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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十六岁-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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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轩将秋叶挟的肉挟起来放到嘴里,一边嚼一边说道:“未来歌坛天后挟的菜就比自己挟的好吃一些,真的,要不你给夏莉也挟一块尝尝,真的是不一样啊。”

“那有你说得这么悬。”秋叶瞥了他一眼道。

“哈哈哈。”夏莉看着两人相处的方式,忍不住笑起来,心里是欣慰,是羡慕,是,很多种感情在心中酝酿。

三个酒足饭饱后,便去迪厅去喝歌跳舞。

晚上,百里轩与安秋叶也没有回去,安秋叶去夏莉家去睡了,两个女子有说不完的话,百里轩自己开了一个房间,夏莉家有地方睡,人家也是热烈欢迎,只是百里轩不习惯住到别人家。夏莉见百里轩如此,也不再强求,高高兴兴的带着秋叶回了家,两人兴奋得说了一夜的话,到了天亮的时候,才迷迷糊糊的睡过去。等到百里轩打电话过来,已是中午了。两人洗漱一番后,才出门去找百里轩。

百里轩想得到两人不会那么早起来,所以到了中午才给她们打电话。见到两人过来,只需要坐到包房里吃饭了。

吃完饭后,秋叶便要去找自己的堂哥,商量能不能到他的那个舞厅唱歌的事情。前世的时候,秋叶与这个堂哥是很少打交道的。他很小便出来求学然后工作,见面的次数是少得又少,又不是亲的。血缘关系远了,又没相处过,就没有家里的秋敏堂哥那样了。所以秋叶也是不确定的,不过以她现在在安家的影响力,想来这个秋东堂哥对她应是很客气的。

见到秋叶,秋东很是热情,比起前世来热情了不知多少。

秋叶的来意他弟弟已经跟他说了,也说了秋叶演唱的水平,能弹级唱还能填词填曲,那可是天才,有一天成为天皇巨星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如果秋叶能成为天皇巨星,那么他作为一个健盘手是不是也就不用窝在一个市的歌舞厅里了。

秋东带着秋叶去见他的经理,当场试歌,当下便拍板要秋叶每天来表演,考虑到秋叶是个学生,那就星期六天来表演。今天便是星期天,今天便可以来表演。说完,秋叶,百里轩,夏莉高高兴兴的回了家。等吃完晚饭生再来演唱。

秋叶前世的时候上台很怯场,说一句不好听的话,便是上不得台面。上次她能在舞台上表现得如此好,冷静,没有头皮发麻发红的感觉,那就是大进步。但是这种能力需要训练,说不定哪天便又像前世那样怯场了,那就有些麻烦了。所以要多段练段练。

秋叶给刘梅打了个电话,告诉她自己要在舞厅表演唱歌,晚上会回来得比较晚,要她晚上不要等她了。刘梅一听秋叶要在舞厅演唱,当即跳起来反对道:“你发什么疯,家里又不是开不了锅,没得饭吃,要去那种地方卖唱,你还要不要名声。”( )

119 疯子与癲子

秋叶想起前世的时候自己的表姐要去学唱戏,刘梅当时也是这种态度,认为这是伤风败俗的事。那时候村里传开她说要与她的侄女断绝关系这句话,虽然刘梅说她并没有说这句话,但是,表姐也真的没有与她这个姑姑往来,哪怕是结婚也没有请她。

农村里人有这样的想法很普遍,他们认为唱戏是一件很丟脸的事,站在台上表演,让台下的人看着,可不就像是看猴子耍戏。

在农村里老一辈人的思想里,看戏的是痴子,演戏的是疯子,两种都是不正常的人。可是人就分那两种,要么就当痴子在看人表演,要么就上台像疯子一样在上面表演。这个痴子还有那个疯子,如果要他们选一种的话,很多人会认为,当痴子要比当疯子正常些,体面些。

也是哦,自古以来那些唱戏的便是没身份的,名声也不好听,传统思维做遂啊。

“没事的,百里轩陪着我,你就放心好了。”秋叶不与她说什么,她与安运顺的思想都很落伍,哪怕是到了县城里,那个见识也还没有涨起来,自己是没那个心情那个时间去帮他们转变过来。

“百里轩也在,他知道你去舞厅唱歌,也不拦着?”刘梅不可置信的说道。

“他拦什么,他觉得我唱得非常好,很是支持。”秋叶只是感到好笑。

“他支持你?”刘梅不相信的再次问道。

“当然了。你以为他是你们这样的人啊。”秋叶挂断电话,没心情跟她说话,打电话的目的是不想让她担心。

秋叶晚上的演唱相当的成功。她准备了两首歌曲,一首便是演唱过的《南山南》一首《大海》,《大海》这首歌是秋叶在KTV最爱唱的歌,很大气,很荡气回肠。

秋叶演唱结束后,台下反响非常好,再唱一首的呼声非常高。只是接下来是别人演唱的时间,可不能抢人家的饭碗啊。

歌厅经理对秋叶的这两首歌也是非常满意,这两首歌他也是从没听过的。秋叶一结束,便迎了上来,将今天晚上的报酬给了秋叶,还一再三叮嘱秋叶下个星期一定要来。得到秋叶的保证后才放她离开。

百里轩开车先送夏莉回家,明天便要上课,两人也急冲冲的往安源县赶。秋叶的兴致非常脯能得到观众的肯定绝对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百里轩专心的开着车,这个时候路上的车也不多,他开的速度也是要比平时快一些。秋叶打开窗户,让窗外的没有含工业废弃的风迎面吹来,那感觉真的是好好。

“这两首歌你将词曲给我,我将词曲寄到音乐制作,让他们帮你发表,你今天表演过,怕到时候人家将你的劳动成果给抢了。”百里轩说道。

“好,回去就给你,你考虑得真周到。”这个是著作权保护,百里轩已经有了这种思想,也替她考虑了,真好!虽然这两首曲子也不是自己原创的,但是现在是她第一个演唱的,功劳也不能给了别人不是。

百里轩送秋叶回到家,这时候刘梅与安运顺还没有睡,正坐在一楼的客厅里等着秋叶与百里轩两人过来,见两人一进来,忙迎上来道:“你们两个怎么进那种地方,还去表演,传出去多不好听。”

“那个地方很好啊,怎么不好听了?”百里轩感到莫名其妙。

“爸,妈,那个地方都是受过教育,有文化的人才会去的,像你们这样的土鳖还真不是好地方,你们去了只能丟人现眼,当然不是好地方。”秋叶毫不客气的说道。来城里都快一年,还有这种思想,一点进步都没有。

“秋叶,你怎么能这么跟你父母说话呢。”百里轩责备的看了一眼秋叶对刘梅安运顺两人道:“伯父,伯母,你们放心,有我保护她呢,秋叶不会有事的。”他以为刘梅与安运顺是担心秋叶在舞厅里会受人欺负,这是做父母的关心不是。

“你们做什么事不好,干嘛要去唱歌的,自古以来,这个唱歌的是属于下九流里最低级的一种事。你说你们两个,成绩那么好,将来肯定是能考上大学的,又有生意做,用得着去唱那个歌吗?”安运顺还没有意识到问题,将自己的意见说出来。

“就是啊,又不是没钱,去唱个什么歌啊。”刘梅附和道。

百里轩张大了嘴巴,愣愣的看着刘梅与安运顺,原来他们两个不是担心秋叶在舞厅会出危险,而是认为唱歌是一件不好的职业。“那个伯父伯母,现在是新时代了,唱歌是一项比较有前途的事业,是一项满足国民精神生活的工作,不是下九流。”他不止一次见识到秋叶家人的思想落后想法了。

“百里轩,跟他们解释不清,你回去吧,明天还要上课呢。”秋叶自顾自的上楼去睡觉,自己可没有那个精神与他们解释这件事,这个得要别人来开导他们。

“好,明天早上我来叫你。”百里轩应了一声,看了刘梅与安运顺一眼没有道别便回了自己的家。

秋叶洗漱完毕后,便躺在,却是一下子睡不着。明天要上课,还有苏筱晗的事情呢,还有那五名女生,这一次可不能放过她们。想个什么主意来对付她们呢?想着想着,便模模糊糊的睡过了。

第二天一上学,秋叶走进教室,没有见到苏筱晗,马丽勾着个头坐在位子上,李秋婷的眼神慌乱,其它三人故作镇定,没有看安秋叶。秋叶又认真看了眼王月月,她现在在班上就像个隐形人,上次百里轩将她的脚趾踩断后,就一直老实得不得了。好在,知道收捻,否则她的结果也好不到哪里去。

看着这几人,秋叶冷哼了一声,她已经有主意对付她了,接下来便看她自己,要不要走进自己的圈套,如果这几人不贪心,便什么事也没有,如果念心的话,她们想自己的结果便是她们的后果。

——( )

120 京城苏家

苏筱晗当天就去了省城,坐第二天的飞机回了京城。这一次她的安源县城之旅是败得切底。本以为随随便便可以将那个乡下的姑娘比下去,结果不仅没将人家比下去,还被她弄得里外不是人。她到是不计较自己在外人面前是什么样的形象,只是在百里轩面前丟尽了脸面,还让他看到自己恶毒的一面,想他能再像从前一样的对自己是不可能了,恐怕也影响到自己在他家人面前的形象。

这个是她不愿意看到的,虽然她们苏家也是京城的一大家族,但是跟百里家比起来,差了不是一星半点。百里家逝老的隐世家族,他们家族承担的民族责任是没有别的家族可以替代的,因为他们家族人人拥与众不同的能力。

特别是近几年,子孙辈的不再藏在人后解决一些普通人解决不了的问题,他们一个个的走到人前,在政界,商界一席之位。特别是百里家的孙辈,百里墨与百里轩,两人,更是人中翘楚,不仅长得一表人才,能力更是非凡。

百里墨的本事一天天的强大,他一个人就可以撑起一个家族,现在在国家里呼风唤雨。百里轩呢,对从政不感兴趣,但是他的能力熟悉他的人都了解的,不在百里墨之下。

反倒是他们苏家,只是在京城排得上名次,与百里家真是天差地别。这一代人里,苏筱晗的哥哥在百里墨的手下谋个差事。而她苏筱晗,只是有点小异能,她的读心术弱到爆,精神力强大一点的人的内心都无法去读取。

好在,苏筱晗的母亲与百里轩的母亲孰蜜,是一起长大的交情。两人一起结婚,一起怀孕,一起生的孩子,当怀着孩子的时候,两家经常开玩笑,说如果是一男一女的话,那两家就结成亲家。到后面,果然是一男一女,两人也是经常拿这话出来说。只是大家都知道,现在可不比从前,什么媒妁之言,什么父母之命,现在是新时代,是自由恋爱,但是两家又有那个心思,结成亲家,所以让两个孩子呆在一起的时间比较多,就是为了让他们互相了解,能青梅竹马,能水到渠成。只是没想到杀出个异数。

苏筱晗回到家,便去找了她的母亲,江馨月,哭着将这一个月的事情说了出来。江馨月没有责怪自己的女儿无故去害人家,而是恨起安秋叶来,让自己的女儿在她喜欢的人面前丟了面子,抢起了自己女儿喜欢的心上人。

母亲,这个名称,是伟大的,也是自私的,很多女性为了自己的孩子,愿意牺牲自己的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就是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够幸福这是传大的母亲。但是还有一种母亲,她们为了自己的孩子,就不顾别人,去做伤害别人的事,这样的母亲是自私的。

江馨月,她就是那种自私的母亲。无论自己的孩子是有理还是没理,都不顾一切的维护自己的孩子。也是因着她这种自私的性格,才有了苏筱晗这样自私,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人。

后面苏筱晗的悲剧,就是因为有了这样一份母爱。这些都是她现在预料不到的。

江馨月一听到苏筱晗的哭爽不是教育自己的孩子做错了,认识自己的错误,而是想着如何帮自己的孩子达成目的。

她要与百里家结成姻亲,只有这样,她在京丑族圈才能做NO。1。她永远都记得只要她与东方飞雪一起出席大家族的聚会或活动,所有人的目光都会围着东方飞雪转,所有人的好听话,恭维话都是围着她飞。而她,作为京城市的市长夫人,反倒成了她身边的一个陪衬,市长夫人成了她东方飞雪的陪衬,就是因为她东方飞雪嫁了一个比自己男人强的男人,生的儿子也比自己家的优秀。所以她才成为了她的陪衬。这个是她一直以来耿耿如怀的,虽然心里再意,可是却是从来没有表现出来过。

江馨月出生在江南,那是出美女的地方,江馨月从小便是出了名的大美人,江南的温婉清秀在江馨月的身上表露无疑。东方飞雪虽是同样江南女子,但是她更多了一份北方女子的豪爽。两个性格濄然不同的女子,却成了无话不说的闺蜜。包括她们同时喜欢上一个男子,百里昂。这个学校校草级的男生,众多女生追寻的男生。最后,优秀的百里昂选择了同样优秀的东方飞雪。而这一切让江馨月怀恨在心。

江馨月后来嫁给了百里昂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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