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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铁骨凰后-第2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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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平?”凤惊华大怒,抓起桌上的鸡毛掸子就追,“我现在就让你看看什么叫不公平!来人,给我把这小子给抓了,敢反抗就给我打!”

想到虎崽子差点惹下大祸,她真是气不打一处来。

雾公子虽然是“哑巴”,但他看着眼前这场景,还是很无语。

这算是打情骂俏吗?

算吗?不算吗?

他不知道。

他还是一个相当纯情的少年。

无论秋骨寒有没有被凤惊华收拾,或者是如何被收拾,但凤翔空的事情,总算度过了最危险的关口。

他们也好,巴信也罢,都暂时转入暗中行动,双方都在不动声色的、竭尽全力的打探对方的消息与情报,不断分析和琢磨对方的行动。

双方都是高手,要决出胜负,绝不是一时一刻的事情。

巴信也明白这一点,所以他此时很冷静的坐在巴毒的面前,听着父亲的教诲。

巴毒的教诲听起来总是语重心长,谆谆善诱的,巴信看起来听得很认真的样子,不时点头,从不打贫,其实,他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

巴信非常讨厌别人跟他说教。

他长到现在这份上,敢对他说教的人几乎没有了,除了眼前这个老男人——他的父王巴毒。

他对巴毒的教诲严格说来已经厌恶到了极致。

他觉得这个老男人不仅在浪费其所剩不多的生命,也在浪费他宝贵的时间。

他每次听到巴毒喋喋不休,都有挖掉其舌头的冲动。

不过他现在还不能冲动。

“信啊,”巴毒终于念完以后,话题一转,笑道,“你年纪也不小了,就趁这次休假回京,娶了央兰郡主如何?”

央兰郡主,名为乙央兰,瑶京名门乙家的千金小姐,也算是以美艳、火辣出名。

巴信淡淡道:“她配得上我吗?”

他说得毫不掩饰。

以他的身份地位和脾气性格,他说出这样的话来,并不算嚣张。

“哎,娶妻当娶贤嘛。”巴毒劝他,“央兰郡主才貌双全,对你一片痴心,虽然家中不是那么强大,但以你的条件,已经不需要娶个锦上添花的女人,而是需要娶一个能够取悦你、帮你打理家事的女人是不是?”

其实他很想强行下旨,命令巴信立刻娶了乙央兰,但他知道这个儿子的脾气,不想为了这等小事令巴信心里有刺。

“取悦我?”巴信的唇边泛起诡异的笑意,“我确实喜欢能够取悦我的女人。如果乙央兰有本事取悦我,我一定娶她,但她若是没有这个本事,就请父王以后别再跟我提这个名字。”

他见过乙央兰,美艳,火辣,是费国男人喜欢的类型,不过,他不缺这样的女人。

而且,乙氏一族的主家长女是太子妃,也就是说,乙氏一族属于太子党,而乙央兰一家是族中的旁支,在族中的地位并不高。

巴毒一心想撮合他娶乙央兰,目的就是想将他拉进太子党,让他成为太子的助力和靠山,同时又避免他与强大的家庭联姻,威胁到自己或太子的地位。

他对巴毒的心思,早就了然于心,所以对这桩婚事都是漠然置之。

“这话可是你说的!”巴毒心里一喜,拍着龙椅的扶手,道,“你当着父王的面说了这话,可是要说到做到。”

乙央兰很有费国女人的作风,想得到一个男人,就会不择手段的去争取,而且不惜付出一切代价,就像费国男人在战场上不畏生死、冲锋陷阵一般的霸气。

他相信乙央兰会使用一切手段去取悦巴信。

巴信笑:“我不怕我做不到,我只怕乙央兰做不到。”

巴毒纵声大笑:“央兰说她为了得到你什么都会做,而且这一辈子非嫁你不可,你们两人果然是旗鼓相当,天生一对啊!哈哈哈,你就好好等着央兰的表现吧,父王相信你们一定能够喜结连理。”

巴信但笑不语。

旗鼓相当?就乙央兰那样的玩意,也敢说与他旗鼓相当?

天生一对?哼,巴毒就这么小看他?

他至今未娶,并不是觉得“隼王妃”这个位置有多珍贵,而是觉得没有女人配当他的妻。

或者说,他觉得没有任何女人配与他并肩而行,并肩而坐。

他若是娶了王妃,就得带个他看不上的女人出入各种场合——这实在是很无趣的一件事情。

那么,什么样的女人才配与他并肩而行,并肩而坐?

他的脑海里闪过凤惊华的眼神。

——至少得有那样的胆识与强悍。

他会给乙央兰机会,看看她是否具备那样的胆识与强悍。

506 取悦王爷的一百刀

巴信前脚刚回到王府,乙央兰后脚就出现在他面前,笑得光辉耀眼,艳丽无边。

巴信斜躺在虎皮大椅上,微微袒胸,手里把玩着酒杯,盯着眼前的女人:“你来得可真快。”

乙央兰披着大红色的半透明薄纱外衣,里面的肚兜和紧身裤若现若现,衬托出完美的身材。

她那琥珀色的眼珠,柔媚又清澈,宛如最上等的葡萄酒,而一身浅麦色的肌肤透着青春而健康的光泽,宛如最上等的丝绸。

“因为我想念王爷啊。”她的声音微微带点沙哑,“听说王爷愿意考虑与我的婚事,我就迫不及待的赶来了,王爷不会怪我不请自来吧?”

她摇曳生姿的上前,站在巴信的身后,双手搭在他的肩上,按揉。

她的力道并不轻,每按一下都相当着力,完全没有弱女子那种蚊子咬的无力感,而且按到的都是穴位,令巴信感到相当舒适。

巴信微微闭上眼睛:“你要打算如何取悦我?”

乙央兰的双手微微下滑,张开双掌,覆在他的胸口上,在他耳边道:“王爷现在就要试吗?”

“试什么?”巴信唇角一勾,“你侍候男人的功夫?”

乙央兰完全没有扭扭捏捏:“嗯,我一定会让王爷满意的。”

费国人其实并不那么在乎贞节这种东西,第一次一定要留到洞房花烛夜的观念并不受捧,她也没有这么强烈的贞节观念,但她实在看不上别的男人,所以,她的身体仍然是清白的。

她身体是清白,但不代表她的功夫不好。

功夫是可以练的,即使缺乏实践。

“如果光靠这个,我很容易腻的哦。”巴信随她的手在自己身上游移,声音懒懒的,“以色侍人,是最不能长久的。如果你想靠这个取悦我,我保证,最多只能取悦一次。你想当用过一次就被丢的女人吗?”

乙央兰的手指微生一僵。

而后她的手指又灵活了,舌头也很灵活的轻咬王爷的肩膀,声音又娇又酥:“王爷,我对自己很有自信,王爷试过就知道了……”

“我不用试也知道。”巴信并没有被她的挑逗所影响,“你现在不是唯一一个身材好功夫好的女人,以后也不会是。你要试尽管试,但试完以后你就可以走了,我不会留你。”

乙央兰持续不下去了。

尴尬、不安、担忧等情绪涌上来,她觉得王爷并不是在吓她。

她根本不能想象王爷这样的男人会被女人的身体与美色所迷惑。

王爷这样的男人永远都是去征服的一方,绝对不是被征服的一方。

而她要的不是跟王爷享一次的欢,而是名正言顺的成为王爷的女人,与王爷天长地久。

“怎么,怕了?”巴信道,“不敢试了?”

乙央兰沉默了一会儿后,轻声道:“王爷,我没打算只以美色侍人,我想要的不仅是王爷的身体,更是王爷的心。中原有一句话叫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所以我不想急于这一时,而是慢慢的让王爷知道我的好……”

“慢慢的让我知道你的好?”巴信大笑,“你若是对自己这么有自信的话,那就慢慢等吧。”

乙央兰咬了咬牙,缓缓道:“王爷,我也知道我是等不到王爷的,所以,我以后会一直跟着王爷,让王爷看到我的强处,哪怕是跟着王爷上战场……”

“不用这么麻烦。”巴信打断她的话,终于正眼看她,“听说你为了取悦我,什么都愿意做?”

乙央兰很认真的道:“那是当然的。”

她只想嫁给最强的男人,而在她的眼里和心里,隼王就是最强的男人,这一点未曾改变。

她为了配得上这个男人,也进行了很多苦训,文与武,身段与技术,心机与权术,她都潜心学过,她觉得王爷对她没兴趣,是因为她没有机会向王爷表现她的好。

“那我就给你一个机会。”巴信如鹰猎长空,盯着她,“你若是做到我要你做的事情,我立刻娶你为妃,绝不含糊。”

乙央兰心里大喜,却没有兴奋过度:“只要是我能做到的事情,我一定万死不辞。”

巴信再怎么样也不会去骗一个女人,所以,她相信她得到了一个机会。

她要牢牢抓住这个机会。

巴信似笑非笑:“放心,只要你够强,你就一定能够做到,而且死不了。”

乙央兰放心了,露出媚笑:“那么,王爷想要我做什么呢?”

只要不死就成。

而且她也不认为王爷会要她瞎眼断腿,那么,她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巴信将手中的酒杯放下来:“那么,先脱掉所有衣服。”

乙央兰看着巴信,王爷是说真的?

脱衣服是小事,像她这样的女人,绝对不会认为在爱慕的男人面前脱尽了有什么不妥。

事实上,她很乐意这么做。

她对自己的身材和肌肤很有信心。

她笑着后退几步,站在王爷能够看得清清楚楚的地方,非常妩媚却不轻贱的慢慢脱掉衣服。

衣服脱得好看,会让女人显得加倍迷人和诱惑,她无数次的幻想过在王爷面前脱下衣服的场面,也无数次的对着巨大的铜镜进行练习。

她脱得很慢,一层层的剥开单薄的衣物,就像慢慢剥下外壳的茶叶蛋,露出一身的光滑紧致与玲珑有致,还有少女独有的芬芳。

脱完之后,她还摘掉发簪,解开辫子,泻下一头波浪般的秀发。

而后对王爷嫣然微笑。

青春,美丽,热烈,妩媚迷人,没有男人能不被这样的春色所倾倒。

巴信却无动于衷,从桌面拿起一把小刀,丢到她的脚边:“在自己的身上划一百刀。”

乙央兰身体微微一僵,吃惊的看着他:“……”

王爷是在说真的吗?

他要她脱光,只是为了让她在自己的身体上划一百刀?

一百刀?不是一刀?十刀?二十刀?

一个女人的身体被划上一百刀,那还能看吗?还是女人吗?还能活得下去吗?

那简直就是生不如死好吧。

“怎么,做不到吗?”巴信笑了,“做不到的话就穿上衣服,离开这里,以后别再出现在本王面前。”

好不容易才得到这个机会,她怎么能不战而逃呢?

她可是一定要成为王爷的妻子的女人啊!

乙央兰咬牙,嫣然一笑:“不知王爷对刀法和伤口可有什么要求?”

如果划得很浅,很快,就算是一百刀,也能很快治愈,不留伤疤。

只要能成为王爷的女人,挨这浅浅的一百刀,算得了什么?

而且,这种方式果然很符合王爷的脾胃。

507 往伤口上撒盐

巴信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葡萄酒,往后一靠,伸直长腿,懒懒的:“要见血,要全身上下都有,其它随便。”

乙央兰听后毫不犹豫的捡起地上的小刀,拔掉刀鞘,狠下心来,先在自己的左臂上划了一刀。

长度很短的伤痕,有明显的血丝渗出,凝成泪珠般的几滴。

乙央兰并不觉得疼痛,想成为王的女人,这点疼痛总能轻松应对的。

“一。”巴信的唇边泛起笑意,一边品尝美酒,一边数着乙央兰身上的伤口,显得极为享受。

王爷开心了。

王爷喜欢这样的表演。

感受到这一点的乙央兰心里涌起喜悦,二话不说,又在左臂上划了小小的一刀。

“不要作弊。”巴信的目光微微一冷,“我说过要见血,没有血流出来,不算。”

这种就像是被树枝不小心划了一下的伤痕,就算全身都是,也疼不到哪里去。

他可不想看小孩子的游戏。

乙央兰立刻道:“好,我补划一刀。”

说罢她真的加重力道,补划了一刀,有明显的血迹渗出来,沿着肌肤滴下。

巴信的唇边,终于又泛起享受的笑意:“二。”

乙央兰挥着刀子划向自己的身体,就像乐女的手指落在琴弦之上,落刀很有节奏,身体还配合着落刀之处轻盈优美的扭动,看起来不像是自残,反而像是在跳奇异的舞蹈。

“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巴信的声音,就像流浪诗人的吟唱,也是恰到好处的配合乙央兰的落刀。

他的声音和身上的疼痛,居然令乙央兰隐隐感到兴奋。

而沿着麦色肌肤滑下来的血迹,鲜艳压目,加重了这种刺激。

她手上的力道一点一点的加大,伤口一点一点的加深,鲜血一点一点的增加。

她看得出来,她身上的伤口越深,流血越多,王爷就越是开心。

她深深的记起来了,王爷是最喜欢征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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