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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出里外,已可看到岳州的城墙。
公孙云长心中一定,脚下一慢,欣然说:“好了,距城仅有里余,不怕他们追来了。这地方我不陌生,路就在左首不远。”
他领先使走,从林隙中看到了南门至白鹤山的小径。
“我们安全了。”他如释负重地说。
高嫣兰突然一拉他的手臂,向下一蹲,低声说:“有人从城里来,瞧!认识这个人吗?好面熟。”
“唔!是有点面熟。”公孙云长点头说。
一个穿青劲装佩剑挂囊,年约半百的豹头环眼大汉,正无牵无挂意气飞扬地大踏步从北面来。
记得那天在五湖钓叟候前辈的村子里,与摘星换斗同时现身,站在摘星换斗下首那个人……”
“哎呀!我记起来了,就是这位仁兄。”公孙云长也想起来了。
高嫣兰银牙一咬,悄然潜行。
“高嫣兰,你干什么?”公孙云长拉住她低声问。
“擒住他问口供。”高嫣兰沉着地说:“问问封锁的情形,今晚我一定得离开,不然我恐怕逃不出他们的魔掌,多留一天便多几分凶险。”
理直气壮,公孙云长只好跟着走,片刻便到了小径旁,伏在路旁的草丛中相候。
大汉没料到有人伺伏,毫无戒心地大踏步而来。
高嫣兰不等公孙云长招呼,猛地长身飞跃而起,轻灵地飘落路中心,姿态妙曼点尘不惊。
“阁下,山与山不会碰头,人与人总会见面的。”。
她用平静的口吻向大汉打招呼。
大汉一怔,极感意外地脱口叫:“你怎么在此地?你不是……”
公孙云长拨草而出,冷笑一声抢着接口:“咱们不在白鹤寺,阁下是不是极感诧异失望,白鹤寺的陷阱埋伏失效,霉运落在阁下的头上了,天凶照命,白虎当头,你就认了吧。”
大汉桀桀怪笑,缓缓拔剑出鞘,傲然地说:“你小子真够命长的。这次你四出求助,准备邀集亡命,到武昌作第六次有去无回的走险行刺,迄今为止,似乎你并没找到几个倒楣鬼替你送死。大总管不屑与你计较,要咱们不理会你,没想到你胆大包天,一而再与咱们为难,在下倒要看看你是否真有些斤两。你们两人并肩上啦!我快剑卫辰替你们招魂。”
“你的话真多。”
公孙云长的语气充满嘲弄:“等会儿在下有话问你,到时候你可以说个够。”
一声剑啸,他拔剑向前一指,完成了攻击的准备。冷静、庄严、沉稳、气势迫人,一举一动,赫然一代名家风范,与他为人浮躁冒失,自命不凡的个性完全不同。
站在侧方的高嫣兰,看得心中一愣。今天,她第一次看到了公孙云长的本来面目。前一刹那所说的话与表露的神态,与亮剑后所流露的不凡神情,完全是两种面目,判若云泥,这种转变是相当今人惊讶的。
她心中颇感安慰,这才是一个男子汉成熟的好征兆。以往公孙云长所表现的鲁莽、冲动冒失、猜忌等等不良性格,的确令她失望不安。
她想:大概公孙云长已经不把庆怡平放在心上了,心中平静,优秀的本性便会自然流露啦!
接着,令她更感惊讶的事发生了。
快剑卫辰敢于叫对方两人并肩上,当然必有所恃,显然早已洞悉公孙云长的斤两,不然岂敢发此狂言?等公孙云长一亮剑,便立即发起空前猛烈的快攻,一声狂笑,抢制先机无所畏惧地走中宫切入,剑虹疾吐。
公孙云长冷冷一笑,脚下稳如泰山,手中剑闪电似的从容挥洒,来者不拒硬接强压。
“铮铮铮……”
连接五剑,快得令人目眩。
快剑卫辰移了三次方位,五剑俱解,第六剑仍攻中官,速度似乎加快了一倍。
电芒一闪,传出一声刺耳的刺耳尖鸣,令人闻之毛骨悚然,闪动的人影倏然静止。
“不要杀他。”
高嫣兰急叫,一闪即至,及时抓住了公孙云长握剑的手,消去续进的劲道。
可惜晚了一刹那,公孙云长的剑尖,已贯入快剑卫辰的右肋,入体五寸以上。
这一招错剑、反击、伤人、快过电光石火,一气呵成无懈可击,在双剑接触的瞬间已决定了谁死谁活,任何人也来不及阻止惨剧的发生。
“啊……”
快剑脱手坠剑,浑身一震,战栗着说:“你……你比往……往昔……”
公孙云长的剑身铸有血槽,即使不拔剑,血也会从血槽流出,空气也会从血槽灌入人体,十分可怕,血出气入,受伤的人不但救治困难,而且崩溃得特别快。
公孙云长的剑尖巧妙地一板,大量空气涌入快剑卫辰的胸腔内。
“啊……”
快剑无法说话了,发出一声垂死的嘎声。
“不要拔剑,问口供……”高嫣兰急叫,挟住了摇摇欲倒的快剑卫辰。
“他,快完了,拣重要的问。”公孙云长毫无感情地说。
“阁下,你们的人布在何处?”高嫣兰大声问,“城……内外水……水陆两……两途……”快剑卫辰虚弱地说。
“韦小弟囚在何处?”公孙云长抢着问。
“在湖……湖旁候……侯……侯家……”
“八表潜龙在何处?”仍是公孙云长抢着发问。
问不出什么来了,快剑卫辰浑身一软,双目瞪得似要脱出眶外,吐出一口长气,无法吸气了,浑身不住抽搐。
“他死了!”高嫣兰颓然放手。
尸体跌倒,公孙云长在尸体上抹净剑上的血迹。
“他的剑术奇快绝伦,霸道无比。”高嫣兰苦笑:“没料到你竟能在刹那间刺中他。云长,你的剑术时强时弱,我感到十分困惑。”
“这与信心勇气有关。”公孙云长收剑入鞘:“他单人独剑,我无后顾之忧,出剑有如神助,如此而已。”
“怪事,他已经知道要死了,为何仍然招供?”高嫣兰黛眉深锁,眉宇间有忧色:“城内城外水陆两途都封锁了,我恐怕真离不开岳州了。”
“他灵智已失,凭直觉回答,在他的意识中,并不是招供。”公孙云长加以解释:“所以,他的话可信。嫣兰,你离开的机会来了。”
“机会来了?你的意思是……”
“他说韦小弟囚在侯家。”
“不错,定然是指五湖钓叟的住宅。”
“我们出其不意前往救人,顺便抢一艘渔舟,往湖中一放,狗腿子们便无可奈何了。我的控舟术是不错的,八百里烟波浩瀚的洞庭湖,万千官兵也无能为力,你意下如何?”
高嫣兰迟疑片刻,下定了决心,说:“好,这就走。”
公孙云长把尸体拖入林中藏妥,掩去血迹,两人立即上,道,向南急走。
这条路他们上次走过,往南可以直达湖滨。但他们不敢再经过白鹤寺,因此先越野而走。
不久,他俩到了九龟山下,找到了原来的登山小径。小径循山下的小溪蜿蜒伸展,逐渐上升。
公孙云长一马当先,脚下逐渐加快,一面走一面说:“希望候老前辈仍在,也许会获得他全力相助,至少不会阻止我们抢船脱身。万一恶贼们逼迫他父女出手拦阻我们,你对付得了凌波仙子吗?”
“这……我对付得了。”
高嫣兰沉吟着说,语气由迟疑而趋于稳定:“但按情理,侯老前辈父女可能已被恶贼们带走了。”
她的确有对付凌波仙子侯翠华的自信。她与凌波仙子同列武林三女杰,但在陆地上,凌波仙子的真才实学,无可讳言地要比她差上一两分。论水上功夫,她当然甘拜下风,凌波仙子的水性比她强了千百倍。
“也许妖道真把他们押往武昌去了。”
公孙云长表示同意:“鄢奸乘船巡视,身边极需水性高明的人保护。侯老前辈落入恶贼们的计算中,并不是偶发的事件,拔山举鼎那狗东西,可能在半年前便着手准备了。”
“那天我们却恰好赶上,真是霉星高照,是祸躲不过。”
高嫣兰不胜懊恼:“世间真有那么巧的事。”
“那天要不是侯老前辈够情义,你我恐怕真难脱出恶贼们的魔掌。”
公孙云长无限感慨地叹息一声:“侯老前辈落入虎口,的确是江湖侠义道一大损失。”
“你我都欠了侯老前辈一份情……咦!谁在叫我?”
高嫣兰悚然止步,但也作势掠走,这是在危境中的本能反应。
小径下方的小溪旁灌木丛中,再次传来相当清晰的叫唤声:“高姑娘,请留步。”
相距仅十余步,公孙云长戒备着喝问:“谁在叫唤?现身!
灌木丛中,摇摇幌幌站起衣衫凌落、浑身血迹的庄怡平,用并不稳定的嗓音说:“是我,庄怡平。”
两人大吃一惊,怡平双颊浮肿,浑身血污,破碎的、染满血迹的衣衫外,血与泥沾满全身,除了声音之外,谁敢相信他是庄怡平?
“你……你是……”高嫣兰骇然惊呼。
“在下碰上了周夫子一群高手,逃得性命。他们是从湖滨五湖钓叟处来的。”怡平沉静地说,强忍痛楚站得稳稳地。
“看来,你真的不像是他们的人。”公孙云长说,语气相当冷。
“你……你伤得不轻。”高嫣兰关心地说。
“他们正在搜我,请助我一臂之力,带我脱离险境,我已经无法走动。”怡平用恳求的口吻说。
“我的天!你浑身是血……”高嫣兰焦灼地说,向他急步走去。
“且慢!”公孙云长伸手抓住了她的手臂低叫。
“云长,他……他需要援手。”高嫣兰不假思索地说。
“他说周夫子那些人正在搜他。”
“对呀!所以……”
“带着他,你我能逃出他们的追搜?”
“这……”
“还有,他说周夫子那些人从五湖钓叟处来的。这是说,韦小弟已没有高手看守。”
“你的意思是——”
高嫣兰仍没听懂公孙云长的话意,女人本来就不够聪明。
“这正是救韦小弟,与抢渔船脱身的大好机会。如果我们帮助这姓庄的,这机会便不是我们的了。再说,我们还不知道姓庄的到底是敌是友?”
公孙云长振振有辞地解释:“焉知不是他设下的苦肉计?”
“云长,你是不是太不相信人了?”
“我怎能相信他?”
“可是……”
“我所知道的是,天下的英雄豪杰,只要知道我的身份,任何人都会义不容辞地主动帮助我,同仇敌忾对付恶贼们。而这位姓庄的,却一而再对我不客气,我能相信他吗?”
公孙云长的理由更充分了。
“我不管。”高嫣兰秀眉深锁,似已下定决心:“毕竟他对我有恩,我要帮助他。”
“你……”
“你一个人走吧,我不是忘恩负义的人。”
高嫣兰脸上冷冷地,举步向怡平走去。
怡平深深入一口气,沉静地说:“高姑娘,有你这句话,你我的恩义一笔勾销。你走吧,他们可能快搜到此处了。多死一个人,对谁都没有好处,尤其对你不利。”
“庄兄,你……”高嫣兰讶然叫。
“我拒绝你的帮助,快走!”怡平厉声说。
“你……”
“人魔蔡瑞只接得下周夫子十余招,鬼婆也在八表潜龙手下占不了便宜,你能吗?”
“可是,你需要……”
“我需要的是一具棺材,你有吗?”怡平说,缓缓向下挫,隐没在灌木丛下。
上面,传来一声震耳的长啸,声源似乎不远。
“快走!迟恐不及。”公孙云长急叫,举步便走。
高嫣兰叹息一声,不得不急步跟上。
片刻,两个人影急掠而下。
先前公孙云长与高嫣兰所立处,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位清瘦的灰袍老者,正坐在路旁的草地上。一口竹背筐放在脚旁,里面盛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树根草藤。一把长柄药锄,斜倚在背筐上。
原来是一位采药人,那布满风霜的苍老三角脸,无神的老眼,微驼的背腰,给人的印象是这个风烛残年的老人,所采的药可能是为自己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