇于巳月应相,其绝则轻,虽不可谓无绝,相与绝较,得相犹十之七,如遇申月其土则休,以生较休,得生犹十之七也。若日辰之生绝则独重,金遇巳而生者十之九,土遇巳而绝者十之九,唯以长生十二法而定衰旺。)
时辰章第二十四
时,由四时之相推而成年也,辰,犹五星之次编周天也,以昼夜效寒暑,以朝暮譬春秋,按六气成八刻,而呼吸之内,皆时辰所司也。
(十二时为一日,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年,三十年为一世,十二世为一运,三十运为一会,十二会为一元,计十二万九千六百之数也。但时刻改于须臾,迁于呼吸,其权司只在一日之内尔。)
其要唯推长生十二法以应用神,然爻神与时冲合,则但有冲合之名,而无深中,能应日内之吉凶,弗应日外之休咎也。
(如午建己巳日占临产,得姤之鼎,胎空身动,理应当日申时可育,谁知亥子绝于巳日,且实其空,至次日申时方产,可见先求日而后求时也。)
是故其为力曰近、曰轻、曰小、曰速,其为象曰卑幼,故传曰:时辰司顷刻之权也。
月破章第二十五
物以时而消息,则五行之衰旺亦然。夫建为六气之正,破为六气之反,以用处正,名为月建,犹乘时而驾也;以用处反,名为月破,犹违时而戾也。
(阳正阴反,阴正阳反,如巳月巳为六阳之正,则亥为六阴之反,于巳则得时,于亥则失时也。夫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