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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作者:张廷玉-第6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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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兵牛桓调兵速进。”时沙保出镇雄府印乞降,然尚持两端,欲立土官如故。四川抚按
以保狡悍不可驯,檄泸州守备丁勇击之。又遣使劳赐芒部抚夷郤良佐,使计擒沙保。保
怒,复叛。
    七年,川、贵诸军会剿,败沙保等,擒斩三百余级,招抚蛮罗舅妇以千计。捷闻,
设镇雄流官如旧。而芒部、乌撒、毋响苗蛮陇革等复起,攻劫毕节屯堡,杀掠士民,纷
纷见告。兵部尚书李承勋以伍文定专主用兵为失计,疏及之。而御史杨彝复言芒部改土
易流非长策,又时值荒馑,小民救死不赡,何能趣战。时帝亦轸念灾伤,令罢芒部兵,
俟有秋再议征讨。于是四川巡抚唐凤仪言:“乌蒙、乌撒、东川诸土官,故与芒部为脣
齿。自芒部改流,诸部内怀不安,以是反者数起。今怀德长官阿济等虽自诡擒贼,其心
固望陇胜得一职,以存陇后。臣请如宣德中复安南故事,俯顺舆情,则不假兵而祸源自
塞。”川、贵巡按戴金、陈讲等奏如凤仪言。金又以首恶如毋响、祖保等,宜剿诛以折
其骄气,始下抚处之令,许生献沙保等,待阿济以不死,然后复陇胜故职,或降为知州。
其长官或因或革,或分隶,庶操纵得宜,恩威并著。章下部覆,乃革镇雄流官知府,而
以陇胜为通判,署镇雄府事。令三年后果能率职奉贡,准复知府旧衔。时嘉靖九年四月
也。
    三十九年命勘东川阿堂之乱。初,东川土知府禄庆死,子位幼,妻安氏摄府事。有
营长阿得革颇擅权,谋夺其官。因先求烝安氏不得,乃纵火焚府治,走武定州,为土官
所杀。得革子堂奔水西,贿结乌撒土官安泰,入东川,囚安氏,夺其印。贵州宣慰安万
铨故与禄氏姻连,乃起兵攻阿堂所居寨,破之。堂妻阿聚携幼子奔沾益州土官安九鼎。
万铨胁九鼎,取阿聚及幼子杀之。堂以是怨九鼎,时相攻击。堂兵侵罗雄州境,九鼎及
禄位与罗雄土官者浚等,各上书讼堂罪。诏下云、贵、四川抚按官会勘。堂听勘于车洪
江,具服罪,愿献所劫府印并沾益、罗雄人口牲畜及侵地,乞贷死。时位及弟僎已前殁,
官府因讯禄氏所当袭者,堂以己幼子诡名禄哲以报。据府印如故,复与九鼎治兵相攻。
九鼎诉之云南巡抚游居敬,谓堂怙乱,请致讨,且自诡当率所部为前锋,必擒堂以献。
居敬信之,遂上疏言堂念恶不悛,请专意进剿,为地方除害。帝允部议,行川、贵抚按
会勘具奏。居敬遽调土汉兵五万余进剿。云南承平久,一旦兵动,费用不赀,赋敛百出,
诸军卫及有司土官舍等乘之为奸利,远近骚动。巡按王大任言:“逆堂夺印谋官,法所
必诛。第彼犹借朝廷之印以约土蛮,冒禄氏之宗以图世职,而四川之差税办纳以时,云、
贵之邻坏未见侵越,此其非叛明矣。其与九鼎治兵相攻,彼此俱属有罪。居敬乃信一偏
之诡辞,违会勘之明旨,轻动大众,恐生意外患。且外议籍籍,谓居敬入九鼎重贿,欲
为雪怨,及受各土官赂,攘盗帑积,皆有实迹。请亟罢居敬,暂停征剿为便。”乃命逮
居敬。时堂闻大兵至东川,逃深箐,诸将分兵于新旧诸城,穷搜不获,地方民夷大遭屠
掠。
    四十年,营长者阿易谋于堂之心腹母勒阿济等,掩杀堂于戛来矣石之地,其子阿哲
就擒,哲时年八岁。事虽定,而府印不知所在。于是安万铨取东川府经历印,畀禄位妻
宁著署之,以照磨印畀罗雄土官者浚,而以宁著女妻者浚子。仍留水西兵三千于东川,
为宁著防卫。水西与东川邻,万铨本水西土官,故议者谓其有阴据东川之志。巡按王大
任以诛阿堂闻,因言:“东川地方残伤,该府三印悉为土官部置,请通敕川、贵总督及
镇巡官,按究各土官私擅标署之罪。并访禄氏支派之宜立,与所以处阿哲者。”部覆报
可。
    四十一年铸给四川东川府印。初,阿堂既诛,索府印不获,人疑为安万铨所匿,及
是屡勘,印实亡失。而禄位近派悉绝,惟同六世祖有幼男阿采。抚按官雷贺、陈瓚请以
采袭禄氏职,姑予同知衔,令宁著署掌,后果能抚辑其众,仍进袭知府。其新印请更名,
以防奸伪。有旨不必更,余如议。先是,乌撒与永宁、乌蒙、沾益、水西诸土官,境土
相连,世戚亲厚,既而以各私所亲,彼此构祸,奏讦纷纭,详四川《永宁土司传》中,
当事者颇厌苦之。万历六年乃令照蛮俗罚牛例处分,务悔祸息争,以保境安民,然终不
能靖也。
    三十八年诏东川土司并听云南节制。时巡按邓氵美疏称:“蜀之东川逼处武定、寻
甸诸郡,只隔一岭,出没无时,朝发夕至。其酋长禄寿、禄哲兄弟,安忍无亲,日寻干
戈。其部落以劫杀为生,不事耕作。蜀辖辽远,法纪易疏。滇以非我属内,号令不行。
以是骄蹇成习,目无汉法。今惟改敕滇抚兼制东川。”因条三利以进,诏从之。
    先是,四川乌撒军民府,云南沾益州,虽滇、蜀异辖,宗派一源。明初大军南下,
女土官实卜与夫弟阿哥二人,率众归顺,授实卜以乌撒土知府,授阿哥以沾益土知州。
其后,彼绝此继,通为一家。万历元年,沾益女土官安素仪无嗣,奏以土知府禄墨次子
继本州,即安绍庆也。已,禄墨及长子安云龙与两孙俱殁,安绍庆奏以次子安效良归宗,
袭土知府。安云龙之妻陇氏,即镇雄女土官者氏之女也,以云龙虽故,尚有遗孤,且挟
外家兵力,与绍庆为敌。绍庆则以陇氏所出,明系假子,亦倚沾益兵力,与陇氏为难。
彼此仇杀,流毒一方。士民连名上奏,事行两省会勘,历十有四年不结。是年,安云翔
奏称:“陇氏有子官保,今已长成。效良倚父兵,强图窃据,杀戮无辜。”因极言效良
不可立者数事。
    三十九年,廷臣议行川、贵大吏勘报。贵州抚臣以土官争职在云南,而为害在黔、
蜀,必得三省会勘,始可定狱。帝命速勘,乃命陇鹤书承袭镇雄土知府。鹤书,原名阿
卜,自其始祖陇飞沙献土归顺,授为世职知府,五传而为庶鲁卜,别居于果利地,又四
传而为庶禄姑,别居夷良、七欠头地,又五传而陇氏之正支斩矣。水西安尧臣赘于禄,
欲奄有之,众论不平,始有驱安立陇之奏,奉旨察立陇后。女官者氏以阿固应。阿固者,
鲁卜之六世孙,而易名陇正名者也。于是主立阿固,而先立其父阿章。章寻病死,阿固
不为夷众所服,往复察勘。者氏及四十八目、十五火头等共推阿卜。阿卜者,禄姑之五
世孙,咸以为长且贤,而者氏且以印献,遂定立阿卜,而以阿固充管事,从巡抚乔应星
之议也。
    四十一年,乌撒土舍安效良初与安云翔争立,朝廷以嫡派立效良。云翔数为乱,谋
逐效良,焚劫乌撒。四川抚按上其事,以效良为云龙亲侄,云翔乃其堂弟,亲疏判然,
效良自当立。云翔扰害地方,欺冈朝廷,罪原难赦,但为奸人指使,情可原,姑准复冠
带。从之。
    四十三年,云南巡按吴应琦言:“东川土官禄寿、禄哲争袭以来,各纵部众,越境
劫掠。拥众千余,剽掠两府,浃旬之间,村屯并扫,荼毒未有如此之甚者。或抚或剿,
毋令养祸日滋。”下所司勘奏。贵州巡按御史杨鹤言:“乌撒土官,自安云龙物故,安
咀与安效良争官夺印,仇杀者二十年。夷民无统,盗寇蜂起,堡屯焚毁,行贾梗绝者亦
二十年。是争官夺印者蜀之土官,而蹂践糜烂者黔之赤子。诚改隶于黔,则弹压既便,
干戈可戢。”又言:“《乌撒者,滇、蜀之咽喉要地。臣由普安入滇,七日始达乌撒。
见效良之父安绍庆据沾益,当曲靖之门户。效良据乌撒,又扼滇、蜀之咽喉。父子各据
一方,且坏地相接,无他郡县上司以隔绝钤制之,将来尾大不掉,实可寒心。盖黔有可
制之势,而无其权;蜀有遥制之名,而无其实。诚以为隶黔中便。”帝命所司速议。
    泰昌元年,云南抚按沈儆炌等言:蜀之东川,业奉朝命兼制,然事权全不相关。禄
千钟、禄阿伽纵贼披猖,为患不已。是东川虽隶蜀,而相去甚远,虽不隶滇,而祸实震
邻。宜特敕蜀抚按,凡遇袭替,务合两省会勘。蜀察其世次,滇亦按无侵犯,方许起送,
亦羁縻绥静之要术也。”诏下所司。时诸土司皆桀骜难制,乌撒、东川、乌蒙、镇雄诸
府地界,复相错于川、滇、黔、楚之间,统辖既分,事权不一,往往轶出为诸边害。故
封疆大吏纷纷陈情,冀安边隅,而中枢之臣动诿勘报,弥年经月,卒无成画,以致疆事
日坏。播州初平,永宁又叛,水西煽起,东川、乌蒙、镇雄皆观望骑墙,心怀疑二。于
是安效良以乌撒首附逆于邦彦,并力攻陆广,复合沾益贼围罗平,陷沾益,为云南巡抚
闵洪学所败。洪学以兵力不继,好语招之,令擒贼自赎,效良亦佯为恭顺。又见黔师出
陆广,滇师出沾益,水、乌之势已成骑虎,遂合永宁、水西诸部三十六营,直抵沾益,
对垒城下五日。副总兵袁善、宣抚使沙源等督将士力战,出奇兵破之,效良败死。妻安
氏无子,妾设白生其爵、其禄。二妇素不相能,安氏居盐仓,设白母子居抱渡。安氏遂
代效良为土官,然亦未绝其爵,其爵亦以安氏为安位姐,不敢抗。
    崇祯元年,四川巡抚差官李友芝赍冠带奖赏其爵母子,令管乌撒。安氏恶分,始绝
其爵。其爵夜袭安氏盐仓,不克,与设白、其禄逃东川界,为东川所拒,而抱渡又失。
李友芝为请于制府,发滇兵三千援其爵,滇抚不应。安氏惧,谋迎沾益土官安边为婚,
授之乌撒以拒其爵。安边亦欲偶安氏以拒其禄,以催粮为名至建昌。安氏遂迎边至盐仓
成婚。一时皇皇谓水西必纠沾、乌入犯。云南巡抚谢存仁以闻,存仁因移镇曲靖以观变。
安边、安氏请复乌撒卫以自赎。
    二年,总督硃燮元调集汉土兵,列营沾益,趣滇抚会兵进乌撒境。安边、安氏逃避
偏桥。大兵入盐仓,拔难民一千余人。师还,安边、安氏复还盐仓,遣人至军前,请俟
乌城克复,束身归命,意实缓师。乃复发兵逐安边、安氏,以盐仓授其爵。兵至望城坡,
遇贼哨骑百余,麾兵奋击,贼尽奔箐中,遂复乌撒城。安边驻三十里外,拥兵求见,谕
令束身归诚。边夜遁,遂弃盐仓,入九龙囤。乌撒陷贼八年,至是始复。乃召其爵来盐
仓,令约束九头目以守,且令图献安边、安氏。其爵以盐仓残毁,乞移乌撒城,从之。
时其爵署乌撒知府,其禄署沾益知州,虽懦稚颇忠顺,其母亦颇有主持,能得众。安边
屡乞降于总督硃燮元,用藉水西安位代申,以边实绍庆嫡孙,宜袭知州,请罪其爵、其
禄。燮元曲为调护,欲予以职衔,分乌撒安置之。云南抚按坚执不可,以安边令其党勒
兵于野马川,复以千金诱其爵头目,日为并吞沾、乌计。万一其爵被袭,则乌撒失,而
前功尽弃。乌撒失,沾益危,而全滇动摇,非但震邻,实乃切肤。竟不行。安边乃乞师
于安位,纳之沾益,而逐其禄,时安氏在也。既而安氏死。安位与之贰,其禄乃假手罗
彩令者布发难,边遄死。不移日,其禄率兵至,诡言为其叔报仇,士民归者如流,于是
其禄复有沾益。而庙堂之上方急流寇,不复能问云。
    马湖,汉牂牁郡内地也,有龙马湖,因名焉。唐为羁縻州四,总名马湖部。洪武四
年冬,马湖路总管安济,遣其子仁来归附,诏改马湖路为马湖府。领长官司四:“曰泥
溪,曰平夷,曰蛮夷,曰沭川。以安济为知府,世袭。六年,安济以病告,乞以子安仁
代职,诏从之。自是,三年一入贡。七年,马湖知府珉德遣其弟阿穆上表贡马,廷臣言:
“洪武四年,大兵下蜀,珉德叔安济遣子入朝,朝廷授以世袭知府,恩至渥矣。今珉德
既袭其职,不自来朝而遣其弟,非奉上之道。”帝却其所贡马。十二年,珉德贡香楠木,
诏赐衣钞。十六年,珉德来朝,献马十八匹,赐衣一袭、米二十石、钞三十锭。
    永乐十二年,泥溪、平夷、蛮夷、沐川四长官司遣人贡方物,赐钞币。宣德八年,
平夷长官司奏,比者火延公廨,凡朝廷颁降榜文、仓库税粮钱帛及案牍皆救免,乞宥罪,
并献马二匹。帝曰:“远蛮能恭谨畏法如此。”置不问。正统二年,泥溪土官医学正科
田玑盗官藏丝钞,援永、宣时例,边夷有犯,听以马赎,许之。三年,免马湖府举人王
有学弃吏。先是,有学会试,过期不至,例充吏。有学原籍长官司,因遣通事贡马,乞
宥罪,仍肄习太学,许之。
    弘治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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