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饕餮之冒险王-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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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枪哥,这不是我们的目标吗?”

    方宏四十五度角望着根本看不见的天空,一脸淡漠:“我这么任性你是刚刚知道么。”

    “我呸,你就是忘词儿了!”

    方宏耸肩:“管他目标还是口号,反正就是这句了。”

    菰箪:“饕餮之冒险王:550888792!饕餮之冒险王:550888792!饕餮之冒险王550888792!”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第二十二章 巨杉岭

    推荐票,打赏,书单,什么都缺,什么都要,各位大爷姐姐赏一点。

    “枪哥,你说你这样会不会遇到美洲狮和美洲豹啊。”

    方宏无语:“第一,美洲狮和美洲豹是同一种生物,是地球上第三大的猫科动物。第二,这里根本就不是美洲狮的栖息地,美洲狮喜欢温暖潮湿的地方,或许翻过落基山之后有可能进入美洲狮生活的区域。”

    前方,一颗一颗的巨木,每一颗都有怀抱以上的粗细。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景观,仅仅一公里南,还是大荒漠,而这里,却是参天巨木。这种树叫做巨杉,或者叫做巨红杉。世界上公认的最古老的生物就是一颗巨杉,那棵树名字叫做世界爷,它下方被掏出了一个五米多长三米宽,足够小车通过的道路。”

    “当然了,这是西方公认的,在中华有一颗超级古槐树,这棵树传闻是黄帝亲手种下的,如果某一天不幸,这棵树死了,那么我们几乎就可以锯开树,证明我们的文明史的确是五千年。”

    “我靠,还有那么古老的树?”

    方宏笑了笑:“我还知道世界上有一棵比所谓的世界爷年龄更长的树……如果以后有机会,我可以带大家去看看。”

    那棵树所在的区域,进入之后绝对是一次生死冒险,方宏并不太想去哪个地方。

    “不过,世界爷的确是世界上最大的生物,古槐树的生长速度,哪怕长五万年,也长不到五米直径。”

    巨杉,本来就是世界上最能长的树木,分布在内华达西部森林和加州森林,在其他州也有一些分布,不过数量并不多。

    “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我们在这里很容易看到被雷劈过或者被风吹断的巨木。”是吹断不是吹倒,只有某课巨杉或者红杉超出林地海拔太多,才会被风吹断,而一片巨杉林,极度坚韧。

    谁有突发奇想:“枪哥,你又没有带帐篷,今天是不是爬上一颗巨杉休息。”

    方宏翻白眼:“尤里卡是徒手攀岩届的高手,他的极限是爬上过一颗七十五米高的红杉顶,不过他却没有挑战巨杉,知道为什么吗?”说话间,方宏走到了一颗巨杉旁边,挥动拳头,重重的敲击在树的表面,然后沿着裂纹轻轻一撕:“巨杉木质非常脆弱,虽然加工过后依旧可以做家具,不过自然生长的巨杉,外层木质很容易损坏,内层也容易中空,爬这个,等于送命。”

    周围的每一棵树都超过两米直径,似乎看不到尽头。

    “好像猩球崛起电影里,猩猩爬的就是这种树,其实它们根本承受不起猩猩的手掌脚掌攀登。”

    方宏一边解说一边前进,这时间还早得很,还不到寻找庇护所的时候。

    弹幕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古怪起来了。

    最开始,是有人说了句:“巨杉林,就像是一群手拉着手的战士,永远的守卫在这片土地之上威风凛凛。”

    就有人吐槽他在写小学生作文。

    于是就出现了几个版本的描绘。

    科学家版本:“巨杉林仅分布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和内华达州西部森林中,在其他州偶有分布。成熟的高达80…120米,寿命也特别长,有不少已有2000…3000年的高龄。”

    诗人哲学版本:“巨杉,根基浅薄,却屹立不倒,山风呼啸,巨杉林同仇敌忾,亘古长存。”

    童话故事版本:“杉树与生命之源火有着美丽的传说。巨杉的球果果壳坚硬,它会借助约20年一次的森林大火裂开,种子得以落到厚厚的灰烬里,汲取养分,待机萌发。”

    众多水友询问:“直播版本应该怎么说?”

    方宏仔细的思考了一下:“我曹,这些树好高。”

    “……”

    “……”

    “我就喜欢枪哥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方宏鄙夷:“扯犊子呢,看就行了,还描述什么劲儿,这个节目几个时候这么无聊了?”

    “枪哥,问你一个问题,我现在遇到一个困难。”

    “说。”

    “我们公司吧,正在计划上市,由于资金缺口的问题,老拖欠我们工资,最近好多工龄时间长的同事都辞职了,但是又有一堆同事每天坐在办公室等着开除拿补偿,我工作又不久,工资也低,又感觉养不活自己了,应该怎么办?”

    方宏看了看表:“现在首都时间是晚上三点吧,这个时间还在上网,说什么工作啊。”

    “反正在公司也没事做,还不如去睡觉。”

    方宏耸肩:“我又没有怎么上过班,问我这个,还真有一点答不上来,要不你想一下你们公司就近有没有前途吧,如果觉得你们公司是个好公司,就留下,如果不行,就走人呗。”

    水友里面不乏自己就是开公司的,也有一些工作时间比较长的人:“我觉得吧,看看你同事的反应,如果有能力的同事走了,他们觉得惋惜,就说明你们公司还不错。如果他们觉得,我曹,你看终于还是走了,那说明你们公司很烂。”

    方宏微微一笑:“我判断一家公司好不好,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卫生间放不放纸,纸的质量怎么样。”

    “哪怕这个公司全国五百强,卫生间不放纸,那这么抠的公司也不会给你多好的待遇,也不会有你的前途。”

    “我擦,枪哥,你这个理论精辟。”

    浮华年代:“这样啊?!赶明儿我公司的纸换好一点的。”

    “就是就是,你打赏给枪哥的钱,够买多少卫生纸了。”

    方宏吐槽:“我靠,是这么算的么?《与我同行》可是精神追求。”

    “枪哥,这片林子好大啊。”

    “这里是天使之地,野生动物众多,并且已经过了内华达界,到了犹他州。从地理上讲,这里是犹他州的北部,西面接着天使之地,东北面是黄石公园,这一带是一个连成一片的大型原始森林。”

    “这里应该就是巨杉岭,翻过这里,就真的进入高寒区域了,现在这个季节,气温已经接近零度了。如果运气好的话,我们可以在森林里找到以前猎人留下的小屋,或者干脆找到公路,找到公路旅馆,如果运气差,就得直接走穿这片林子,进入犹他高原。”

    很容易想象得到,正是因为这片森林的阻隔,所以这个荒漠地带没有扩散开,在犹他高原,雨水稍微多一点,所以形成了大片草原,不过也是牧场巨多,地广人稀。在这里,走不走出森林,都很难看到人的踪影。

    “嗷呜!”

    “狼嚎?”

    方宏警惕了起来:“听声音,也就一两里地,要是狼全速奔跑过来,也就一分钟。”

    北美灰狼,体型大概四十公斤,可以保持六十公里每小时的时速奔跑二十公里,也就是说,在森林里,狼的速度几乎是跨栏运动员柳翔的一倍。

    “好像是孤狼啊?”

    “北美灰狼一般是群居动物,性格凶残,曾经发现过最大的狼群是德鲁伊峰狼群,数量达到了三十五头,很难对付。”

    水友心有余悸,狼嚎实在太人了:“幸好是孤狼。”

    “幸好?你知道什么狼会变成孤狼吗?那就是和头狼争夺地位失败的狼。敢挑战头狼的,绝对都是个体最雄壮的公狼,说不一定体型达到了六十公斤,对于这种地球上最大的犬科动物来说,六十公斤的体重,八十厘米的肩高,连头带尾一米八长,只需要一口,就能扭断成年男性的胳膊。”

    狼群,固然可怕,但是狼群的特点是围困,而孤狼,能够活着不死,说明独自狩猎的能力非常强悍:“如果是孤狼,对于我来说,比狼群的麻烦还大!”

    方宏扭头,看向狼嚎的方向:“糟糕,我站在上风口,它发现我了!”

第二十三章 被狼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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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真的有那么可怕?何况只有一头。”

    方宏盯着那个方向:“你们先搜索一下北美灰狼,看看照片,然后才来说这句话。”

    “也没什么啊,和普通狼一样啊?”

    “我曹!”

    有人搜索到的是单独的狼,没有参照物,加上生活在一切树木都无比巨大的北美,很难看清楚狼的体型。

    但是有人搜索到了狼和人共同拍摄的照片。

    大部分照片中,北美灰狼都有人胸腹之间的高度,如果趴在人身上,比人还高!

    要知道这里可是北美,北美的白人普遍身高体壮,美国男性的平均身高是175,而美国白人男性的平均身高是178,美国三十岁以下白人男性的身高是182,和荷兰挪威在同一条标准线上。

    大部分图片中,都可以套用180作为对照,北美灰狼的体型极度恐怖,别说像小牛犊子,简直就比小牛犊子还大。

    “咔嚓!”

    空旷的森林中,树枝断裂的声音如此明显,方宏二话不说拿出弓箭。

    五百米外,依稀可以看到一个小黑点。

    三百米外,灰狼还在前进。

    以以百米外,灰狼减速。

    五十米外,这头灰狼停下了脚步。

    背部灰色,下颚到腹部白色,和哈士奇毛色非常接近。

    然而,狼这种动物,颈部的长毛,长得非常长,让体型看上去更加雄壮了。

    方宏注视着狼,狼也注视这方宏,一人一狼相距五十米,森林的风似乎都在这一刻静止了。

    “枪哥,转身逃?”

    “枪哥上次就说过了,野外遇到野兽不要逃,一旦逃,就会被追。”

    方宏低声:“上回说的不对,应该说是,遇到普通野兽不要急着逃,遇到狼,逃不逃都没有用。”

    “北美灰狼每天可以保持百公里以上的活动,灰狼的活动范围涵盖美国和加拿大大部分区域。他们一旦盯上猎物,就会一直纠缠。”

    这是狼的特性,除非,方宏能走入另一群狼或另一只狼的领地。

    而到了那种地方,只能说,危急更大了。

    “如果它真的不死不休,是不是给它来一箭?”

    “枪哥,我怎么觉得,这头狼不止八十的肩高,也不止一米八长,更加不止六十公斤。”

    “他m的!”方宏懊恼:“刚刚还说到了北美最大的狼群,这头狼应该是黄石公园德鲁伊峰狼群中走出的孤狼,体型巨大,目测起码八十多公斤,连头带尾长度两米,这种体型怎么会被赶出狼群?!”

    按道理,这种体型的狼,就算被赶出狼群,也很容易混入另一个狼群击败头狼变成新的头狼才对,怎么会被一直赶着南下到了这种区域?

    “07年的时候,黄石公园内部的狼群发生了剧烈的争斗搏杀,狼群数量锐减,恐怕这一次又是这样的情况,现在已经接近入冬了,食物的匮乏让激战再一次发生,这头狼没办法在这种环境中混入另一个狼群,所以被驱赶的南下到了这里,按道理,这里森林里的常驻狼群根本没有这种体型的怪物。”

    “说那么多,给它一箭啊。”

    “第一,这种狼是保护动物,第二,一百一十磅的弓是足以将它洞穿,但是,也要特么射的中啊!”

    射个固定靶,射个近距离背身的兔子,还有那么点戏。

    射狼?五十米?方宏根本射不到,就算灰狼站在那儿不动,一袋箭射出去也不一定射的中,更何况,灰狼傻么?

    方宏只能和灰狼对峙。

    更可怕的是,这头狼看上去很久没有进食了,或许是刚刚被赶到这个区域的。

    “僵局,突然而来的尴尬,毫无准备。”

    “尴尬?这个比装的6,遇到这玩意儿只是尴尬?的要是我,早就扭头就跑了。”

    “的确是尴尬啊,如果是一百年前,这头狼看到我手持弓箭,闷头就会逃跑,但是现在,特别是在美国,狼根本不怕人。”

    十九世纪,北美有二十种狼,其中一种叫做白狼的特殊狼种被英特兰人赶尽杀绝,而美国人对自己领土上的狼进行了大屠杀,这些狼都是十五年前从加拿大引进而来的,现在美国人不杀狼,所以狼意识不到方宏这个模样的生物叫做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凶残的生物。

    “它动了!”

    孤狼饶了一颗巨杉后。

    方宏警惕:“大家应该听说过一大串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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