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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龙快婿-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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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参加“经典大颠覆”系列的创作,(笑)其实好多经典故事已经被人一写再写,所以要翻陈出新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假如真的写出故事,那应该也是相当杰出的故事,所以不论是不是符合读者的口味,都算是勇气可嘉吧(笑)。

  对午《乘龙引凤》的故事,那是我取巧了,因为这虽然是个经典的爱情故事,但它的原始资料很少,也就是说,可发挥的空间很大,相对起其他故事,像什么《牡丹亭》之类,就自由得多,因为《牡丹亭》、《梁祝》还有个人人清楚的情节、甚至剧本,要真正写起来好难的。所以藤私下里也很佩服写最经典故事的大人,嘻嘻。

  《乘龙快婿》藤萍只写了十二天,可能还没有十二天,十天吧!不是藤萍在耍赶稿的功力,而是这段时间实在太忙,有好多事做,空余的时间实在不多。虽然写得时间不是太久,但是藤萍自己觉得还是写得很认真的。藤自己觉得,不知道算不算是一部搞笑的作品?藤是很努力在搞笑,但不要搞笑不成变成苦笑,那才惨!藤已经努力了,所以也有一点点问心无愧的意思,喜不喜欢,看个人的性格了,至少藤自己觉得还是对得起自己的。

  里面的歌词是藤随便编的,实在不怎么样,所以最好还是别认真,去幻想另外一首你们自己喜欢的歌比较好。里面的女主角弄玉可能比较像藤本人(当然,藤本人绝对没有那么聪明,也绝对没那么漂亮),至于男主角萧史,不知道有没有写得性格扭曲?应该没有吧!萧史的原型是藤在高三写的一本小说,他原来叫做“美穗” (藤的好友抱禧起的),呵呵,其实藤个人觉得这个名字比较可爱,比较符合萧史的性格,但是为了是经典颠覆嘛,所以无可奈何美穗只好永远闭幕了,虽然我很舍不得。

  之所以会写成一个歌手,因为藤看了香港十大劲歌金曲颁奖晚会,许志安哭得好惨,好容易才得一个最受欢迎男歌手奖,明明唱得很好,到现在才得到多数人的承认,让藤突然觉得歌手这个职业,其实也很伟大。但藤毕竟还大幼稚,藤不是歌手,无法把一个歌手写得像个真人,没有那种经历,就不能了解他们的想法和为人,萧史作为“歌手”来说,写的是很失败的。但是算了,看小说,是为了消遣轻松,他是个很可爱的人,藤是喜欢他的。

  至于弄玉,因为写得有一点像自己,所以藤当然是喜欢弄玉的,藤的一些想法,也是写着弄玉顺手就写了出来,希望看起来不会有说教的感觉,那很讨厌的。关于弄玉,藤自己觉得,是比较正常的女孩子吧,当然没有她的秦国婢女眼中的那么伟大,但也是正常人啦。

  还有重要的一点差一点忘了!故事里面的古文,还有一些对话的来源,是《东周列国志》里面第四十七回“弄玉吹萧双跨风赵盾背秦立灵公”里面来的,是萧史和弄玉故事的来源,它是冯梦龙写的白话小说,还不是史书,但藤为了写小说的必要,假设它是史书,真正的比较历史的萧史和弄玉的故事在《列仙传》里面,没什么情节,所以,有学问的大家,看见知道不是的请多多包涵。

  还有——没有了——藤逛街去了。写了这么多天,累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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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蝶菲 扫描  a5623 校对  
a5623 整理制作 
第1章


 
飞来横祸





  公元2015年,名和综合大学。

  她抱着两三本书,慢慢在学校的校道上走,今天天气很好,淡淡的三两点阳光,透过头顶的法国梧桐的叶,碎了一地的光亮,一点点风,吹起人三两根发丝,也绝不令人讨厌。

  我在这里天一样是蓝

  虽然没有天使的光环

  不再唱歌琴弦也拨断

  是不是也算没有负担

  她想着那个歌词,慢慢地走。她不是很追星的人,但是Shellsea的这一张《时空穿越》的专辑,却莫名地让她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她觉得——似乎——Shellsea在这歌里的感情是真的,他穿越过时空,回到过过去,然后才有那种——很错位的寂寞却又庆幸、逃离城市却又无人理解的复杂心情。  

  时间若是重叠空间可对半

  我也算站到了彼岸

  所有的人无论哭得凄惨

  都要负起任性的伤残

  她懒懒地叹了口气,算了,明星的事情,她在这里随便乱“感觉”,自己把人家想得神秘兮兮,然后把自己迷得一塌糊涂,浪费一堆感情,歌很好听就算了,想太多又不见得会有人表扬她“思想深刻”或者“具有哲学头脑”?

  “弄玉,颜弄玉,喂——”后面有人在叫她。

  弄玉回头,看见一个胖胖的女生边跑边向她挥手,另一只手按着头发——她戴了一个枣红色的假发,跑起来怕它掉了。

  “娇娇?”弄玉微扬秀眉,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娇娇可以说是全系最讨厌她颜弄玉的人。因为——她漂亮吧,至少,娇娇觉得她漂亮,一半妒忌,一半是弄玉自己也承认的——她太散漫了,说得好听一点是太自由了、太懒散了,和娇娇她们不对盘。她自己当然不认为这其实是一种缺点,但是娇娇介意,她总是觉得弄玉看不起她。

  “弄玉,我们买了Shellsea演唱会的票,但是今天我们近代史老师说要考试,临时小测,演唱会我们去不了,我知道你也喜欢Shellsea,这张票不如给你,下次你再请我好不好?”娇娇跑得气喘吁吁,无比痛苦地才把话讲完。

  “哦?”弄玉微微歪起头看她,真的假的?

  “喂,好不好啦?五点钟的票,你再不去就来不及了。”娇娇满头大汗。

  “哦——”弄玉似笑非笑,“这样——好啊,谢谢你。”

  娇娇呆了一下,把那张票递给她,笑得有些僵硬,“嗯,不客气,我们是同学。”

  弄玉拿了票,轻飘飘地转身,“那我走了,下次有机会,我请你听另一场。”

  “哦,再见。”娇娇如释重负,吐了一口长气。

  弄玉拿着那票,眯起眼睛看了两眼——娇娇实在太天真了,想耍她颜弄玉,实在是要再修炼那么三五十年。Shellsea的演唱会,那是多少钱一张票的事,娇娇有这样好心白白给她?又何况,她也是历史系的,今天其他班有没有考试她会不知道?就算有考试——五点钟也放学了,小姐,你以为我弄玉是傻的?这票一定有问题,不过,反正下了课没事,去看看也无妨,看看娇娇小姐有什么奇计来伺候她这位“眼睛长在头顶上,做事从来不理人”的颜弄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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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门桥会场馆

  弄玉背着她的包,慢慢走进会馆,这里倒是像要开演唱会的样子,海报贴得到处都是,不过——根据一地的荧光棒,零食袋,海报碎片,鲜花等等的尸体——可见,演唱会是有的,只不过,已经开过了。

  娇娇改了那张票的日期——唉,她以为有多么稀奇的事情可以看,真是浪费她的期待心情。

  懒懒地看了两眼,晃了一圈,娇娇不过是以为她会在这里傻等,等到被人赶出去,不过,她弄玉不是傻瓜,她可以自己走。

  “嗒”的一声。

  有人?弄玉本已转了身,又转了回来。

  有个人自会场里面开了门出来,见到观众席上还有人,似乎是呆了一下,而弄玉看见出来的人,也是呆了一呆——

  咦——Shellsea?!

  “你还没有走?”Shellsea显然是也很奇怪。

  弄玉惊异了一下,笑了笑,“不是,我刚刚来。”

  “可是,演唱会已经是昨天的事,你不知道?”

  “嗯,我不知道。”弄玉看了他两眼,“你本人比海报漂亮。”

  Shellsea又呆了一下,笑了。他看起来莫约二十三四,长得并不如何轮廓鲜明,但是,他漂亮——像琉璃娃娃那样的漂亮,一种婴儿一般的柔软,并不像其他歌星那般有个性风格,他像婴儿一般的漂亮。“是吗?有很多人这么说。”

  弄玉微微一笑,“嗯,我很喜欢你的歌,不过,你有事你忙你的,我走了。”她背了包,向Shellsea点了点头,转身,径自向门口走去。

  Shellsea呆呆地看她走出去,他还没见过看见明星不好奇的女孩子,又何况——态度如此自然,一点都不会让人讨厌。“我没有在工作啊。”

  弄玉停了一下,回头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我可以解释为——你在留我?”她回头的样子很优雅,像一只回了头的白鹤,眼睛乌亮,黑漆漆的一种光在里面。

  Shellsea笑了,他显然是有一点懊恼,因为他婴儿般的漂亮,那懊恼就带一点婴儿般的柔软的稚气,“唉,你是一个狡猾的女生。”他从台上跳下来,在观众席找了一个他看中的位子坐了下来。

  弄玉走了回来,并不矫饰地在他对面的位子坐下,“是吗,有很多人这么说。”她学着他刚才的口气,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不过,我刚才并不是在欲擒故纵,我本是要走的,你叫我回来,我就回来了。”

  Shellsea叹了口气,“我知道,所以我才奇怪。”他叹气懊恼的样子真的像个小婴儿,要表扬一个二十几岁的男孩子“可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但Shellsea给人的感觉就是——可爱!

  “我说实话,其实我看到明星,是很好奇的。”弄玉支起颁,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Shellsea,“但明星有明星的事情,有时候遇到歌迷,被纠缠不清的感觉是很坏的,你如果愿意和我聊聊,你自己会叫我;如果你不愿意见到歌迷出现在这里,我走得越快越好。”她很坦然地道:“因为我喜欢你的歌,所以,我不希望惹你讨厌。当然,你叫我回来,我很兴奋,也很高兴。”

  Shellsea又叹了口气,“遇到这样坦白的歌迷,你叫我说什么好?”他蹙眉哀怨,“虽然,我觉得有你这样的歌迷,也是我的荣幸。”

  “哦?”弄玉笑笑,“看你的样子,真的看不出你唱得出像《放逐系列》和《我在这里》那样的歌。”

  “嗯,那些歌太复杂,我太简单了?”Shellsea好笑地看着她。一个很聪明的女生,她长得不算很美,不是那种娇艳的或者媚丽的那种,当然也不是一眼看去可以惊艳的美。但是她很清秀,肤色很白、很干净,一双眼睛幽幽亮亮,别有一种若有所思的光彩。看得久了,就看得出她似笑非笑的神韵,一点点玩味、一点点意犹未尽,是越看越有兴味的那种。

  “不是,你像个娃娃,有没有人说过?”弄玉看着他。

  “有,很多人说过,我像个娃娃,可是,我像个娃娃,和我会不会唱歌有什么关系?难道,我像个娃娃,就要唱童谣?《摇啊摇,摇到外婆桥》?”Shellsea无辜哀怨地看着她,“我又不是故意长得像娃娃。”

  弄玉看着他就像看见个柔软稚气的小孩子,安慰道,“不是啦,长得像娃娃不是你的错,好不好?你不要用这样的眼光看我,好像是我欺负了你。”

  “我哪里有用什么眼光看你?”Shellsea更加无辜,睁着一双眼睛黑黑地看着她。

  “就是这样的眼神——好像——小狗。”弄玉叹气,“我觉得你应该去演童话剧,如果有男版的小红帽,你就是标准的小红帽。”她很坦白,她是这样感觉的她就这样说,她绝对不会为了讨好她自己喜欢的歌手,而肆意扭曲自己的感觉。只是,Shellsea是这样“婴儿味”

  十足的人,她想也没有想过,她也不太看娱乐新闻,原来以为,他是非常有经历、经历过许多沧桑的,会很敏感的。而现在看着他,就好像他天生是应该住在积木搭成的房子里面,和小熊小狗一起历险的大娃娃,她不知道该失望,还是该好笑,不过,有一点——他并不讨厌,甚至,很有一种哀怨的可爱。

  “我像——小狗?小红帽?你不怕我生气吗?”

  Shellsea皱起眉,“哪里有人对歌手这样说话的?你一点也不像个歌迷。”他柔软地吐出一口气,“人家歌迷见到歌手,应该赞美我有魅力、歌唱得好;要签名,尖叫说一定要嫁给我,还有要送鲜花、香吻——”

  “那我很同情你有这样的歌迷——”弄玉同情地看着他,“事实上,你就是像童话娃娃,就算我赞你英俊潇洒有魅力,你还是像个童话娃娃。你要听好话很容易,我可以立刻说给你听,只要你听得下去,不会吃不下饭。”她清咳了一声,音调像在背书,“Shellsea,在本年度成绩突出,不仅是相貌出色、英俊潇洒、气壮山河,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女歌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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