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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铁骨凰后-第2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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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放下酒杯,正准备解开面纱,就有一人大步闯进包间,用力拍桌子:“喂,老子要用这间包间,你马上给老子滚出去!”

年轻人的手停在耳后,看着他:“我不出去。”

冲进来的那人二十多岁的年纪,衣服上布满用金线绣成的牡丹图案和祥云图案,手指上套着十几个大大小小的金戒指,脑袋上套的帽子也是金线绣的,连牙齿都有几颗是镶金的。

基本上,这人一身金光灿灿,身为人类的本体都让这一身镀金给彻底掩盖了。

镀金男人没想到年轻人会这么说,两颗眼珠子凸了一凸后,翘起大拇指,指了指自己的脸:“一看就知道你是外地来的,不知老子是谁吧?老子在这地头上说一不二,不想死的就趁着老子发飙之前赶紧滚,免得晚了赶不及!”

年轻人却是一动不动,很坚持的道:“我不滚。”

“你——”镀金男人伸出套满金戒指的手指,冲他脸上一点,“你死定了!”

说罢他转头:“来人,将这个不识相的给丢下去。”

瞬间,呼啦啦一片,一群大汉冲进包间,将年轻人围住。

年轻人看到这么多人,眼里流露出有些奇怪的眼神,似乎不明白他们这是要干什么,但这眼神里,绝对没有害怕、不安之类的因素。

“小兄弟,既然你得罪我们家公子,就只能请你去死一死了。”大汉们摩拳擦掌,说。

“我们要杀了我?”年轻人微微眯眼,盯着他们。

“我们将你从楼上丢下去,死不死就看你的造化了。”大汉们说。

年轻人蹙眉:“我丢下去不会死,但你们这么做是不对的,你们最好不要这么做。”

大汉们互视一眼后哈哈大笑起来:“这人果然是蠢蛋!不是欠揍,而是欠死啊,咱们就成全了他吧!”

说罢他们就涌上去,想抓起年轻人的四肢,将他从窗口丢出去。

年轻人眼里闪过厌恶之色,一直藏在披风下面的右手抬起来,“咚咚咚”的从大汉们伸出来的爪子敲过去。

那些大汉只觉得手指和手背一阵剧痛,不由得收回手,后退几步:“妈的,这小子会功夫——”

年轻人将右手藏回去,很认真的道:“我讨厌别人碰我,你们别碰我。还有,我要吃饭了,你们赶紧出去。”

虽然他只是小露了右手一回,众人却都看清楚了,他那只右手,从手臂到手掌都缠着白布,就像他的头一样缠得不露半寸肌肤,而且这只手臂伸得很直,似乎不能弯曲一般。

他的右手是不是什么古怪?比如暗藏凶器什么的?

众大汉想着,心里都有些忌惮。

镀金男人一看就不悦,骂道:“你们还愣着干什么?给我抽家伙,将他给砍了!”

只要别砍死就成。就算砍掉两条腿,他也赔得起,也能摆平。

众大汉有主子撑腰,便习惯性的抽出斧头、砍刀什么的,冲着年轻人的双手双脚就砍。

他们很有砍人经验了,只要不砍要害,也不要砍得太深,哪怕砍上几十刀,这么年轻的男人也不会死,当然,能过得很痛苦就是了。

年轻人不动,只是又抽出他的右臂,快速的招架他们的攻击。

叮叮当当,大汉们的兵器砍在年轻人的右臂上,发出砍在金属上的声音。

伴随着这样的声音,大汉们的兵器上的刃口纷纷卷起或碎断。

同时,年轻人出腿如风,每一腿都准确无误的踹在他们的膝盖上,他们痛得发出一阵阵哀嚎,纷纷往后栽倒,甚至还跌出包间,摔在走廊上。

短短片刻,五六个大汉就倒成一片,呜呼哀嚎。

只剩下镀金土豪男。

镀金土豪男瞪着年轻人,阴着脸道:“你小子好身手,难怪敢这么嚣张!有种你报出名头,让老子知道老子到时要找谁出这口气!”

在这谊州城,真没有人敢半点面子都不给他的。

年轻人看着他,沉默了一会儿后,道:“我不嚣张。我也不知道我的名头是什么。”

他说的都是真话,而且一脸真诚。

然而看在镀金土豪的眼里,镀金土豪却觉得受到了莫大的污辱。

他指着年轻人,骂道:“好,你小子有种就等着!千万别跑!跑的就是孬种!”

说罢,他就甩着金灿灿的手指,转身,气哼哼的出去。

那些大汉看主子走了,也冲着年轻人吐了几口唾沫后走出去。

包间里安静下来。

外头却更吵了,因为所有人都在议论着刚才那一幕。

年轻人将脑袋转向桌面,长长松了一口气,眼里闪过满意的笑意:“嗯,酒菜还好好的,没有受到损失。”

他抬起左手,拿起筷子,挟起水煮嫩牛肉,塞进嘴里,津津有味的享受起来。

边吃肉,边喝酒,窗外有风吹进,一室的怡人,他微微阖上眼睛,脸上闪过满足的神情。

吃完一盘水煮牛肉和其它几碟也不知道是什么肉的山珍,又喝了那壶小酒后,他彻底满足了,拉响叫唤伙计的风铃。

伙计以变戏法的速度出现在他面前:“客官有何吩咐?”

年轻人道:“结账。”

伙计快速报帐:“酒菜费和包间费加起来一共五十两银子,扣去您先前给的十两,您需要再付四十两银子。但这间包间因为刚才的打斗而导致桌椅受损,损失费一共十两银子。十两加四十两,一共是五十两。”

如此,年轻人吃这一顿饭就花了足足六十两银子。

六十两银子可以在谊州城过得去的地段买一间小宅子了。

他这笔帐,根本就是狮子大开口,故意欺负客人。

373 好大一只肥羊

但他可以确定,眼前这个连金小爷都不认识的年轻人一定是刚来的外地人,而且这个年轻人将因为得罪了金小爷而无法在谊州立足,如此,他当然要狠敲对方一笔钱是不?

想在谊州做生意和赚钱,不狠、不狡猾可没有办法混。

这就是谊州的生存法则。

年轻人却不以为意,也不知道他是太大方,还是不知自己被坑了,他只是解下背上的包袱,从包袱里取出一个小包袱,打开,里面居然全是闪闪发光的碎金与碎银。

伙计的眼睛立刻被真金白银给点燃了,发出明亮的光来。

好大一笔钱!

好肥一只羊!

当然,“肥羊”指的是眼前这个年轻人。

年轻人挑出一锭银子:“够了吗?”

伙计接过来,笑得眼睛都快没位子了:“够了够了,欢迎客官下次再来。”

年轻人收起包袱,说了一句“这里的东西很好吃”就走出去。

伙计弯着腰,笑着送他下楼后,立刻走进厨房旁边的杂物间,对里面的人说了几句后,这几个人立刻点了点头,从后门出去。

他们跟踪年轻人去了。

跟踪年轻人干什么?打劫呗。

没错,这间酒楼不仅是酒楼,还是会自动挑选客人进行跟踪和打劫的黑店。

年轻人浑然不知他得罪了什么人,也不知他被什么人给盯上了,他出了酒楼后就漫无目的在街上闲逛,不时停下来,看着某些其实很普通的东西看上半天。

他先在一个泥人摊前停下来,盯着那些还算可爱、但真的谈不上有什么艺术水准的小泥人看半天后,拿起其中几只可爱的女娃娃泥人,爱不释手的看了又看后,留下一小粒银子,放进包袱里带走了。

然后他坐在一块石头上,看着几个孩子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

看了好久以后,他站起来,继续闲逛。

逛到一处擂台下。擂台上面有一支卖艺的队伍在进行比武赌博,输给他们的武师就付钱,赢了他们的武师就得钱,挑的武师级别越强,赌注越大。

谊州的江湖人很多,南疆人也好斗,因此擂台上打得很热闹,就没有停过的时候。

年轻人看着舞台上的武者打得热火朝天,眼里燃起火苗。

热血沸腾的火苗。

他有一种冲动,想跃上擂台,挑战最强的高手,酣畅一战,决一胜负。

然而,他抬起左手,抚了抚满头的白布,又抚了抚披风下面的右手,眼里的火苗就此熄灭。

他已经变成这样了,还是不要参与这种事情了。

其实,他并不为他现在的模样感到难过,也没有所谓的伤感与痛苦,他只是很空虚。

脑子里没有任何回忆,就像整个都是空的一样。

他就继续拖着这具空荡荡的躯壳,在偌大的谊州城继续闲逛。

逛到天色快暗下来的时候,他停在一家客栈面前,看着客栈半晌后,抬脚准备进店。

但一脚才踏进门里,他又退出来,毅然转身就走。

走了几步,他问一个路人:“请问鬼哭山谷怎么走?”

路人愣了半晌后,往某个方向指了指:“从北城门出去,往左边的岔道走,走着走着,就会看到了。”

“多谢。”年轻人客气的谢过以后,往北城门的方向走去。

“喂喂,”路人在后面道,“这么晚了,你要去鬼哭山谷不成?劝你别去,那里太恐怖了。”

年轻人顿了顿脚,转头:“我不怕。”

路人:“……”

半晌,他看向年轻人远去的背影,喃喃:“就你这副打扮,晚上出现在鬼哭山谷,鬼见都要吓死,确实不用担心……”

年轻人走出北城门,左右看看以后,慢慢往前走。

他没有熟悉的感觉。

他已经来谊州城大半个月了,几乎走遍了谊州城,可他找不到半点熟悉的感觉。

所以他一直拖着没有去看看鬼哭山谷。

这么大的谊州城没能唤起他的记忆。鬼哭山谷就能吗?他一点都不觉得。

走了好长一段路以后,前面出现一条岔道,他顿了顿脚,往左边的岔道走。

他的身影消失以后,一群人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也往左边的岔道走。

借着草丛和石头的掩护,他们不远不近的跟着年轻人。

走着走着,他们觉得不对了。

“老大,那人、那人该不会是去鬼哭山谷吧?”一条汉子小心翼翼的问。

老大脸上的横肉抽了几抽:“我怎么知道是不是?要不你去瞅瞅,探探路?”

虽然他们也是这谊州城的地头蛇之一,但是,也从来不曾靠近过鬼哭山谷。

但凡有点常识的谊州人,绝对会对鬼哭山谷敬而远之,他们当然也是如此。

“我、我不敢去。”平素打打杀杀惯了的流氓,这会儿也缩着脖子,“我怕鬼……”

老大转头:“谁去?”

众流氓集体摇头。

老大:“……”

他也不敢去啊。就算带着这么多小弟,他也还是不敢去啊。

“操!”看到目标已经小到快看不见了,老大往地上吐了几口唾沫,骂道,“肥羊一个人都不怕,咱们这么多人怕个毛?走,咱们追上去,抢了就跑!”

众流氓一听,是这个理儿啊,他们只要在目标踏进鬼哭山谷之前抢劫成功,不就啥事都没有了?

之前是因为路上有行人,他们不好下手,但现在,这里没人,只有鬼。

呸呸!在这种荒郊野岭,绝对不可以提那个字!

众人纷纷提醒自己,跟着老大往前冲。

他们跑得很快,但是,待他们跑到前头时,目标已经没了影儿,他们只看到旁边的木头上身上挂着块牌子:此处鬼哭山谷,闲人勿近,否则后果自负。

众流氓一顿踉跄,都在心里骂,他们追不到人就算了,居然还怎么送到了鬼哭山谷嘴边?

现在怎么办?要不要赶紧撤退?

众流氓全都望向老大。

老大又吐了几口唾沫,骂道:“你们看着我干嘛?找我喂奶啊?”

一流氓道:“老大,天还没黑,现在回去还来得及……”

啪啪!他的脸上挨了两巴掌。

老大骂道:“钱没抢到,咱们就这样回去,今晚吃你的肉啊?”

众流氓都不吭声了。

他们不是单独作案,他们是酒楼老板雇佣的劫匪,平时都是酒楼靠老板养着,遇到“肥羊”时就由他们暗中出动,劫人钱财,根据业绩拿提成,享受不同的待遇。

他们近期的营业额下降得厉害,就指望着抢劫刚才那只肥羊翻身了,若是灰溜溜的回去,非得饿上几天不可,去花楼更没希望了。

有一名特贪心,胆子也忒的流氓道:“老大,各位兄弟,咱们换个角度想,正因为这里很危险,平时没什么人来,莫说咱们在这里劫财,就算不小心杀了人,也没有人知道,更没有人追究,这对咱们来说岂不是也很安全?”

众人一听,好像也是这个理儿。

374 相见不相识

这流氓又道:“听说这肥羊身上带了很多现银,若是抢到手,咱们拿一半自己分了,另外一半上交,你们说……嘿嘿,还要我明说吗?”

他一副“你们都懂的”的表情,众人纷纷露出猥琐的笑容,没错,他们不能再懂了。

如果肥羊身上带的是银票,他们拿了也不便去兑现,因为老板跟各家银庄都熟得很,他们去兑现的话很容易露马脚,去外地兑现的话,最近的有钱庄的城市也要走几天,他们哪能走得开。

所以,抢到携带大量现银的肥羊是最好的。

只要有钱赚,他们连鬼都敢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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