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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山跑死马”,这话果然千真万确。那片建筑物沐浴着血红晚霞看起来很近很近,走起来却很远很远。一片片庄稼好像从天而降,插在他与建筑物之间,阻挠着他走向幸福。在一片掰掉了棒子只剩下秸秆的玉米田里,他大吃了一惊。
那时暮色已经十分浓重,犹如葡萄酒浆,玉米秸秆棵棵挺立,好像一群沉默的哨兵。丁钩儿侧着身体行走,但还是将那些悬挂在秸秆上的枯萎叶片碰得索罗罗地响。猛然间,一个高大的黑影子像从地下凸出来的怪物一样,挡在丁钩儿面前,吓得这胆大如拳的侦察员浑身冰凉,头发梢子直竖起来,手臂下意识地挥舞铁皮桶,想去打击眼前的怪物。那怪物后退一步,瓮声瓮气地说:
“你打我干什么?”
侦察员定住神,才发现面前站着一位身材高大的老人。从沉沉暮气中闪烁出来的星光照耀着那人下巴上的浓密胡须和头上的蓬松乱发,轮廓模糊的脸膛上,有两点绿幽幽的光亮。凭感觉丁钩儿知道他衣衫褴褛、骨骼粗大,是个艰苦朴素、勤劳勇敢的好人。他的胸膛里发出的呼吸声重浊粗短,间杂着铁锣般的咳声。
“你在这里干什么?”丁钩儿问。
“捉蟋蟀。”老人把手提的瓦罐往高处举了举,说。
“抓蟋蟀?”
“找蟋蟀。”
蟋蟀在瓦罐里跳跃着,碰撞得罐壁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老人默默地站着,脸上那两点绿光游移不定,好像两只精疲力竭的萤火虫。
“抓蟋蟀?”丁钩儿问,“这里兴斗蟋蟀吗?”
“这里不兴斗蟋蟀,这里兴吃蟋蟀。”老人缓缓地说着,转过身去,向前挪两步,无声无息地跪在地上。玉米的叶片抖了几下,便垂挂在他的头颅与肩背上,使他变成一座坟丘。这时刻星光愈加灿烂了,一缕缕清凉的风倏忽而来又倏忽而去,真格是来无影去无踪神秘莫测。丁钩儿感到肩背僵硬,心里生出许多寒意。流萤如同梦幻,幽幽地飞行。一瞬间,蟋蟀的凄凉鸣叫声竟然响彻天地,好像到处都是蟋蟀。丁钩儿看到,老人捏亮了一支拇指粗细的手电筒,一道金黄的光柱射向地面,在一株玉米的根部,罩住了一只肥大的蟋蟀。它通体金红,方头凸眼,粗腿大腹,摆着一副准备腾跳的架式在那儿喘粗气。老人伸出一张小网轻轻一罩。它进入了瓦罐。不久,它就要进入滚烫的油锅,然后进入某个人的肚腹。
侦察员恍惚记起,在一本名为《美食》的杂志里,曾有一篇长文,介绍了蟋蟀的营养价值与蟋蟀的多种吃法。
老人膝行着往前去了。丁钩儿穿过玉米田,向着光明急走。
这是个富有诗意,健康活泼的夜晚,因为在这个夜晚里,探险与发现手拉手,学习与工作肩并肩,恋爱与革命相结合,天上的星光与地下的灯光遥相呼应,照亮了一切黑暗的角落。明亮的圆球状水银灯使那块长条状大标牌光彩夺目,丁钩儿提着水桶眯着眼读着白标牌上的黑漆仿宋体大字:
特种粮食栽培研究中心
这是一个规模不大的研究中心。丁钩儿端详着那几栋秀丽的小楼和那几架灯火辉煌的大棚子,心里想。一位身穿蓝制服、头顶大盖帽、腰束武装带的看门人从门后闪出来,气冲冲地吼叫:
“干什么的?你探头探脑地往里看什么?想来打探贼路吗?”
丁钩儿看着他腰挂毒瓦斯手枪、手挥电警棍的嚣张模样,心里很愤怒,便说:
“小子,你说话客气点!”
“什么?你说什么?”看门的年轻人厉声责问着,往前逼过来。
“我说你小子说话客气点!”丁钩儿是正牌的公、检、法系统里的大宠儿,一向横行惯了,今日竟被这看门人粗声大气地斥问,禁不住拳头发痒,心情恶劣,开口骂道,“看门狗!”
“看门狗”嗷地一声叫,跳一跳,离地足有二十厘米高,喝道:“兔崽子,你敢骂老子?老子毙了你!”他从腰间拔出毒气手枪,瞄准了丁钩儿。
丁钩儿笑着说:
“小心别把你自己放倒!用这种瓦斯手枪制人,自己要站在上风头。”
“嘿,看不出来,你这兔崽子还挺内行!”
丁钩儿说:
“老子擦屁股就用这种破瓦斯枪!”
“放屁!”
“你们领导来了!”丁钩儿对着看门人背后呶呶嘴巴。
趁着看门人转头回望的功夫,丁钩儿不慌不忙地举起水桶,对准他的手腕打了一下,瓦斯手枪应声落地。随即飞起一脚,又踢中了握电警棍的手。电警棍脱手飞去。
看门人想弯腰捡枪,丁钩儿举着水桶说:
“弯腰就砸你个狗抢屎。”
看门人知道碰上了厉害角色,倒退几步,扭头便往那栋小楼跑去。丁钩儿微笑着走进大门。
一群与看门人同样装束的人从小楼里奔跑出来,其中一个口里叼着铁哨子死劲地吹。就是他就是他,那个刚才吃了苦头的看门人指点着丁钩儿喊叫着。打这个狗娘养的!保安们一拥而上,十几根电警棍挥舞着,十几张小脸紧绷着,活像一窝小疯狗。
丁钩儿不慌不忙,伸手至腰间,噢,枪装在公事包里,公事包在汽车的驾驶楼里。
一个臂缠红袖标、大概是个小头目的人用警棍指着丁钩儿,气势汹汹地问:
“你是干什么的?”
丁钩儿说:“我是汽车司机。”他扬了扬手里的铁皮桶。
“司机?”小头目狐疑地问,“到这里来干什么?”
“找水,水箱烧干了。”
气氛缓和了不少,有几根高举着的警棍低垂下来。
“他不是司机,”吃过苦头的看门人大声说,“这家伙拳脚厉害得要命。”
“这只能说明你太无能。”丁钩儿说。
“你是哪个单位的司机?”小头目继续盘问。
丁钩儿突然想起了卡车门上印着的字样,流利地说:
“酿造大学的。”
“到哪里出车。”
“煤矿。”
“你的证件呢?”
“在褂子口袋里。”
“褂子呢?”
“在车上。”
“车呢?”
“在公路上。”
“车上还有什么人?”
“一个漂亮的小姐。”
小头目嘻嘻地笑着说:
“你们酿造大学的司机,都是些臊骡子。”
“对,都是臊骡子。”
“走走走,继续干!”小头目说,“楼里有水你不去接还愣着干什么?”
丁钩儿随着他们往楼里走,听到小头目在身后训斥那个看门人:“你这个笨蛋,连个司机都治不服,要是四十大盗来了,还不把你的蛋子骗了去!”
走进楼内,强烈的灯光刺得了钩儿有些头晕。走廊里铺着猩红的化纤地毯,墙上挂着色彩鲜艳的大照片,照片的内容是庄稼:有玉米、水稻、小麦、高粱,还有一些四不像的东西,丁钩儿猜想那一定是这楼里的农业科学家们呕心吐血捣弄出来的杂种。小头目比较热情地为丁钩儿指出了通往厕所的方向,他说厕所里有一个冲抹布的龙头,可以接水。丁钩儿谢了他几句,看到他与他的部下钻到一间屋里,开门时门缝里钻出了辛辣的烟雾。他猜想他们也许是在打扑克或者搓麻将,当然也许是在学习文件什么的,他微笑了一秒钟,提着桶、小心翼翼地向厕所走去。一边走,一边看着各个门口钉着的木牌:技术科、生产科、统计科、财会科、档案室、资料室、实验室、录像室。录像室半掩着门,有人在工作。
他提着一桶水,悄悄地走进去,看到录像室里有一男一女在放一部录像片。一台屏幕庞大的电视机让他吃了一惊。屏幕上显示出一行美丽的隶体字:
稀世珍品——鸡头米
美妙的配乐撩人心弦。广东音乐,《彩云追月》。他本来没有看这部录像片的意思但录像片很有意思吸引着他看。画面五彩缤纷很美丽。一条自动化杀鸡生产线。一只只鸡头有条不紊地落下来。丝竹齐鸣。解说:特种粮食研究栽培中心的广大干部群众在……鼓舞下齐心协力集思广益发扬“攻关莫畏难”的精神日夜奋战……一群面孔瘦削、头脑膨大的人身穿着洁白的工作服在摆弄着大大小小的瓶子化验着什么。一群美丽的女人把头发通通塞进白色工作帽里胸前戴着白围裙手持镊子把一粒粒稻种塞进一颗颗鸡头里。一群与上群女人同样打扮也同样美丽的女人把植入稻种的鸡头埋在一个个火红色的花盆里。画面一转,盆里长出稻秧。几十只喷壶往稻秧上淋水。画面一转,稻子秀出穗子。画面一转再转,终于变成几碗热气袅袅、颜色血红、粒粒透亮、光泽如珠的米饭摆在鲜花盛开的餐桌上。几位或英俊或丰满或魁伟的领导人围桌品尝这稀世珍品,他们脸上都挂着满意的微笑。丁钩儿感叹万分,方知自己是井底之蛙,知识贫乏。录像片尚未放完,屋里的男女说起话来,丁钩儿怕麻烦,提着水急忙前进。出大门时受到看门人的双目仇视。背上被看门人的目光戳了许多窟窿。穿越玉米田时被干枯的玉米叶子擦了眼珠子,搞了个热泪盈眶。捉蟋蟀的老头儿不知去向。离汽车老远就听到女司机在马路上咆哮:
“你他妈的到黄河里去提水还是到长江里提水?”
放下水桶,他摇摆着麻木酸痛的胳膊说:
“我他妈的到雅鲁藏布江里去提来的水。”
“我他妈的还以为你掉到河里给淹死了呢!”
“我你妈的没淹死还看了一部录像片。”
“是他妈的武打的还是床上的?”
“我你妈的不是武打不是床上是稀世珍品鸡头米。”
“鸡头米有什么稀罕,你他妈的怎么张口就是你妈的你妈的。”
“我你妈的要不你妈的就得堵住你的嘴。”
丁钩儿一把拉过女司机,双臂紧紧地搂住她的腰,把一张甜酸苦辣的嘴巴紧紧地压在她的嘴上。
二
莫言老师:
您的来信收到了。
《国民文学》方面,一点音讯也没有。我非常焦急,希望您再去催催周宝和李小宝两位老师,让他们尽快给我个回话。
前天夜里我又写了一篇小说,题名《驴街》。在这篇小说中,我采用了武侠小说的一些创作技巧,请老师慧眼观赏。此稿寄给什么刊物合适,由老师定夺吧。
关于酒的资料,我已随信寄出,那三十瓶美酒,等有车进京时捎去,老师喝学生的酒,是天经地义的事,当年孔夫子设帐授徒还向每个学生索要十条干肉做“束”呢!
《国民文学》不给我消息,令我心情沮丧,失魂落魄一般,老师是过来人,一定能理解学生我的心情。
敬祝
著安!
学生:李一斗
三
一斗兄:
来信及小说稿均收到。资料尚未收到,印刷品一般要比信件慢吧!
我完全能够理解你的心情,我自己也是这样艰难地熬过来的。跟你说实话吧。为了能使文章变成铅字,我什么样的事都干过或者都想干过。收到你的信后,我立即跟周宝通了电话。他说你的那三篇小说他都看了而且看了好几遍。他说他也拿不准,一下子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他说他正在认真考虑。他已把你的大作转给李小宝,让李尽快看,然后交流一下看法。最后他说,这三篇小说当然有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但作者富有才华是毫无疑问的。看到这里,我想你的心情也许会稍微好一点吧?对一个作家来说,才华比什么都重要。有不少人当了一辈子作家,写了许多东西,也知道一切如何成为大作家的“法门”,但最终难成大器。这些人什么都不缺,缺的是才华或才华不够大。
《驴街》我看了三遍,总体印象是比较开放、大胆,有点野驴打滚的意思。简单地说就一个字:野。是不是喝了“红鬃烈马”之后写的呀?
有些我看不太明白的地方和不成熟的意见供参考:
①文中描写的那个骑着小黑驴、能够飞檐走壁如履平地的鱼鳞皮小男孩,是个使客还是个大盗?他在《肉孩》和《神童》篇里都曾出现过(是不是一个人呢?),似乎也无不凡表现,在本篇中却突然变成了半神半妖的超人,是否有点过火?当然,你并没跟我说这些小说是内容联贯的兄弟姐妹篇。还有,他与那个穿红衣裳的小妖精是什么关系?在《神童》篇里,你好像说小妖精就是鱼鳞皮小子?
我一向不敢贬低武侠小说。武侠小说能够吸引那么多的读者,单凭这一点就了不起。去年暑假里,我看了几十部武侠小说,看得废寝忘食。看完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