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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溃烤乖诘仁裁础5闭馓焖蚩缡樱坏組S电视台的时候,他看到了一身淡雅的她在镜头前沉着冷静地播送各种新闻,用那些让他眼花缭乱的中英双语跟现场记者保持通话。她直播了小时的特别节目,他也跟着三天没有睡觉,眼睛一直贪婪地盯着电视,不肯放过有关她的每一个画面。 飞速流逝的时间终于在这一刻停止。她回来了。他就知道,只要他不结婚,总有一天会等到她。
作者有话要说:本书已经签约出版了!两天一更直到贴完所有的番外,全文就结束了!半年之内懒得再写了!
番外三:一个人的心事 莎拉觉得自己的男友是世界上最有魅力的人。他年轻英俊,个性独特而又才华横溢,短短的三年时间,他就从一个毛头小子迅速成长为这个城市的精英,在人才济济的落杉矶,他已经取得了一席之地。加州伯克利大学的硕士文凭有时候更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代表着某个阶层对你的一种认同。毫无疑问,他利用了这种认同取得了他想要的东西,在他年仅岁的时候,他被公司任命为亚太区技术总监,马上就要回中国担任这个职务。 莎拉当然要跟他一起走。热恋中的两个人怎么能分开呢?她为他感到骄傲,但同时她心里也隐隐约约有一丝不安。这不安到底是什么,她现在还不清楚,只是直觉让她觉得也许这次中国之行将会发生什么事。 有谁能知道,天之骄女的莎拉也会有不安的时候。作为世居落杉矶的华裔,陈家已经在这里取得了相应的地位,建立起足够支撑这个庞大家族的财富。莎拉是陈家第三代最小、也是最受宠的女孩,她其实根本没有不安的必要。但她还是在心里有一点不确定,因为有时候,她其实并不知道她的男朋友在想些什么。 两年前,她在一次聚会上见到他,他当时还是公司的一个基层职员,在聚会上即兴表演了吉他弹唱,只是一个两三分钟的小节目,却让她马上陷入了对他的狂热迷恋中,她抛掉了一个女孩应有的自尊,为他去做各种她能做和不能做的事,以致旁观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最后,她还是得到了他,当他叹着气莫明其妙地说:“将来你可不要后悔”的时候,她把这句话当成了是他的鼓励,她大胆地扑向了他的怀抱。 从此以后,她骄傲地对外界宣称,他是她的男朋友,而他也默认了这种关系。热恋中的莎拉有时候也会感到迷惑,他在忧郁沉思的时候,到底在想什么呢?家人,朋友,还是以前的恋人?她不敢问,怕得到一个她不能承受的答案。因此,她自欺欺人地对自己说:“知足吧。不管他以前有过什么,他现在是你的了。” 是的,一旦这样想,莎拉就是幸福的。但现在,她不确定这种幸福还能维持多久,因为她想起一个人。一个一年前她曾经见到过的女孩,年轻美丽却又刁蛮任性的苏苏。 一年前的一天,当她和罗昊从超市购物回来,他们发现门廊上坐着一个女孩,她背对着来时的路而坐,长发低垂,看不清脸,身旁放着一个巨大的旅行袋。罗昊快步走上去,不敢置信地说:“苏苏?你怎么来了?” 这个女孩惊喜的脸在看到莎拉后化成了冰。她高傲地抬起下巴朝莎拉一扬:“她是谁?” 莎拉心里顿时很不高兴,她板着脸站在罗昊身后没有说话。罗昊把她从身后拉出来微笑着说:“苏苏,我来给你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莎拉。” 听到罗昊说的话,苏苏只仔细地打量了一下莎拉,就用一种奇怪的、了然的语气说:“Srh?好名字!连人都那么像!” 莎拉没有说话,她注意到罗昊瞬间有种被人看穿心事的狼狈,他敷衍地说:“吃过饭了吗?进来吧,晚饭咱们一起做,像以前一样。” 苏苏拎起脚下的背包,走出门廊头也不回地说:“谢谢。我还没惨到靠你吃饭的地步!” 莎拉发现,自从苏苏走后,罗昊就一直陷入恍恍惚惚的状态里,他把糖当成盐使劲地朝汤里放,以致整锅汤盛出来后甜腻腻地没法吃,不得不倒掉。于是莎拉在心里默默地记住了这个名字:苏苏,她想,她和罗昊之间一定有秘密。她也许就是罗昊在沉思时的对象。 怀着这种不安和谨慎的心情,莎拉和罗昊一切回到了中国。当飞机降落在首都国际机场的时候,她深吸了一口气,对自己说:“开始战斗吧,莎拉!” 一切都很正常。他们在北京生活了个月,什么事也没发生,日子过得既太平又惬意,莎拉见过了罗昊的父母,也顺利地被他们所接受。罗昊对人冷淡,不解风情,这是他一贯的作风,没有什么好奇怪的。莎拉已经习惯了。那个令她寝食难安的苏苏也没有再出现。于是她渐渐地放松了警惕,开始爱上这座最开始在她眼里又脏又乱的城市。她开始学着和那些能干的北京主妇一样,在下班的时候顺便去菜市场买回新鲜的菜,然后回家做一些清淡可口的佳肴。这样的日子一直到月日。 是的,莎拉记得这个奇怪的日子并不完全是因为恐怖袭击事件,而是因为罗昊的不正常举动。他自从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视,找到MS资讯频道的时候,他突然就不动了,好像瞬间失去了呼吸。随后,他就守在电视机前看了一夜的新闻,一直到第二天他不得不上班才停止。 没有人知道他到底看见了什么,他表情那样哀伤凄惨,彷佛失去了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莎拉坐在他旁边,心里也在为远在大洋彼岸的那些不幸的人祈祷。她有点感动,罗昊居然是这样一个有同情心的人。 虽然他后来恢复了正常,但莎拉还是隐约觉得有什么东西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或者说,有什么东西又恢复了它以前的样子。罗昊又成了那个冷漠忧郁的工作狂,工作之余还会发呆,他的心里似乎已经完全没有了莎拉的位置。 有时候,莎拉在他沉思的时候去打断他,他通常暴躁得像头发怒的狮子。他看莎拉的眼光也越来越奇怪,好像要从她脸上找出些什么却又找不到。他们已经好久没有做爱了,从那夜之后罗昊就再也没有碰过她。莎拉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只有偷偷哭泣。有时候他会歉然地抱着她,但却找不到任何安慰她的话。 莎拉想要改变这种可怕的境况。她想也许他们腻在一起太久了,没有新鲜感了,在一次国际长途之后,她听从了母亲的话,开始想方设法安排一些浪漫的节目来重温他们之间美好的过去,就像这次生日晚餐。 这是莎拉在北京过的第一个生日,她在香格里拉大饭店定了位子,还安排了其他的节目,她有点好奇,罗昊待会会送给她什么礼物呢?当她坐在香格里拉璀璨晶莹的灯光下,有点无聊地等待着罗昊时,她的眼睛被什么东西吸引住了——窗外的立交桥上竖着一块巨大的广告牌,那是ior最新款的香氛海报。这种香氛可不便宜,一瓶就顶寻常人家两三个月的生活费,但罗昊一下子送过她五瓶。收到这份礼物的莎拉觉得很幸福,昂贵的化妆品首饰和时装永远是令女人惊喜的礼物,莎拉也不例外。 但是,莎拉现在觉得有点不对劲。她看着广告,上面的女人似曾相识。她知道她就是MS最当红的首席女主播朱莎,她的英文名字Srh甚至都和莎拉一样。但莎拉的熟悉感并不是来自电视。她觉得她有种莫明其妙的熟悉感。她一瞬间有点失神,究竟是哪里让自己觉得她有这种奇特的熟悉感呢? 她转过了脸,无意中看到旁边窗户上映出的自己的脸,刹那间,她明白了一切。 她绝望地看到门外走过来风度翩翩的罗昊,他依旧是那样卓尔不群,依旧是那样令人迷恋,但莎拉的心彷佛被乞立马扎罗的雪封住了一样,眼睁睁地看着他走进来却毫无反应,她所有的注意力都被他的手吸引住了,那是一瓶精致的ior最新款的香氛,广告上的女主角白皙的手指下就是这样一瓶香水,一瓶香水就顶得上寻常人家两三个月的生活费。苏苏当年说过话历历在耳:“Srh?好名字!连人都那么像!”是的,她的熟悉感原来是来自自己!自己和她在眉目间有着依稀相似的轮廓!罗昊就曾经长久地凝视过她的脸想找出也许就是这些相似的东西。 她努力想露出广告上那样神秘的微笑却失败了。 原来,罗昊的秘密就是这个。可惜,她发现得太晚了。 (全文完) 番外四:爱上女主播 年月日晚上点半,北京。 再过半个多小时就是国庆节了,“美林花园”年轻的门卫小陈像往常一样升起升降杆,放一辆黑色的别克商务车进来。在经过他的岗亭的时候,车里坐着的朱莎摇下车窗玻璃,微笑着跟他打招呼。小陈像往常一样平静地给她敬礼,然后回答她的问话,几句话之后,车的后备箱打开,小陈下去把里面的六七箱水果和饮料搬出来,放在脚边,然后他打开对讲机,招呼宿舍里其他不值班的兄弟们来取东西,这是朱莎送给他们的礼物。只有她才能体贴地想到,他们这些漂流在北京的保安门卫是从来没有水果饮料这些节日福利的。 他知道车里坐着的是谁,也知道她的身份,但他就是没有太多压力,和她聊天打招呼就彷佛是和邻家的姐姐说话一样,很轻松很从容。虽然她现在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名人,但小陈从来没有因为她身上的光环而感觉到距离。因为从她总是微笑着面对周遭的一切,丝毫不为压力而焦虑。她身上那种淡定、从容、随意的生活态度能影响到她身边的每一个人。对小陈这样离乡背井、挣扎在生活底层的年轻人,她总是有一种天然的同情心,因为她无法不联想到七年前的自己。 小陈微笑着目送朱莎进去,片刻之后他开始继续工作。朱莎把车停到了地下停车场,然后从停车场的电梯直接上顶层,她在“美林花园”里有一套复式的住宅,这里就是她的家。 朱莎像往常一样走出电梯,拐弯来到自己家门前,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她门口,那皱着眉头抽烟的姿势令她忽然有种时光倒流的感觉。她不是没有想过会有见面的这一天,而当这一天真正到来的时候,她又有种不真切的感觉。事实上,从她踏上回国的飞机的那一天起,她就知道,他迟早要来找她。 在美国,曾经有一个男生对朱莎照顾有加,他是朱莎的同班同学,也是一个非常有才气的男孩。他为人热情,坦率乐观,永远像一抹阳光带动着她,他们在一起采访拍摄过很多引人瞩目的作品。年夏天,朱莎和他共同制作的关于苏珊·桑塔格的一部纪录片,名字叫《美国玫瑰》的,就是他们最富盛名的作品。这部时长五个小时的纪录片是他们俩的毕业作品,曾于年月日情人节这一天在哥伦比亚电视网晚点黄金档向全美播出,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所有人都以为他们会成为情侣,但朱莎最终还是拒绝了他的表白,理由是她在国内已经订过婚、有未婚夫了,他们之间永远只可能是朋友和搭档的关系。 朱莎没办法告诉别人,她那复杂的过去,让她早已丧失了谈情说爱的资格。而且,一个人是没法背叛自己的内心的,她内心深处的某一个角落还残留着一个模糊的影子,不管他怎样霸道跋扈,怎样不择手段,朱莎就是没有办法忘了他。他已经成功地在朱莎的心里烙下了他的影子。 现在这个影子的真人已经站到了朱莎的面前。朱莎望着他,他似乎比记忆中要更成熟了一点,原本满身的戾气似乎也消散了不少,看来“居移气,养移体”这句话说得没错,一个人养尊处优久了,气质和身体都会发生很大变化。 李正看着面前的朱莎,她比以前更瘦了,但却充满力量,让人不可小视。从前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她身上有种跟别的同龄女孩不一样的东西,现在他知道了,就是这种力量感让她与众不同。他沙哑着声音说:“嗨!我等你好久了!” 朱莎知道他这句话的含义。她平静地看着他:“我想你认错人了。我并不认识你。” 李正转过身来,露出那种无辜的笑容:“那我们重新认识一下也不晚,朱莎小姐,我是李正。” 朱莎没办法再装下去了,她掏出手袋里的手机,准备给楼下的值班警卫打电话,李正伸手按住了她拨号的手,说:“不要打扰他们,我马上就走。我来,只是为了跟你说晚安。晚安,莎莎。” 朱莎看着他急匆匆而去的背影,头一次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她等他进了电梯下了楼才掏出钥匙打开房门,开门的那一刹那,她惊呆了,满屋子鲜艳的玫瑰花!整整有几千朵,错落有致地摆放在整套房间的每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