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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越来越喜欢把在一起的时间集中在夜晚,白天的时间里不是各自蜷缩在寝室里,就是忙着彼此的事。
我时常想,我们的爱情是不是蒙了尘。一直想亲手把那层尘擦去,可一直找不到干净的纸巾。时常想念严蔚画里一尘不染的冬天,那样纯粹。可现实中的冬天是灰暗而阴郁的,并不完美。
和严蔚的爱情是天空里飘落的雪花,它们那么的渴望飞翔,渴望在空气里融化成晶莹的眼泪,在童话的世界里自由的栖息。可它注定了是要落地,并在一瞬间时沾染上尘,带着无法抹拭的痕迹流落人间。
无聊的周末,严蔚去参加同学的生日宴会了,一个人去学校小礼堂看了场电影,自己孤单的坐在冰冷的电影院中间的座位里,前面坐着的三两对低年纪的学生在小声说话,电影没有情节,一张张陌生的脸在屏幕上时哭时笑,我一脸茫然。
看到大家纷纷起身,才意识到电影已经散场,忽然想起去年毕业三三两两离校的人群,这种日子离我那么近,仅剩的几个月时间不过是一眨眼,而严蔚还要在学校里继续她的大三生活,我竟没有缘由地沮丧起来,好像已近世界末日。
那天,在女生寝室楼下一直等到严蔚回来,我想告诉她,好好爱吧,在一起的时间已经不多。见到她的时候,她微红着的脸不知是冻得还是醉了,我只是轻轻地抱了抱她,什么都没有说。
寒假过完,实习接着来了,我没有去校里推荐的实习单位,而是选了报社,这是四年以来,惟一在现实里还坚持着的梦想。
呆在学校里的时间越来越少,严蔚也难得一见。生活向我洞开了一扇门,一脚迈了进去,才发现自己一瞬间跌落进了生活的崖谷,那么慌乱,却又无法回头。学校里行色匆匆的人群,脸上带着和我一样的茫然。
实习结束前的第二周,经济新闻部主任找到我,说是北京一家新闻媒体有一个名额,他推荐了我,要我填一些表格。那一瞬间想到要和严蔚相隔天涯,犹豫了片刻,主任转身去拿表格,没有看到我当时的表情。
给我几天时间考虑行吗?我说。
这句话多少让主任感到意外,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还是笑着答应,叮嘱我要快,就这几天。
我在难眠的夜里辗转反侧,为这突如其来的选择左右为难。等待了四年的梦想忽然离我这么近,却要付出爱情作为代价。
我知道如果去了北京,我们的爱情将像一架生了锈的老钟,在时光的年轮里慢下脚步,然后一点点钝了,停留在记忆里。一场小小的意外已经让它弱不惊风,更何况,这距离的考验。
留下来呢?这日渐艰难的爱情至少还能维持一年,至于严蔚毕业后的事情呢?或许,我们会有一间共同的小屋,在物质世界里惨淡经营,直到的小屋一点点丰盈,然后搬去大房子住,等爱开花结果……太遥远了,也过于一相情愿。
不可否认的是,我们彼此相爱,只是这爱里,多了许多思考。
Tobeornottobe?不知道是该扼杀梦想或是扼杀爱情,只是知道,两者一样残忍。
最终,我还是谢绝了主任。从他张大的嘴巴里,我看出了他的惊诧和对我的失望。
把这件事讲给严蔚听时,时间已经过去了二十四个小时,不再与我相干。窗子里投进来的下午阳光暖暖,斑驳的影子映在格子棉布覆盖着的方桌上,桌子中间那束玫瑰粲然开放。好久没有到过这家咖啡厅,对于在学校里读书的学生来说,这并不是一件让人觉得轻松的享受。但是那天我去了,到门前的时候严蔚望过来的眼神还有些迟疑。
我故意轻描淡写地把这件事说给严蔚听,我以为她会因为我的决定而感动。我甚至已经准备好了接下来要说的话,我想说严蔚你在我心里比什么都重要,为你我什么都愿意放弃,好像放弃工作像放弃一张纸片一样轻松。
在一起,我们两个人,就够了。我们并排走在这世界上,哪怕任何一种黑夜都不会让我们感到害怕,任何一种陌生都不会让我们感觉孤单……
严蔚听完并没有说话,身体向后,陷进暗红的沙发里,眼睛漠然的望着摆在桌子上的花瓶底部,又或许,什么都没有看。
我为她这一瞬间的沉默,不知所措。我问她怎么了,她不说,只是摇头。
四月的时候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小屋,在一栋七层楼的顶层,三十平方米足够容得下我们的爱情。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把它打扫干净,又去了学校对面的超市里买了严蔚喜欢的紫色窗帘和紫色拖鞋。还有一台14寸的松下电视和杂七杂八的东西。花瓶里没有任何花束,插了一束相思草,我总是觉得学美术的人总该有另类些的审美。
终于有了一个临时的家,我们的爱情一直在路上走,脚已经磨出了泡,它疲倦了,需要一间这样的小屋来存放它凌乱的脚印。
我在阳台上一边看楼下穿行的车辆和人群,一边想严蔚一定会喜欢这间的小屋。
第三章第26节 玫瑰和日记属于你和过去(7)
找到严蔚的时候她刚刚打水回来,她说一会要去和同学看一个画展,要我晚饭后在动植物园门前等她,她有些话要说。
晚饭后我晃晃悠悠的穿过马路,在动植物园门前扫了一眼,严薇还没有来,到小窗口买了门票,回头,严蔚正左顾右盼的穿过马路,身后背着个画板样的东西。
她说,对不起,忘了东西在寝室,回去拿,就迟到了。
她说,我想和你说一件事,你不要生气。
她说,她想了好久。
她说,我们还是分开吧。
一瞬间,我说不出话来,脑子里一片空白。我吸了一口气,眼泪开始在眼圈里打转。严蔚的话足够让我惊讶,我甚至找不出足够的理由,因为从那次误会之后,我们没有再有过任何争吵和不悦,我内心里有些不甘心的委屈。
我说为什么?我问自己,也问严蔚。她说别问了,没有原因,爱情好沉,让人透不过气来,让她想逃,她说放了我吧,放了我吧……
眼泪抛弃了眼圈,顺着我茫然无助的表情开始蔓延,它们无罪,它们只是想找一个出口。
我无语。我的爱情就像一个来不及享用的麦当劳甜筒,在一瞬间化掉了,流了我满手。
眼泪再次从眼睛里面无助的涌出,严蔚白皙的面孔在我眼前再次模糊。严蔚把身后背着的东西递到我手里,说是留个纪念吧,然后转身,离开,留下我一个人在动植物园门口的路灯下呆呆的站着,我没有送她,甚至没说再见。
严蔚,就那么一点点远了,我的爱情消逝在暗夜里。
她留给我的是一幅油画,画里是一双女孩子柔弱的手,吃力的握着一枝还未盛开的带刺玫瑰,斑斑的血液沿着掌心的脉络向外延伸,暗红的花或是暗红的血,染红了整个背景。
我想说话,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哽咽,事实上我并没有说话,房间里只有自己,我没有话要对自己说。
只是感觉心口一阵隐痛,我被玫瑰刺伤,刹那间以前为之骄傲的种种被我批判得体无完肤。
我缓缓躺下,闭上眼睛,好像再也无法承受爱情的重量。
五月花开,顺利度过了报社的实习期,成为社会新闻部记者。工作倒还轻松,只是在每次回到自己的小屋后,会在暗夜里忧伤,想起那枝带血的玫瑰和零零散散从手指间散落的日记碎片。
我麻木而疯狂的工作着,想让工作的忙碌占有想念的空间。可是每当闲暇之余,严蔚的影子便会不自觉的闯进我的脑海,让我在疼痛里煎熬。
一次采访回来路过学校,回了趟寝室。走廊里已不再是离校时垃圾满天的样子,有些潮湿的地面映着吊灯清冷的光,人走楼空。推开寝室门,没了同寝室友们的嬉笑怒骂,一只破球鞋挂在老四的床头,橱柜的门肆无忌惮地开着。
出门时看到贴在保卫室门口儿的有些泛黄的〃限期离校通知〃,眼泪不争气的流了下来,这里不再是我的大学。
我还是决定离开。
这个城市有太多影子缠绕在周围,让我时常想念与严蔚相识、相知的一幕一幕,也让我一次次的在痛苦里挣扎。
97年11月,我去了北京。走的那天我回了趟学校,在那片荒地里站了一会,又在女寝楼下见了严蔚一面,她剪短了头发,一如刚认识时的样子,怕自己难过,没有说太多的话,告诉她我要走了,明天,去北京。之后把一个纸包递给她,转身,这一次没有流泪。纸里包着的,是那本孤零零在我床下躺了半年多的日记。
再见,长春。再见,严蔚。日记是属于你和过去的,我走了。
12月的一个周末,我躲在北京温暖的房间里看一些旧电影,冯小刚《甲方乙方》片子快要结束的时候葛优和几个哥们围着桌子喝酒,窗外大雪纷飞,爆竹远远近近的响着。最后是一句台词:
〃1997年就这么过去了,我很怀念它。〃
第四章第27节 时有想起(1)
我想,或许再也没有机会和他们重新坐在一起,唱那些旧时的老歌了,只是在许多老歌都面目模糊的今天,偶然记起它们,并且试着讲述那些无法忘记的青春。
上中学那会儿不懂高晓松,却疯了似的喜欢吴奇隆,曾经忍着三天不吃午饭,仅是为了省下钱买一本他的卡带。
那时候我同桌于熙有一个砖头大小的录音机。午饭后我们经常跑到学校旁边的木桥上坐着听歌,身上是透过白杨树冠投下来的斑斑点点的阳光,脚下是寂寞流淌着的小河,每次听到《烟火》的时候葛林总是扯开他那走调的嗓子,不自觉的随声附和,这个时候于熙通常会用悬在桥下的脚去踢他,直到他住声傻笑。
那个学期我们一直在听吴奇隆的那本卡带,从《祝你一路顺风》到《如果明天能再相聚》……
我最喜欢的一首是《梦不完的你》,在细碎的鼓点声中,流淌着甜蜜的忧伤:〃流浪天涯的我,不能同行的你……〃那段日子里我对浪迹天涯有着强烈的渴望,闭上眼睛常常出现自己在人海茫茫中背着一把吉它穿行时的样子。
那是个买不起吉它的年纪,更不知道将来会流浪到何方。
我们上课的教室用的是两个人一张的长条木桌,一排四张整齐的摆满教室,中间的两张并在一起。大部分桌子上都有历史遗留下来的〃三八线〃,我总是无视它的存在,书本和文具盒时不时〃过界〃,以视和同桌于熙之间关系亲密,每当葛林坐于熙右边的时候,他总会提醒于熙我的东西又〃过界〃了。
于熙转过头来看我时我经常一脸尴尬,挂着小聪明被看穿了的羞愧,私下里却又洋洋得意,趁于熙不注意眉飞色舞地白上葛林一眼,意思是我是于熙名正言顺的同桌,而葛林要每隔四周才能和她邻着桌子同桌一次。
和葛林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于熙不在的场合里大家是嘻嘻哈哈无话不说的朋友,于熙一出现,两个人都争抢着在她面前压倒对方,以显示自己的种种优越。
葛林不单单有一个聪明透顶的脑瓜,还有一个做副校长的老爸,在老师眼里属于那种品学兼优的学生,可惜那时候他的种种优点我一般都视而不见,我看到的他是小鼻子小眼睛小个子,满脸长满青春痘,上课多动,像浑身长了虱子一样,于是我便用虱子的骨肉同胞〃虼子(东北方言,既跳蚤)〃给这家伙起了个外号。后来连于熙也整天跟着我〃小虼子〃、〃小虼子〃的叫,弄得葛林哭笑不得。
即使这样,仍然觉得自己有很多地方比他优越。虽然葛林总能在于熙向他请教问题的时候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但我一点也不羡慕,我知道于熙和我一样对功课头疼,知道她更喜欢听我为她用口琴吹《烟火》,还知道于熙喜欢听我给她唱郑智化的《用我一辈子去忘记》……
葛林也会吹两下子口琴,但他只会吹《小芳》的前两句,歌也唱得五音不全,因此除了中午三个人在一起的时间之外,于熙更愿意放学后推着单车跟我在学校附近走走,或者在学校后面的河边坐坐,大概葛林并不知道这些,还在为于熙经常会问他一些习题而洋洋得意,殊不知我们之间的关系已经上升到另一个层面了,可我从来没有跟葛林说过,那时候我就知道得了便宜不能再卖乖的道理。为了保证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