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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执脸色微微一变,压低声音道,“先生,君上的心思难以揣度。”
宋初一却仿佛没有注意到他的脸色,继续道,“不需揣度君上的意思,左庶长觉得新法好还是旧法好?”
赢执是绝不会回答这个问题的,但他也想探探宋初一的意思,遂问道,“先生以为呢?”
“商君之法,是富国强民之法,却不是长久之法。”宋初一说罢,转而笑道。“当然,这仅是在下一家之言,在下学的道家,对法知之甚少。在下倒是想听听左庶长怎样评断?”
“这……我是个粗人,只会打仗不懂这些。”平时那些老氏族厌屋及乌,就因赢执这个职位是商君曾做过的,也连带着被厌弃,他怎么敢评判这件事情。
宋初一微微一笑,放下了车帘子。她原本也就并未想探问什么。
宋初一方才看了一眼那块地形。并非一个随便能够隐藏行踪的地方,那些人伏击的地点如此之佳,撤退的如此之快,她不得不怀疑这车队中有眼线,甚至有人配合那批人放冷箭。
方才那番话,也只是说给某些人听而已。
宋初一不过是试试水,没想到后来的几日当真走的很安稳。这也更加证明了她之前的猜测,多半真是秦国老氏族下的手。
一路从官道平坦的进入咸阳城。
宋初一也隐隐明白赢驷究竟想让她在这件事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了,从现在开始。她必须得摆好自己的立场出现在秦国的政治舞台之上。
傍晚时,至咸阳新都。
咸阳城的城楼堆砌的高大巍峨,暗灰色的石块没有经过细致的雕琢。粗犷而厚重,两侧的城墙宛若巨人展开的臂膀,自有一番磅礴气势。城上黑甲林立,显得庄重肃杀。
季涣上一次来秦国是从侧门进入城内,未曾看见这样景象,此次心中被狠狠震撼了一回。
“车将军、左庶长回城!”队伍前面有人高喊道。
城楼上的守军仔细看了几眼,挥手令人将木桥缓缓放下。吱吱呀呀的声音传来,最后嘭的一声闷响,木桥落地,扬起了淡淡的尘烟,车队从桥上过去,缓缓入城。
赢驷没有特地派人来接宋初一,只私下派人来传话,命宋初一直接入宫。
车云连忙给她安排一处洗漱的地方,准备一身烟灰色广袖深衣,领口和袖口绣有深色雷纹,儒雅不失严肃。
待一切收拾好之后,月已东升,宋初一坐上马车直接去了宫内。
马车直接行到前殿与后宫相接的一处小山附近停下,内侍搬了垫脚凳放在车下,“先生,到了。”
宋初一下车,看见面前竟是一座小山,不禁有些诧异,“这里是?”
内侍共进的道,“这里是鲲鹏山,君上正在山顶的亭子里相候,先生请。”
就这么一点小小的山坡,高还不到十丈,竟叫“鲲鹏”?
宋初一想着,便顺着小径往山坡顶上走去。
两侧点了宫灯,再加上月色如霜,四周十分亮堂,宋初一大步走到山顶,一株遒劲的古松下的亭子里,一袭黑衣华服的男子斜依在围栏边缘,修长的手中端着一盏酒,墨发披散,冷峻的侧脸在月光下显得越发不可靠近。
“宋怀瑾参见君上。”宋初一隔着一丈远,甩袖长揖。
“进来。”赢驷道。
宋初一直起身,走进亭子中。
“坐。”赢驷还是这么言简意赅的作风。
“谢君上。”宋初一又施了一礼,再往前走了几步,正欲在他对面唯一的软垫上坐下时,一抬眼却看见面前令人瞠目结舌的景象。
原来这山从里面看并不高,然而从外面看它却是一座巍峨大山的顶峰,前面山峦起伏,沟壑纵横,虽则都不是多么高峻的山,但直是连绵到天际,月色下云峰飘渺,一片开阔气象。
清风徐来,赢驷看着她道,“大秦之景,山峦、清风、明月,一坛老秦烈酒,我之美色,寡人没有食言吧?”
“果然撼动人心。”宋初一收回神思,在软垫上跪坐下来。
赢驷拎起几上的酒坛,亲自给宋初一倒了一盏酒。
“色泽清亮,辛辣扑鼻,好酒!”宋初一赞道。
“先生请。”赢驷道。
“多谢君上。”宋初一端起酒盏,抿了一口,辛辣的味道直冲而来。
时下的酒水都十分淡,这样纯度的酒显然极其昂贵。好景好色好酒,宋初一觉得人生有此也已然足矣!
“先生看完奏简,不知有何感想?”赢驷问道。
第133章赢驷的美色
“仔细看了两遍。”宋初一道。
赢驷微微挑眉,示意她继续说。
宋初一心里很不忿,清风明月不假,好景美色也不假,可真是不让人闲一会儿。虽这样想着,宋初一眼睛里却溢出淡淡的笑意,“君上想让我在旧法和新法之间充当调和?”
赢驷赞赏的看了她一眼,“先生是否能胜任?”
宋初一无语,不能胜任也得能啊,这是她来秦国的第一个任务,也是眼下秦国必须面对的问题,其艰巨不下于攻打下一个小国,并且她最擅长的并不是和稀泥,一边讨好老氏族,一边融洽新法,弄不好就里外不是人。
“君上宽心。”宋初一看了一眼外面苍茫起伏的山峦,抿了一口酒,片刻才转过头来,笑道,“不过,君上可莫要把怀瑾夹在这中间太久啊!会死人的。”
赢驷弯起唇角,面部的线条柔和许多,端起酒盏,“寡人相信,便是十年八年先生也死不了。寡人敬先生一盏!”
“哈哈,君上真风趣。”宋初一笑着端起酒盏,宽袖微掩,仰头饮尽。心中暗骂,你要真敢十年八年,老子就给别国做内奸,先把秦灭了再说!
赢驷喝干盏中酒,淡淡道,“寡人从未发觉自己风趣。”
言下之意,就是那番话是发自内心认真说的。
“以君上的魄力,断然不会那么久。”宋初一敛了笑容,一脸严肃的拍了个马屁。
赢驷不可置否的一笑。
那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的王者气度出现在倾倒众生的容色之上,这世间,赢驷是独一份。
宋初一深深觉得,这辈子老天待她真是不薄。
“先生为何对共事者长相要求这样高?”赢驷疑惑道。他没有忘记在魏国境内看见的那名男子,纵使赢驷一贯不怎么注重长相,却不得不为之赞叹,龙章凤姿,气势犹如一把出鞘的绝世名剑,让他忍不住想收入麾下。
“在下一贯对美丑没什么要求,不过,好看些总归赏心悦目。”宋初一笑道。
“不知在魏国时,先生身边的那名青年是何出身?”赢驷问道。
“君上说的是赵倚楼?”宋初一并不打算隐藏赵倚楼的身份,他那模样和出身,藏也藏不住,“君上可曾听说赵国新君?”赢驷微微诧异,“公子刻?”
“正是。”宋初一道。
赢驷瞬息之间又敛起面上的神色,没有再追问赵倚楼,而是仔仔细细的上下打量一遍宋初一。究竟是什么样的魅力能使得一国之君抛下君位,甘心追随?
以赢驷的识人之能,可以轻易地分辨出,赵倚楼并非那种依附人才可以生存的弱公子,相反,他身上的那种凌厉气息,一般人根本无法驾驭,就连赢驷自己也不能有完全的把握令其臣服。而宋初一却做到了,这让他不得不再一次重新审视面前这个少年。
见面次数不多,但宋初一却一次又一次的令他惊奇。而仿佛,他也能体会当年君父在秦国最困难的时候遇见商君的那种心情。
高处不胜寒,能有那么一个人携手为共同的目标奋斗,对于一个君主来说是何其有幸!
“再敬先生一盏!”赢驷端起酒盏道。
四目相对,看见彼此眼中流露的笑意,不禁都会意一笑,仰头再饮尽一盏。
“君上既然将调和之事交给在下,无论在下做出何样的事情,还请君上相信,在下支持新法,也一直站在君上这一边!”宋初一放下酒盏,郑重的道。
赢驷颌首,“寡人既然敢用先生,自然敢信。”
“谢过君上!”宋初一微微甩开宽袖,行了一个大礼。
完完全全的信任,这绝对不是能够轻易办到的事情,更何况宋初一不过是刚刚入秦的新人,而非赢驷的心腹,在这一点上,宋初一钦佩赢驷的魄力,也必须得真心感谢他。
酒逢知己千杯少,一盏一盏的饮下烈酒,两人似乎都有些许微醺,眼睛却也都更加明亮。
“我观君上眉间郁郁。”宋初一看着那眉心,心道,好看的人居然连眉心那么一块小小的地方都着实好看的紧。
赢驷懒懒的靠在栏边,竟是流露出一段慑人心魄的风流之姿,薄唇微微弯起,“起初下手做狠辣之事,心底总会有些难受罢了,时间久了便会习惯。”
“为君者一定要狠辣么?孝公心胸宽广为人刚正,不也使秦国崛起了?”宋初一眸光明亮的似是掬了一潭清泉。
“先生若是愿意做商鞅,寡人便做孝公。”赢驷缓缓道。
商鞅的铁面、狠辣,做事不留不给别人留一丝余地,也不给自己留任何退路,如此铁腕,秦孝公才得以心怀仁厚。在这样一个乱世,国家想要生存,光靠仁义远远不够。
“怀瑾,不愿做商君。”宋初一道。
赢驷微微直起身,他注意到宋初一说的是“不愿”而非“不能”,遂问道,“先生有何顾虑?”
宋初一望着他笑而不语。
赢驷也是无奈一笑。商鞅最后在他手里的下场之惨,有目共睹,谁还敢在他的手下做另外一个商君?
他所为之事从一开始就注定,所有的臣子都只能被他控制在手中,撑起这个国家强硬的人,是他自己。
秦孝公把一个崛起的秦国交在他手里,他便有责任使它更强大,令那一代人牺牲的更有意义。
月华如水。
亭子中暂时归于安静。
这一次见面,所有的谈话内容都是必然的,赢驷有意重用宋初一,便一定要摸清她的人品和心态,而宋初一决定在秦国挥洒自己的一生,也必须要摆正自己的姿态。
酒酣。
宋初一满身疲惫,正趁着酒意趴在几上睡了过去。
赢驷的酒量极佳,莫说半坛酒,便是一整坛也不能将他放倒。月光下,他看着对面酣睡的少年,心觉得,际遇真是奇特,他纵然很渴望得到贤士,却从未想过遇上的这个人竟然如此年少,而他却相信她。
第134章不妄的消息
赢驷垂眼看着宋初一熟睡的面容,虽然肤色微黑,但细致的皮肤与他见过的任何一个男人都不同。
不得不说,宋初一睡着的样子实在没有丝毫可观性,倒是她醒着的时候,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才让人觉得不同。
赢驷解了自己的外袍给宋初一披上。
凉亭中一人静坐看着外面的苍茫的天地,一人在旁边睡的热闹非凡,夜风飒飒,成了一幅奇特的画面。
次日清早。
宋初一醒来的时候头疼欲裂,尚未睁开眼睛,便感觉到自己躺在温软的床榻上,鼻端是淡淡的甜香。
陌生地方!宋初一猛的睁开眼睛,先是看见浅绯色的帐子,一转头便又对上了一张熟悉而又美丽的脸庞,美人眼睛有些红肿,显然是哭过。
“先生。”子朝轻声唤着,眼泪又要掉落。
宋初一上上下下摸了自己一遍,发现还是穿着昨晚自己的衣物,暗暗松了口气,才答道,“别来无恙?”
“很好。”子朝在宫中从未见过秦君,但过的日子的确如金丝雀一般,衣食用度都无可挑剔。
“那就好。”宋初起身,子朝将衣物递给他,“奴这里没有男子衣物,送先生来的内侍说,请先生将就一晚,今早便送衣物来,先生又醉的利害,奴便不曾伺候先生……”
子朝的声音越来越弱,正在低头系衣带的宋初一终于发觉不对,抬头道,“伺候我?为何?”
子朝脸色涨红道,“君上把奴送给先生了。”
宋初一看着她片刻。心中暗暗叹息:子朝,倘若你知道我是女子,倘若你知道我杀了你的亲妹子,还会是此时此刻的神情吗?
纵然宋初一从来不觉得自己做出,也从不后悔,但子朝是个好女子,值得得到更好的。
“朝,别怪我,以我现在的实力根本护不住你。”宋初一眼下是一穷二白。没有钱财也没有势力,只能干空手套白狼的勾当。她留在身边的都是有用之人。
子朝也有长处,但这长处恰恰是宋初一并不需要的,宋初一绝不会为自己增加负担。
“奴明白。”子朝垂眼,却有眼泪从浓密的睫下流出,顺着白净的脸庞滑落。
宋初一揉了揉发胀的脑袋,叹了口气道,“子朝,最美好的年华不该用来等待。人生在世,有些人用全部的精力来体会人世间,有些人却花一辈子的时间体会自己的心。”
哪一种生活更精彩?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但往往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自己感受上的人,会无意识的把喜怒哀乐都无限放大。这样活着真正累。而绝大多数的女人无疑都属于后者,宋初一不指望能改变子朝,所以只简单点了一句。
“我回去了。”宋初一整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