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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上枝头 作者:吃鱼的豆腐(起点2013-01-16完结,穿越、种田)-第1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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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祖训只让我们学,没让我们用啊。”乐乐理所当然的说着,那语气让人不忍心反驳,觉得自己反驳一下都太残忍,就听她接着说道:“祖宗不让用,我们就不敢用,当然了,最主要的原因我们家里也不缺钱,没必要惹祖宗不高兴。”

    知府大人的鼻子都要气歪了,“那你现在呢?”

    “我要养孩子呀。”乐乐再一次理直气壮的说,总之她就是要把无辜的角色扮演好。

    冷冷的哼一声,知府大人实在很郁闷,他就没见过这样的人,现在他只想早些的问题弄清楚,早点把她这娘俩打发走,省得头疼,“那可有留下秘笈?”

    气得牙根痒痒,对于所有来夺宝的人,乐乐心里都恨不能狠狠的咬他们一口,可惜,眼前这位她还真就不敢咬,只能接着装傻,“这个真的没有,我们都是口口相传的,祖宗的规矩就是不得留下任何笔记,宁可失传了,也不得外传。”

    认真想想,好像他之前派出去的人也是这么打听的,虽然十分不满,可知府大人也没敢逼着乐乐违反所谓的祖宗规矩,转而问道:“用金针治病你有多大的把握?”

    话题转到她的专业之上,乐乐脸上装傻充愣的表情少了很多,眼睛亮起来,身体向前倾,认真的说道:“这个不好说,得看是什么病,什么情况,有多严重,看不到病人我什么判断也做不出来,而且金针这些都是辅助的,帮助病情尽快好转,重点还是要喝汤药才行。”

    好像是松了一口气,知府大人眼珠子转了转,紧张的问道:“那你能治外伤吗?”

    不自觉的动了动手指头,乐乐点点头,“还可以吧。”

    她在急诊室待过一段时间,虽然中医院的急诊室不像其他医院那样热闹,可外伤急救什么的她也接触不少,哪怕是这十几年没有真的动过手,可那理论知识,经验教训都在她脑子里待着呢。

    知府大人很满意乐乐的回答,拍了拍手,外面进了两个穿着衙役服装的人,这两人还抬着一个门板,放到地上。

    门板上躺着的还是一位衙役,看上去年纪不大,小脸苍白,双手掐着左大腿,痛苦的呻吟着,整条左小腿血肉模糊,就连门板上都有暗黑色的血渍。

    乐乐蹲到地上,仔细的看着那年青衙役的小腿,虽然她没做过法医,可她敢保证这条腿伤了有一段时间,大概有两三个小时了,回头瞅了一眼姚云龙。

    虽然不是亲娘俩儿,可这两人的默契还是不错,两人在心中都打了个突,看来知府找乐乐找来是要给什么人治病,之前又是唬又是吓的,想套出她的底细,现在还弄出个现场治疗,搞得像面试似的,看来那病人还是个大人物。

    这时,乐乐和姚云龙心中所想就有了分歧,乐乐是本着不求有功旦求无过的态度,她可不认为跟什么大人物牵扯上有什么好事儿,可姚云龙就不同了,他琢磨着要是真能碰上什么大人物,以后还会有那么多蝗虫一样的人来纠缠他们吗?连那四个只会叽叽喳喳的女人也可以打发了,他说的是乐乐新收的四个女徒弟。

    看完那年青衙役的小腿,乐乐拍拍手坐回到椅子上,这时知府太太早就吓得脸色苍白退了出去,知府大人的脸皮一抽,只看了地上衙役一眼就再也不敢看过去,只是吩咐道:“姚太太,你不是说能治外伤吗?你给他治一下。”

    乐乐两手一摊,不好意思的说道:“我,我没带工具呀。”

    【还差三千字,豆腐正在拼命写,一会儿就发上来,今天不写完,豆腐不会睡觉的,大家放心。】


167。 苦命的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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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7。 苦命的徒弟

    【八张各位同学们,你们觉得豆腐一天才得到八张推荐票合适吗?真是郁闷死豆腐了,大家,拜托你们,请投出你们的推荐票吧,让阿信看到大家的热情,好不好?】

    知府衙门离乐乐家不远,走着也就半个多小时的路程,之前的那顶小轿是单程的,早就已经不见了踪影。

    出了知府衙门,乐乐不让姚云龙再叫小轿浪费钱,而是溜溜大大的往家走,反正接下来的预约都已经取消了,宝宝和凤儿也有人照顾,乐乐就当给自己放假了,走得十分悠闲,想起知府大人的样子,忍不住问道:“你说他这到底要给谁治病。”

    尽管心里急得不行,姚云龙还是装做没什么事儿的样子,慢悠悠的跟在乐乐身后,“管他的,你平时不是说车到山前必有路吗?慢慢等着吧,急也急不来。”

    “那倒也是。”乐乐点点头,该来的总会来,现在急也没有用,看着路上行色匆匆的行人,乐乐开心的想,如果自己每天的生活都是这么慢该多好,渴了喝杯茶,饿了吃块儿点心,这样的小日子该有多舒坦。

    可惜呀,这眼下马上就要过小年儿了,过了小年就是年,现在家里还有很多事情没办完呢,容不得她这么自在。想到这里,站在十字路口的乐乐就往东大街走去。

    东大街是芝浪城最热闹的地方,各种银楼、酒家、绸缎庄都有,热闹极了,“咱们到珍宝楼走一趟,给凤儿订的那个项圈该做好了吧?”

    说到凤儿,姚云龙想起肉嘟嘟,白白胖胖的宝宝,略带不满的问道:“宝宝百日宴还不办吗?”

    百日宴?乐乐还真不打算办,她已经够高调的了,一个金针就让她满城皆知,甚至周围几个县城的人也知道,这可是有人在悬赏找她呢

    在这种情况下,能像现在这样安静的生活,全仗着自己的伪妆,谁都不是傻子,万一她们一家子跟芝浪城的居民们距离太近,被人破了自己的伪装可怎么办?就像那个冷希志一样,乐乐摇摇头,“算了,大过年的,大家都忙着呢,别给人添乱了。”

    见姚云龙不满的看着自己,似乎是打算要说什么话,乐乐接着说道:“再说,人情和钱财还不一样,钱财只能咱们不欠别人的,别人也绝对不能欠咱们的,人情就不同了,人情难还,还是让别人欠咱们的好。”

    乐乐在珍宝楼取了给凤儿订的多宝项圈,姚云龙又给宝宝挑了一个长命锁,小巧的银锁上一面刻了吉祥两个字,另一面则是五只逼真的蝙蝠。

    出了珍宝楼,乐乐想起姚云龙鬼鬼祟祟的买的那只银簪,眼珠子一转,八卦心起,笑吟吟的看着他,问道:“你那银簪是给谁买的?还镶了一块红色的石榴石,眼光不错,看上哪一家的小姑娘了?跟娘说,娘给你参详参详,要好,咱们就想法子定下来。”

    瞅着捂嘴窃笑的乐乐,姚云龙无奈的叹了口气,没好气儿的说道:“这是给你买的。”

    “给我买?”乐乐有些吃惊,她可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能得到姚云龙的礼物。

    看到乐乐吃惊的表情,姚云龙心里立刻就舒服很多,本来就打算给她个惊喜的,虽然说提前了不少,但这也不错。

    乐乐一张脸立刻就变得十分开心,左右瞅瞅,知道这是在大街上不敢太张扬,毕竟她穿着素服,表面文章还得做,捂嘴的手,变成了捂脸,“唉呀,我一个寡妇家家的,哪能带这东西。”

    看着她假假的做派,姚云龙忘了之前的烦恼,笑眯眯的白了乐乐一眼,“又不是真的。”

    真是没有职业道德的傻孩子,乐乐在他耳边嘀咕一句,“要想骗过别人,就得先骗过自己。”

    从没想过能收到姚云龙的礼物,乐乐心里美滋滋的,虽然他身上的钱都是乐乐给的,可是有这份心就很不错了,更何况他身上也没什么多余的钱,所有花的钱都要记帐、报帐,剩下那点零花钱又能有多少。

    一副长命锁已经不便宜了,这又买一支银簪,虽然说石榴石便宜,可要品相好,色泽正的也得不少钱,姚云龙这只银簪价格不菲,大概他之前攒下的钱,今天全都花光了。

    心情好,走得就快,本来至少要走半个小时的路程,乐乐不到二十分钟就到了家,回到家,姚云龙找了个借口就又出了门。

    出了家门,姚云龙直接就拐进了隔壁冷希志家。

    冷希志似乎也是刚刚回家,身上还是穿着雪白的袍子,只是底边有几块黑灰色的痕迹,正在泡茶的冷希志看了一眼姚云龙,“回来了?”

    瞅瞅黑灰色的脏东西,姚云龙忍不住纳闷道:“你不会是跟着去了知府衙门吧?”

    见冷希志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只是不置可否的接着泡茶,姚云龙咋舌的瞪大眼睛,忍不住说道:“你可真大胆,这可是大白天,还是知府衙门,就不怕被别人发现?”

    冷希志心中有事儿,不愿在这些事情上浪费时间,直接了当的问道:“你母亲是怎么打算的?”

    说到正事儿,姚云龙也是一肚子心思,回想了一下乐乐的表情,说道:“她没说,我看着似乎是不想去。”

    心底松了一口气,冷希志真怕乐乐不管不顾的一口就那么答应下来,知道她不想去,终于放心了,突然,眉心又皱起来,瞪着姚云龙,“你想去?”

    姚云龙没有否认,只是轻声说道:“有靠山总归是好的。”

    自己就是他们娘儿几个的靠山好不好?冷希志郁闷了,开始认真的反省,自己是不是安静的过头了?

    上次姚云龙闹那么一场后,冷希志也认真反思了一下自己的行为,虽然他还是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可是她不接受他能怎么办,只好改了。

    所以乐乐没说要见他,他也不敢露面,只能夜里跑到乐乐房顶成宿成宿的坐着,想不到,连在自己徒弟面前,竟然都失去了存在感,这也太伤人了

    气不打一处来,偷偷做了几个深呼吸,“靠山也得分什么样的,有些人是登天的,一有不慎立刻就有灭顶之灾,小心些好。”

    说完,冷希志皱起了眉头,怎么感觉自己说话的酸味儿还是那么重,难道是憋坏了?病了?

    登天?灭顶之灾?姚云龙皱起眉头,紧张的看着冷希志,“你听说什么了?”

    臭小子,真没礼貌,到现在三个多月了,连声师父也不叫,良心都叫狗吃了。

    冷希志还真是知道内情,不光是他看到了官方的文书,他手下的人也递来了详细的线报,不过,这小子态度太让他伤心,也让他不放心,所以干脆一推六二五,什么都不知道好了。

    泡好茶,冷希志倒了两杯,一杯推到姚云龙的面前,在姚云龙焦急的眼神下,悠闲自得的闻着茶香,好半天才道:“那倒没有,本打算去知府书房走一趟的,结果那里守备森严,为了不打草惊蛇只能先退回来。”

    从没想过冷希志也会骗人,姚云龙松了口气,点点头说道:“安全第一,小心点儿好。”

    知道自己唬住了这个臭小子,冷希志轻轻抬起手臂,抿了一小口清茶,放下茶杯,然后才道:“你母亲别的事情迷糊,碰上生死存亡的大事儿,她想得比谁都明白,你就别跟着乱了。”

    从冷希志手上接过一个紫檀木的八角盒子,八个面分别雕着宝瓶、宝盖、双鱼、莲花、右旋螺、吉祥结、尊胜幢、**佛教八宝,盒盖雕着一朵栩栩如生的莲花,姚云龙奇怪的问道:“这是什么?”

    在他眼神的示意下,姚云龙打开盒子,里面红丝绒布上摆着一只金灿灿,有些晃眼的长命锁。

    都叫长命锁,冷希志这只可比姚云龙在珍宝楼那里买的那只强百倍。

    麒麟造型的长命锁两只眼睛镶着两只宝蓝色的猫眼,仰着头,嘴里衔了一颗珍珠,麒麟的身上刻了九朵花,每朵花的花心都是一颗米颗大小的宝石,四只蹄子也都踩在莲花之上,莲花下面是一颗蓝宝石,再往下就是几串极为细小的金链子做流苏。

    单这只麒麟就已经很贵重了,更不要说纯金的项圈上还镶着三十六颗珍珠,和红宝石的机扭。

    不理会目瞪口呆的姚云龙,冷希志又倒了杯茶,品茶之余,很随意的说道:“宝宝要过百岁了,这个给他带上,就说是你买的。”

    说完皱了皱眉头,这名字起的,真俗气,真难听。

    姚云龙看看手上烫手的长命锁,又看看冷希志,无奈的问道:“你觉得我能有钱买这种东西吗?”接着想起他买的那只长命锁,又道:“而且我都已经买完了。”

    冷希志愣了一下,脸面上有些尴尬,当初只想着要好,要华丽,却没想到自己会和她闹成这样,送个长命锁还需要借徒弟的手,想了想了,冷希志决定什么都不管了,就当是一次试探好了,淡淡的说道:“你那个以后再找机会给。”

    这些人怎么就这样喜欢给自己出难题呢?姚云龙头疼的看着自己的师父,“刚才跟我娘一块儿在珍宝楼买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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