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赶忙打断了他的话,“停停停,你说得太远了,根本没到那地步。”
米易立马皱了眉头,“什么意思?难道你们不是来真的,玩玩儿而已?”
我还来不及答话,米易就又说开了,“平平前阵和顾筱云我看就是个炒作,你造吗,芳芳,平平出道这么多年,几乎没有什么绯闻,他的fans都很死忠又女性居多,这意味着什么,你造吗?”
我突然就想起了德华哥,想起了那一个不能接受他结婚事实要去跳海的妹子。
所谓偶像效应,就是当一群人疯狂地把幻想寄托在一个人身上,又无数倍地对其加以美化达到的集群化的效果。诚然,有的艺人德艺双馨,惹人追捧,无可厚非,可是多多少少总归有空中楼阁的成分。
米易说的意思大概就是谢平之多年来风评良好,孑然一身,粉丝们是不会轻易接受绯闻的存在的。
这道理我明白,并且,我一点儿也不想在舆论上与谢平之沾边。“肯定不是玩玩儿而已,但是我……”我很费了点心思来想合适的措辞,最终还是没能想出恰如其分的话来,“但是我也不确定是不是来真的……”
米易惊讶得睁大了眼睛,急急追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不是什么宿命论者,我不相信命运,但是,我相信剧情,作为一个被剧透过的存在,我既不能轻易接受炮灰女配的前奏,又不能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大叹一声,“你听说过庄周梦蝶的故事吧?”
“听过,不就是庄子不明白自己是庄子还是蝴蝶的问题么?”米易答得理所当然。
“嗯,他老人家想不明白的问题,我也想不明白,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我都搞不太清楚了。”
更为直白来说,眼下事情的走向究竟是不是原来我看过的天天滚动播出八遍的剧情,我看不明白。
米易眉头皱得更紧了,显然没有体会到真与假这个哲学问题的深邃,也没有设身处地地了解我心中所想,隔了半晌,吐出一句:“芳芳,你发烧了吧?”
不被理解的苦无处诉说,我觉得有点泄气,顺势坐到了沙发上,米易紧跟着坐到我旁边,徐徐说道:“我虽然不明白你说得究竟是个什么意思,可是恋爱本来就是患得患失,眼下的情况就顺其自然吧,不过我不希望你为此荒废了自己的事业,在圈儿里要站稳脚跟,全凭你自己。芳芳,我造你有心要出头,平平或许是你的阻力,或许是你的助力,我说不清楚,你做好你自己就够了。”
我想不通原剧里的蔡寻芳如果也有这样一个米易,怎么会落到炮灰的下场。我从前一而再再而三想做的无外乎“远离男女猪脚,好生做人”几个字,如今前半句兴许是不能够了,但是后半句我还是可以尽力争取的。
“米易,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还是以前我跟你说过的那句话,虽然我是半路出家,但是一定学笨鸟先飞。”
米易点了点头,“我在香港这边还是有几个圈儿里的朋友,明天我去找他们看看有没有戏。”
我的头顺势搁到了米易的肩膀上,“唉,你要不是gay,说不定我就爱上你了。”
米易一听这话,却露出了生不如死的表情,立马伸手把我推开,大喊道:“你走开!”
隔天一早,米易就去联络他的圈儿里熟人了,我小小地打扮了一下,挑了一条很是仙女的湛蓝长裙,就去赴我自己的约了。
按照谢平之昨天告诉我的线路,我终于找到了那一间立于闹市之外,僻静小巷中的烧腊店,头顶那块招牌因为很有些年头,已经泛黄,“祖传烧腊”几个字依稀可辨,空气里飘散着卤汁香料特有的甜丝丝的味道,我推开面前的小门走了进去,一眼就看见坐在墙角的谢平之。
他今天没有戴口罩,也没有作任何装扮,因为香港的天气已有一些闷热,他只穿了一件白t恤和牛仔裤,打扮十分随意。
我快步走了过去,胜利地完成了我们这次犹如地下党接头的会师。
“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偏僻的地方,我下了地铁又走了好一会儿,问了几个人才找到这个地方。”
谢平之笑了一声,却没有答我的话,将他面前那杯柠檬蜜推给了我,“先喝点水吧,你的额头都晒红了。”
我用手背一摸,果然热辣辣的,一张脸都应该是晒红了,我心想我原本计划的优雅飘然出现在他面前的这种剧情是不能够了。
赶紧埋头喝了一口水,又冰又甜,十分爽口,不禁又喝了一口,很快,就听见了吸管喝到见地的“呲”的一声,我心想我原本计划的优雅飘然吃饭说话的这种剧情也是不能够了。
谢平之有些好笑地看了我一眼,用纯熟的粤语又叫了两杯柠檬蜜,才对我说道:“这家的柠檬蜜很好喝,柠檬用的是小青柠檬,手板榨的,蜜也不是花蜜,是菜蜜。”
我“哦”了一声,对于他对这杯柠檬蜜所具有的了解感到有些惊讶。谢平之又递给我一张手写的菜单,由于是手写的,很是潦草,我看了好一会儿,终于失去了兴趣,“你之前来过这里的吧,有什么好推荐吗?”
谢平之笑了一声,点了点头,“招牌四宝饭不错,豉汁蒸排骨和卤什也很好。”
听得我食欲大动,“就按你说的点。”
曾几何时,我看过一本妇女杂志,里面有一篇标题为“我的丈夫为什么不再爱我”的抒情散文,其中谈到丈夫不再爱她的理由之一就是她吃饭太快,食欲太旺,吃相堪忧。
眼下我望着面前摆着的空碟盏,又看了一眼还在细嚼慢咽,一容一止十分优雅的谢平之,没来由地想起了那一篇抒情散文,我心想可能打从一开始我计划的优雅飘然端庄矜持的戏码就不太适合我吧,兴许对面的谢平之喜欢的就是我的潇洒不羁也说不定啊。
一旦这么一想,我顿时觉得解脱了不少。说起来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从前我与谢平之相处是那么的容易,我不会思考哪怕一点点我在他心中的印象究竟是好还是不好,可是这点自在仿佛一夜之间就变了,我竟然会开始在意起许许多多的小事。
果然,恋爱是入喉毒药啊。
等谢平之吃完的时候,我心里的自我剖析已经进行过了好几轮,结论终于停留在了“管他呢,就这么着吧”的阶段。
谢平之搁下筷子,不忘问我一句:“你还想要再吃点什么吗?”
饶是他的语调如此体贴,我也听出了其中的促狭调笑,赶紧摇了摇头,坚定地说:“不用了。”
他忽然就笑了起来,“你其实不用这么拘谨,平时什么样儿现在就什么样儿。”说完就站起身来,要往外走了。
我的心咯噔了一下,尽管被他一语道破,可是打死不能承认啊,“哪有拘谨,根本没有的事儿。”说完也站了起来,跟他一起往外走,尽管刚一迈步子就踩到了长裙,身子猛地超前一个趔趄,不过姐撑住板凳稳住了啊。
谢平之见状,一面伸手扶我,一面大笑了起来,我在他恣意的笑声中,若无其事地拍了拍裙子,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小店。
直到走到店外,谢平之才终于止住了笑,我刚想提醒他一句,大哥,我们还没买单,就看见一个老板模样的中年妇女从店里匆匆追了出来。
我一面幸灾乐祸地想,让你笑,让你笑,这下追债的人来了,一面伸手去摸钱夹。
谁知那老板大妈却不是来讨债的,反而递给了谢平之一包油纸裹着的东西,“这是你最爱吃的酥饼,厨房刚做好,你带回去吧。”
看得我一呆,谢平之也不推辞,接了过来,“谢谢方妈妈。”
那老板大妈慈祥地笑了,“谢什么谢,这些年要不是有你帮衬,我们哪里有这间小店。”
谢平之笑了一下,“应该的。”
那方妈妈没再说话,只转头看了我一眼,冲我露出慈祥的一笑,我赶紧地笑了回去。
走得离小店远了一些,我才问谢平之:“那家店是你开的?”
“出了点力而已。”
难怪他如此轻车熟路,我又问:“你认识老板?”
他转头看了我一眼,“嗯,小时候我在澳门住过一段时间,方妈妈算是邻居吧。”
我在脑海中检索了关于“澳门”的剧情,原剧中似乎大半部分过后,男猪脚对女猪脚敞开心扉的时候仿佛是提到过的。
我这厢还在仔细回想剧情,一旁的谢平之开口说道:“我小的时候是在孤儿院里长大的,方妈妈给了我很多照顾。”
大哥你这么早就敞开心扉没关系么,之后真的不用再推动剧情了吗……
但是我心里还是浮上了那么一点窃喜,毕竟眼下他敞开心扉的对象是我。
22第 22 章
中午最热的时候已经过了,日头不再像来时酷热,临海的微风有一阵没一阵地吹着,周身渐渐感到丝丝清凉。
谢平之絮絮说起往事,“……我在澳门一直呆到六岁,后来就被一家人收养了,就是我的养父养母,现在他们定居国外,我独自在国内……”
听完我“嗯”了一声,点了点头,一时也不知道该做一个什么样的回应才能既让他觉得“我很高兴你和我讲这些”,又不让他觉得“我是可怜和同情你的”那一种关怀。
我还没想出来,谢平之却缓缓说:“对不起,或许我不该跟你说这些,让你想起伤心事。”
我愣了一下,才想起百度告诉我的,蔡寻芳的父母在她高中的时候因为意外双双去世了,所以她入行早的故事,原也是个可怜人,于是又“嗯”了一声,“没关系……”
我想,或许之前谢平之和蔡寻芳走得近的原因有一部分就是两人有点同病相怜的缘故吧。
气氛一时沉寂了下来,我们两个人沉默地朝前走了一会儿。
这个地方因为比较偏僻,临海只有一条极盏的小道,当迎面正巧开过来一辆仿佛是三轮车却又带马达的车辆时,这条小道就显得更为狭窄不堪了。
身旁的谢平之突然加快步伐,朝前迈了一步,左手轻轻握过我的右手,将我挡在身后,三轮车轰隆隆地与我们擦肩而过,我突然有点感激这辆不知是该划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三轮车了。
谢平之的左手握着我的右手,掌心传递着温暖,指腹上有常年练琴拨弦留下的茧子,我很害怕我忽然加快的脉搏会被他察觉,刚想撒手却又被他用力一握,就这样手牵手一路走到了海岸。
矫情点儿来说,我此刻的心情就像是心里忽然开出了一朵花,这种美妙的情绪几乎把我淹没。
直到我们到了海滩上坐下,谢平之仍旧婆娑着我的手掌,一点儿要放开的意思也没有。
我望着面前不甚碧蓝的大海,心情依旧甚好,他却突然说:“米易叫你芳芳,齐老叫你小蔡,我还听有人叫过你寻芳,我不想叫你蔡寻芳,也不想叫他们用过的名字。”
我心道没想到你这么傲娇,想了一会儿才答道:“你可以叫我亮亮,以前我家里人和朋友都这么叫我。”
谢平之听完挑了挑眉却没答话,复又低头婆娑我的手指。
隔了好一会儿,忽然浅笑起来,他的眉眼低垂,睫毛在眼下投下一小片阴影,嘴角的弧度恰恰好,一字一顿地重复道:“亮亮……”
那又低沉又温柔的语调瞬间把我的小心房击毙……
不过,大哥,你的表情可不可以不要那么闷骚又可爱啊……
一整个下午,风和日丽,我们坐在海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米易打电话来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
电话那端传来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与海滩的静谧两相对照。
米易扯着嗓子吼道:“芳芳,我和几个朋友在兰桂坊的rose bar,你也过来吧。”
因为他那边的背景音乐太过嘈杂,我起初听成了“肉丝吧”,还在想什么地方名字竟然这么脱俗,直到米易又吼了一遍“rose bar”,我才算听了个明白。
他嘴里的朋友应该就是他之前说过的圈儿里的熟人,这一趟我自然是要去的。
一旁坐着的谢平之估摸着也听到了电话里米易的吼叫声,待我挂了电话也站了起来,看那架势仿佛是要和我一起过去。
坐上出租车以后,我开始冥思苦想阻止谢平之和我一起去的理由,一来我并不想让太多圈儿内人知道我和他在一起,二来,我深信“见光死”的真理。可惜,想了一路都想不出那一个委婉又不破坏气氛的好理由。
出租车径直停在了酒吧门口,抬眼就看见门前那一朵闪着红光摇曳的玫瑰,车外人来人往,酒香迷迭,处处皆是纸醉金迷的气息。
谢平之率先下了车,我紧跟着也下了车,他停下脚步回头伸手拉我。
说时迟那时快,我一个福灵心至,当下蹲了下来,假装整理裙角,避开了他伸出来的那只手,然后迅速起身,快走了两步,跃到了他身前,还不忘催促道:“米易该等急了。”
五彩尼龙灯下,谢平之收回了伸出的那只手,脸半隐在光里仿佛还是笑了一下,答了一声“好”。
我暗暗地吁了一口气。
进到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