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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晨重重地叹了口气,举步走了进去,自从和丫头等人告别之后,曦晨便继续马不停蹄地赶到了帝都,任安国的国土面积并非极大,朝洲距离帝都也仅仅只有千里之遥,虽说无锋重剑的确不尽如人意,配合上缥缈宗的无上仙诀,遁速还极其的慢,但这点儿路程对于修仙者来说实在算不了什么。
曦晨来到帝都之后,本想直接杀进皇宫,将龙苍宇这个狗贼的项上人头取下,可当他来到了聚贤楼门口时,却不自觉的停下了脚步。
聚贤楼内的装饰还是一如既往的破旧,只不过杏花酒酒香四溢,浓郁的酒香从窗户一直飘到外面的街上,引起路人的阵阵围观,百年老店虽说破了点儿,但是可以一直营业到今天,也不仅仅是因为其先祖的余荫。
“小三,小四,快去帮你师娘把酒坛子从地窖里搬出来,这里的酒快卖完了。”陈旧的柜台之后,一个年约三十的瘦弱汉子朝着身前来回忙碌的两个小厮吆喝道,他就是这里新任的大掌柜——凌小二。
这个大掌柜其实也就是当年的经常和玄明子拌嘴的店小二,前两年老掌柜的病逝,由于其膝下无子,平生只收养了店小二这么一个养子,于是便在临终之时将自己凌家的基业全部托付给了他,而店小二感激老掌柜的大恩大德,于是改姓凌,并披麻戴孝,为老掌柜守灵三年,誓将凌家的基业继续传下去,不让凌家的香火断绝于此。
店小二打小没有名字,由于一直跟着老掌柜当跑堂的,所以二十多年来一直被人唤作小二,故而在老掌柜仙逝之后,他也懒得再去想名字,直接名为小二,如此以来听着倒是和当年没什么区别,只不过此刻已经没人再继续称呼他的大名了,而是恭敬的称之为“凌掌柜”,毕竟人家如今也算是有家有业的人了,不可同日而语了。
每当听到别人称呼自己为大掌柜,凌小二就喜笑颜开,显然对这个称呼很是受用。他自己也娶了附近开布庄的李姓人家的小姐,两家倒也算的上是门当户对。李家小姐也是很开心的嫁了过来,当起了聚贤楼的老板娘。
如今凌小二做了大掌柜,自是不可以再兼任跑堂的了,这也实在是太掉价了,趁着聚贤楼生意比较红火,凌小二招了两个十几岁的长工为自己打杂,只不过为了避免犯忌,凌小二称呼他们为“店小三”“点小四”,来往的客人见叫的新奇,也随着喊了起来。
“小二,来一壶上好的杏花酒”,曦晨坐在窗前的一处桌子旁坐定,朝着柜台之后的凌小二吆喝道。
小三与小四方才被凌小二唤去酒窖搬酒,如今大厅里没人招呼,凌小二只得从柜台后走出来,干起了老本行。
“客官,你要的酒来了,请问还有什么需要的?我们店的几道招牌菜那可是远近闻名啊!”凌小二将一壶烫好的杏花酒放在了曦晨面前,恭敬的对其说道。
虽说如今凌小二已不再是当年的那个身份低微的店小二,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看似比自己要小上许多的青年面前,他竟有一种臣服与其脚下的感觉。
“或许这是某个王公贵族之后吧!”凌小二心里暗道。
曦晨打开酒壶,一股熟悉的香气扑鼻而来,曦晨轻声笑了笑,摇了摇头说道:“不需要了,只此一壶酒足以。”
凌小二哑然无语,虽然自己这里从不乏一些嗜酒如命的酒鬼,可是怎么看这个字眼都和面前的年轻人也沾不上边儿啊!
凌小二疑惑归疑惑,自然不会出言多问,他朝曦晨拱手告退,独留他一人在这里自饮自酌。
“怎么这个年轻人看起来这么面熟,好像曾经在哪里见过。”凌小二紧蹙着眉头,似乎有些迷惑不解,这个年轻人带给自己的感觉很熟悉,可是他怎么都记不起何时曾遇见过这等高贵的人物。
突然,一个念头从凌小二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他猛地想起五年前的那个老骗子也是如此这般点了一壶杏花酒,坐在了靠窗那个位置的桌子旁,而其对面坐着一个眉目清秀的少年,和今日的这个年轻人仿佛有着几分相似。
凌小二忙不迭的返了回去,可是窗边的座位上早已空空如也,不见了刚才那人的身影,桌面上的酒壶也不翼而飞了,只留下了一枚闪闪发光的金币,其下面还压着一张纸条。
凌小二不敢置信的拿起金币,这等的分量,自己一年的收入也不过如此吧!他又轻轻地将纸条打开,其上书着几个苍劲有力的大字“当年的酒资,今日一并奉上。”
凌小二轻笑了一声,抬头望着窗外喃喃自语道:“老骗子,你还活着就好啊!”
第一百五十六章 改朝换代
曦晨漫步在大街上,找寻着当年那些似曾相识的记忆,在一处街道的拐角地带,曦晨不由得停下了脚步,神色黯然的盯着一栋高大的建筑,心酸的眼眶蓄满泪水。
曦晨曾在这里渡过了一段极其美好的时光,这里也曾一度让他再次找到家的感觉,而如今,这里却是他心中永远的痛。
李三包子铺在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已经飞灰湮灭,如今甚至连废墟也找不到了。在繁华的帝都,自然不会允许一堆残垣断壁堆积于此。在将废墟清扫一空后,这里被一家高档的酒肆所取代,听说店家乃是朝中一宦官之后,权势滔天,故而可以将这块儿日进斗金的地段纳为己有。
衣着华丽的人们在此地进进出出,勾肩搭背地谈笑自若,只有店门口那个身着藏青色长袍的青年久久的伫立,面容之上满是凄凉。
曦晨轻轻地叹了口气,转身朝着一旁的小巷走去,他放出神识确定无人注意之后,便将右手挥出,无锋重剑凭空出现在他的面前,静静地悬浮。曦晨纵身一跃,轻踏其上,化作一道青芒,穿越层层雾霭,朝着皇宫的方向飞去。
“龙苍宇,这一天我等了好久了,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祭日!”望着不远处富丽堂皇的皇宫,曦晨的双眼被鲜血所染红,散发出阵阵地寒气,他仰面朝天嘶吼,声音冲破云霄,回荡在九天之间,像只困笼中的野兽,在压抑了许久之后,终于将内心的戾气全部的爆发出来。
皇宫内依然是这么的奢华,五年的时间过去,豪华的宫殿又平添了不少。不用脑袋想也知道,这全部都是由老百姓的血和汗混杂着泪水铸成的。而皇帝的龙榻就寝之处,却不是龙苍宇,而是一位身披龙袍,面容英俊的金发青年,他此刻正紧蹙着眉头,手中拿着一柄书卷阅读,不过看其漫不经心的样子,似乎根本难以沉浸其中。
这名金发青年正是当年的三皇子,皇城护卫队统领龙凌风,风水轮流转,如今的他已经牢牢地坐上了皇帝的宝座,实现了他多年以来的夙愿。看来在这五年的时间内,帝都也是丝毫的不平静啊!
正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恐怕那些龙苍宇的肱骨之臣如今也被彻底的清洗掉了。可是不管怎样,老百姓们都丝毫不会在意这些,这都是当权者之间的争斗,与他们没有半点儿关系,他们在乎的只有兜里的钱袋是否可以让他们过上殷实的生活。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高度集权下的**统治注定会让他们的这一点儿幻想化作泡影。
龙凌风的面容比五年前苍老了许多,看样子位于这个至高无上的宝座上,也不是这么容易的。他将书卷放置在面前书案之上,揉了揉略微有些发酸的肩膀,起身朝着龙榻走去。
“小玲,朕有些倦了,过来为朕宽衣。”龙凌风朝着身后的侍女吩咐道,可是却不见侍女有任何的动静。
龙凌风大怒,正待转身责罚于她,却突然感觉脖颈一凉,一柄漆黑的重剑从其身后探出,搭在了他的肩头之上,龙凌风顿时感到一种深入骨髓的寒冷。
“龙苍宇在哪里?为什么你会在这里?”龙凌风身后传来了一个充满磁性的男子声音,并未有太大的波澜,不过龙凌风可以听得出来,在那人平淡的语气之下,似乎压抑着滔天的怒火,他知道,一旦自己此时有任何的隐藏,那对方绝对会毫不犹豫的割断自己的喉咙,肩膀上的重剑虽说看似还尚未开封,却传来了阵阵寒气,透彻心扉。
龙凌风转过头去,看着身后那名满目怒火的青年,他竟然出乎意料的笑了。
“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知道你绝非常人,龙苍宇得罪你绝对是他这一生最大的败笔。”龙凌风似乎认出了这位深夜来访之人,语气中竟带有一丝恭敬。五年的时间,让曦晨的容貌变化了许多,可是他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王者之气,却是龙凌风这位自称天子的凡人自愧不如的。
曦晨闻言,面容之上露出厌恶之色,他手中的力道一松,无锋厚重的剑身猛的压下,龙凌风身子一趔趄,抵挡不住这如山般的压力,砰然跪倒在地,“我来这里不是听你恭维的,再给最后你一次机会,龙苍宇在哪里?”曦晨的眼睛鲜红的几欲滴血,散发出阵阵寒芒,直摄龙凌风灵魂的最深处。
龙凌风凄惨一笑,还是不卑不亢地说道:“你也无须如此威胁我,龙苍宇虽是我的父亲,可我也绝不会为了他将自己的性命平白无故的搭上,他如今已被我关在了天牢里面,若是你想找他寻仇,尽管去吧,我想凭借你如今的实力,那些侍卫以及机关暗道根本奈何不了你。”
龙凌风神态甚是坦然,仿佛将自己的亲生父亲出卖只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丝毫不能引起他心里的半分内疚。
曦晨将重剑从其肩头移下来,不屑的看了他一眼,没有再多说一句话,转身朝着门外去,这等无情无义,贪生怕死之徒,杀了他简直就是玷污了手中的无锋重剑。更何况这龙凌风虽说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也没有得罪过曦晨,依照曦晨的性格,自是不会无缘无故地迁怒于他。
龙凌风望着远去的曦晨的背影,神色变得异常的愤恨,可是他所能做的,只是无奈的摇了摇头,仅此而已。
龙凌风的本性又岂是如此,是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皇宫让他变得成这般没有人性,但是曦晨的那种不屑的眼神深深地刺痛了他的心,那是一种无言的侮辱。可是身为帝王,身为任安国的九五之尊,他除了忍耐别无他法。毕竟敌人的强大,已经让他难以产生丝毫的反抗之心,固执的性格只会白白的丧失掉性命。
自从坐上皇位的那一天起,龙凌风便知道,亲情、有情、爱情,这些人世间最唯美,最纯真的东西已经永远的离开了他,他所面临的只有尔虞我诈,阴谋诡计,身为帝王,在老百姓的眼中那是高高在上,高不可攀的存在,可是他们所失去的,又岂是常人可以理解的。
第一百五十七章 帝都天牢
帝都的天牢坐落于皇宫西侧的一座小山腹中,为任安国初代皇帝所兴建,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历经数十载,埋葬了许多的能工巧匠的忠骨,才将其彻底的修缮完成,其内暗藏有无数的机关隧道,外有层层重兵把守,防御真可谓是固若金汤,说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也一点儿不为过。
天牢之内所羁押的,无一不是穷凶极恶,胆大妄为之徒,有些是因为反抗专权者的暴政,揭竿起义的叛军,有些是在争权夺利中失败的王宫贵胄,还有些是江湖上杀人不眨眼,危害一方的悍匪,总之凡是被关在天牢里面的人,都是有着极大的背景,要不然也不会受到任安国统治阶级的如此重视。
天牢最底层的一个牢房中,一位头发花白,全身瘫痪的老者正在匍匐着爬向牢门口,只是为了可以吃到那半碟破碗中的那已经开始发馊的干粮,他的手筋和脚筋已经被人残忍的挑断,失去了行走的能力,如今只有靠着肘部和膝盖才能勉强移动身体,看起来好不凄凉。
由于身处深山腹中,常年受不到阳光的照射,老者的脸色犹如死人一般煞是苍白,毫无血色。他艰难地爬到破碗面前,可是无力将面前的饭菜端起,只得将头深深地埋了进去,像只饿狗一样的蚕食着这些残羹剩饭。
破碗一旁尖锐的棱角滑过他的脸颊,留下了一道长长地血痕,鲜血顺着伤口流进了碗里,将原本发绿发硬的饭菜染得鲜红,而他却仿佛丝毫没有在意这些,只是机械般地咀嚼着嘴里的食物,也许这长期的折磨已经使得他麻木了。
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天牢中,很多人因为忍受不了这种非人的折磨,最终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毕竟他们原本身为一方豪杰,如何忍受的了这等羞辱之事,可是更多的人还是选择默默的忍受这种痛苦,苟延残喘下来,蝼蚁尚且偷生,好死不如赖活着,能多活一天算一天吧!而且他们的心中大概都有着一个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