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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说的开摩托车的、卖花女孩和要饭的,只是最公开和最显眼的那一部分而已。
五、其他类型的性服务1。性服务的分类按照笔者的划分,人类的所谓“性行为”可以分成“独自性行为”与“人际性行为”这两大类。独自性行为与嫖娼卖淫基本无关,这里就不再说了。“人际性行为” 则至少包括7个层次的内容。从最狭窄的概念到最宽泛的,从最直接的人体接触到最间接的,它们依次是:
(1)性交合,仅仅指阴茎插入阴道的行为;(2)性交,包括口交、肛交等一切插入体腔开口处的行为;(3)性爱抚,指虽然不插入,但是触及性敏感部位的行为;(4) 色欲活动,指虽然没有人体接触,却同样可以激发性反应的行为。它包括:接受色欲刺激(如观看性表演等等)、性显示(如展示裸体等等);(5) 性交往,指为了实现进一步的性行为而进行的、没有人体接触的活动,例如嫖娼卖淫中的讨价还价;(6) 涉性的人际交往,指虽然没有具体的性目标,但是在长远上是为了寻求性行为的活动,例如一般人的恋爱和许多“三陪”;(7) 性别交往,指作为男女两大性别集团的一员,与对方的一般交往,也包括同性恋的交往。
笔者的这种划分方法,当然是从人们的一般性行为中总结出来的,可是,嫖娼卖淫以及一切形式的性服务,也同样是人类的性行为。尽管人们可以在道德上把它们骂作“猪狗不如”或者“禽兽行为”,但是它们的分类,实际上与人们那些崇高纯洁的性行为并没有什么两样。因此,笔者可以这样来界定“性服务”这个新的流行词汇:
(1) 经典式性服务,就是以金钱来换取阴茎插入阴道的性交合。这是古往今来最普遍的一种性服务类型,因此把它叫做“经典式”。至于是“打炮”还是“包夜”,那只是服务程度上的区别而已。
(2) 特殊式性服务,就是买卖口交、肛交、“以拳插入”等等方式的性交。
例如,在南方许多地方,暗娼对嫖客进行口交,被叫做“吹萧”(其实明朝的时候就有这个词了);嫖客对暗娼进行肛交,被叫做“走后门”(明朝的时候叫做“后庭花”),都是嫖娼卖淫中的内容。
这里,笔者必须强调一下,把性交合与性交分开,把经典式性服务与特殊式分开,不仅仅在学术上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对于研究嫖娼卖淫的实际情况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是因为据笔者所知,在中国目前的暗娼中,大多数人,尤其是那些出身于低阶层的暗娼,一般都拒绝给嫖客提供特殊式性服务。在她们从小所接受的性观念中,口交和肛交等行为是非常“脏”的、“不像话”的、“令人恶心”的;这样做的人是“不正常”的、“无聊”的、“欺负人”的。因此,许许多多的暗娼,给钱再多,也不肯提供这样的服务。因为这不仅仅是个价格的问题。她们在本阶层性文化的长期熏陶下,对于这样的性行为,确实有一种生理上的反感。如果勉强去做,确实感到恶心,甚至会呕吐。
知道这种情况,对于人们认识暗娼这个特殊人群很有益处。她们在性观念、性行为和性技巧方面,其实一点都不开放,仍然在固守着最传统的性行为道德。她们惟一的开放之处,仅仅在于她们肯于用自己的生殖器来换钱。但是她们往往还有两个潜含的附加条件:一是嫖客应该“正常地”和“正确地”来租用自己的生殖器;二是她们并没有出租自己的嘴和肛门。换句话说,暗娼仅仅是在性关系方面不遵守社会的一般道德;可是在性行为道德和性动作的规矩这方面,她们其实和中国的大多数妇女一模一样。
(3) 接受爱抚式性服务,就是并不出租自己的生殖器,不允许客人进行性交合与性交;但是却允许客人触摸自己体表的性敏感部位。例如,许多“三陪”活动都是这样。
此外,在南方的一些地方,把花钱去抚摸小姐的乳房,叫做“打波”。在椰林岛上,还有一种“陪看(电影)”的性服务,分为所谓“上半场”和“下半场”,价格相差悬殊。其实这说的是,在黑暗的电影院里,小姐允许客人触摸自己的上半身还是下半身。
(4) 输出爱抚式性服务,就是不允许客人触模自己的性敏感部位,但是自己却去触摸客人的性敏感部位。许多异性按摩就是这样。
在南方的一些地方,有一种叫做“打飞机”的性服务,就是小姐替客人来手淫。由于客人一般是平躺着,向上射精,所以类比为高射炮打飞机。也有一些地方把这叫做“打手炮”,以区别于进行性交合的“打炮”。
这里也要强调一下,把爱抚式性服务区分成“接受式”和“输出式”这样两种,也是很有意义的。
在实际生活中,有些小姐宁可当按摩女,宁可给客人打飞机,也不肯做三陪女,不肯让客人触摸自己的身体。她们认为,“金钱诚可贵,肉体价更高”。把自己的身体,尤其是性敏感部位出租给客人,这是难以接受的,或者说,三陪所挣的那点钱是不够的。因此,即使在“打飞机”的时候,按照“行规”,客人也不允许去触摸小姐的身体;而且,此时的小姐也并不裸体。当然,那种纯粹是以按摩为掩护的嫖娼卖淫,另当别论。
可是,另一些小姐则恰恰相反。她们宁可三陪,任人触摸,也不肯去做按摩女,更不肯给客人打飞机。她们觉得,在三陪中被客人抚摸,这是被动的,因此有情可原,并不表明自己喜欢这个;但是如果给客人按摩,甚至打飞机,那可就是自己主动了,就会表明自己很“骚”、很“贱”、很“放荡”。她们宁可不挣那份钱,也不能接受这种人格的自我贬低。
同样,许多客人的口味也是泾渭分明。一些男人觉得,仅仅在三陪过程中触摸触摸小姐,这钱花得太不值了,跟”性”不怎么沾边;还不如让小姐给自己“打飞机” , 因为这毕竟还可以算作性行为。相反,也有许多男人觉得,手淫本身就是“变态”,是“伤身”,怎么能花钱买这个呢?还有些男人是这样算账:打飞机再好,自己也没捞着摸小姐;还不如自己在三陪中下手,这才更实惠。
(5) 表演式性服务,就是提供脱衣舞、裸体舞、人妖表演、性交表演等等。
它相当于一般性行为中的“色欲活动”里的“性显示”,再加上收钱。
在目前中国的“性产业”里,表演式性服务还不很发达,比重也很小。它的出现,一般来说有两种原因:一是一些地方的嫖娼卖淫和按摩三陪等等已经过度发达了,因此一些消费者开始产生对于“观看”的需求;二是一些地方的嫖娼卖淫和按摩三陪等等受到极大的抑制,因此不得不打擦边球,先从表演式性服务开始。
第一方面的例子就是B镇。当地的一位女护士说:有一次她在xin×酒店看歌舞,中间突然出来一个女的跳舞, 全身赤条条的,只披着一条白纱,跳了大约5分钟。
这段“插曲”,事先没有任何预告,票价也并没有提高。但是她听酒店的人说,常客们都知道会有这一段的,因此这里的上座率比别处高。
第二方面的例子,最典型的应该算是某大城市。该市的嫖娼卖淫不见得一定比别处少,但是都处于真正的地下状态,而且连按摩和三陪都属于“严打”之列。可是对于性表演,政府却没有任何明文规定。因此,该市的一些娱乐场所就见缝插针,既有脱衣舞和裸体舞,也有人妖表演,只不过一般都在包厢里进行,所以不那么招人注目。
(6) 交往式性服务,就是通常意义上的三陪,一般并没有性爱抚和性显示,仅仅是给客人提供一个与异性交往的机会。按照人类一般性行为的分类标准来看,在三陪中,可能有性交往(具有直接的性意图),也可能有涉性的人际交往(并没有性的计划),还可能有性别交往(把对方当作异性集团的成员)。
在中国,一些省市已经明文禁止三陪。其主要理由是:三陪往往是嫖娼卖淫的前奏。
按照“往往”的逻辑,任何一种职业,只要被认为其中有人嫖娼卖淫,不管是多是少,都可以把它禁止掉。即使这个职业其实是禁止其成员去嫖娼卖淫的,也难逃厄运。笔者已经多次看到报纸上报道女“的士”司机兼营卖淫的事例,因此,如果某日早晨报上宣布:禁止女人开出租车,笔者一点也不会大惊小怪。
按照“前奏”的逻辑,任何一种正当的服务工作,只要让女人来做,就都可能成为嫖娼卖淫的前奏,就都应该禁止。因为从端盘女到女护士到空姐,所有的女服务员,都是在付出服务,获取报酬,甚至可以说都是在一定程度上“陪客人”。如果她们愿意,都可以把自己的职业变成卖淫的前奏或者掩护。所以,笔者想,彻底的“防患于未然”,恐怕是只有“回归传统”,继续规定女人只能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了!
2。B镇的特色前文分析了人类性行为的7个层次和性服务的6种分类。如果最简单地划分一下,那么以性交合与性交为核心内容的嫖娼卖淫,也可以叫做“直接性服务”;而所列举的其他类型,则统统可以叫做“周边性服务”。
B镇的独特之处就在于: 直接性服务过于发达,反而抑制了周边性服务的专业化与职业化。
周边性服务的专业化说的是:无论是按摩女还是三陪女,理应首先是真的会按摩、会陪舞、会陪酒,而且这理应是她们的安身立命之本;然后再谈是不是肯卖淫的问题。
可是在B镇, 据几位常客说,这样的小姐实在是太少了。甚至经过培训的、在专门的按摩院里工作的按摩女,其本职技艺之低劣,常常令客人哭笑不得。还有一些专门在歌舞厅等客的陪歌陪舞小姐,不会唱歌也就罢了,可是根本就不会举手投足,更不用说跳舞。一位男客说:其实根本没有什么陪歌陪舞,全是教歌教舞;而且她们一唱一跳,你自己只好逃之夭夭。
这是因为,当地嫖娼卖淫的兴旺,已经从另一个方面给人们造成了错觉和误解。
几乎所有的小姐都以为,所有的客人都是来嫖的,所谓按摩和三陪全都是伪装。因此她们只要肯于出租自己的生殖器,就可以“一俊遮百丑”,就可以别的什么都不会。
同样,客人也被这种错觉与误解所制约,觉得自己一来,简直就非嫖不可。双方互相作用,把这种误解搞得越来越强烈。如果男客仅仅要求享受专业的按摩与陪伴,几乎所有的人反而会觉得很奇怪。例如,阿li小姐就曾经向笔者咨询过:
有一位常客,从来只“点”她去跳舞。她说过好几次,她肯跟他出台,可他就是没反应。他是不是有什么病啊?
周边性服务,还有一个职业化的问题,就是这种工作真的可以使从业人员认同它,依靠和维系它,而且接受它所带来的社会身份。例如,在同一个学校里,不论是教师还是后勤干部,都把自己的职业作为与其他人相区别的主要标志之一;而且没有一个人会把这两种职业和从业者混淆起来。这就是说,教书和勤杂这两种工作已经被很好地职业化了。
可是在B镇, 情况恰恰相反。提供直接性服务的暗娼与仅仅提供周边性服务的小姐,中间几乎没有什么职业上的区别与界限。
这,最鲜明地表现在人们所使用的词汇和称呼上。本来仅仅指三陪的“小姐”
一词, 与专门指暗娼的“鸡婆”一词,在B镇已经变成了同义词,只不过小姐是褒义词,鸡婆是贬义词。
此外,在华北的许多地方,客人们都知道,“坐台小姐”和“出台小姐”是完全不同的职业与身份;前者仅仅是三陪小姐,而后者则是暗娼 。可是在B镇,“坐台”和“出台”被客人和社会舆论仅仅当作动词来使用,不再是名词和职业的区别。
例如笔者在访谈中,先是无意地,后是故意地多次使用“坐台小姐”和“出台小姐”这两个词汇,结果笔者所访谈的3位男性、1位女性、1位妈咪和2位小姐,都觉得很陌生,而且经笔者解释以后,他们仍然觉得多少有些莫名其妙。他们认为,“所有的小姐都出台”(男性的话),“不出台的是服务员,不是咱们所说的小姐”
(妈咪的话) 。换句话说,B镇的人们仅仅能够把一般的女服务员(也叫做小姐)与“性产业”中的“小姐”区别开来。可是对于卖淫的小姐与不卖淫的小姐,人们就只能一个人一个人地具当然, 这并不是说B镇没有不卖淫的、仅仅提供周边性服务的小姐;而是说由于当地的嫖娼卖淫过度发达,所以她们不仅缺乏专业化和职业比,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