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卡彭在收到电报后兴奋不已,就像一个莘莘学子拿到了普林斯顿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一样。兴奋之余,卡彭更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当匪,我就要当最大的!
最新卷 第77节
日期:2008…10…31 19:29:00
五、幸运的托里奥
人为什么会犯罪?哇,这个问题好难回答啊。拜托,不要问这种大而空的问题好嘛?不过就我所知,除了发生在普通人身上的突发性犯罪外,恐怕所有以犯罪为职业的人,都属于“人为财死”型吧?要不怎么经济越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那里的有组织犯罪集团就越猖獗呢?如果这个解释可以接受,那么“芝加哥是犯罪者的天堂”这句话,也就不难接受了。
自1833年建市以来,经过近百年的发展,芝加哥已经成为当时美国最具影响力的新兴城市之一。这里不受任何传统观念的束缚,一切以发展经济为中心(说白了,就是金钱至上)。凭借其地理优势,芝加哥早在建市之初,就已经成为连接美国东西部的运输中转站。每年,数百万头猪、牛、羊被西部牛仔们源源不断地赶到芝加哥进行交易。交易过后,来自全国各地的肉贩子们再把这些家畜赶回各自的家乡进行贩卖。1848年,芝加哥开通了铁路和连接密歇根湖和密西西比河的大运河。水陆运输业的大发展,进一步促进了这个城市经济的大发展。(加一句题外话:西部牛仔们的生活是很辛苦的,一点都不浪漫。大家别被美国西部片给蒙蔽了。)
经济日渐繁荣的芝加哥城像一块巨大的磁石,吸引着全国各地的不法之徒纷至沓来,开展各自不同的犯罪业务。当时芝加哥最有名的黑道大哥,名叫吉姆·科洛西莫。他和自己的妻子垄断着全城大部分的妓院生意。每月仅靠从妓女身上抽水,就可以净赚五万美元以上(注意,那可是20世纪初)。唯一合法的买卖,是他们夫妻二人开在市中心的一家夜总会,那也是全芝加哥生意最火爆的一家夜总会。
和科洛西莫初次见面的人,都会被他那一身的珠光宝气搞得窒息几秒钟。除了他手上戴的十枚钻戒外,领带夹,衬衫上的袖扣,西装上的装饰性徽章,皮带头……统统镶钻。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典型的爆发户的形象。而爆发户给人的印象往往都是比较缺乏头脑的,科洛西莫也不想坏了这个规矩。被杀之前,他做了两个错误的决定:一,把强尼·托里奥招至门下,帮他打理生意;二,和原来的合伙人,也就是他的妻子,分道扬镳。
或者我们也可以说,是这两个错误的决定,断送了科洛西莫的性命。
强尼·托里奥有经营头脑不假,但他同时也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在他的努力下,科洛西莫的生意从原来单一的靠妓女吃饭,短时间内迅速扩展到地下赌场、地下酒吧、敲诈勒索等多种经营,每月的收入如同滚雪球一般飙升。有了如此得力的助手,科洛西莫也乐得撒手不管,逍遥自在。在托里奥加盟后没多久,鉴于他的个人能力,科洛西莫把他提升为自己的合伙人。合伙人是个什么概念?如果科洛西莫死了,又没有亲人继承产业,那么他现在拥有的一切,就都属于托里奥了。
科洛西莫还有一个能干的妻子呢?她当然不会对这个来自纽约布鲁克林区,同样有着黑帮臭底儿的家伙坐视不管。没关系,科洛西莫很快就会帮托里奥把这块绊脚石给踢掉。
日期:2008…10…31 20:50:00
1920年4月,科洛西莫和妻子离婚,结束了这段犹如左手摸右手般毫无感觉的婚姻,同时也使他失去了自己最可信赖的,对自己忠心耿耿的看家人。一周后,科洛西莫又娶了自己夜总会的一个歌女作老婆。大家想想看,一个小小的歌女如何是强尼·托里奥的对手?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科洛西莫啥时候能死呢?
1920年5月11日,正在蜜月期和小媳妇你浓我浓的科洛西莫,在自己的夜总会里被枪手开枪打死了。
杀人者是谁,大家可能想不到。这个人是强尼·托里奥在纽约的老朋友,阿尔·卡彭的前雇主,布鲁克林区“哈佛酒馆”的老板,耶鲁。有朋友问了:是不是托里奥勾结耶鲁,二人合伙干掉了科洛西莫呢?还真不是。
对于芝加哥这块肥肉,闷在布鲁克林区的耶鲁早已垂延三尺了。早在强尼·托里奥进军芝加哥的时候,耶鲁也萌生这样的想法。只是对于在那里开展什么项目,耶鲁始终拿不定主意。合法的买卖不予考虑,干什么非法的买卖好呢?
想来想去,耶鲁想到了色情行业。芝加哥这么大的一个新兴城市,每年都会吸引大批的生意人去那里淘金。这些生意人轻装减负,不可能携家带眷,生活方面自然会有所需求。对,就是色情业了!
选好了经营项目,耶鲁开始搞市场调查。这一调查他才知道,整个芝加哥的色情行业垄断在一个名叫吉姆·科洛西莫的手里,针插不进,水泼不进。要想乘其大事,必须先把这个对手解决掉,才有可能乱中取胜。耶鲁还知道,自己的老朋友托里奥现在是科洛西莫的合伙人,把他解决掉了,自己和托里奥还是有事好商量的。
打定了主意,耶鲁也没和托里奥打招呼,自己亲自出马,把科洛西莫给弄死了。托里奥在知道事情的真相后,心中暗爽不已,但表面上还要装作义愤填膺的样子,因为他并不打算买老朋友的这个人情。
由于案发时唯一的目击证人,夜总会的一名女招待担心惹祸上身,拒绝出庭指证凶手,这起案子最后不了了之。
科洛西莫的葬礼可谓风光无限,出席的人员当中,仅妓女就有二、三百多位之多。为他护棺的,更是让人跌破了眼睛的清一色的政府高官:三位法官,一位国会议员,一位芝加哥地方检察官。此外,九位芝加哥上流社会大亨也应邀出席了葬礼。谁都知道科洛西莫生前是个大大的皮条客,但他们同时还知道,科洛西莫是一个非常非常有钱的皮条客。出席他的葬礼,无非是向他的接班人传达一个信息:曲终人未散,人走茶未凉。我们的友谊还在,今后彼此之间还要多亲多近。
此时,强尼·托里奥已经完全掌握了科洛西莫名下的所有产业。他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把这一切再拱手送给阿尔·卡彭。
最新卷 第78节
日期:2008…11…1 21:39:00
七、转战西塞罗
以强尼·托里奥&阿尔·卡彭为代表的芝加哥黑帮势力,之所以能够如此“风调雨顺”地长年经营其非法生意,自然少不了政府方面的关照。原芝加哥市市长本身就是个大腐败分子,什么钱都敢收,收完了也真办事儿。他在任的那段时期,正是芝加哥各路黑帮势力“抓机遇,促发展”的黄金时期。在他期满下台之后,他的继任者可就大不相同喽。
1924年,新任芝加哥市长走马上任。此公名叫威廉·丹佛,是个雄心勃勃,锐意改革的先锋派。他上台后狠抓的第一件事,就是清理整顿长期困扰芝加哥城的妓院、赌场、地下酒吧等社会毒瘤。一时间芝加哥黑帮被“迫害”得鸡飞狗跳,叫苦不迭。
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如今上梁正了,下梁想歪就需要冒很大的风险了。原来用一、两万美元可以搞定的问题,现在没个三万五万的免谈。为了节约经营成本,托里奥和卡彭一商量,决定把相当一部分生意转到西塞罗(和芝加哥毗邻的一座小镇)。
新妓院在西塞罗开张后不久,托里奥就带着他年迈的母亲回到了意大利。一方面是因为老母亲思乡之情日甚一日,另一方面更是因为托里奥在政府那里有很多事情说不清,需要出去避避风头,俗称“跑路”。管家婆这一走,阿尔·卡彭暂时可以不受任何约束,放开手脚大干一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在卡彭的脑子里孕育而生——他打算在西塞罗这个小地方,黑白两道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首先,卡彭安排自己的大哥,弗兰克负责白道,专门和当地政府部门和正规商人打交道;又安排自己的三哥拉尔夫负责摆平黑道,扩展自己的势力范围。卡彭自己呢?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1924年,正是小镇西塞罗政府领导班子的换届选举年。阿尔·卡彭居然也想插进一只脚,他打算借此机会在当地扶植起一个对自己唯命是从的政府代言人!这可真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哪!并且卡彭还真是想到哪儿就做到哪儿,知行合一。
他先是把几位新任镇长候选人的背景资料收集了个遍,然后反复研究,最后选中了一位不太有可能胜出的候选人。双方经过几次协商,竟然真的达成了协议:卡彭确保对方高票当选,作为回报,对方要为卡彭在当地开展生意保驾护航。
总的来说,在西塞罗这样的小地方,卡彭还真没遇上什么强有力的对手,除了《西塞罗论坛报》的一位记者。这位记者名叫罗伯特·约翰,不知出于何种原因,他就是死盯着卡彭不放。几乎每隔一段时间,他就会撰写一篇文章揭露卡彭的非法勾当,对卡彭扶植的那位镇长候选人也是旁敲侧击,把卡彭搞得恼火不已。
正所谓癞蛤蟆蹦到了脚面上,不咬人但它烦人。对于一心要开创大事业的卡彭来说,这个记者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癞蛤蟆。先礼后兵,他先派出一个手下和这位记者谈判,没想到对方的态度还很强硬,把卡彭的手下生生骂了出去。软的不吃,那就给你上盘“硬菜”吧!卡彭马上又派出三个手下,每人拎着一把散弹枪,直接登门拜访。那个记者也挺识时务,非常诚恳地向“尊敬的卡彭先生”承认了错误。
日期:2008…11…1 22:38:00
回过头来,我们接着说换届选举的事儿。
在卡彭的干预下,整个竞选过程充满了血腥暴力。对于支持竞选对手的民众,卡彭一律采用恐吓威胁,暴力驱逐,甚至是绑架暗杀等手段,事情闹的越来越大。虽说地方上的小警局都收了卡彭的好处,但你不能这么折腾啊?不管吧,交待不过去,管吧,拿人手短啊。最后,他们想出了一个办法:以当地警局警力有限为名,请求芝加哥警方的帮助。
一朝天子一朝臣,此时芝加哥警察局局长也换成了新任市长的亲信。此人嫉恶如仇,最见不得黑帮分子胡作非为。在收到西塞罗地方警局的求援消息后,他马上组织了79名警察,全副武装,浩浩荡荡开赴西塞罗平事儿去了。
卡彭就算再狂放,也不敢和这么多武装警察直接对抗啊。收到消息后,他马上下令召回了所有在外面闹事儿的兄弟,打算避避风头。然而,树欲静,风不止。
芝加哥警察局长亲自带队,雄赳赳气昂昂来到西塞罗,结果连个鬼影也没看着,憋气窝火自然是免不了的。但既来之则安之吧,他把后下七十多人分成六个小组,分批分地点开始巡街。说来也合该有事,在他们到达西塞罗后的第三天,一队巡街警察和卡彭的大哥弗兰克不期而遇。结果,弗兰克当街被乱枪打死。
警方对此次事件的解释是:当弗兰克看到警察后,他首先拔出左轮手枪准备射击,警方出于自卫,抢先开枪——这个解释无论如何也难以让人信服。当时弗兰克只有一个人,而警方却有十几个人,弗兰克就算再没脑子,也断不会和十几个手持散弹枪的警察死磕啊。再说也没有那个必要,因为弗兰克加入黑帮的日子并不长,而且主要负责白道上的生意,底子很干净,他又不是杀人越货的在逃犯,干嘛要像警方描述的那样做呢?
外界对此事的猜测是:这是警方精心策划的一起凶杀,主要想借此给托里奥&卡彭犯罪团伙一个警告。
弗兰克横尸街头,令卡彭狂怒不已。他对此事的第一个回应是:马上把召回来的人马全部放出去,继续冲撞投票点儿。你们警察不是牛逼吗,我看你们敢打死多少人!在随后的几天里,卡彭的手下开始肆意横行,枪夺选票箱,殴打反对者,甚至还枪杀了一位负责选举工作的政府官员。
由于对哥哥的死深感内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