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饕餮之冒险王-第1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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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斑马则是如同角马一样安静,不过它们的肤色让他们更显眼。

    当然了,则是人类的视角。

    从大部分动物的视角看,对于大多是色盲的哺乳动物来说,角马站在高草丛中,还是很难被发现的。

    天空中秃鹫已经开始盘旋了。

    它们知道,下面有一大堆食物,一旦某一头动物倒下,那就是它们的食物了。

    除去秃鹫,天空上还有一些其他鸟类,不过并没有大海上那么多。

    这里距离马达加斯加并不是那么远,不过大部分鸟类没有能力既在大海上生活又深入内陆,海岸线隔绝了两个世界。

    清晨的方宏端着一杯茶,坐在副驾驶座,因为方向盘有点碍手。

    阳光铺撒,兽群开始移动了。

    前方是一个小山岭。

    方宏驱车偏离了兽群,这一段路,要从一条土公路上过去,翻山不那么好走。

    毕竟是皮卡不是越野。

    角马群这一次没有一窝蜂的往前冲,而是形成了一条非常长的队列,一头接一头,排成一列。

    饥饿了几天的鬣狗群终于出动了。

    它们要捕猎了。

    昨日有两个狮群在,就算是狡猾且凶残的鬣狗,也不敢造次。

    山岭上,带头的角马找着好下脚的地方前进,整个队伍蜿蜒向前。

    当方宏从土公路再一次回到草原上时,等待着角马群的到来。

    角马群依旧是恒定的速度在前进。

    不过有几头角马从山坡上迅速往下冲,换句话说,它们脱离了队伍。

    这个小山丘高也不过二十多米,坡度也很缓,不过还是有一定的速度加成的。

    但是对于蹄类动物来说,这不是什么好事情,特别是对于前半身粗壮后半身瘦弱的角马来说。

    一头角马栽倒在地。

    它这一栽倒,前面跑开的角马减速了,仅仅几步之内就停了下来,然后混入了角马群。

    后方的鬣狗看到这匹角马倒地,迅速选定了目标。

    这头角马再起身时,屁股上挂着一只鬣狗。

    鬣狗开始了独门绝技的施展,**。

    内脏鲜血流了一地。

    从这几只角马没能混入角马群开始,它们就是被群落抛出来的买路钱。

    这一只角马倒霉的躺下了,下一次又会是谁?

    鬣狗开始大快朵颐。

    秃鹫从天而降。

    这一次鬣狗不是抢夺的别人的食物,而是自己狩猎的,所以它们不会让秃鹫染指,秃鹫煽动翅膀在地上躲开,又贴了上去。

    跗骨之蛆。

    鬣狗大且阔的耳廓如同雷达一样探听着草原上的风吹草动,一有动静,就停下进食,抬头观察。

    清晨的非洲,杀戮正在继续。

第五十八章 阿努比斯之死

    经历过三天的跟随之后,方宏再一次驾驶车辆离开了大迁徙路线,来到了公路上,主要是要加柴油,还有做一些补给。

    虽然备用邮箱里还有很多油,但是方宏准备让邮箱一直保持满状态,免得开到荒野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从公路归来,还有一定的道路才能到达大草原。

    途径了一片丘陵山区和草原的分界线。

    方宏看到了阿努比斯。

    阿努比斯,古埃及狼头神。

    当然了,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一种正真的神的,但是有一个物种被称作阿努比斯。

    那就是橄榄狒狒,或者说是东非狒狒。

    狒狒家族追溯到远古时代,也有巨狒那种匪夷所思的动物,比红毛猩猩更巨大,比巨猩丝毫不弱,但是在历史的竞争中,它们消失了。

    现在的橄榄狒狒具有高度严苛的社会制度,它们的头看起来像是狼头,从侧面看上去真的和阿努比斯的画像很相似。

    狒狒就有高度的性别二态性,所谓性别二态性就是说雄性和雌性长得不一样,比如狮子。雄性狒狒的体型是雌性的一点五倍,重量将近两倍。

    雄性有巨大的犬牙,毛色呈现暗橄榄灰色,毛发由黄色、棕色、黑色相互交替,雄性有大片鬃毛。

    “它们是狒狒群落。”

    低矮灌木林,树木摇动,似乎有什么野兽在其中穿行。

    狒狒群落最外围的放哨者尖声嚎叫。

    “有入侵者!”

    狒狒已经是这片土地上的高级食肉动物之一了,食物甚至包括大型食草动物各种羚羊和鹿子,能够把它们当做食物的只有两种动物,一种是狮子,一种是黑猩猩。

    似乎是在远古非洲时代,就有专门喜欢食灵长类的狮子,不过当然了,当人类出现后,它们只能灭绝了。

    现在的肯尼亚狮,不太喜欢进攻灵长类,只是有时候饥饿的不行了或者实在没有实物才会对它们下手。

    不过另一种生物就不同了。

    黑猩猩。

    有时候,黑猩猩可以和狒狒和睦共处,但是前提是狒狒不做妖。

    狒狒是一种很残忍的动物,他们有时候会对小黑猩猩下手,如果一个黑猩猩群落被狒狒偷袭过,那么这个群落将会反过来对狒狒展现,什么叫真正的残忍。

    “大屠杀……”

    林间穿行的果然是黑猩猩。

    有得黑猩猩从地面狂奔,有得黑猩猩从树梢间移动。

    转瞬之间就到达了目的地。

    “敌方还有三十秒到达战场,碾碎他们!”

    然而,这根本不是一场对等的战争。

    就算是被母猩猩宠溺抱在怀里的小黑猩猩,都能把狒狒当做玩物,更何况这一次冲出来的是青面獠牙的成年暴徒。

    “枪哥,这是咋了?”

    “这群狒狒貌似惹怒了黑猩猩,黑猩猩正要报复。”

    黑猩猩是濒危动物,而狒狒是无危动物,虽然狒狒整体的族群没有灭绝危险,但是这一群狒狒真的要完犊子了。

    战争,这是战争,逃无可逃。

    从天而降各种石块,狒狒群惊慌躲避。

    “黑猩猩用武器?”

    没错,就算是幼年的黑猩猩,也会熟练的使用石块,它们知道石头能砸开坚果,所以也知道石块能砸开猴脑。

    如果它们能进一步的打制所需形态的石块,就几乎是进入了石器时代。

    在所有出去人类和类人古猿之外的灵长类中,黑猩猩是最聪明的,这也是为什么现代影视作品中,屡屡出现黑猩猩建立猩球的原因。

    “呜呜呜呜喔哇哇!”狒狒首领连续低嚎变成了尖叫,冲了上去。

    然而,等待它的是厄运。

    三头强壮的黑猩猩一拥而上,两头黑猩猩抓住了狒狒的前臂,一头抓住了狒狒的后肢,三头黑猩猩嘴唇上翻,露出尖牙利嘴,一同发力,狒狒首领被直接撕碎。

    一头黑猩猩张口咬下了一块狒狒肉,然后捶打胸口,再度冲入战圈。

    真的是碾碎他们,不带丝毫犹豫。

    “几百万年前,我们差不多就这样。”

    不得不说,南方古猿和黑猩猩太相似了。

    黑猩猩并不是最强壮的,还有大猩猩,红毛猩猩(马来猩猩),人类当时也不是最强大的。

    森林食物不够逼迫南方古猿下地,不是因为森林变小,而是因为森林被更大的灵长类占据着,那些强大的大猩猩,生裂虎豹,哪儿是小身板的人类可以抵抗的。

    但是就因为这个,人类的智力飞跃式发展,最终成为了人类。

    而人类进化的途中,类人数不甚举,他们都是自然毁灭的吗?并不是,人类就像黑猩猩屠杀狒狒一样屠杀了他们。

    现如今,由于有人类的存在,黑猩猩的进化之路已经被堵死了,他们也不可能大规模发展族群,所以他们才不能洗清狒狒,如果地球上有第二种智慧人种在以后的岁月中诞生,非洲的灵长类将会被全部屠杀。

    短短几分钟时间,狒狒群落四散逃窜,而强大的雄性都被当场撕裂,被石头砸死,被当做了口粮。

    “这是一场战争。”

    不过,黑猩猩面对的是更弱的狒狒,而人类曾经面对的,都是比智人更强大的种族。

    黑猩猩们收队了,转头窜入了森林。

    草原的枯黄野草下,看不清厮杀的痕迹,仿佛一切都没发生过。

    “枪哥,你说猫科动物和灵长类谁更厉害?或者就说这片大地上,狮子和银背谁厉害。”

    银背就是银背大猩猩,也叫山地大猩猩,灵长类中最巨大的家伙,力量代表。

    “银背厉害。”

    “枪哥,我看网上的人比较过很多次,说是银背打不过狮子,因为银背没有狮子灵活。”

    方宏笑了:“我从来不看虚假的比较。”

    “那……怎么比较,关两头猛兽单挑?”

    方宏:“你们有没有考虑过,为什么全世界的猫科动物大都生活在森林。而狮子生活在草原?”

    这就是答案,你以为狮子不生活在森林么。

    狮子的祖先生活在森林,进化出了两个方向,一个是洞狮,一个是非洲狮。非洲狮是离开森林的,而洞狮留下了,洞狮灭绝了。

    “枪哥,不是说……洞狮是被人类灭绝的么。”

    “那你记不记得人类是为什么离开森林的。”不就特么是因为银背这种庞然大物么。

    狮子的祖先生活在森林,以灵长类为食,而大型灵长类就不以猫科动物为食?狮子先一步逃出森林,分化出两个分支,却又被人类灭了一支,最终留下了狮子,相对于灵长类来说,狮子也是苟延残喘。

    让任何人选,草原和森林,森林恐怕也是个更好的选择,狮子不想选?狮子选不了。

    非洲森林之王是银背大猩猩。

    方宏再次发动车子:“我们要在午饭前赶上大迁徙队伍。”

    前方,一只鸟落在了大草原上,它高约一米,翼展大概一米八米,体重估计有四千克。具有瘦长挺立的双腿,伸展自如的长颈,优美动人的体态,大有超凡脱俗之气概。另一只同类的鸟落了下来,那是雌鸟。它的雄鸟与雌鸟的羽色非常相似,全身的羽毛都呈深浅不同的灰色,飞羽为白色,翼尖和尾羽为棕褐色,光华熠熠。但最为楚楚动人之处,还是它的头部,清癯的双颊上嵌着上面是小块红色,下面为大块白色的斑块,以及一对炯炯有神的小圆眼睛,喉下悬垂着两个红色的大肉垂。头顶前部的羽毛象覆盖着一块乌黑的绒缎,柔软光洁,后部则佩戴着一顶挺硬的丝毛织成的锦冠,金光闪耀,象杀马特皇冠或者莫西干发型。

    灰冠鹤,坦桑尼亚国鸟。

第五十九章 渡河渡河!

    飞鸟飞,人徘徊。

    万里草原长夏葵。

    兽并兽,过江州。

    连天河畔演围狩。

    一锅海带闷蹄,简直精彩。做好已经半年的腊蹄在闷好后那感觉,简直了。

    香气四溢。

    就算是远方鬣狗,也闻到了这种香味。

    不过它们在观望之中。

    鬣狗很清楚,这片土地上,两只脚走路的都惹不起。

    吃过饭,又是一天匆匆过去了。

    追寻大迁徙的路线已经五天了,见过了太多厮杀,见过了太多更迭,方宏的心态已经渐渐地放平和了。

    又是一夜过去。

    清早起来,方宏觉得有点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为什么帐篷顶上有个偷窥者?

    一颗硕大的鹿脑袋在透明篷布上方。

    这个脑袋额头很宽,吻部较为尖,耳朵大,且立着,头顶有一对骨质短角,角外面包裹着皮肤和毛。

    这是长颈鹿。

    清晨被长颈鹿迎接着起床也是没谁了。

    直播镜头打开,方宏拉开了帐篷拉链。

    “长颈鹿,是地球上现在最高的陆生动物,成年体脖子有两米长,所以叫做长颈鹿,在拉丁文原名中,意思是长着豹纹的骆驼。”也就是说古代的欧洲人认为这东西是骆驼。

    当然了,我们古代的人还认为它是麒麟呢。

    据说万国贡献大明,其中有非洲国家送来了长颈鹿,当朝儒生立刻号称那是麒麟,也是有够不要脸。

    长颈鹿是一种有反刍习惯的偶蹄动物,他们皮毛上有斑点和网纹,体断而四肢较高,前肢长于后肢,四肢发达强健,蹄子宽阔,尾巴短小,尾巴有一簇黑毛,由于它们的牙齿比较原始所以不能吃草,只能以树叶为食,所以在演化过程中越来越高大,舌头较长。

    实际上,当年那些高大的以顶端树叶为食的大型食草动物灭亡,给长颈鹿的进化腾出了空间,它们进化出了长得高,但是体长短的生物特性,让它们在和那些巨型动物竞争中有一定的优势,因为体短导致体重小,不会因为食物紧缺而种族灭绝。

    起床刷牙,在这个满到处都是动物的世界,清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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