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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到他和别人说:“是的,那块地准备做商业投资用。”
马上有人附和:“那个地段用做商业写字楼是再好不过了。”
“外墙已经拆除,主体拆除工程明天进行……”
“人工拆除时间太慢,不如用爆破……”
又有人反对:“那必须拿到政府特别批文,而且价格昂贵……”
我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开始觉得头晕。一年多前那里是我家,我以为会在那里住一辈子,现在它变成了“主体”,还有人建议用炸药把它炸掉。
之牧很快感到我的不适,体贴地问我:“倦了吗?你去那边坐一坐。”
我迅速离开,没办法再听下去,是我负了静园,它在我手中被卖掉,如果还要逼着我笑对它如何灰飞湮灭我会疯的。
我避开人群远远躲到一个人烟稀少的角落,喝着香槟,慢慢调剂一下自己的神经,觉得很想抽一根烟,但是我知道现在不行。然后看到场中一位红衣丽人,她正持着水晶酒杯与人谈笑,波浪长发,蔷薇色皮肤,顾盼生姿的大眼睛,右边嘴角有一颗小小的痣。我使劲眨眼睛,仔细看清楚那美人后觉得头轰然一下晕得更厉害了。她怎么会在这里?
夏单卡,我曾经最要好的朋友。几年以前,我们喜欢躲在小房间里关上门谈心事,天上地下无所不聊。她在读书时的志向是要做个女强人,真正的女强人!她爱强调这点,谁都知道她的美貌可以令人犯罪。
“我不要做花瓶。我要靠自己的本事统领人马,纵横商场!男人算什么东西!”她经常咬牙切齿地这么和我说,让我笑得在床上打滚。我的志向比较简单,一是做《国家地理杂志》的摄影记者,二是可以嫁给她哥哥夏单远做她的嫂子,她经常会骂我没出息。
后来有一天,信誓旦旦要把男人踩在脚下的她羞答答地同我说她爱上公司老板,她的老板是刘之牧,夏单卡是在我的推介下进他公司的。
“他很有本事,我好佩服他。”她的眼里闪着星星一般的光泽:“静言,你家不是和他很熟吗?帮我忙好不好?”她一直是个率直的人,尤其对我不隐瞒任何心事。
我记得我当时的回答是:“那阴阳怪气的家伙有什么好?你的品位有待提高!”
她跳起来要撕我的嘴。
再到后来,我要嫁给刘之牧的前夕,她跑来找我。昔日美丽眼睛里充满了不屑与愤怒:“你是个骗子!静言,你怎么可以这样欺骗我和单远?”
我一声不吭,这时再说什么都显多余。
痛骂了我一顿后,她说:“我希望从来不曾认识过你!”她愤怒离开时,我看到她在哭。那么倔强的人也会哭,为什么要哭?心爱的人被抢走?准嫂子嫁做他人妇?或是因为好朋友的背叛?不得而知,自那天以后我没再见过她。依她的脾气,我本以为自己会挨揍,但是还好,她只是骂我骗子。这算得了什么,为这场婚姻我付出了更昂贵的代价,我从没指望自己会有好下场。
之牧笔直地向我走来,他的眼睛甚至不用做任何搜索,就已经找到了我,我发现不管任何时候我躲在任何地方他都能一眼发现我。
“她怎么在这里?”我捏着香槟杯问。
“谁?”他顺着我的视线看:“夏小姐?她是公司员工。在这里很正常啊。”
我简直不敢相信,以她的性子应该在得知我嫁人的消息之后马上交辞呈才对:“她还在公司吗?”
“是啊。她做得很不错,如果我没记错,她不久前该是升了职。”
我没话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咦,她不是你的好朋友吗?还是你介绍她进公司的,怎么不同她聊聊天?”他看着我好像很好奇地问。
我开始暗地里咬牙切齿,我与夏单卡之间的过往他比任何人都清楚,竟然还能说出这样的风凉话,所嫁非人原来就是这样的感觉。还没待我反映过来,他已经扬声向那边打招呼,夏单卡抬头看到我们微微一笑,姗姗走过来,我马上倒抽了口凉气。他想干什么?他明知道我死也不愿意和她见面。
她先向之牧问好,又对我说“嗨”。
我只好尴尬地回了一句好久不见,气氛变得有些诡异。她或许早就知道我要回来了,也或许早就已经看见了我,能笑得这样自然灿烂是因为她有足够的时间练习,但是对我来说却太不公平,这件事来得实在太突然。
之牧倒是事不关己,和蔼地说:“两年不见,夏小姐又长漂亮了。”然后又拿走我手中紧握不放的香槟:“不吃东西就喝酒,小心待会闹胃疼。”他体恤地帮我去拿食物,但大家都心知肚明他是故意避开,那一刹那,我对他的恨刻骨铭心。
“他对你不错。”沉默一阵,她开口,声音总算变得没有那么虚伪。
“恩,还可以。”我含含糊糊地回答。
“以前看你沉沉静静不做声,没想到还真是个厉害角色呢,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她的声音里有浓浓地讽刺:“你现在是不是住在海边别墅,每天逗弄贵妇狗以打发时间?”
我叹口气,并不准备反驳,这个问题以前说不清现在依然说不清,我只能装做听不懂:“不是。你过得怎么样?”
“你认为呢?”她反问我。
“你气色不错。”我实事求是地说。
“还凑合吧,这间公司很符合我的理想。”她忽然又笑起来;“我说错话,应该说是你的公司才对,你是老板娘嘛。”
我无奈地再次改变话题:“你哥……在北京吧?”
“不,他在这里。”
我很意外:“他不是要去中央美院吗?他……怎么样了?”
她忽然恶狠狠地看着我:“你少装傻了,他一直都在这里,而且托你的福,他现在活在地狱里。”
我心一跳,用我们以前的呢称:“卡卡,你这是什么意思?”
“别叫我卡卡,那是朋友之间的称呼!”她提高声音,周围马上有人望了过来。
我也有些气了,她怎么还是这样火爆的脾气,不管怎么样,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我现在的身份是她的老板娘,她未免太不给我面子。
我也改了口气,淡淡说道:“如果夏小姐觉得和我说话很闷,有朋友在那边等你,你可以离开了。”
她一怔,随即娇滴滴地笑起来:“谢谢老板娘恩典。”
看着她翩然离去,我累得连呼吸都不愿意了。怎么会这样?其实在心底里,我始终当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记得她曾很豪爽地拍着胸口对我说;“静言,除开牙刷和老公不能给你,我的就是你的。”当时我笑得要命,原来在她心中老公只是和牙刷一样重要。以前真的和她很要好,只是没想到时间和误会能这样腐蚀一段友谊。我深深知道就算将来有一天误会冰释,我和她也不可能再回到过去了。还有,她说单远活在地狱里,到底是什么意思?单远不是要去北京寻找他的梦想吗?我沉思着。
之牧端着食物走过来:“夏小姐走了吗?”
我别过脸懒得理他,他耸耸肩:“我还以为你们有很多话讲。算了,来吃东西,都是你喜欢的。”
他装作一点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接过餐盘,望着他突然觉得很害怕,他这么精刮,我永远也斗不过他。从三年前第一次重逢,我和他之间就开始了一场心照不宣的争斗,我没有赢过一次。他做事永远天衣无缝,不会有一丝漏洞,逗弄我就像猫逗耗子。
有时候看到我意志消沉不愿再做反击时,就让我占点上风,激起我的斗志之后,又狠狠把我打击下去,这场游戏完全在他的掌控之中,他想赢就赢想输就输。我只是搞不懂,为什么要选我?卡卡和静仪都比我更美丽,征服她们难道不会更有成就感吗?
看到我的脸色阴晴不定,他握了握我的手:“静言,怎么了?”
我抽出手,恨恨说道:“你到底想要什么?”
他微微叹息:“每个人都知道我想要什么,只有你不知道。”
我死死咬着嘴唇,不再吱声。
他还想再说什么,但没来得及开口,已有一群人过来同我们寒暄。之牧拉拉我,我甩甩肩膀就是不起身,我真的不希望自己像一颗棋子一切都由得他安排。
他无奈地向那些人笑笑,宠爱地看着我说:“没办法,娶了个孩子脾气的太太。”
大家都和他一起笑起来,看他的目光里有同情,看我的目光里有羡慕。我知道他们事后会怎么说,刘之牧的太太脾气娇蛮,仗侍丈夫宠爱目中无人,我突然觉得精疲力倦,一切还是在他的算计当中。他就是这样,做足表面功夫,每个人都相信他,尊敬他,可是谁知道我们之间的故事?真正该哭泣的人是我!
之牧在那些人的邀请下上台讲话,我不想去听他的侃侃而谈,更不想听如何处置静园命运的决定。这里有我不愿知晓的话题和不愿见到的人,实在不能再待下去。我的眼光四处乱瞟,终于找到大厅里的消防通道,大家都聚集在前面倾听董事长的发言,没人注意到我,是悄悄溜走的好时机。我提着裙子,静静离开。
我知道自己想去哪里,静园!当然是静园,虽然愧对它,但是今晚我必须去见它最后一眼,否则将会遗憾终生。我计算着时间,从酒店到静园大概五分钟车程,来回十分钟,我只要在静园待上十分钟就已经心满意足,一共二十分钟!之牧的演讲五分钟,但是按照惯例会有人围上来称赞恭贺十五分钟以上,刚好!我可以拥有一次完美失踪的经验!
坐在计程车上,我暗暗庆幸小手袋里装着随时准备付给侍者的小费,以前不懂这些,以为别人为我服务是天经地义,嫁人之后才明白这些礼节。是刘之牧教给我这些,可是难道这一生真的要仰他的鼻息而生存?
“小姐,到了。”司机看我的目光有一丝疑虑,或许在想这穿隆重礼服的女子为什么要在上弦月夜到这已经荒芜的地方来,如果联想再丰富一点,怕不以为我是聊斋里的女鬼。
我付了钱,信步下车,抬头一看,整个人都呆住。朱颜未曾改,改的是雕廊玉砌,昔日美丽宁静的静园如今已是颓垣败瓦。我知道静园已经不是以前的静园,但如果早知道它变成这样,我或许会没有勇气来到这里。
老槐树站着的地方,如今变成了一个大大的泥坑,它去了哪里?从父亲种它下去的那刻起,它就应该在这里茁壮成长直至老死枯萎,也许连它自己都不曾料到有一天会离开这个地方。矮墙也没有了,一地的乱石红砖,碎玻璃倒是还在,不过是在地上,月光映衬着它们,灼灼闪光。还有刻着“静园”两个大字的隶书匾额也已不翼而飞,那块匾油漆斑驳脱落,据说有百年历史,是曾经中过举子的高祖父亲笔书写的。方家三姐妹的名字,静言、静仪、静聆也是因它而来。
可是这些都不在了,静园已经成为了这个城市的历史。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原来这话不止可以用于美人和英雄,对曾经盛极一时的房子也能派上用场。
我小心翼翼提着裙子走在凹凸不平的砖石上,鞋跟太高,很容易摔倒。但仅仅是三年前,我还经常像个顽童般沿着槐树爬上这堵围墙,纵身跃下。
记得成年后第一次见到刘之牧就是那个场面。
那是个秋天的傍晚,满树白色秀丽的槐花开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