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ps:万恶的移动宽带,又瘫痪了,三章一起上传。
第285章 跟着我,你就能活
这个世界是真的很奇妙。人不仅仅分为男人和女人,还分为好人和坏人。
人,一旦做了一丁点坏事被人知道,那他就永远脱不掉坏人这顶帽子,而声讨和惩罚坏人,是每一个好人的职责。他们可以打他,可以骂他,哪怕是失手杀了一个坏人,最多会得个防卫过当的结果。可如果一个被人们认定是坏人的人杀了人,那会是什么结果?恐怕只有等着秋后问斩了吧。
克里尔斯是吸血鬼,他靠吸人血活着,所以,他是坏人,那么,秦少杰无论怎么折磨他,那都是理所当然的。尽管在袁清菲眼里,这么做实在是有点残忍。
“好了,现在可以说了。真是lang费。”秦少杰拍了拍散落在衣服上的蒜皮,不满的说道。买了那么多大蒜回来,竟然只用上了一瓣。多lang费啊。
“看什么看,难道又不想说了?信不信我用大蒜给你洗澡。”看着克里尔斯一边羊癫疯似得抽搐,一边恨恨的看着他的眼神,秦少杰又威胁了一句。
“我,我说。”克里尔斯连忙低下了头,不敢再去看秦少杰一眼。
“我们是十八号到的华夏,然后由一个华夏人把我们安排在这里。”克里尔斯说道。
“你们一共几个人,不对,一共几只吸血鬼。还有,安排你们的那个华夏人长什么样子?”秦少杰问道。
“一共六个人,一共五个伯爵,还有一个大公爵。至于那个华夏人长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他穿着黑色的斗篷,脸被盖住了,只把我们带到住的地方就走了。”
“那你们来华夏是什么目的?”秦少杰追问道。
“这个我真的不知道。”克里尔斯连忙说道。“我们也是跟着公爵大人来的,其他的,或许只有公爵大人知道,我只是奉命出来寻找鲜血。”
“你们住在哪里?”邝天明急不可耐的问道。这算是他的地盘,他可不希望这事还会继续发生,所以,这些吸血鬼藏在哪,才是他最想知道的。
“这……”克里尔斯眼神中闪过一丝犹豫。“我要是说出来,公爵大人不会放过我的。”
“你不说出来,你认为我会放过你吗?”秦少杰手里把玩着刚才扒开的一瓣大蒜,淡淡的问道。
“我……我说。”克里尔斯看着那大蒜就心惊,再也不顾虑其他,连忙说道。“从这里,往北两公里,一座院子内。”
“你们倒是厉害,就躲在县城里啊。”秦少杰说道。他也没想道,这群吸血鬼竟然就躲在他们眼皮子低下,而不是像他想的一样,躲在大山中,然后倒吊着睡觉。
“好吧,你的回答我们很满意。”秦少杰说道。
“那,能不能放了我?”克里尔斯满是期待的问道。他的翅膀断了,身体也受了伤,如果秦少杰肯放了他,那他就计划着跑到哪先去躲起来养伤。然后……没有然后了。
他很清楚秦少杰的实力,就算是公爵大人喝了圣血,也不是他的对手,自己出卖了同伴,那自己也不可能再是他们中的一员,但,为了活着,自己不得不这样做。原来以为自己是高贵的血族,没有人可以让他低头,现在才发现,当你受到生命的威胁时,就算你是神,也得低下你那颗高贵的头颅。
只有活着,才能报仇。但是克里尔斯现在却不想报仇,只想活着,活着离开这里,去哪都行,一个小国家,或是一座罕无人迹的深山。就算以后只喝一些动物的血液也可以。这种罪,一辈子受一次就够了。
秦少杰虽然不会读心术,但也能从他现在的眼神中看的出他内心深处的害怕。
“不能。”秦少杰摇了摇头说道。
“为什么。”克里尔斯急切的问道。“我已经告诉了你我知道的一切,我只想活着。”
“你说为什么?”秦少杰说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你杀了十九个人,你以为你还能活着?”
是啊,自己杀了十九个人。可是,自己是吸血鬼,需要血液啊。
“不过,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秦少杰突然说道。
“什么机会?”克里尔斯连忙问道。“只要您说出来,我一定照办。”
秦少杰的话就好像一颗救命稻草,让克里尔斯失落的心情又瞬间高涨。是的,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快乐的事情了。他之所以成为吸血鬼,也是为了能永生。现在机会放在他面前,他没有道理不去死死的抓住。
“跟着我混呗。”秦少杰说道。
“什么?少杰,你这样不好吧?”克里尔斯还没有说话,秦贺先说道。
这小子,胆子怎么大的没边了,竟然要把一个吸血鬼留在身边。他不怕对方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拿他身边的人下手吗?再说了,这也不符合规矩。
“我愿意,我愿意认您当主人。”克里尔斯急切的回答道。生怕秦少杰听了秦贺的话。
他没得先择了,回去,倒是不会死,但是出卖血族,出卖伙伴,他将会得到最严厉的惩罚。要每天受最严酷的刑法,直到世界毁灭的那天。
“这有什么好不好的。”秦少杰看着秦贺问道。“他不是普通人吧?”
“是。”
“他是吸血鬼,在普通人眼中,是根本不存在的吧?”
“是。”秦贺很认真的说道。“你想说什么?”
“我想说的是,既然他不是普通的存在,那就应该归我们神盾局管啊。”秦少杰说道。“所以说,怎么处置他,也是我所了算,对吧?”
“话是这么说。但是,这是上面下的命令,你怎么跟上面交差?”秦贺问道。
“这你就不用管了,总之,你放心吧,不会出问题的。”秦少杰保证到。
“好吧,如果有事情,倒霉的也是你自己。”秦贺无奈的说道。这家伙现在是他的手下了,他也管不了。
“好了,既然大家都没意见了,那就这样吧。”秦少杰笑道。
“少……少杰,我……”袁清菲吱吱唔唔的说道。
“怎么了?你有意见啊。”秦少杰不解的问道。
“不不,我没有意见,我,我只是想提取他一点血液做研究。”袁清菲小声说道。
拿他的血液做研究?
秦少杰被袁清菲雷住了,这女人是怎么想的,吸血鬼,有什么好研究的。但既然人家提出来了,秦少杰也不好拒绝。
“你自己跟他说吧,他的血液可是贵着呢,据说能当黄金用。”
第286章 吸血鬼仆人
克里尔斯很有做下属的觉悟,虽然他很舍不得他那高贵的血液,但既然自己的主人都同意了,那他也很慷慨的任由袁清菲拿着一个大号的注射器抽取了自己一大管血液。
说实话,秦少杰也不放心把一个吸血鬼放在身边,之所以敢这样做,是冥对他说过,有控制的办法。
克里尔斯那血族的血液高贵,秦少杰天丹传人的血液也不便宜。
在所有人不解的目光中,秦少杰抓住里克尔斯的手腕,用真元包裹住指尖,在他的手腕上划开一道口子,然后又同样在自己的手腕上划开一道口子,接着,把自己手腕的伤口处跟里克尔斯的伤口处重合。不消片刻,便停了下来。秦少杰随意的在自己手腕上摸了一下,伤口便愈合了起来,就像根本不曾出现过一样。
克里尔斯莫名其妙,刚想问个究竟,却突然感觉自己的身体开始发热,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血管里点燃了一样,把他的血热都快要烧的沸腾了。咬着牙忍受了一会后,这种感觉变渐渐消失。然后,全身上下被秦少杰用真元割出的伤口奇迹般的开始愈合。
“这……”里克尔斯惊讶不已,刚想开口询问,却发现自己嘴里那两颗代表吸血鬼标志性的獠牙竟然渐渐的开始退化,然后变成正常人一般的虎牙。
里克尔斯感觉,自己断掉的翅膀似乎也已经重新长了出来。
“这,这是怎么回事?”袁清菲不可思议的看着秦少杰问道。这个年轻的小男人,就好像魔术师一般,每次见到他,都会有新的花样展现出来。
“呵呵,里克尔斯,你现在已经不是吸血鬼了。”秦少杰笑着说道。“但是,你还拥有着吸血鬼的能力。”
“这,这是真的吗?”里克尔斯惊讶的问道。“我以后不用再吸血了?”
“是的,你以后不用再吸血了,也不用怕大蒜和太阳了。”秦少杰说道。“来,试试看,挺好吃的,别lang费了。”说着,秦少杰把那一袋子大蒜都放在了里克尔斯面前。
主任有灵,不敢不从。
里克尔斯心惊胆颤的拿起刚才秦少杰扒完皮的那头大蒜,轻轻的咬了一口。
咦?里克尔斯惊奇的发现,那种让他痛不欲生的气味不见了,而且,辣辣的。还挺好吃的。紧接着,里克尔斯做了一件让所有人目瞪口呆的事情。
也不知道是饿了还是对新事物的新鲜劲,里克尔斯竟然大口大口的吃了大蒜。一头不够再来一头,一直吃了好几头以后才停了下来。心里兴奋不已,原来,原来自己真的不用再怕这些东西了。
“你不用高兴。既然让你跟着我,我自然会给你好处。”秦少杰顿了顿,又说道。“但是,我的血液也不是那么好拿的。你如果敢背叛我,那你的身体将被炸的粉碎。”
“主人,里克尔斯永远不会背叛您。”里克尔斯诚恳又恭敬单膝跪地,然后弯下身子,对秦少杰行了一个标准骑士礼。
“起来吧。我现在要去找你的同伴,你要不要一起去?”秦少杰问道。
他们在审讯里克尔斯的时候,已经耽误了很久的时间了,估计已经引起了那什么公爵大人的怀疑,若不是天色已经大亮,他们不敢出来,估计早已经出来找人了。
里克尔斯听了秦少杰的话,跪在地下的身躯先是微微颤抖了一下,然后便沉默了。过了一会,似乎决定了什么的里克尔斯缓缓站起,用右手捂住心脏的位置,对秦少杰鞠躬。
“主人,我的命是您的,虽然还有血族的能力,但我已经不是他们中的一员,里克尔斯愿意为您效忠。”
“那好,那就一起去。”秦少杰笑道。他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不过,感觉总是怪怪的。
“对了,以后不要叫我主人,叫我秦先生就好。”秦少杰说道。
天天一个面色苍白的外国男人跟在自己身后叫叫自己主人,秦少杰想想就一身恶寒。
人家小说里有女仆控的主角人家养的都是娇俏可爱,穿着黑白女仆装的小美女,自己却养了一个高大的男人,而且这家伙脸色还白的就跟营养不良纵欲过度似得,要是被人误会自己对他做了什么,饶是自己是天丹传人,修为了得,也得被恶心个半死。
既然秦少杰已经把里克尔斯留在身边,那邝天明跟秦贺也没什么好说的,毕竟秦少杰说的对,这种特殊的情况,也只能由他那特殊的部门来处理。袁清菲就更没有什么好说的。至于那个小辣椒王悦跟关鹏,秦少杰也不用在乎他们的意见,除了关鹏当了次诱饵外,王悦就是跟着来打酱油的。
走在人来人往的县城大街上,里克尔斯第一次觉得,原来白天也是这样美好。人更多,更热闹。而且,自己再也不用怕那个他讨厌了几百年的该死的太阳。这一切来的太突然了,让里克尔斯一下有些接受不了。左看看,右看看,对什么都好奇不已。
他对别人好奇,别人何尝对他不好奇呢。
一身占满灰尘,满是口子的破破烂烂的白衬衣,让人们不由得多看了他几眼,甚至擦身而过的行人,都能闻到他那一身浓郁的大蒜味。
秦少杰觉得,里克尔斯现在这副模样实在是太有些影响市容,于是乎,在路过早市的时候,特意在地摊砍了半天价,以五十大元的高价给里克尔斯买了一身山寨版的阿迪达斯运动服,外加一双运动鞋。
里克尔斯手里捧着衣服,差点感动的哭了出来。活了几百年,除了小时候自己的母亲为自己买过衣服,就再也没有人关心过他了。
当许多年后,秦少杰的儿子都能开着跑车出去泡妹妹的时候,有人问过里克尔斯,为什么会死心塌地的跟着秦少杰。里克尔斯的回答是,因为那一身衣服。后来,那一身衣服也被他用防弹玻璃封了起来,挂在自己的卧室里,当古董似得珍藏着。这些都是后话,暂且不表。
先说眼前,若是伊森在这,非要一个大嘴巴抽过来,然后骂他没有节操,五十块钱的东西就把你给收买了。
天知道,伊森从跟着秦少杰到现在,秦少杰可是没给他买过一样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