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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附近。
魏菀紧紧闭着眼睛,浓重的血腥味却令她越发害怕。
“奔去函谷关求救!”
魏菀听见马车外有人低声下令,心中不由大惊。难道三千魏武卒还抵挡不了匪徒?
她正想着,马匹一声嘶鸣,马车猛的一晃,忽然狂奔起来。
滚烫的水泼了满地,炉中的炭火被甩出,许多落在水里发出刺啦啦的声音。
魏菀在深宫之中,不是没有见过夫人们勾心斗角弄出人命,但毕竟未曾亲身经历过这样的血腥。眼下看似镇定,其实心中早已慌乱不堪。
魏菀紧紧闭着眼睛,嗅到血腥之中竟然夹杂着一丝烧焦的味道。她睁开眼睛,瞧见榻上不知何时竟着起火来,而且眼见火势已经难以控制。
这时魏纨才堪堪回过神来。眼泪啪嗒啪嗒的往下掉,小脸苍白,恐惧令她连哭泣的声音都难以发出。
魏菀脑子里一片混乱,却也知道,眼下只有跳下车一条路可走,否则就算不被杀死也迟早会被烧死在车里。
“纨儿。莫怕,莫怕!”魏菀一边安慰着妹妹,一边打开车门。
因着积雪太深,马车的速度其实并不是很快,魏菀一咬牙,拉着魏纨跳了下去。此时此刻,她不得不庆幸这驾马车的门在后侧。
一下车,周围的打斗声无遮无拦的响在耳边,魏菀意识到,其实无论马车里外,都十分凶险。她环视四周,惊骇的发现自己已经不知身处何处!只有几十个魏武卒追上来,却根本不是这些白衣人的对手。
魏武卒在战场上列成方阵时,可谓无坚不摧,但遭遇到高手突袭,单个作战的能力显然比不上剑客之流。
“先杀了魏公主。”混乱之中,不知是哪个人下的命令。
魏纨已经几乎没有任何意识,魏菀独自逃跑尚且不能,更不可能将其带走。
有三人就近冲了过来,将伏在地上的魏菀和魏纨抓了起来,看了一眼,从衣物和饰物上确认是魏国公主,便猛的扬起剑。
陡然间,魏菀浑身的汗毛竖了起来,感觉比平时敏感了几倍,她甚至能感觉到剑锋逼近脖颈的寒凉,但她浑身已经僵住,头部又被人固定住,死亡就逼在眼前,但骨子里的骄傲,令她把尖叫的声音死死压在喉咙里。
“啊!”
就在魏菀闭目等死的的时候,身后的人一声惨叫。
魏菀被制住的后脑一松,不禁怔了一下,下意识的向后看。那个挥剑要杀她的人早已倒在雪地里,迸裂的脑浆和着血在白雪上殷开,触目惊心。可见射箭之人的臂力多么惊人。
她猛的抬头向箭矢射来的方向看,却见一名着玄甲的将领已经策马过来。在周围连片的厮杀里,那人犹入无人之境般,转眼就到了她面前,铁臂一伸,丝毫不温柔的将她携上马背。
这时魏菀才反应过来,看出这是秦国将领的服饰,立刻道,“请带上我妹妹!”
携着她的人,没有给丝毫回应。她伏在马背上艰难抬头,他颈上一圈黑色的狼毛将脸掩去大半,只露一双透着冷冽的鹰眸和斜斜入鬓的眉。
“请带上我妹妹!”魏菀奋力挣扎。方才在生死一线上,她都没有逃,现在更不可能扔下魏纨。
可惜,她用尽全力的挣扎在他的禁锢中没有起到半点作用。
魏菀向后看了一眼,才发现另有一名武将把魏纨带上马,微微松了口气,劫后余生的眼泪没有任何预兆的倏然流下。
“君上,劫匪已经全部制服。”携带着魏纨的那名将军道。
魏菀惊讶的抬头看向这个近在咫尺的人,她怎么也没有想到,秦公居然会亲自来营救她。
想到自己现在这副狼狈模样,魏菀脸颊一热,挣扎着下马。赢驷这回倒是没有拦着。
“多谢君上相救。”魏菀知道自己现在并不美丽,但她极力保持着自己的修养。
赢驷居高临下的坐在马背上,微微垂眸,极为浅淡的扫了她一眼,“不必多礼。”
冷淡的声音融入寒风,更添了几分漠然。
“君上,这些匪徒如何处置?”将军见赢驷驱马欲走,立刻请示道。
“分尸,示众。”赢驷抛下两个词,便离开。
那名将军翻身下马,冲魏菀拱手道,“公主受惊了,在下司马错。”
魏菀看着这名健硕中年男人,见他不卑不亢,一双眼眸凛然有光,便知定然不是一般身份,于是微微还礼。
“请公主稍候,马车马上就会过来。”司马错道。
“劳烦将军了。”魏菀歉然。
司马错对魏菀的印象还算不错,方才的情形他也看得一清二楚,一个养在深宫的女子能有这份镇定已经着实不容易,“公主无需客气,这都是属下分内之事。”
话说着,秦国准备马车已然赶过来。
“这是君上的车,不过平时极少使用。”司马错补充了一句。
魏纨被抬上马车,魏菀看了一眼赢驷离开的方向,亦转身跟着上车。
进入马车,从摆设装饰中亦能感受到赢驷那冷硬的性格。秦国尚黑,马车中的几、榻均是黑色,边沿处带着简单而大气的红色纹案,除此之外别无装饰。
魏菀试了试魏纨的鼻息,见无异状,才全然放下心来。
身心一松,疲惫便席卷而来,她在榻沿靠了一会儿,不知怎的,一闭上眼睛,满脑子都是赢驷那双冷漠的鹰眸。纵使他方才并没有透露出丝毫温柔,相反十分冷硬,可是她心中还是抑制不住欣喜。
他能及时出现,说不定就是准备亲自出关迎亲,不管是出于什么政治原因,还是别的什么,在他把她携上马的那一刻,她心底的某一处已然悄悄变化了。
尚未入秦,魏菀便已经感觉到未来夫君那双强有力的臂膀,能够撑起一片广阔的天地。于是对于这次联姻的悲观心态,也变得期待起来。
车外,司马错翻身上马,看了一眼马车,不禁有些同情。他能看出魏菀对君上有了不一样的心思,可是恐怕注定要落空的吧!
司马错很了解赢驷。成为赢驷的女人,是幸事也是不幸,因为必然会得到他最周全的保护和最妥善的照顾,也因为几乎不可能得到他的爱。
他的目光,在天下,他热血,浇灌于战争和开拓,那一颗心,更是全部都系在了大秦。
不知有没有女子能走入赢驷的心,但司马错可以肯定,不是魏菀那种。
第172章不回秦国了
表面上,赢驷并未追查袭击魏公主的幕后主使,三百余人直接分尸示众。这一举动不禁震慑了幕后之人,亦在列国之间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这样残暴的手段,自然令儒、墨等学派的愤怒,面对他们的口诛笔伐,赢驷的回应是:扰乱两国联姻,欲图挑起战争,用心险恶至极!相对与两国黎民百姓的安危,三百人算得了什么?寡人宁愿背负一世骂名!
何等的大义凛然。
“哈哈哈!”宋初一听谷寒口述赢驷的这番言辞,忍不住捧腹。
谷寒皱起眉头,“先生笑什么?”
宋初一敛起笑,干咳了一声,“我是高兴君上如此关爱苍生。”
这话夸赞秦孝公还算合衬,赢驷与他父亲不同。
谷寒见她神色正经了许多,便继续禀报,“公子疾已经到秦,先生的信函在年关之前必能抵达咸阳。”
宋初一点头,“说说巴楚之战吧。”
十天前,楚国有两万精兵顺着江水打入了巴国的鱼复。巴国明知后方楚国虎视眈眈,却不知怎的对蜀国开战了,导致后方空虚,被楚国趁虚而入。然巴人是出了名的骁勇,硬是将楚国两万精兵阻在了鱼复。
近两日双方均已援兵,战事胶着。倘若楚国真是铁了心不惜代价一举攻下巴蜀,巴蜀危矣!
谷寒道,“率领两万精兵的将领是韩癸,副将一个是董叙,另外一个是名不见经传新人,叫砻谷不妄。”
“好小子!”宋初一精神一震,砻谷不妄果然不是池中之物,短短时间从千夫长爬到副将的位置,实在不简单。虽然依着宋初一的猜测,这副将的位置也只是临时的,并不稳固。但此战一旦占上风,他基本也就能稳住位置了。
谷寒不解道,“先生说的是……”
宋初一微微抬手,并未为他解惑。转而道,“我们先静观其变。”
谷寒应下,继续道,“还有另外一件事情,有消息传来,魏赵休战了,细节并不清楚。”
“先生,接引使来了。”侍女在门外禀报。
宋初一挑了挑眉梢,“请他进来。”
少顷,俞承步履匆匆的走了进来,微微拱手,接着便道,“王上召见,请先生即刻入宫。”
“这么急?”宋初一话虽这么问,面上却无丝毫惊讶。
通商之事已经拖了这么些天。蜀王习惯在女色上纾解压力,这些天却是看着哪个美人都乏味,几乎每隔一天便会召见宋初一一回,让她讲讲子朝美人。宋初一不仅讲了子朝,顺带着将列国美人全都数了一遍,蜀王听着恨不能立刻派人去搜罗一些来。
宋初一理了理衣襟,便随着俞承出门。
蜀王宫的正殿之中,权臣齐聚,气氛肃然。宋初一来到蜀国半个多月,这还是头一次被如此正式的接见。
“外臣见过王上。”宋初一甩开大袖,躬身施礼。
蜀王道,“免礼,请入座。”
宋初一在客座上跽坐下来。便听蜀王道,“丞相,告诉使节商议结果吧。”
立于首位的丞相开口道,“我等认为,蜀秦通商可行,只不过秦国若想从我国买粮。须得每岁向王上纳贡才能显示出诚意。”
“纳贡?”宋初一蹙眉。
诸侯国向天子呈上财产土物可称之为纳贡,附属国向宗主国交纳财物亦可称之为纳贡,蜀国的意思,显然是属于后者。
不过是通商而已,竟然提出如此无礼要求!
宋初一忽然嗤笑一声,“敢问王上,不知是何人想出这个条件?”
其实这话不必答,不管是谁想出的条件,其他人终归是同意了的。
“怎么,秦国不肯?”丞相见宋初一的反应,冷声问道。
“倒不是不愿。”宋初一看向丞相,“今周天子尚在,秦国公然向蜀纳贡,是为叛出,免不了要招致灾祸。秦,虽缺粮草,但又岂肯为了粮草而将自身置于险境?”
宋初一余光瞥见朱恒欲说话,便转向他,继续道,“况且,秦向蜀纳贡,山东六国会如何想?他们必然会以为蜀国有伸手中原之意,倘若引得他们群起而攻之,纵有重重天险阻隔,也未必能保蜀国安稳。所以这个条件,是为难秦国也是为难自己。”
巴蜀并不在周王室的统治范围之内,秦国没有任何理由向它纳贡。
见众人陷入沉思,宋初一又适时的给出一个建议,“所谓‘纳贡’也不过就是个名头而已,两国邦交,秦国必不会吝惜财物,何须纠结那两个字呢?不知王上以为如何?”
这不是区区两个字的问题,丞相方欲张口,却比蜀王晚了一步。
“使节说的有理!”蜀王笑道,“既是如此,寡人便同意通商了,秦魏都能联姻,秦蜀通商又有何不可?寡人瞧着秦公悲天悯人,顾念黎民苍生,是个不可多得的贤君。”
宋初一面上带着微微笑意,蜀王是着急得到美人,又想着通商并无多大关碍,所以才随口找了一堆借口,她可不会以为蜀王真心夸赞。
众臣一时找不出什么借口来辩驳,而且事情已经议了半个月之久,再不给个答复有些说不过去。
事情就这么“愉快”的定了下来。
蜀王回了国书,宋初一便将东西交给了谷寒,令他带上所有剑客,快马加鞭将消息送回咸阳。
傍晚蜀王办了一场送行宴,才得知秦人已经全部离开,只剩下宋初一一人。
“为何走的如此匆促?怀瑾为何不一起走?”蜀王疑惑道。
宋初一眯起眼睛,笑道,“他们是被我骗回咸阳。蜀国风景大好,丰衣足食,我打算在蜀国久居。王上也知道,我们道家更喜欢自在。”
蜀王讶然道,“怀瑾不打算回秦国任官了?”
“我并非在意衣食简陋,而是对道法有了更深的领悟,准备在巴蜀之地多留几年。”宋初一道。
蜀王想起朱恒曾与他说过,秦国使节衣着破旧,向来在秦国的日子并不好过。蜀王和宋初一接触这些天,判断她与庄子不一样,庄子是真正的抛开世间羁绊,而宋初一却是一个很追求享受。虽然她说领悟道法,但谁知道是不是觉得蜀国鱼米富庶,所以便留下享受了?
第173章有一种男子
宋初一的脾性倒是挺合蜀王喜好,于是问道,“怀瑾留在蜀国,寡人封你做客卿如何?”
“蒙王上抬爱,怀瑾不胜感激,不过客卿之位实不敢当。”宋初一放下酒樽,正色回绝。
客卿,是授予非本国人而在本国任高官的人。这个秦蜀通商的当口,这个职位是万万不能接受的,否则谷寒等人回去必死无疑。再者,谁知道蜀王是不是有意试探她?
“有何不敢当?寡人可是听说了,怀瑾年纪轻轻在中原名声大噪,实在是不可多得的人才。”蜀王话虽这么说,却没有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