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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开端-第6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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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常态,在孙之獬身上,并不成立。

    上书完“剃发令”的奏疏后,顺治皇帝叹了一句“不意降中有作此说者”的话,也不知道是赞其忠,还是叹其,只不过既然他这么拍马屁,自然是对他有所封赏。

    这样的人,一得了官,自然是不会做什么清官,丑态毕现,只不过三年,就因为“受钱卖官”,被人弹劾,丢官回了山东老家。

    如果仅仅只是这样,那还不算什么,像他这样的人,哪怕是弃了官,回到家那也是当地势力一流的人物,便宜了他。

    只不过,老天有眼,在他回了山东老家后,正逢山东谢迁起义,孙之獬因为知兵,被知县委以守城重任。

    只不过,当时的满清因为惧怕民众做乱,早已经收缴了民间的弓矢枪械,孙之獬只能率众以木棍抵御。

    1647年,6月13日夜,城中内应垂下绳索,义军入城。

    在攻下了淄川城,谢迁带人将孙之獬一家老小,男女老幼百余口,全部拿下,大部分人都被杀掉,那种对孙之獬的怨恨之气,可见一斑。

    而孙之獬的下场,则可以称得上是古今汉奸中,下场最惨的一个了!

    城破后,他自杀不成,被义军擒了,估计也是知道义军没前途,死不投降,铁了心地当汉奸,因此他被五花大绑了十余天,各种大刑折磨,直到6月22日。

    在此期间,义军多次劝降,他都不肯,大骂痛骂,受尽了酷刑。

    十天的折腾,这汉奸这时候骨头倒是硬了起来,在被义军以死威胁时,仍旧破口大骂。

    义军气得疯了,就把孙之獬四个孙子绑过来,砍一个,问一次孙之獬投不投降,他依旧大骂义军,义军就把孙之獬的双唇缝住、乱刀分、尸!

    在有的说法里,义军更是把他的头皮上,戮满细洞,人们争相用猪毛给他重新“植发”,可谓是古今酷刑中,最清新别致的一种了。

    值得一提的是,后来清军用大炮轰开淄川城后,不止对义军杀之一空,对于城里的百姓,也是疯狂屠戮。

    所以说,有时候真的难以理解这些汉奸的想法。

    ……

    当孙之獬身死的消息传到京中,按照惯例,这样的情况,哪怕他曾经被罢官,人死为大,这时候也会官复原职,甚至升一些,嘉奖一番以作抚慰。

    但估计顺治也瞧不起这个人,竟然没有对这个忠心的“狗奴才”进行任何嘉奖与抚恤,可谓是当汉奸当到了极品。

    而在孙之獬死后,同年代写过“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大家顾炎武,还曾作过一首《淄川行》,以为庆贺,其原文如下:

    “张伯松,巧为奏,大纛高牙拥前后。罢将印,归里中,东国有兵鼓逢逢。鼓逢逢,旗猎猎,淄川城下围三匝。围三匝,开城门,取汝一头谢元元。”

    其大意是:

    “张伯松为刘嘉作奏,请灭安众侯刘崇,被王莽封为侯。孙之獬也像他一样,叛明降清,官至兵部尚书总督军务,大旗、牙旗前呼后拥,好不威风。后去官归里。发满服,引起淄川民众公愤,谢迁率义军围攻淄川,鼓声“逢逢”,旗声“猎猎”,攻破淄川后,擒杀孙之獬,解人民之恨。”

    当汉奸当到受尽折磨而死,还被千古留名的大诗人写诗鄙视,孙之獬这个汉奸,有点丢同行的脸了。

    这样惨的结局,就是这天字第一号的汉奸,最终的命运?

    不止!

    在300年后的2016年5月,孙家墓园里,孙之獬的墓,连着他家族的墓,被盗了!

    被盗了……

    当汉奸当到受尽酷刑而死,死了又遗臭万年、最后又被挖了坟,孙之獬这汉奸当的,真可谓是美滋滋了。

    ……

    将孙之獬的资料查了个底,林牧忍不住哈哈一笑:“老天爷在这件事上,还是有眼的,这狗汉奸,当真是杀得痛快!”

    这种酷刑,或许是古往今来最不冤枉的,林牧心中的郁气,总算也消散不少。

    心情一松,瞧着旁边温暖的被窝,眼看着还有些时间天亮,干脆又摸回自己新房,在苏澈嘟嘟囔囔的梦呓中,抱着自家四个老婆,好好地睡了一通。

    这一觉,林牧睡得很轻松。

    基因信息的第一次爆发,让他压抑的情绪发泄许多,整个人都一阵轻松,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缘故,在这一觉的梦里,林牧脑海里出现的那些记忆片段,虽然如走马观花地出现消失,但林牧心神却依旧不动不摇,没有迷失,整个人的精气神,仿佛都被洗了一遍似的。

    以至于第二天起床后,苏桃花四人都好奇地瞧林牧,小萝莉更是几乎趴到林牧脸上,两只手抓来抓去地瞧,被林牧直接揪到了熊猫背上,一拍屁股,笑嘻嘻跑了个没影。

    那种心灵、气质上的转变,在别人眼中,比整容还要变化巨大。

    林牧也发现了,在经历这一次的变化后,自己的心境,几乎是淡泊到一种可怕的程度。

    人生在世,所好者不过酒色财气,下到网络写手,上到读者老爷,基本上都脱不了这个圈。

    但对此时的林牧而言,在那几乎一夜之间,经历四百年风霜,历经几十个大略人生之后,所谓的“酒色财气”就是个笑话。

    林牧鄙夷一笑,那些沉迷酒色的凡人……

    “喂喂喂,你个猥琐的家伙在笑什么呢!”一旁苏澈看不下去了。

    林牧那一脸淡然的表情,粗一看像是看破世尘的道士,细一看就是一副装b嘴脸了,让她从心里就涌出一股殴打林牧的冲动,尤其是那最后得意地笑,更是让苏澈忍不住地白他一眼。

    风情万种,摇曳生姿……

    瞧着身边人的娇俏模样,林牧一下子就跪了,往日的定力荡然无存,抓着苏澈的小手就往新房里走。

    “来来来,蜀黍带你去看金鱼……”

第一千三百二十六章 恣意的《鹿鼎记》开端

    苏澈很无语,很崩溃。

    自己到底嫁了个什么样的男人啊?!

    一天24小时,抓住机会就调戏,逮个空闲就按墙上亲!

    好好好,这是林牧疼自己,可老是拿那些下流套路,没事就套路自己算怎么一回事?

    今天看金鱼?

    好!

    老娘怀孕,爱惜宝宝没法折腾,就给你看看金鱼吐泡泡,顺便再相濡以沫。

    可他喵的也不能天天“相濡以沫”啊!

    好不容易这一天,自己吃清淡的营养餐吃得腻,嚷嚷着要吃零食什么的,林牧就给她买了袋辣条。

    苏澈开始还以为是林牧疼她,结果这么久没吃辣的,这才吃了一星点,整个嘴巴就辣得要冒火,就急忙喊林牧给她找水喝。

    林牧倒好,一个恶虎扑羊,把苏澈就扑倒在床上,上去就亲,亲得苏澈浑身发软,整个脑袋都晕乎乎的,哪还注意到嘴里辣不辣?

    好嘛!

    作为一个大男人,你不仅强亲我,还……

    抢我的辣条吃??

    “你说你是不是变态啊!这是当了多少年的单身狗了?林牧!林大哥,林大爷!你放过我好不好!我肚子里还有你的孩子呢!给点活路吧!呜呜……”苏澈泪眼迷离,可怜巴巴地看着林牧。

    她也喜欢林牧黏她,现在更喜欢,可是林牧那突然消失的自制力,让他分外无语。

    一旁的许静柔听得一头黑线,想及林牧这几天的言行方式,也是忍不住跟着吐槽起来。

    “就是就是!

    你这个家伙以前还好些,这两天看看你做的事情!

    前天一起在直播间打lol直播玩,有观众问你:书大你lol技术和骚男比起来谁厉害?

    你是怎么回答的?!!”

    “骚男”,那是lol的一个顶尖游戏主播,技术一流,带着自家弟弟一块打游戏,技术好,人又浪,人气高得不像话,被业内称为“虎牙一哥”。

    这个主播有个绝招,就是每当浪得翻车时,总是喜欢“弟弟救我”地大喊,每每在危急中被弟弟救活翻盘,很受游戏迷的喜欢。

    林牧尴尬地摸摸后脑勺,学着陈佩斯《主角与配角》里的样子憨厚一笑,企图蒙混过关。

    谁曾想苏澈根本不放过他:“你是怎么说的?

    嗯?

    ‘游戏水平上,骚男比我强一点’,这句回答虽说有点给自己贴金,但也没什么问题。

    但接下来你是怎么说的?

    ‘骚男比我厉害,是因为他的弟弟,比我的弟弟小!骚男弟弟小,有灵性,练习两把就能让他的弟弟敲键位打lol,我的弟弟太大,根本没法准确敲键位!’

    林牧!!!

    你自己说,这话你怎么好意思说出口?

    你知道就因为你说的这句话,我被闺蜜们笑话得多厉害吗!”

    一旁的苏桃花她们,好笑中,也有些疑惑与担心,毕竟林牧最近的表现太随心所欲了点。

    林牧无力地坐到了床上躺下,再不说话了。

    训就训吧,自己能怎么办,自己也很绝望啊!

    兔子窝有56个民族,55个民族都能歌善舞,喝醉了、放飞自我时,唱歌跳舞发泄发泄就好了。

    唯独自家汉族,喝醉后、心情不正常时,就知道吹牛b。

    这是天性,改不了了……

    ……

    既然天性如此,定力又刻意地放松,那就不妨恣意一点好了!

    于是,那些为《精武英雄》而燃爆的人,无奈地看着林牧每天浪,完全没有电影里刚猛矫健的英姿模样,活脱脱一个邻家顽劣的小子。

    昆汀是个好莱坞知名大导演,原本最近有工作的他,却是把所有的空闲时间,全都放在了《精武英雄》中,尤其是那一场场打斗设计、镜头转移的节奏,反复地看了几十遍,仍旧意犹未尽。

    这也让他对林牧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平日里有意无意地查看这方面的资料。

    “《精武英雄》上‘全球最top武打设计电影’第一名了!”

    “《精武英雄》在瀛岛出人意料地大获成功,再度引起截拳道功夫狂潮……”

    “《精武英雄》……”

    这些消息,无疑很让电影圈瞩目,可是,林牧最近的状态,又实在让他很无奈,那个在自己眼中看来,创造了奇迹的《精武英雄》,在林牧那里,仿佛就是昨天吃了顿饺子一般地轻松,浑没放到心上!

    如果单只是这样也就罢了。

    偏偏在最近的《天地》中,他“发现”了一页书的新书了!

    《鹿鼎记》!

    是的,昆汀以自己的中文水平发誓,就是这个名字!

    他因为喜欢东方的文化,尤其喜欢当初那个海军纵横四海,却只是正常做生意,并未广布殖民地的明朝,因此昆汀在进入游戏之后,一直在明朝区玩。

    就在前两天,他又一次去青楼做正规按摩时,却是出了意外!

    原本正常的冠带束发的明朝老司机,突然就变成了扎着猪尾巴的清朝人!

    昆汀发誓,自己从来没有见过那么丑的发饰,哪怕是现在拍的那些清宫戏,里面的发饰也比这些猪尾巴漂亮一百倍!

    那些人,把头发几乎全都剃光,只在头顶中心偏后一点,巴掌大的一块地方,留点头发,扎成一个又小又短的短辫子,从外观看来,正像是一根“猪尾巴”,显得既丑陋又可笑。

    当时就把昆汀吓了一跳,整个青楼里,都这是这样的猪尾巴npc,简直就像个怪物俱乐部。

    别的玩家也吓了一跳,一群人一聊,这才明白了过来!

    清朝地图,开放了!

    当时的女真人,因为在山林中生活,为了免去头发被树枝缠上的麻烦,就作这个“猪尾巴”的发饰,属于生活需要。

    当清朝建立、剃发令生效后,整个华夏大地,就尽是这样一群猪尾巴了!

    如果是清宫戏里的那种“半瓢头”,在这时出现的话,肯定被砍头没商量,因为当时规定剃头就只能剃“猪尾巴”,违反样式也属死罪,也正是这种“必须剃猪尾巴”的规定,才丑陋得让人不堪忍受,全国爆发出惨烈的反抗,让几十上百万的人惨死。

    因此,当那个自称是“韦小宝”的男主角出现时,昆汀发现,自己对于这个样一个“小猪尾巴”,竟然升不起一丝一毫地代入感……

第一千三百二十七章 《鹿鼎记》中的错误历史

    昆汀是资深的“一页书迷”,对于东方那一部部精彩的武侠小说,他从来都是第一时间跨国购买,平日里专心做《天地》里的武侠任务,是个不折不扣的高手。

    因此,他才在众多玩家群中,抢到了这个《鹿鼎记》的任务。

    在做完送韦小宝、茅十八入京的任务后,他就得到了一本薄册子,上面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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