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065 静园-第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本作品由94TXT彼岸TXT电子书论坛【季小五】整理收藏
声明:【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静园》作者:诺言 

内容简介:

她,是骄傲任性、眼高于顶的大小姐。 
她说:他太精刮,我永远也斗不过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一方面极度依赖他另一方面又强烈抗拒,没有疯掉真是个奇迹 
他,是精明冷静、集上天宠爱于一身的精英男人 
他说:每个人都知道我想要什么,只有你不知道 
我只是想爱你,但是不能让你知道,因为你是个坏女孩,会用我最狂热的感情来要挟我 
当骄傲遇上骄傲,当精明遇上精明,一段本就不被看好的婚姻更加风雨飘摇…… 
直到一切事过境迁之后,才发现原来谁对谁错,在爱情中已经不再重要……


       序


   看了好几年的言情小说,从开山鼻祖的琼瑶到冰激凌文学的席娟再到如今的百家争鸣。看得越多,就越发现百分之九十的女主角都完美得像天使,或许性格上有差异,但是真、善、美这三个最基本的条件缺一不可。是很好不错啦,可我总在想,真有这么多好女孩吗?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我的两位表兄都还找不到女朋友呢? 

   于是有一天我郑重宣布:我要写一个很真实的女孩子的故事。当然她不能太坏,但她必须是真实的,有着普通都市女孩的自私、精明和对爱情的渴望。构思这个故事时,我对女主角产生了强烈的偏爱,所以为她配了一个几乎是完美的男主角--一个爱妻子近乎自虐的男子,但是为着他的固有的骄傲,他隐瞒了自己炙热的情感。 


 呵呵,希望大家能喜欢我的故事。 





      第一章

昨夜我梦见自己又回到了静园。 静园还是以前的静园,没有丝毫改变。夕阳下,我远远看着它。 

 古老矮旧的红砖围墙,墙墩上有父亲为防盗而插上密密麻麻的碎玻璃片,墙外站着一棵粗壮的疤瘤交结的槐树。父亲曾经为它操透了心,砍了吧到底是年幼时亲手种下的,多少有些舍不得,而且还可能会被环保部门找麻烦;留着的话又很容易让盗贼搭着爬进我们的院子。思来想去,最后终于在矮墙上安上了许多碎玻璃片。 


  在梦里,我像往常那样踩着槐树攀爬进院子,虽然要时时提防被玻璃扎到,但因为对地形太过熟悉所以我一点都不担心。站在墙上往里看,整个院子的地上都铺着大块的青麻石,石面上有凹凸不平的小小坑窝。每到下雨时,浅浅的小窝里积满了水,像静仪面颊上的甜甜酒窝,但我总是唱反调说那种甜蜜令人觉得腻味。呵,我和美丽的静仪从小就是天敌。 


 甚至能清楚地听到屋里静仪弹钢琴时的悠扬旋律、体弱的静聍的咳嗽、母亲的絮叨还有父亲发现我又不在家时的恼怒。这一切都是如此的真实,哪怕是往日静仪令人烦躁的钢琴声都让我从心底里眷念,但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如以往从矮墙上一跃而下的时候,却突然发现我跳落的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悬崖,我一直往下掉、往下掉却没有一个停歇的尽头。我不知道自己会掉到哪里,脚下一片空虚,心里又慌又乱,谁把墙加高了?是父亲吗?在那电光火石之间,我突然明白,我回不去了,永远也回不去了。这世上已经没有静园,我的家也早已不再完整了。 


    我尖叫一声,倏然惊醒,全身变得僵直。那一瞬间,我睁大眼睛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前方迎接的只是一片黑暗。然后我幡然醒悟,原来自己还是躺在床上,并没有掉进什么深渊,我的床温暖舒适,是能让每个女人都发出羡慕叹息声的名贵家私。虽然这样,我依然大口喘息,受惊的心情不能在短时间平复。 


    有一只手悄悄握住我,并不温暖甚至比常人的温度稍低,但却奇异地让我的心安定下来,我发出一声细微的呻吟,弓起身子往后依恋地靠了靠。那只手探进我的睡衣里,为我抹去背脊上的汗,然后轻轻地抚拍着我,在舒适的感觉中我迷迷糊糊再次坠入梦乡,这次睡得很安心,没有噩梦再来困绕。 


   翌日早晨,灿烂的南国阳光如往常一般从落地窗台中射入,我裹紧绒毯,闭着眼拒绝醒来。可是有一只手不依不饶地轻拍我的面颊,让我只能选择烦恼地睁开眼睛。 


 “起来吃早饭。” 

   我朦朦胧胧地看着之牧:“我要睡觉,不想吃饭。” 
  “那就陪我吃。”他不容置疑:“我去公司以后你再睡。” 

  真是不体贴啊,也不考虑我昨晚曾经受到噩梦的惊吓,但我还是服从地从床上爬起来,踉踉跄跄地走进卫生间。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应该就是我这样了吧,现在是住人家吃人家,哪里还可以像以前那样颐指气使。 


   洗漱出来,我披着晨搂走进餐厅,水晶餐桌上有一大杯鲜奶和已经抹好果酱的吐司在等我。咬一口吐司,我伸头不意外地在之牧杯里看到黑咖啡,他是黑咖啡的死忠。趁着他低头看报纸,我恶作剧地把自己杯里的牛奶倒了一半进他的咖啡里,既然不能明目张胆地反对他阻挠我的睡眠,我会试着用其他手段表示我的不满。 


    他把头从报纸里抬起来看着我,我耸耸肩:“空腹喝咖啡不好,尤其是黑咖啡。” 

     对于我的挑衅,他的反应是继续低头看报纸,我一边喝牛奶一边打量他,忽然有一瞬间的迷惑,面前这个即使泰山崩顶都不会变色的男人真的是我的丈夫吗?为什么有时候我会觉得他是个陌生人? 


大概察觉到我的注视,他从镜片下瞟了瞟我:“今天准备做什么?” 

              “今天?”我想一下:“和昨天一样吧。” 

              “那你昨天做什么了?” 

              “还不是和平常一样,睡觉、看书、美容、shopping。”我百无聊赖地说道。 

              “你以前很喜欢摄影的,怎么现在都不玩了?”他放下报纸,执起杯子喝了一口,马上皱起眉头。 

              我兴致盎然地看着他皱眉,闲闲地问:“怎么?嫌弃黄脸婆啊?” 

              他笑了笑:“有什么好嫌弃的?你这个黄脸婆是我自己挑的,你开心就好,我只是怕你闷。” 

              我也笑,是啊,是他挑选我做他的妻子,就像挑商品一样,我该开心吗?我虽然是学的文科,但真正着迷的是摄影,没有家变之前,对职业的终极梦想是当上《国家地理杂志》的摄影记者,最大的爱好是和老二静仪斗嘴打架。我曾经相信爱情,希望以后的丈夫是个在我外出工作时能替我扛三脚架的男人。我还很有些大小姐脾气,像时下的女孩一样爱慕虚荣不愿接受贫穷,但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嫁给这么富有的男人。钱只要够用就好,最关键的是爱情,我以前真的这么想,嫁个有钱人一直是静仪的梦想。 


              见我不出声,之牧继续说:“过几天要回家,你准备一下,这次待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 

              “回家?加拿大?”我疑惑地问。 

              “不是。回静园!那边的住户拆搬迁得差不多了,现在准备找个建筑公司投标,我要过去看看。” 

              我深吸了口气却没吐出来:“我不去!” 

              他淡淡地说:“机票已经订好了,反正你也很闲。” 

              “我现在在一家美容院里SPA,每天都要去的。”我还想做垂死挣扎。 

              他温柔地看着我笑:“你已经很美了,少去几次美容院不会减少你的美丽。”他的声音让人如沐春风,说的话也很浪漫,但我却觉得他笑得很残忍,我开始后悔在他的咖啡里加牛奶。 


              他一口饮尽咖啡,放下杯子:“静言,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的,我不希望每晚都被你的叫声惊醒。” 

              我冷冷地看着他不吱声,这个男人永远都知道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样卑劣的手段使我屈服,他走到我面前,摸摸我的脸转身离开,到了门口,又像想起什么似的:“你也有一年多没回去了,买些礼物给亲戚朋友带去吧,别把谁给漏了。” 


              我猛然起身,狠狠地瞪着他,他还是笑容满面地看着我。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古人小说里形容男子面如冠玉,清隽尔雅就是像他这样吧,脸上总是带着轻松无害的笑容却又具有莫大的杀伤力。虽然在法律上我是他的妻子,但我从来都不懂他,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懂。 


              “舍不得我走?还是想要个Goodbye…kiss?”他看我发怔,玩笑地走过来在我唇边轻轻印下一个蜻蜓点水的吻:“乖,去睡一下,下午再去买东西。” 


              我没有去睡,坐在宽敞的客厅里点了一支烟抽,然后一直望着我们的巨幅结婚照发呆。那幅相很大,差不多占了整面墙的位置,任谁看了都会发出好一对金童玉女的喝彩,只是我们都笑得不够欢愉。刘之牧永远保持着他那温文含蓄的招牌浅笑,让人不清楚他在想什么;我也好不到哪里去,一幅云淡风轻的鬼样子,好像这个婚姻根本与我无关。婚姻,呵,这就是我的婚姻! 


              在中央空调的影响下,屋内的气温永远是舒适的二十六度,我却觉得身子阵阵发冷,一直冷到骨子里。我是个失败的女人,二十五岁了,一事无成,没有事业没有爱情,别人对我的尊敬是因为我嫁了个成功的丈夫,但他们不知道其实我只是他的奴隶。 


              开着白色的佳美,漫无目的的在街头闲逛,因为我的丈夫要我为家人买礼物,可是我哪里还有什么家人。一年多前,母亲过世,静聍去了法国,至于静仪,我不承认有那样的妹妹,唯一想送给她的是安眠药或是一条麻绳--给她自尽用。不过我还有一个父亲,虽然他身陷囹圄,始终还是我的父亲。 


              把车在百货公司门口停好,我走进去,为父亲挑选了一件名牌夹克。一个购物袋提在手上显得分量不足,我继续努力回想我还有什么亲人,老实说这并不是个愉快的记忆。也许我的确不是个做大事的人,心眼狭窄斤斤计较,始终忘不了当年登门求助却屡屡碰壁的往事,那年我尝尽人间冷暖,世态炎凉,所谓的亲情在金钱面前像纸一样薄。 


              怎么忘了他?我敲敲自己的脑袋,刘之牧,配偶栏上的人选,多么奇妙,没有血缘却是我这生最亲密的人。他今天提醒了我,他也是我的“家人”,我开始在整个商场内四处游走,从与他相识以来,未送过他任何一件礼物。注视着商场里所有的货品,我突然发现自己根本不了解他的喜好。 


              当然我知道他习惯穿平角底裤,衣服是清一色的比亚焦蒂,只穿灰色棉袜,皮鞋喜欢意大利的,用都彭的打火机和古龙水,仅此而已,这些是我对他的全部印象。但是我该送什么给他?天子娇子又缺什么?我觉得很为难,原来我从没有为他费过一点心思。最后买了一件浅灰的开司米毛衣,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尺码,还是售货员根据我形容的身形为我选的。 


              回到家,我有些惴惴不安,他会喜欢吗?或者会习惯性地用嘲讽口吻同我说,很漂亮,谢谢费心,只是我已经有很多毛衣了。我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有自信,他比我大七年,沉稳内敛,在他面前我像个老是做错事的孩子,每天都提心吊胆地等待责罚。 


              其实若说他对我不好,简直是昧良心,尤其婚后,只要我想要的,无须说出来心里动个念头,他已经拿来给我。真正让我惊奇的是他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我们都很清楚这桩婚姻的性质,他无须讨好我,该刻意示好的人是我,毕竟我才是这桩婚姻的收益人。但无论怎样,我还是从心底里惧怕他,或许因为一开始他就始终处在强势位置吧,以前无事求人还好说,现在却是个要看人脸色吃饭的女人,凭什么拿乔?人生悲哀莫过于此。 


              我不是没有抗争过,从多伦多度完蜜月之后,回来怎样都没办法勉强自己与他待在同一间屋子里,迫切地想要离开。于是有一天当他从公司回来,我告诉他要独自去旅行一段日子,我想他肯定会拒绝,因为我自己都觉得这个要求很不合理,新婚燕尔之际一人竟要丢开另一人去旅行,多不可思议。我当时态度激烈而绝望,像只准备迎接战斗的公鸡,已经做好他若不同意就撕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