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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燕听了顿住了手里的碗筷,那金水河下游的悍匪恶名远播,专喜劫掳贵妇狎玩,然后索要高额的赎金,往往人虽然是赎买回来,却是大了肚子怀了孽种的,这让南北的客商深恶痛绝,而骁王也是几次要围剿这伙劫匪的。
那阿与公主竟然落到了这样的悍匪手里,若是不及时搭救,那清誉可是尽数的要毁了。若是樊景去救……飞燕不由得眼前一亮,心内暗喜,因着骁王立志剿匪,那金水河一代,耳目众多,只要樊景带人大动干戈必然是会惊动骁王,到时……
可是还未及她想完,便听樊景淡淡说道:“知道了,哪个都不准去,免得打草惊蛇,若是有索要赎金的,只管让他们将赎买的书信送到北疆,到时定北侯府出银子便是了。”
飞燕听得倒吸了一口冷气,不由的开口道:“樊将军,你若不救,可是知道那公主会遭受怎样的折辱?”
樊景确是若无其事地又夹了一块鱼肉放入她的碗里:“她既然是有本事自作主张来伯夷冒充诸葛书生,自然也是有本事自己逃出升天的,哪里需要别人多事?”
说话间,他的眸子闪着冷光,竟然异常的淡漠,浑然不觉被掳掠的乃是自己的结发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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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是飞燕眼里的诧异太过明显。樊景倒是缓了语气。只是淡淡地道:“燕儿快些吃吧,休要因着旁人而累了心神?”
飞燕此是也是倦怠得很,身在虎穴而又不知骁王此时是何等的境况,虽然是吃饭,可是脑子里依然转个不停,吃了几口便再也难以下咽了。
那阿与此时恐怕已经是身陷于贼巢之中,也不是她没有法子逃出生天……不过那樊景看起来已经是起了休离了阿与的心思了。最近通古部式微,早已经不是经年前那个军力雄厚的泱泱大部族了,樊景心内的凉薄,也是现在才让人猛然惊醒的。
吃完饭后,此时夜幕低垂,村妇端来了热水,伺候着飞燕洗了手脚,飞燕原是担心这樊景孟浪,可能是因着估计她落水昏迷,身体尚虚的缘故樊景没有在这木屋内多作停留。飞燕略略松了口气。
毕竟这里是骁王的地盘,不知他们做了什么安排,竟是可以安然躲藏在这里。
这样在木屋内憋闷了足足一天,樊景到是“恩准”了飞燕出屋活动一下。樊景拿出衣衫,待飞燕穿好后,又递来一双木屐。飞燕看了眼木屐,伸手接过,穿到脚上。这木屐是渔民常用之物,下面是锯齿形,方便渔民在滩涂上采拾贝类,扑捉螃蟹。不过飞燕脚上这双和普通木屐有些不同,乃是用两根麻绳交叉套在脚趾和脚踝之处,若是不穿布袜,走起来麻绳便磨蹭着脚上皮肤,一会功夫脚上就会起了红印。如果走的久了,必然磨出血泡。飞燕知道这是樊景特意用来防备自己逃跑之用的。
出了木屋,飞燕环顾四周,终于看清了木屋所处之地。这木屋乃是建在一处峭壁的山崖上。峭壁如一把匕首般笔直地插入大海,崖壁中间有一个断面。木屋和渔村便建在这崖面之上。有两条陡峭的小路斜着通向崖顶和崖底。崖底是个背风的天然小港。
渔村不大,寥寥十几户。房屋是用崖顶的石头垒砌,每户都有石头搭建的矮墙,里面圈着鸡鸭犬鹅。耳边是犬鸣鸡叫,伴着海浪撞击崖底的碰碰声,不消多时便淹没在了汹涌的波涛声里了,仿佛是个遗世独立的世外桃源一般。
看到这里,飞燕的心内一沉,这样便宜刁钻的地方,虽然是紧挨着淮南却是一时难以寻到的。
此时渔村晚风习习,显得海风硬朗了很多,飞燕身上穿着农妇厚实的冬衣,倒是不觉得天寒。樊景出了渔村,不知放干什么去了。
她望见宣鸣正坐在院子里的一块青石上,悠闲自在地在一张破桌子上砌着清茶,那副怡然自得的模样,可真是像是身在宫廷里闲庭散步。
看到飞燕出了屋子,宣鸣微微一笑,冲着飞燕一挥茶杯,无声地邀约着她前来品茶。
飞燕趿拉着一双露趾的木屐慢慢地踱了过去。一旁宣鸣的随侍搬来了一把椅子,摆在了桌子的斜侧方。
那椅子倒是比宣鸣的青石略略的矮了一截。飞燕看了那侍卫一眼,心道也是个懂事的,若是依着前朝的身份,自己倒是比这饮茶的皇孙身份低得多了,坐着矮凳倒是无可厚非。
桌子虽破,可是摆在其上的茶具却是精致异常,那把紫砂的泥壶表面被磋磨得光滑细腻,打开盖子,便能瞟见里面积挂的厚厚的茶垢,看着得是养了十余年的。当滚烫的茶水浇在壶身上时,
看飞燕盯着茶具出身,宣鸣笑了笑:“从宫里带出的东西,也就是只是剩下这套茶具了,我的母妃早前拜托制壶大师飘云先生特制的这套茶壶,我拿到手里时,壶还没养熟,以后若是无事,每日必定沏茶三次,如今倒是出脱出些可以见人的模样了。”
飞燕微微一笑,伸手接过他递来的茶杯,浅酌了一口:“的确是味道醇正,但是也是茶的味道罢了,渴极了的时候,还不若一大碗清水来得解渴。人生在世要的不过是一瓢饮一箪食,有个遮身避难之所而已,若是一味放不开繁华,最后倒是累及了自身罢了。”
宣鸣怎么会听不懂飞燕的言外之意,执握着茶盅的长指微转,凤眼却是挑起笑道:“这点在下倒是羞愧,不及尉迟小姐的洒脱,只是小姐原是在长街卖粥,为何如今却是身在王府?不知那里的一箪食一瓢饮可是与庶民同享的是同样滋味?又或者是食了新君的恩泽,便可尽忘了旧主的照拂?”
他的表情祥和,可是这话里的讥讽却是辣味十足。
飞燕慢慢放下了茶杯,顺着宣鸣的话略略回想了自己这几年的前尘,一时间竟是也有些怅然,不过却并没有如宣鸣所预料的那般露出羞愤的神色。
“世事难料,飞燕也不知自己以后经年又会是身在何处?原以为这辈子当时如同若干侯府女子一般,及笄而嫁,相夫教子便是平淡度过一生。奈何身在乱世,遭逢家变骤然丧父,那时便是一心想着匡扶乱世完成先父遗志……最后却是混忘了父亲投身从戎的初衷乃是保家卫国。
可是国又是何?家又是安在何处?飞燕觉得卖粥的那段日子便是体会的最深。
记得京中动乱的前几年,我曾经带着侍女去街上选买杂用,京城里的老字号却是封门得十有*,不是他们的生意不好,可是就算是有盈门的顾客,却是支付不起昂贵的京城街头的新税,于是许多老字号的铺子都转了手,低价兑给了当朝天子宠妃瑨妃的父亲。待得商铺收拢得差不多了,在取消新税,高价将铺子再让兑出去。
这一买一卖,丰盈的是皇帝新宠的私府库银,殃及的却是那些苦心经营从来不敢缺斤少两欺骗童叟的商号。
有了这样的样板,圈占公田,霸占庶民私田的手段便是层出不求。
一国的立法根本却可以成为权臣谋私的工具,如同儿戏一般随意地摆布,那时飞燕虽然是个后宅的无知闺阁少女却是也感到国之不国的痛心疾首,俱是伸出了不该的妄念,想要凭借着一己之力,改变一些什么。
后来,家逢变故不得不当街卖粥,却发现这新朝的生意倒是比起旧朝要好做些了。虽是个无凭无靠的摊贩,却是可以凭借着一身的劳苦,换得果腹的钱银,更可以供着堂弟读书明理。有时累了一天,收拾干净了炉灶,站在巷口的榕树下纳凉时,看着京城老巷家家炊烟袅袅,便自感到,普天下的庶民其实关心的并不是那皇位上坐的是何人,而是自己一日三餐的陶碗里是否能吃上块五花三层的香肉……
我承蒙骁王错爱,迎娶入府,然幸而能略尽些雕虫小技,帮助二殿下改进淮南的民生,虽不能与民同用粗茶淡饭,可是想到能改进民生,每天倒是极少有穷极无聊之时。”
这番平易的话语,却是让宣鸣的目光微微发沉。
飞燕点到这里,便是急急收了口。宣鸣乃是前太子的儿子,大梁皇帝的嫡皇孙,在遭逢变故时,哪里尝过前朝败落,民不聊生的苦楚。其后,他流落民间,恐怕心念所想的也不过是自己的旧梦繁华。
在宣鸣看来,这万里江山大抵本就该是他宣家的,那霍氏一族不过是鸠占鹊巢罢了。人的际遇不同,所思所想自然是不同。
可看他也不是愚蒙之辈,眼里倒是看不见咄咄逼人的贪欲之心,身在皇家,想必自小开蒙先生教授的也是“以天下为先”的君王之道,若是肯顾念黎庶,绝了复辟旧朝的念想,岂不是天下之福?便是出言略点一点,至于他是否能听得进去倒是不甚多求。
宣鸣似乎也不欲多言,只是放下了茶杯,就在起身而立,飞燕一眼瞟见了他的衣服的前襟处似乎渗出了一丝血迹,在雪白的衣袍上显得分外扎眼。
他看到了飞燕留意的目光,微微一笑道:“尉迟公的女儿,果真是个口齿伶俐的女中豪杰,怨不得那显赫的大齐二殿下竟然是奋不顾人,众目睽睽下跳入湍急的河流,急于解救落水的爱妃,这等伉俪情深还真是羡煞旁人了呢!在下身上的伤口乃是骁王在落水与在下缠斗时留下的,这番厚赠,来定必定加倍奉还于卿……不知小姐还曾记得在下批算的那一卜卦?”
飞燕挑了挑眉,她自然记得这宣鸣假扮道士时,曾经为自己批了一卦,说是不宜北行之类的。
宣鸣笑言道:“那一卦乃是妨夫之兆,若是北行,必定内宫虚火大旺,却是要烧死夫君的一把大火……在下倒是很是期待早日护送尉迟小姐奔赴北疆,到时便要好好瞻仰一下骁勇的大齐二殿下的垂死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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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鸣衣襟上的血迹蔓延,如同盛开的红梅,点点触目惊心让人联想到当时水中打斗的激烈。飞燕这才明白原来就在自己落水时,骁王竟然也跳进了汹涌的河水里,心里便是向被什么猛地抓住,快要炸裂开来了。
她紧盯着宣鸣的眼睛问道:“骁王若何?”
宣鸣笑道:“骁王虽骁勇,奈何乃是旱地猛虎,不是水里蛟龙,水性还是有待加强,他应该也是伤得不轻。”
飞燕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身子却是有些微微止不住的颤抖。宣鸣说得不错,骁王的确不善水性,可他这般聪明的人为何那时却偏偏犯了傻,直愣愣地往下跳?那肖青与窦勇也是!为何就不拦住他些呢?就是那一瞬间,脑子里翻转千百个念头,唯独只是一样却是连想都不敢去想的,那就是……他可否有濒于垂危?不然为何这几日迟迟没有丝毫的动静,也不见樊景有半分惊惶呢?
宣鸣细细看着飞燕的表情,倒是脸上的笑意清减了些,淡然语道:“原是以为尉迟小姐只是贪慕了虚华才甘愿为他人妾,没想到你们二人倒是各自尽了些许真情,还真是……”
他并没有说完,也是不知是触动了他的什么心绪。
接下来飞燕也是不想听了,只是脸色木然地穿着略有些磨脚的木屐,慢慢地踱回农舍里去。
那天夜里,樊景兴冲冲地回来,一脸喜色地找到宣鸣说道:“禀晋王,果然是不出您的所料,我命人用受训的猎鹰传去的书信送达了骁王府,言明用密匙来换飞燕,那骁王已经回了书信塞进了猎鹰腿上的信管里,同意用密匙来换,只待明日便会将密匙送到您指定的地点。”
宣鸣点头问道:“那骁王会不会追踪猎鹰来到此处?”
樊景得意地摇了摇头:“那猎鹰乃是经过特训,展翅高入云霄,哪里有信鸽那般好追踪?”
他们俩在囚禁飞燕的农舍的隔壁,虽然说话的声音不大,但是依然透过了薄木墙壁传到了飞燕的耳中。
飞燕没有说话,只是出身地地凝望着桌子上的蜡烛。
这蜡烛是她昨日说起要看书,樊景怕农舍的油灯熏坏了她的双眸特意送入屋内的。只是手里那本《西厢记》却是半天都没有翻动一页。直到那蜡烛融化得摊在了桌上,她才用指甲趁着有些发烫揭开烛泪,小心翼翼地收集到身上所穿夹袄的内衬破洞里,然后再点燃一根新的蜡烛……
第二天,天色有些发阴,眼看着便大雨将至,飞燕只说在屋内待得发闷,看这她微微蹙眉脸色苍白的样子,樊景只觉得有些心疼,便亲自陪着她在院子里走一走。
飞燕身上裹着棉袄,有些宽大的一副显得人也是愈加的清减,只是短短几日竟然是消瘦了不少。白嫩的玉足也是被那双麻绳木屐磨得破了皮,走起路来有些微微的跛脚。
樊景伸手揽住她纤细的腰身,拼命地克制住了给她换双绵软合脚的鞋子的冲动。
以前他总是娇宠着怀中这个女子的,就算是每每被她的伶牙俐齿伤及了颜面,也总是冷着脸一语不发地出去策马狂奔。可就是因为这般娇惯得她受不得半分的委屈,才会落得最后竟然能连告别都不肯,便负气下山的结果。
说是做不得妾,不也是跟那胡人杂种做了妾室?若是说樊景经年纳了这么多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