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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祷者嘿嘿怪笑道:“狂怒池寒枫,你这种粗鲁的蛮子,哪里懂得耽美地真正意义,哼,跟你说也是白说!”
正文 第三百六十七章 完美的刺杀
皱眉道:“少啰嗦了,你不是我对手,我懒得杀你,想起这小子当初被吊在树上,一个叫小毒的玩家上去折磨他,却被他的变态行为吓得落荒而逃,最后我和杀猪好奇,上去看的时候,这小子简直和某岛国的受虐狂一样,就差嘴里叫几句“呀美碟”了。
祈祷者冷哼道:“听着,我给你上一课,耽美一词最早是出现在日本近代文学中,为反对自然主义文学而呈现的另一种文学写作风格:耽美派。耽美派的最初本意是“反发暴露人性的丑恶面为主的自然主义,并想找出官能美、陶醉其中追求文学的意义”。耽美一词即是由此而来的。耽美在日文中的发音为TANBI,,美主义就是浪漫主义。耽美,沉溺于美,详细解释则是「包含一切美丽事物,能让人触动的,最无暇的美」。这个解释可以使圈外人很快把握住耽美的要义。后来这个词不知怎么被日本的漫画界用于BL(boys漫画上、结果引伸为代指一切美形的男性,以及男性与男性之间不涉及繁殖的恋爱感情,最后更发展为男同性恋的代称之一……”
只见扑通扑通连响,树上连续掉下几个玩家来,我哈哈笑道:“你看,连你们自己的人都受不了你的变态了,你还说什么?”嗤的一声,弹指神通激射而出,祈祷者侧身避开,抽出他那把闷骚无比的精钢寒铁扇,唰的一抖,我上次用剑将他点杀。此时却也懒得去多理他,当即大步迈出,左手一划,右手呼的一掌,便向祈祷者击去,正是降龙十八掌的一招“亢龙有悔”,他出掌之时,与祈祷者相距尚有五六丈,但说到便到,力自掌生之际。两人相距已不过两丈。
天下武术之中,任你掌力再强,也决无一掌可击到五丈以外地,我一掌既出,身子已抢到离他两丈处,又是一招“亢龙有悔”,后掌推前掌。双掌力道并在一起,排山倒海的压将过来。
这一招双重亢龙有悔,乃是我自从瞧见原著中乔峰一招击败丁春秋之后,自己一个人仔细钻研,尝试了无数次,这才发现,只要自己身形够快,能够在第二掌的时候,发掌出的劈空掌力刚好与第一道劈空掌力重合在一起。便可达到类似与乔峰的那种效果,自己尝试了无数次,这才堪堪掌握,在这里顺便就施展了出来。
只一瞬之间。祈祷者已经是脸红脖子粗,显然是气息窒滞的模样,我心中暗笑,此时我正是全力以九阳神功与葵花宝典催动降龙十八掌,不敢说掌力如怒潮狂涌,势不可当,至少也该是一堵无形的气墙,若是我这降龙十八掌这么简单就能破解的话,也不会是数百年来丐帮的镇帮之宝了。
只见祈祷者大惊之下,百忙中将双掌连画三个半圆护住身前。同时足尖着力,飘身后退。
我跟着又是一招“亢龙有悔”,前招掌力未消。次招掌力又至。祈祷者不敢正面直撄其锋,右手的精钢寒铁扇唰地一抖,斜斜挥出,与我掌力的偏势一触,借势飘开,当即乘势纵出一丈之外,唯恐敌人又再追击,竖掌当胸,我嘿嘿一笑,身子不动,降龙十八掌的掌力已经尽数击打到祈祷者前胸,顿时喷出一口鲜血,转眼化成了白光。
那剩下的七八名玩家纷纷跃了下来,待见我仅以三招“亢龙有悔”,便将那不可一世的祈祷者打杀,心中更增惊惧,脸上便表现了出来,一时几名玩家面面相觑,肃然无语。
我三招亢龙有悔击杀祈祷者,其实只出了一掌,心中正在得意,忽听得一个声音冷冷道:“降龙十八掌,不愧是当世第一。”我转头看去,却见一个年轻人站在那里,手中的匕首滴溜溜的在指尖转动。
我只觉那人极为眼熟,寻思半晌,顿时想了起来,笑道:“狼仔?怎么,看到你师弟被杀,赶快来帮忙报仇了?”
狼仔点头道:“看来你对我了解地很清楚啊!”忽然一声低喝,身子突然扑出,带着一溜残影,身法如电,我叫道:“好轻功,比以前又快了几分!”右手定光长剑唰的一招,抢先刺向狼仔,却听得叮的一声,却是狼仔用那把匕首将我的长剑格挡开来。
此时狼仔扑到我近前不到三尺,手中的匕首招数越来越凌厉,我凝神以对,七八招一过,狼仔忽然飞身疾退,一直退得七八尺远,诧异道:“原来是你?你就是狂怒池寒枫?”
我奇道:“怎么?你打了半天才知道我是狂怒池寒枫?”
狼仔冷冷道:“原来在矿场的那个黑旋风也是你。”
我这才恍然,原来是这小子只是知道我是狂怒池寒枫,直到我与他动手过招,这才想起我便是上次跟他动手,并赢了他的黑旋风。
我点头嘿嘿笑道:“不错,上次跟你动手的便是我了。”
狼仔楞了半晌,忽然冷冷一哼,转身便走。
这一下走得我莫名其妙,忙叫道:“还没打,怎么就走了?”
狼仔回过头来,摇头道:“当初你放我一次,所以我这次不和你动手。”他顿了一顿,补充道:“以我现在的水平,我现在依然不是你地对手。”
看着他回过头去,继续往回走去,我不禁哑然失笑,这个小子,脾气真是古怪的很啊。
忽然心中一惊,昨天那人叫狼崽子,他叫狼仔,莫非两人便是一人?
想起这事,慌忙叫道:“狼仔,你们黄金玫瑰里面的好手中,除了你,还有什么叫狼的没有?
狼仔怔了一怔,默然半晌,才生涩道:“黄金玫瑰第一高手,杀破狼。”
杀破狼?黄金玫瑰地第一高手?我忽然胸口中有火燃烧而起,一个帮派的第一高手么?总该有点挑战性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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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高声音叫道:“狼仔。不要在黄金玫瑰了,黄金玫瑰迟早倒下的,不如来找我吧!我天天陪你打架都可以。”
狼仔地身子顿了一顿,却头也不回,继续往前走去,转眼便不见踪影。
这两天杀破狼的心情很好,最近在酒吧里勾搭了一个不错的小美女,又有几笔意外的进账,小日子过得很是滋润,游戏里上头发布了不少任务。奖励很是丰厚,虽然狂怒池寒枫、大雪崩这样的家伙不好杀,但是杀杀大厨、永恒的魔力这样的还是很轻松愉快地,虽然奖金少点,但是多杀得几个,这个月的小日子就更加的舒坦安逸了。
从驻地出来,叫上雾里看花那傻小子。这小子可是个典型地纨绔子弟,俗称冤大头,带着一起去金钱帮或者流云阁伏击去,成功了奖金没他的份,失败了被人追,嘿嘿,老子杀破狼总比你这个六十级没到的雾里看花跑的快吧?
这雾里看花不知从哪里买来的上好汗血宝马,当真是跑得四蹄生风,真是有钱就是好啊。奶奶个熊,自己还是只能骑打劫抢来的大宛马,比这骚包的小子地坐骑低了一个档次,真是郁闷。辛辛苦苦练到六十级,还跑不过人家汗血宝马。
我正优哉游哉的埋伏在官道的树林里,许多玩家都认为藏身在草丛里或者树后最好,其实树顶上才是最好的地方,茂盛的树叶绝对可以很好的阻挡身形,从高看低,视野又能极远,没事还能躺下来打个盹,不过要是这门功夫不熟练的话,很容易就从树枝上躺着躺着就掉下来。不过对我来说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随便找了个三叉树枝,便舒舒服服的靠了下来。
忽然听到有马蹄声音。拨开树叶,远远瞧了一眼,抛了个鹰眼过去,本来以为鉴定不出什么东西,不料入目便是红色地字体,呀呀个呸的,碰到被任务盯上的家伙了,我打量了一下,一眼就认出雾里看花那小白脸笨蛋,他正耀武扬威的挥舞着一把长枪……喝,这小子不是一直用那闷骚地扇子吗?怎么换成长枪了?难道想去投奔铁血骑兵团么?
只听雾里看花嘿嘿笑道:“狼哥,你瞧兄弟我这一身白衣银甲,手持五钩神飞亮银枪,像不像赵云在世?”
赵云在世?倘若赵云真的在世,只怕气也气死了,绝对是手起一枪,将这小子刺下马来,不过他刚才说什么?狼哥?嘿嘿,我刚刚补发了任务目标,还没一会儿,刚在这里找了个好地方,正准备伏击的,正好就看见杀破狼这小子,好事啊,正好可以试试这个黄金玫瑰第一高手的水平。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将定光剑握在手中,这杀破狼既然是黄金玫瑰的第一高手,竟然压倒了火云邪神这样的玩家好手,自然有独到之处,看来并非泛泛之辈,因此只用一柄定光剑,左手凝聚了弹指神通,准备突然扑出,能够一招击伤杀破狼自然最好,倘若无法击伤他,至少也能让这小子手忙脚乱一会儿,至于雾里看花……直接无视,干掉了杀破狼,这小子压根不是我一合之将,说句难听的话,就这小子那半瓢水的水平,我站在那里让他砍都砍不中我。
我心中慢慢的计算马的速度,马蹄地步伐跨度等等,计算最佳出手的时间,此时我身子已经前倾,等那个杀破狼进入我的攻击范围,首先便是一招落英神剑中地精妙招数“一泄千里”,以我桃花岛内功的特点,七八个幻影是有的,正好可以让杀破狼分辨不清真剑的位置,然后我左手的弹指神通赏赐他一下,足够让他忙乱一下,定光剑这一招至少能让杀破狼这小子吃个不大不小的亏了。
眼见两匹马嗒嗒嗒的行过来,再4就进入自己最擅长的攻击范围了,43,2,1……
唰,我正要全力扑出,忽然那两匹马的前后左右同时有土陷了下去,中心陷落,露出一个个径长三四尺的大洞。跟着大洞四周泥土纷纷跳动,跃出一个个头戴铁盔、手持铁铲的汉子来。
一共是十六条大汉蓦地从地底钻出,杀破狼与雾里看花二人都是大吃一惊,齐声呼叫,那马受惊,齐齐人立而起,稀溜溜一声嘶叫,那十六人却同时爆喝一声,铁铲同时脱手射出,同时从身后拔出兵器,一齐向杀破狼与雾里看花二人招呼过来。
只听人喊马嘶之声响起,两匹马胸腹头上都中了几把铁铲,那小小铁铲尖头却是锋利无比,既可以当挖掘工具,又能当标枪使用,当真是匪夷所思。
那两匹马是玩家坐骑,转眼便死亡,化成白光进入玩家的宠物空间去了,而那十六名汉子身后兵器一起刺出,更有四把弧月弯刀滴溜溜的快速在低空飞舞,杀破狼与雾里看花二人只抵挡了两下,四面八方的兵器顿时刺了进来,杀破狼上身连中四刀,一柄弧月弯刀扑哧一声扎进他的胸口,竟然从背后穿了出来,呜呜的返回一个玩家手中,那边雾里看花更加悲惨,他步伐轻功均远远不及杀破狼,因此七八般兵器同时招呼到他的前胸后背,只来得及惨叫一声便化成白光消失了,那把长枪竟然也爆了出来,当啷一声落在地上。
正文 第三百六十八章 原来是老熟人
破狼此时浑身浴血,身子摇晃了一下,却还没有倒下补了一剑,这才将他杀死,将一双鞋子爆了出来,另一个玩家捡起那双鞋子,瞧了一瞧,喜形于色道:“哇塞,小极品啊,又能卖点小钱了,正好,这点小钱咱们拿去黄鹤楼喝酒去!”
我凝目下看,发现大多都是熟人,不禁大喜,从树上跳了下来,大叫道:“呀呀个呸的,怎么是你们这些家伙?”
原来这十六人,竟然全部都是荆楚的高级玩家,为首的便是乾坤一剑,后面便是夜落黄泉,其他的也都是参加了驻地战的荆楚玩家,虽然叫不出名字,但是也是个脸熟,不过那个个子小小的家伙我倒是记得很清楚,那个抱着一堆霹雳火珠去炸怪物碉堡的那个小正太上穷碧落。
众人见我突然从树上跃下,不禁吃了一惊,刚举起武器准备防御,却见是我,众人均不禁惊喜道:“疯哥,是你!”
我呵呵笑道:“各位安好?好久不见了啊!”
乾坤一剑拱手道:“疯哥好。”
我挥手笑道:“客气什么,怎么不在湖北呆着,来上海了?”
夜落黄泉个性沉静,平时不怎么爱说话,不过他此时显然心情极好,走上来笑道:“呵呵,有钱捡呢,正发愁帮会最近有点缺钱呢,正好有人送黄金上门,哪里有不捡的道理?”
我呵呵笑道:“过来一下就捡到一千六百两黄金,果然是痛快。”
众人哈哈大笑起来,乾坤一剑笑道:“是啊,这事情轻松,只怕他不出来。只要出来,就没有空手而回的道理,咱们在这里蹲点蹲了好一会儿了,前面也有咱们两个兄弟通风报信,杀这两个家伙,呵呵,吃白菜一样,简单的很。”
我瞧着他们起来的那大坑,奇怪道:“你们这是什么方法?跟五行旗一样,钻到地下偷袭?”
夜落黄泉摇头笑道:“哪里。这损招儿可是上穷碧落这臭小子想出来的,这小子不知从哪里学到地这些手段,挖地道跟人家挖坟掘墓似的,挖起来飞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