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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你喜欢我-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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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吉祥夜





简介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团火,路过的人只看到烟。但总有一个人,总有那么一个人能看到这团火,然后走过来,陪我一起。我带着我的热情,我的冷漠,我的狂暴,我的温和,以及对爱情毫无理由的相信,走的上气不接不下气。我说,你叫什么名字。从你叫什么名字开始,后来,有了一切。——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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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流筝?”

“是……是的……”

“听说你喜欢我?”

“嗯……是……我……可是……”

“那我们结婚吧。”

“哦。好……啊?”

阮流筝心里有一条星河。

它属于一个眼睛里银河一般潺潺流动着碎碎星光的男子。

她用了很多年去爱他,又用了好些年去忘记他。

她曾经以为,忘记是一件不那么难的事,后来的后来,当他对她说“流筝,忘了我”的时候,她才知道,有的人,哪怕穷尽一生的时间,也是忘不了的。

他是她的丈夫。她叫他宁学长,叫他宁医生,叫他宁老师,却独独地,从不敢叫他老公,甚至不曾叫过他的名字。

他娶她,吻她,拥抱她,将她变成他的女人,可是,却从来没有认真看过她,她甚至怀疑,若她汇入了人群中,他会记不得她的长相。

她穷尽了所有的力气去爱他,他亦待她温柔体贴,但凡她要的,他无一不满足,大到房子车子,小到他亲手做的巧克力,只要她说,他也会背着她从街头到街尾。会给她剪指甲,会给她扎头发,甚至,一个男人,还为她缝过掉了扣子的衣裳,对于外科医生那双灵巧的手来说,这些都算是学以致用。

人人都说他是好老公,她拯救了银河系才能嫁他,可是她知道,他是银河系里一颗星,她不过地上一个人,星固然明亮耀眼,却离她千里万里远,他待她所有的好,不过用来抵消他的一句对不起,只因他心口那颗抹不去的朱砂。

第1章 序

“我叫流筝,因为我妈妈生我那晚,梦到一只流浪的风筝。你丢过风筝吗?我小时候丢了好多好多风筝,都不知道最后它们飞去了哪里。”

“丢过。”

“你找回来了吗?”

“找到了,可是捡不回来了。”

“为什么呢?”

为什么呢?为什么呢?她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找到了却捡不回来了,等她终于明白的时候,她却丢了自己那只很重要很重要的风筝,她也找到了,却真的再也捡不回来了。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道星光,偶尔,会在某个孤单的夜里,将模模糊糊零零落落的回忆点亮。

阮流筝心里流淌的是一条星河。

它属于一个眼睛里银河一般潺潺流动着碎碎星光的男子。

他从来不笑,眉间的褶皱仿似与生俱来镌刻在他额上。

一身白衣总是干净而平整,白衫口袋里永远插着两只笔。

他取出笔写字的时候,眼睑垂下,睫毛很长很长。

他有一双很好看的手,大约是常年拿手术刀的缘故,手指也像手术刀一样冰冷。

他不爱说话,偶尔几句,也从不高声,像冷夜星光里从容流动的涧水,余音可回,却冷漠冰凉。

她用了很多年去爱他,又用了好些年去忘记他。

后来,时光渐渐模糊了他的模样,她站在异地的星空下努力地回想,似乎再拼凑不出他具体的长相,只记得他眼睛里的星光,很亮,很凉。

她曾经以为,忘记是一件不那么难的事,后来的后来,当他对她说“流筝,忘了我”的时候,她才知道,有的人,哪怕穷尽一生的时间,也是忘不了的。

流走的是光阴,而星光,恒久如初。

即便,流星陨落,只剩她一个人的一往情深。

“你叫流筝?”

“是……是……”

“听说你喜欢我?”

“嗯……是……我……可是……”

“那我们结婚吧。”

“哦。好……啊?”

故事,从这里开始,又到哪里结束?

… … … 题外话 … … …

这是想想的故事。写这个故事,吉祥犹豫了很久,在诸多写过的男主中,想想是我心中的痛,因为太痛,所以有点儿不敢写,可是也因为是我的痛,又不能不给自己一个交待,于是最终,还是开坑了。我知道有很多亲跟吉祥一样在等着想想,也有亲不知道想想是谁,想想的前传是有的,这个接下去是后续了,一直等着想想的亲,他来了。先占个坑,《有风自南》结束开更。

第2章 葡萄熟了

机场。

阮流筝一手拿着手机打电话,一手拉行李箱急匆匆地走着。

电话终于接通,她急问,“妈,我回来了!刚落地!爸在哪家医院?”

“筝儿,你爸没事了,抢救过来了。”那边传来妈妈裴素芬的声音。

听到这个消息,阮流筝松了一口气,接到爸爸病发的电话她慌得立马就买机票赶回来了,连进的哪家医院都忘了问。

“妈,在哪家医院呢?我马上过来。”

“在……”裴素芬有些迟疑,“在……至谦这儿……”说完又唯恐她生气似的马上解释,“筝儿,你不在家,你爸突然犯病,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至谦到底是自己人,我就……”

听到这个名字,她心里某个地方咯噔一下,随即一种熟悉的酸痛扩散开来。

可是,她怎么会怪妈妈?六年了,她这一走就是六年时间,没有在爸妈面前尽孝道,爸爸生病,她只有内疚的,哪有生气的?只不过,“自己人”这三个字……

呵……早已不是了……又或者,从来就不曾是。

“妈,我知道了,我就来。”她语气缓了许多。

“筝儿,你别急,先回家给你爸整理些东西拿过来。”

“哦,好的!”

站在这套联排别墅的前院,记得走的那年,爸爸才将葡萄苗种下,架子上空荡荡的,只挂着着几只过年时留下的红灯笼,略褪了色,在风中分外萧条,而今,这前院却已绿荫满架果满枝了。

“爸!您闲着就休息会儿,别老那么劳累,还折腾什么葡萄啊!想吃就去买呗!”

“至谦爱吃啊!”

这是她走那年和爸爸的对话,“至谦爱吃”四个字,是那些年里爸爸妈妈生活中最重要的准则,一切都以至谦喜欢为上。

至谦至谦至谦!

记忆里某个已经模糊的影像渐渐清晰起来。记忆深处漫伸出来的一丝丝,一缕缕,合成一个白色的轮廓,远远的,有两点光,如星如幻,影影绰绰。

那些丝丝缕缕的东西,迅速地不断延伸,竟精准无比地缠上了她的心,强韧的力道拉得她胸口泛疼,耳边一片嗡嗡之声,蓦然,好似响起一个轻柔而又冷淡的声音:流筝。

她眼眶一热,几欲泪崩。

手机响。

一切幻象消失。

她苦笑,眼角湿痕点点。

曾几何时,至谦这个名字,是她生命里的魔咒,而她,以为六年的时间,已足以让自己解咒……

“喂,妈。”电话是妈妈打来的。

“筝儿,家里的葡萄已经熟了,你来的时候,顺便剪些来。”裴素芬在那端叮嘱。

“好。”腮边似有些凉意,她伸手一抹,指尖润湿。

第3章 忘

收拾好东西,她才坐下来喝了口水。

这个家,还和六年前一模一样,就连墙上的全家福都还没取下来。

她记得很清楚,这张照片是在她结婚后一年拍的,爸爸妈妈坐在正中间,她和弟弟阮朗站在后排两侧,而后排的中间,站着他。弟弟和他很亲密,拍照的时候搭着他的肩,而她,小小的个子,挽着他的胳膊,小鸟依人似的靠着他,笑得很甜。

照片洗出来的时候,爸爸就很喜欢,叹着,这照片就让人能想到,至谦是家里的顶梁柱啊!

是的,她也曾经这么以为。

她以为那个站起来笔挺,遇事总能轻而易举化解的男人,会是生活的中流砥柱,会是她的依靠,可惜……

呵,大约是她要求得太多吧!至少,离婚的时候,所有人都是这么说的,她还想要什么?

是啊,她还想要什么呢?就连这套房子,也是婚后他买来赠与父母的,不然,爸爸妈妈和弟弟还跟好几家人挤在大杂院里。

离婚的时候,她提过把房子还给他,他不要。

她太了解他,也明白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收回的,而且那时只想速战速决,快速签字,所以也懒得废话。

大约,她接受他的东西越多,他心里的愧疚也就越少吧。所以,那些年,她真是接受得太多太多了,多得让她甚至喘不过气来。

借着这一口水的时间,她略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心绪。

爸爸妈妈年事已高,她作为长女,没有理由再任性地在外漂泊,既然决定了要回来,就必然要做好准备面对即将面对的一切人和事。她以为六年时间,她不会再因谁而起波澜,可事实上,她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绝情,可是,她再也不想回到过去的生活中去,所以,就算心里再多的残灰冷火,也让它灭了吧。

如此一想,算是平复下来,她提着东西去了医院。

这是一条熟悉的路。

她也记不得自己曾反反复复走过多少次了,她知道花园里的喷泉几点钟开始喷水,她知道这条路上一共有多少种植物,她知道玉兰花儿什么时候开银杏叶什么时候落,她甚至知道,种满银杏的林荫道上一共铺了多少块地砖……

她小心地走着。

阳光耀眼,她撑开了伞,下意识地将伞放低一些,再低一些。那些在她视线的余光里匆匆而过的白衣身影,她真不希望有一个是他……

走进住院大楼,她的伞便不能成为其保护伞了,收了,心下略略慌了一慌。

住院大楼一楼大厅外的小卖部,还跟从前一样,老板娘也不曾换。

她买了牙刷牙膏之类的生活用品去结账时,老板娘瞪大眼睛指着她:“咦?你……”

她又慌了慌,挤出一个平静的笑来,“请问多少钱?”

“哦,一共54块。”老板娘又看了她两眼。

她给了钱,说了声谢谢,转身离开,身后,老板娘还在嘀咕:“怎么看着那么面熟呢?”

当然面熟,六年前那个常常来等宁医生下夜班的姑娘,一晚得在这儿买多少零食吃啊……

忘了好。

有时候,“忘”这个技能对世人来说,太难修炼。

第4章 声音

单人病房。

阮流筝敲了敲门,轻轻推开,阮建忠和裴素芬的目光齐齐集中到门口。

一见是她,裴素芬顿时喜形于色,迎上来,等不及她放下手里的东西,就将她抱了个结结实实,还未开口说话,眼泪就流了下来。

“妈,我回来了。”阮流筝被母亲的情绪感染,眼眶也热热地疼,其实还想对母亲说一句:对不起。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裴素芬千言万语,对女儿的日日思念只化作这一句,而后便上上下下地打量她,边看又边流泪,“哎,瘦了!瘦了!怎么瘦成这样!”

在母亲眼中,只怕她胖成球也还是瘦的!

在这心酸而幸福的感叹里,她看向病床上的父亲,叫了一声,“爸。”

阮建忠还打着针,脸色也不太好,可是已经没有危险,也是又高兴又激动。

“去,好好让你爸爸看看你,他成天就惦记着你呢。”裴素芬把女儿手里的东西都接下。

“嗯!”阮流筝走到父亲面前,近了,才发现,父亲比她走时又老了许多,冲着她一笑之间,还能看见竟已掉了一颗牙。

“爸。”她哽咽,“感觉怎么样?”

“挺好的!筝儿!你不用担心!都怪你妈,大惊小怪把你叫回来,耽误你!”阮建忠说道。

这番话更让阮流筝难过,每次打电话回来,父亲都是这样的口吻,报喜不报忧,只怕耽误她学习和工作。

“爸,不耽误,我已经打算回来工作,再也不出去了?”她哽道。

“真的?”裴素芬听了这话却是高兴异常。

“当然是真的,女儿不孝,这几年都没能好好陪在你们身边,现在起,该好好孝顺你们了!”阮流筝回头对妈妈道。

“那就好!那就好!”裴素芬正把阮流筝带来的东西一件件收拾好,听了她的话,喜不自胜。

陪着父母说了好一会儿话,又问起弟弟阮郎,裴素芬说,也到了毕业的时候了,忙着准备论文答辩,没告诉他。

她心里宽了宽,当初那个调皮捣蛋的少年也终于长大了。

“爸妈,该吃饭了,我去弄点吃的来给你们吧?”她想着应该回去给爸爸炖点有营养的东西。

“不用!晚上再说吧,倒是你,旅途劳累,该回去睡睡。”裴素芬心疼地道,“待会儿吃了午饭,你就回去吧。”

“我不需要!我先去医生那问问情况。”她起身,去医生办公室找人去了。

刚好主治医生在,得知她是患者女儿,便将情况一一说给她听。其实大致情况她也清楚,父亲冠心病有些年头了,妈妈一直还算照顾得好,不知这次怎么又发作。还好,医生说送来及时,并没有什么大碍,住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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