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沈尽欢默了默:“有钱人应该都是互相认识的吧?”沈让这么有名,或许他和秦深……是朋友?
意识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有想起了秦深,尽欢顿时懊恼不已,她也不管王玲在耳边叽叽喳喳,拉住她的胳膊,说:“玲珑,请我吃饭吧,我快饿死了。”
王玲爽气地答应了。
“今天真是连累你了,走,姐带你去吃大餐!”
“不用大餐,能填饱肚子就行,你的钱也是辛辛苦苦挣来的,别铺张浪费。”
“欢欢,你对我真好,就冲你这句话,今天我请你吃你最爱的大盘鸡!”
“……”
……
到了饭馆,王玲问沈尽欢借手机给夜总会的妈妈桑打个电话,她的手机没电了,当沈尽欢将自己那古老的诺基亚手机递上去的时候,王玲眉头皱了起来,声音拖得长长的,抱怨道:“欢欢,你对自己太抠门了,现在这个社会谁还用这种老年机啊?”这种手机估计连捡垃圾的大妈大爷都看不上眼。
沈尽欢摸了摸鼻子,丝毫不觉得丢脸,理直气壮地说:“我觉得挺好的呀,手机只是个通讯工具,要那么好看做什么?能接打电话能发短信,实用才是王道的。”
“哎……你真是,”王玲叹了口气,心疼她那股执着劲儿,“要我说你什么才好呢!你给火儿什么都买最好的,为了给他买个进口书包能自己吃一个月的泡面,为什么就不肯对自个儿好一点?你看看你身上这件衣服,颜色都掉光了,你还当宝贝似的穿出来,真是暴殄了你那么好的皮囊和身材了……”
都是花一样的年纪,沈尽欢过得却比同龄人苦太多太多,她没有稳定的工作,只能私下里接点图纸画一画,领着一份随时都会停止的微薄薪水,将火儿拉扯到四岁。她从来都舍不得打扮自己,但是对待孩子,却从不吝啬。
火儿就是她的命根子,同时也成了她的负担,有了火儿这个拖油瓶,她想要嫁个好人家只怕比登天还难了。
王玲很清楚,倘若不是当年的那场意外,她的命运定然是不一样的,记得高中的时候,沈尽欢就是老师眼里的乖乖女,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班主任甚至说凭她的能力考上A大绝对不是梦,或许还能争取到出国留学的机会,加上她长得美,性格温顺,家庭条件也算优渥,将来不说是发展最好的,但肯定要比一般人出色许多。
可谁知,高考三天,她都缺席了。
而等王玲得到消息从S市赶回A市找到她的时候,沈尽欢的妈妈已经疯了下落不明,继父也卷走了所有财产消失,就连她继父前妻的弟弟,也就是尽欢的小舅舅,一直以来都很疼尽欢的那个男人也突然出国,而沈尽欢本人似乎也遭逢了巨大的打击,整个人如丢了魂似的,每天不吃不喝傻傻坐在窗口,口中一遍又一遍地问着为什么。
王玲当时追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沈尽欢只是睁着一双枯竭的眼睛空洞茫然地看着她,她实在心疼,便不再逼她。
直到后来火儿出生,王玲才意识到高考那三天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沈尽欢带着孩子在老家住了两年,她当时年纪小,老家的人思想封建,见她未婚生子各个在背后唾骂,甚至有人因此而去骂她的外公和外婆。
如此巨大的压力之下,沈尽欢带着儿子离家出走了。
王玲曾问过,火儿的爸爸究竟是谁,沈尽欢死咬牙关不肯说,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火儿的五官长开了,王玲才发觉孩子和尽欢的舅舅长得相似。
再后来,王玲不问也不说,只是默默地给予帮助。
只可惜她那会儿也是刚来S市,漂泊无依不说,在百乐门也没有立足之地,她所赚不多的钱根本不够支撑三个人过活,沈尽欢不想拖累她,便单独住出去了,也从此拒绝她资金上的帮助。
有时候,王玲真觉得她们同病相怜,不过很多时候她都觉得自己比尽欢要幸福得多。
“尽欢,待会儿吃完饭我带你去买身衣裳吧。”
“不用啦,我这件衣服很好,不用浪费钱。”
沈尽欢垂眸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干干净净的白衬衫,黑色的A字裙,简洁大方,虽然洗得次数多了,但却没有一个破洞,清清爽爽的,并没觉得哪里不好。
王玲顿时连吃饭的心情都没有了。
“你快打电话。”沈尽欢催促了一声。
王玲回过神来,迅速给妈妈桑打了个电话,交代她自己今晚晚一点出台,之后便挂了电话,问:“今天面试怎样?中了吗?”
提到这个沈尽欢不免有些丧气,叹息道:“本来一开始苗头挺好,后来知道我高中没毕业就开始质疑我的建筑师资格证是伪造的了。”
“这些人真是狗眼看人低!妈的!欢欢,你别难过,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刚才那个沈让不是给咱名片,说只要有需要可以联系他吗?回头就去他的公司试一试。”
沈尽欢娥眉轻皱:“啊?这不好吧?”
“这有什么不好?总之当务之急是赶紧找个工作,要实在不行你就干脆跟我一起去百乐门吧!”
☆、【008】余光瞥见一抹熟悉的身影
“实在不行的话,你就干脆跟我一起去百乐门吧,有我罩着你,捞笔大的完全不成问题。”
“那不行!”沈尽欢立马拒绝。
“欢欢,我真不懂你,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你还要那可笑的自尊做什么?妈妈桑说了,只要我介绍过去的人她可以给很好的待遇,轻轻松松就能赚钱解决温饱问题,你当真不考虑一下吗?坐台没什么不好,你可以卖酒不卖身啊,又能得一笔丰厚的小费,何乐而不为呢!”
如今这个世道早就成了有钱走遍天下,无钱寸步难行,沈尽欢这样的人,当属这浊世下的一股清流,格格不入,叫人心疼又扼腕愤慨,假使她稍微能屈服一些,日子也不至于过得此般清苦。
沈尽欢沉默地盯着桌面一言不发,不过这态度也是很明显了:她不坐台。这是她最后的底线。
她是个当妈妈的人,如果去那种风月场所,将来被人知道了,儿子的脸往哪儿搁?她宁愿辛苦一点,也绝不允许自甘堕落。
王玲被逼无奈选择这样的工作,她无权评论是非,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守好自己的底线,做一个身家干净敬业称职的母亲。
“欢欢,你总得为火儿考虑一下吧,你这再找不到工作,难不成要带着火儿喝西北风去吗?现在上补习班要钱,回头九月份正式开学了又要学费,你没工作怎么供他上课?难道你想火儿将来和你我一样,高三都没毕业……”
王玲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连忙咬住嘴唇,双目惭愧地看向她。
沈尽欢心中仿佛被一根针用力扎了一下,针孔没入肉中,不见踪迹却疼得厉害。
王玲说的都对,是这个道理,可她就是不愿意那么做。
她宁愿去当乞丐,也不会进夜总会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就算只是卖酒也不行。
“对不起,欢欢,我不是有意要提起你的伤心事,我只是为你好。”王玲难受地道歉,她想到今早的新闻,听说秦深回国了,当年的舅舅如今摇身成为第一跨国集团的总裁,成了电视机上明星般耀眼的人物。
那个混蛋,自己过得那么好,凭什么尽欢却要替他养孩子吃尽苦头?
王玲心中为沈尽欢打抱不平,面上却不动声色,只是余光小心翼翼地打量着尽欢的神情。
她其实有很多话想要问尽欢,但又怕伤到她的自尊心让她回想起那段不堪的过去,所以便什么都不说,只是自己猜想着,这次秦深回国会不会和尽欢有关系?他会不会已经知道了尽欢在S市,所以才将第一集团的国内市场定位在此?又或者他会不会回心转意来接尽欢和火儿回家,从此一家三口幸福长久?
如果真是那样,沈尽欢也算苦尽甘来了。
沈尽欢沉默片刻后扬起小脸,笑得青春洋溢:“我会找到工作的!一定会!”
王玲叹了口气,从包里摸出烟盒点上一根,夹在指间吸了一口,颇有些无奈道:“我也说不动你,只能祝你好运了,你这犟脾气得改一改,不然以后有你碰壁的。”
“知道了,玲珑,你少抽点烟,香烟中的尼古丁对女人的身体不好,会加速衰老还会导致不孕不育的。”
王玲不为所动,又抽了一口,烟雾缭绕下她的脸愈发妖娆艳丽,她的眼睛很美,眼尾微微上扬,如神话故事里魅惑人心的狐狸精,顾盼间潋滟生姿,摄人魂魄,且是专门勾男人的魂。
“好与不好对我而言都一样,反正我孑然一身,哪天死在家里估计都没人知道。”
这话无比凄凉,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沈尽欢听了很不是滋味,她握住王玲的手,强行将香烟抢过来丢在地上,狠狠地撵灭,训斥她:“你乱说什么呢?你不是还有我吗?将来你也会遇到一个爱你的男人结婚生子,谁说坐台小姐就要坐一辈子的台了?!你能不能别自甘堕落?说我的时候谁都没你能说,一碰上你自个儿的事情就怂了。”
“瞧你,那么激动做什么,我就随口说说而已,来来来,坐下吃饭,你最爱的大盘鸡哦~”
王玲眉开眼笑,沈尽欢赌气似的瞪了她一眼:“以后不准再乱说,面包会有的,爱情也会有的,我们都会幸福的!”
“是是是,不乱说不乱说了,我们都会幸福的,你赶紧吃吧你!真是啰嗦。”
……
饭后,王玲硬要拉着沈尽欢去逛商场,说什么也要给她买两件衣服,尽欢推脱不掉,最后只好答应了。
两人步行来到市中心的中央商场。
“非要来这么高档的地方吗?”
“当然要,必须要!衣服是老娘送你的,就当你今年的生日礼物了,不准拒绝!看到喜欢的直接说,刷我的卡!”
王玲十分豪气地拍了拍胸口。
“你的钱又不是偷来的……”
“行了,难得送你礼物,你再推脱我可生气了!”
中央商场是S市最大的购物广场,囊括了衣服、鞋子、包包、首饰等,且许多都是国际上赫赫有名的奢侈品、限量款,随便一样东西都贵的咋舌,于穷人而言根本就是天价。
“玲珑,我们去这家吧。”沈尽欢指了指旁边一家稍显普通的店面,王玲不情愿地皱巴着眉头:“欢欢,别替我省钱……”
“我没替你省钱呀,这家店很贵的,小心你的钱包要瘪咯!”
沈尽欢说完便走进了那家店面,店员热情地上前打招呼,她摆了摆手:“不麻烦了,我们随便看看。”
“好的请随意,有喜欢的可以上身试一试哦~”
“谢谢。”
对面香奈儿专柜,一身名牌装束的林笙箫左右手各拎一条长裙,一脸纠结地问坐在沙发上的男人:“秦深,你觉得哪一种颜色好看呢?”
男人原本眉目低垂看杂志,听到这话便抬起头,刀刻般俊逸的容貌映入她的视线,他眼眸中的清冽之光却令她心脏陡然漏跳半拍!
老天!她怎么能问秦深这样的问题?他们之间还没到那一步,她这摆明了是自取其辱,秦深肯定会觉得她很矫情……
“黑色,衬你的皮肤。”
犹在林笙箫懊恼之际,俊美不凡的男人却突然开了金口,面上波澜不惊,仿佛在说一个无关痛痒的话题。
林笙箫愣了下,而后匆忙点头:“对,我也觉得黑色好看,我去试一下,你等等我。”
“嗯。”男人惜字如金,别过视线,余光瞥见一抹熟悉的身影。
秦深眼瞳骤然紧缩,心跳也跟着加速,他猛地从沙发上起身,顾不上一脸诧异的林笙箫,疾步而出!
☆、【009】命运同她开了个天大的玩笑
那身影……他不会认错!一定是她,肯定是她!
“秦深!你去哪里?”林笙箫放下手里的裙子急急忙忙地追了出去。
秦深长腿阔步走得极快,生怕自己玩去一秒,那人便不见了。
可到底还是晚了。
等他奔出香奈儿专柜,左顾右盼时,却怎么也寻不到那一抹倩影。
去哪儿了?
男人心急如焚,斜飞入鬓的剑眉拧成了川字,贴在身侧的双手也在不知不觉中紧握成拳。
刚才明明看到了她,为什么一晃而过就不见了?
难道真是他的错觉么?
还是说,她在故意躲着他?
“秦深,你在看什么呀?是遇见熟人了吗?”林笙箫也跑了过来,挽住他的胳膊,男人眸底滑过一丝厌恶,不过却被他不着痕迹地掩饰了过去。
或许真是他看错了吧。
她怎么可能在S市呢,她都已经消失五年了,五年的时间足够改变很多事情,可能她已嫁人,说不定连孩子都有了……
男人神色闪过一丝落寞,黑眸里跳动的火焰渐渐熄灭,恢复了一贯的清冷模样,他抽出手臂兀自插兜,语气淡淡地说道:“没什么,看错人了。”
林笙箫好奇地四下看了看,来来往往的人,他到底将谁认错了?方才那般着急,甚至不惜将她撇下,莫非是见到了他的红颜知己?
一想到这儿,林笙箫的心里就好像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