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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嫁-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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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很难接受的,注定与主流社会脱节的天赋。

    为此,父母第一次争吵,为她的前途。

    母亲说,修仙很苦,父亲则道,将来社会压力大,更苦。

    母亲说,多活几百岁也未见好,认识的人都死光了,孤单。

    父亲反问,你我都年过半百,还能陪她几天?将来的日子还是她自己过。

    母亲说,修成仙的几率太小。

    父亲叹息,会比将来结婚,遇到像我这样爱你的男人,几率小吗?

    母亲不说话了。

    那时她不懂父母的无奈苦叹,和对社会浮夸浮躁风气的失望,只记得父亲的一句话,“与其将来把囡囡托付给一个陌生的,不知道好歹的男人,不如让囡囡有强大的力量,任何时候都能自保,不被欺负……”

    浓浓的爱意汇聚成一股涓涓暖流,从心房涌出。父母深沉的爱,比山高,比海深,隔绝了两世时光,万水千山,也隔不断心底的思念。

    被性质奇异的“灵气”愚弄和灰心,也渐渐的消散了。

    说到底,静儿是修行路上太过顺利,没遭遇过什么挫折。骤然发现吸收不了灵气,就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了。

    而对父母的思念,却让她心神放松的同时,发现另一条崭新的道路。

    如此刻,她身躯僵硬、动弹不得,明明是修为锐减,可竟感觉自己……提升了?

    不是修为上的,而是心境……对自己、对世界的认知,多了一层深刻感受。

    不由想起了所谓的“出世”、“入世”。

    仙云门众多典籍都提到了这个问题——好些前辈修炼到瓶颈,会选择入世作为下阶段的修行手段。师傅老头儿不停要求她闭关、闭关,可也发话“到了大乘期就可以出去玩”,是不是暗示她,达到大乘期后就要入世修行呢?

    心智简单的静儿,理所当然的“感悟”师傅的苦心,一副拨开云雾,终于明白了的样子。却忘记那老奸巨滑的仙云门主,哪会绕弯子跟徒弟说话?平时讲解道法仙诀的,恨不能直白的更直白,就怕有丁点错解,误了“飞升大业”。

    修炼不成反受伤的懊恼,以及对无法继续修炼的忧心,统统消失不见。静儿安下心来,当自己正在“入世修行”。原打算是尽快离开,现在也改了——现成的身份在这里,有哥哥,有妹妹的,不用白不用。

    幸好没有父母,不然让她叫唤陌生人做“爹、娘”,那可受不了。

    心情平稳下来,病势渐渐有了起色。那些诡异奔放的灵气因为数量太少,面对凝练数十年的元婴,无可撼动,最后免不了被同化的命运。

    ……

    且说心怀不轨的槐香,这一天伺候好了静儿,她悄悄走到后门。严宅的后门偏僻,不像正大门人来人往,邻里邻居的杂乱。

    不消半刻,就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夹杂着青年男子的低喘,

    “……嗯,好丫头,干得不错,你且辛苦两天。等本少爷收了她,自有你的好处!”

    “哎呦,二少,你轻点,别咬奴家脖子嘛,万一被表少爷发现……”

    “哼,发现又怎样?他奸着呢!估计早怀疑了!呵呵,怀疑也没用,你的卖身契自己拿着,不用怕他。等过几日,我找了合适的借口,光明正大把静儿换出来,你也不用理会他了!”

    接下来又是一阵一阵的****,吟哦得婉转娇媚。

    这声音绕过结实的后院围墙,穿过碧绿的小菜园子,透过厢房薄薄的木板间隙,一字不落的落入静儿的耳朵。

    她坐在床头,前面摆着一个老式的留声机,大大的喇叭正对着。别看造型古怪,这其实是个接收器,探测器“仙家小蜜蜂”不及半个小指甲大,轻易而举的藏在槐香身上。原本用来寻宝、探测地形、厉害生物的仿制宝物,用来监听效果居然蛮不错。

    可旁边眨着乌黑明亮大眼睛的贞儿……

    静儿想起以前,遇到这种奇怪的声音或画面,母亲总是会遮住她的眼睛、耳朵,说好孩子不可以看、不可以听。唔,好吧。她在蕴灵戒中翻了翻,找到一个洁白的小兔子护耳,给一脸好奇懵懂的贞儿戴上。

    贞儿小孩心性,见那护耳毛茸茸的,摸起来很舒服,立刻把其他抛到脑后,喜滋滋的玩起来,对周围的一切都不闻不问了。

    “嗯……呐……二少你……这么花心,到时、纳了静姑娘……眼里还有香香吗?”

    “这就吃醋了?呵呵,放心,本少爷可不是喜新厌旧的,再说你给本少立了汗马功劳,忘了谁也忘不了你啊!”

    “嗯……只要二少别忘了奴家,为你粉身碎骨也甘愿!”

    “……这就好。只要你用心帮本少做事……”

    又是一阵嗯嗯呀呀的摩擦和吧唧吧唧的亲吻,不时伴随着呼呼的重喘轻吟。

    “……奴家其实挺同情静姑娘……虽然生得好,可没了父母,亲哥哥又偏心……奴家就不明白了,都是妹妹,怎地差别那么大!看他对贞姑娘,那个曲意柔顺,呵护备至……对静姑娘就……”

    “哼,你哪里会知道,这里面有内情的。当年他父母伉俪情深、人人称羡,忽然来了个容光四射、美艳无比的女人。亲眼看到父母为这个女人日日争吵,差点反目成仇,再加上他母亲后来病逝,心里没怨恨可能吗……虽然静儿的母亲难产,也死了。”

    “……而贞儿的母亲则不同,来的太巧!正逢一大一小伤心难过,一个痛失爱侣,一个缺乏母爱……花了不过三四年的水磨工夫……水到渠成,赢得大小的心!生下的妹妹,当然疼爱了!”

    “……唉,我只厌严逊之这个倔强性子!要是不管,索性丢在安家!又插手,可又不管得彻底!静儿都病得半死不活了,还只草草请了个大夫完事!这回要不是我故意露给鹏程那个没脑子的,静儿只怕是……”

    咔咔咔……

    喇叭发出古怪的断了信号声,片刻后干脆成了哑巴。

    静儿一检查,发现是底座的能源耗尽,跟外面的“仙家小蜜蜂”断了联系。

    这东西,是仿造人间的器物,内部横纵交错无数的阵法,有点像电路。不过无须用电,需要的是灵石……

    手头还有数十块灵石,可在外界灵气不能用的情况下,这些灵石可就珍贵了,哪能为了探测一个小丫头的秘闻,而用掉呢?

    静儿摇摇头,把接收器收了起来。

    贞儿摆弄着毛茸茸护耳,乍见那么大的一个黄铜喇叭不见了,眼中闪过惊奇的光,随即甜甜的巴着姐姐,笑容很谄媚。

    她感觉姐姐身上有好多好玩的东西哦!

    所以,以后都要缠着姐姐!

    ……

    严谦最近很苦恼,为了证明他没有“惨无人道”的对自己妹妹下手,不得已接受了好友徐鹏程的好意。另一个好友方少华,也求助了自己表兄,去请天医门下的医师。

    天医门的医师,可比什么梧桐镇“第一大夫”医师方再行多了。但人家来的时候,静儿已经恢复了大半,顶多看起来“亚健康”“没什么精神”,吃些调理的药就好了,似乎不用大夫千里迢迢的赶来急救。

    白来一趟么?

    这也是严谦烦恼的地方。

    徐鹏程是罗家的人。他母亲是罗家三代唯一的闺女,罗爱爱——从这个名字,也能瞧得出这个女人有所受宠爱了。徐鹏程偷了母亲的嫁妆,一个保存很久的,据说是三百多年的人参,说给静儿“益气补元”。

    还有少华,他是附庸邱家的后代子孙,连正经邱家人都不算,哪来那么大面子请来天医门医师?要知道,这个时代,医师可是很吃香的职业!花再多的钱,也未必能请得到医术高超的医师。

    这个人情欠大发了。

    严谦为人,有股子傲气,不然也不会脱离安家了。

    他现在根本不知道如何还两个好友的人情?

    想了许久,终于决定设宴款待一下,聊表感激的心意。不想,不知好歹的丫头槐香,再一次挑起他的怒火。

第一卷 修仙也穿越 第七章 风轻云淡,艳惊四座

    仍旧是惠春楼叫来的席面,七菜两汤,团团摆满了原木长桌,鸡鸭鱼肉的,比当日迎接静儿回家丰富多了。

    严谦原打算把天医门的医师也请来,虽然没帮上忙,可不能不表示感谢呀!这么重要的客人,自然不能寒酸了。但没想到,人家没来。好友方少华两手空空的上门,笑着解释,天医门即将在梧桐镇设立“仁惠堂”,以后要在这里长期坐镇,如今看铺子、找人手,忙得一团乱,改日再上门打扰。

    轻轻松松一句话,把忒大的人情给抹了。

    没有什么千里迢迢急来救命,而是天医门本来就准备在梧桐镇开设药铺——那顺便来看病,不是小事一桩吗?医师治病救人,天经地义的事儿么!

    方少华小严谦两岁,才不过十四,身高中等,不胖不瘦,眉眼中正,鼻正口阔。头戴方巾,身穿靛蓝色直缀,很一般的身材和相貌,丢在人堆里,找不到的平凡。

    可从这件小事上就知道,他的心思缜密,很会替人着想。与之相处,如沐春风,想不喜欢都难。

    相比,徐鹏程就嚣张多了。

    他生得一副好皮囊——面似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目似寒星,唇若涂朱,鬓若刀裁(原谅作者偷懒啦),什么玉树临风、****倜傥,似乎专门为他设立的,不足以形容其十分之一。可这么让女孩子一见动心的人,性子却极恶劣,嘴巴更毒。

    进了严宅大门,不用人让,大咧咧的往主客座上一坐,一叠声唤人给他倒茶,不准太热,也不准太凉。见到稍后进门的方少华,招呼也不打一声,直接问严谦,

    “你妹子怎么样了,活着还是半死不活呢?”

    若不是从小一起长大,这出口就伤人的性子……还真是难以忍受啊!

    严谦没计较。如果徐鹏程真像外表这样冷嘲热讽的话,根本不会去偷盗他娘的陪嫁。那可是三百多年的人参,价值不说连城,至少五千一万两银子总有。别看他现在满不在乎,可不知在罗家……怎么受气呢。

    只能说,这个人的性格,就是不讨喜。严谦早习惯了,淡淡的回了一句,

    “托福,还好。”

    “我好的很呢!”

    话音刚落,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贞儿,笑嘻嘻的蹦出来,冲徐鹏程不满的掐腰,控诉道,“小鹏哥哥你去哪儿了,好久没来看我了!”

    “哦,是贞儿啊!”

    徐鹏程想起刚才的话,竟是把贞儿也归入“不死不活”一类了,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讨好的把贞儿抱起来,戳了一下贞儿红扑扑的苹果脸,

    “小鹏哥哥刚才没看到你,呀,几天不见,贞儿又胖了。”

    “贞儿才没胖呢!”

    严贞撅着嘴,咿咿呀呀的拍打徐鹏程的肩膀,引得徐鹏程放声大笑。

    玩笑过后,三人分主次入座,贞儿坐于末位。她前面一碗特意挑给她的酥软甜食,香喷喷的摆成花瓣状,诱人极了,也就津津有味的吃起来。

    酒正酣时,徐鹏程谈兴正浓,拍着桌子叫,“酒来!”

    “酒来!”

    重复了三遍,才把倚在门槛外,满脸不甘愿的槐香叫过来,袖子也不卷,慢吞吞的拿了一斤多重的酒坛子倒酒。偏偏不知在想什么心事,一倒之下,洒得到处都是。徐鹏程穿着簇新的白绫衣裳,袖子及下摆处晕染成一块一块的酒渍——这里的酒,是米酒,颜色略带浊黄。

    不管有意无意,这种错误简直不能原谅!

    徐鹏程当场就爆了,“怎么回事!毛毛躁躁的,连个酒也倒不好。”

    又见严谦在一边皱着眉,也跟着不喝骂两句,就连他也说上了,

    “怎么伺候的,谦哥儿,你也不管教管教?倒霉、真倒霉!不是我说你,这么蠢笨的丫头上不了台面,就别让她出来……好衣裳都被她毁了……”

    严谦忍着气,阴郁的看了槐香一眼。

    自觉背后有靠山的槐香,哪把落魄公子严谦,外加挂个罗家名头、根本不是罗家人的徐鹏程看在眼里?不服气的回瞪一眼,根本不给主人面子。

    方少华刚好把一切看在眼里。

    他拉了拉徐鹏程,暗暗的使了个眼色。多年的默契,徐鹏程也反应过来,手指着槐香,恍然大悟道,

    “这是你那二妹从安家带来的丫头吧?我说呢,你无缘无故怎会买个花里胡哨的丫头,半点事也做不好的。”

    花里胡哨?这是用来形容那些狐媚子的话,槐香听了这句评语,就是不生气也变得生气了。

    “哼,那就恕我这个‘半点事也做不好的’丫头不伺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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