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喜欢的职业应该是绘画和设计吧。我的老本行是景观设计,不过在清代,不管是清初还是清末,似乎都用不上,那么只能选择绘画了。
我不是个爱进取的人,我喜爱应该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生活,钱对我来说,只要能满足温饱就行了。开画廊是个不错的选择。
我在朝阳门大街上逛了一圈,还没看到一家卖字画的铺子,而街上来来回回的文人雅士似乎还不少,优秀的字画应该是会有市场的,要开铺子就得有本钱,本钱从哪里来呢?
正在思索着如何筹本钱,一抬头就看见了一家当铺,我居然把这个给忘了,电视里的角色一般在落难的时候都会找家当铺,当点小东小西的,维持一下生计。我摸了摸脖子上挂着的蝴蝶玉佩,温润光滑,似乎还能感觉出妈妈将它挂在我脖子上时的温度。玉佩是不能当的,那是我二十岁生日的时候,妈妈送我的礼物。
我的耳朵没打孔,因为怕疼,所以也没有耳环可当,就只剩腕子上的那只翡翠镯了。那镯子是翔送给我的礼物,当我把第一次给他之后,他将这镯子套在了我的腕子上,说那是他家的信物,是祖上传下来的宝物。
镯子的做工相当精细,顺着翡翠天然的花纹,一条深绿色的龙盘旋在镯子上,首尾相连,将浅翠绿色的浑圆镯子包含其中,龙的鳞片细小而分明,姿态昂扬激越,神态傲然,这样细致的雕刻落在镯子上,可见制作者的雕工何其精湛。虽说戴在手上的东西雕得这么复杂难免偶尔会胳着手腕,但是我打心眼里还是喜欢的,不仅是因为这是翔的礼物,更是因为这镯子本身就是一件难得的艺术品。
做事谨慎,是我的一惯风格。虽然此刻的形象实在是不雅,但是也不能一无所知的就进当铺当冤大头。四下里逛了逛,各种商铺似乎都不欢迎奇装异服的乞丐,我进不得门厅,只能在附近打着擦边球,不过还是大致了解了一些物价行情。
这家叫做“再来”的当铺,铺面相当干净整洁,暗红的旧门框没有一丝灰尘,看得出来主人做事的严谨态度。铺子并不大,三面墙雪白,却没有窗户,正对大门便是高高的柜台,胡桃木色的台面高度甚至超过了我的肩膀。
一个精瘦的老头在柜台后面不动声色的打量着我,似乎想从我褴褛的衣服和披散的头发上看出点什么来。眼光里有轻微的鄙视,但是更多的是惊讶。
他的惊讶,就如同在北京王府井大街上,看到一个留长辫子穿琵琶大褂的男子在溜街是一个效果。我心里讪笑了一下,将镯子退下来,轻轻的放到了柜台上。老头眯着打量我的目光迅速的放到了翡翠镯子上,转身取了只眼睛戴上,又将镯子小心的捧着细细翻看,看了老半天,又从柜台下面摸出一只放大镜,再仔细的看了看。
“姑娘,您想当多少?”老头开口问道,这下子鄙视的目光全然没有了,只剩下过度的震惊。
开玩笑,我怎么知道当多少,这里的度量衡我还没闹明白呢。少说少错,我将问题又推给了他:“老板你说呢?”
老头看了看镯子,又再看了看我,伸出了一只手,在柜台上晃了晃。真是个鬼老头,五什么五?五十五百还是五千?我自是看不懂他的手势,但也不代表我就处在劣势。恨恨的白了他一眼,然后伸手就要拿回镯子。
老头连忙收手,将镯子握在手心里,深怕我抢去了似的,惴惴的道:“姑娘请稍等,我去叫东家出来。”说罢将镯子拿进了后堂。一分钟不到的功夫就出来了,后面还跟了个老头,胖子,肚子腆得老高,穿着墨绿色锦缎对襟褂子,亮闪闪的一身,好不贵气,这种行头,一看就知道是奸商。
“这镯子是姑娘的?”胖老头问道。
“正是,还请老板交还于我,我好找别家当去。”也不知道这个时代的人说话用不用这么拽文,反正这个情况下拽一拽估计也可以唬一下那俩老头。
胖老头指了指瘦老头,满脸堆笑道:“姑娘别与他一般见识,他不识货,三百两,姑娘觉得可好?”看样子,方才瘦老头出的价是五十两。买东西砍价有个原则,不管对方出的是不是高价,你一律得瞧不上,作出换别家的态势,如果已经够高了,拿到下家去用这个价格卖掉也可以。
“老板,你好没诚意啊。”我伸出手,示意他将镯子还给我。
胖老头迟疑了一会,一咬牙道:“姑娘您说多少?”
我翻了翻眼皮,大声道:“一千两,少了别谈。”
看到胖老头煞白的一张脸,我知道我出的这个价格刚好点在了死穴上,不会多到让他暴利,也不会少到让他亏本。他手哆嗦着掏出一张丝帕,抹了抹额头的汗,小声道:“姑娘可否少一点?”
“把镯子还我!”我摊开手不悦的轻喝了一声。
胖老头的肚子抖了抖,脸更白了,犹豫片刻后,终于决然的说道:“好,一千两就一千两。”这不就结了么,我爽快的跟他办了交接手续,当期是半年,赎回的价格是一千二百两。其实能不能赎回,我一点把握也没有,谁敢保证半年内能挣二百两呢。
其实这个价格也是在我意料之中,按现下的汇率,姑且叫汇率吧,一粮银子可以换一千二百文铜钱,可以换一百四十斤上等的白米,可以缝制两套完整的从内到外的棉布衣服。再换句话说,银子对人民币的汇率,应该是一比一百左右。现在我有一千两银子,也就是约莫十万块钱,虽然不太多,但是足够我衣食无忧好一阵子了。而这镯子在现代的估价,不会低于二十万,如果我将来不来赎回的话,那胖老头等于净赚了一倍以上。
在那瘦老头的建议下,我只留了三十两现银和十两碎银,其余的全部换成了“官银局”的银票。当我拿到沉甸甸的银子时,心里对瘦老头还是挺感激的,统共四十两银子,足足重两三斤,着实的不轻啊。
拿到了这个世界的货币之后,第一件事情是去买一套成衣,成衣店就在当铺斜对面,原是想女扮男装来着,但是一想到“留发不留头”的规矩,便只得悻悻的作罢了,我可不愿扮个男装一年四季出门却都得戴顶难看的瓜皮帽。
成衣店里高中低档的衣服都有,最贵的十二两银子一身儿,便宜的一两银子两套。我么,花了一两银子买了两套样式古板颜色也十分灰败的布衣,并不是我待自己刻薄,而是初来这个年代,外面什么世道尚且不清楚,而且身负“巨款”,还是藏拙一点好。
尽管我买的是店里最便宜的货色,老板娘却还是十分热情的替我挑选着,付了银子之后,更是给我提供了一间免费的“试衣间”。换好了衣服,再向老板娘讨了根寻常的头绳,将长发绑成了辫子。换了衣服来,就听到老板娘咋舌道:“好俊的姑娘,可真是人靠衣装呀!”我扯着脸皮笑了笑,她这是在夸她的衣服呢还是在夸我呀?
换好衣服出来,太阳已经斜在了天边,阳光柔和了起来,街道两边的高矮楼房被镶上了一层金边,各色的招牌布旗在微风中轻晃着。街面宽阔整洁,三三两两的路人悠闲的逛着,虽不如老北京的天桥热闹,但也显露出一片安乐祥和。我心情复杂的注视着这条年代久远的大街,陌生、寂寞、恐惧、和对未知生活的好奇,来回在我的心里交替着。
傍晚时分,找了一家不起眼的小吃店,胡乱的吃了点面条,算是初到清朝的第一餐了,装做不经意的聊天中,得知我所在的年代为康熙四十二年,太平盛世,民生安乐。听到太平盛世二字,我心里的一块大石头总算落了地,康熙年间也算是不错了,若是穿越到了清末,八成得被腐败的政府活活气死。
吃了晚餐又复找了一家客栈,同样是不起眼儿的,本来是想第一天穿越,对自己好一点儿,可是又深知“财不可露白”,为了将来的幸福惬意生活着想,还是低调点好。在客栈里要了一间上房,不要说我自己打自己脸,这个店里只有上房才是单间,其余房间都是通铺,要我和一群不认识的人睡一间屋子,我估计只能醒着到天明了。
康熙四十二年,四月初九,我在大清的第一天,就在甜梦中结束了。
往后的一周,不,应该说是往后的七天里,我夜里都住在这家客栈,一是价格便宜,一晚上花费仅八钱银子,二是服务态度好,晚上有热的洗澡水,早晨有热的洗脸水,三是来往人少,换句话说,就是生意不大好,这正合我意啊。白天便是没完没了的逛街,别以为我是喜欢消费和逛街的暴走一族,在现代我一般是一季度逛一次街的,要买什么都一次买个够。要找一家合适的铺面并不是简单的事,既要价格实惠,又要地理位置好,更要适合居住,这不容易啊。
功夫不负苦心人,在我逛烂两双布鞋的时候,我终于在西长安街上找到一家临街的铺子,楼下商铺楼上住宿,占地面积大约六十平米左右,正合我心意。租金每月是十两银子,算起来并不算便宜,我也不乐意总是租房子,于是软磨硬泡的央求老板将铺子卖给我。
老板本是不愿卖的,但是大约是没见过像我这么脸皮厚的漂亮女子,终于敌不过我的哀求,在讨论了一个时辰之后,终于点头将铺子卖给了我,一次付清六百两,一手交钱一手交地契。
拿到地契的当晚,我就没再回客栈,一是因为自己的地盘即使睡地上也觉得乐意,二是因为西长安街离朝阳大街还是挺远的,便在二楼的地上铺了块布,睡了一宿的木板地面。
二楼有两间房,外间是书房,内间是卧室,布置家具的时候,又回想起了当初布置我和翔的那所公寓时,也是我一个人忙前忙后的张罗,因为他忙,因为我是学设计的。孤独的时候,人总是特别容易伤感,特别容易怀念从前。
我决定,画廊的名字就叫做“文心斋”,名字取的是“画境文心”中的后两字。
惹了点小事
一楼的六十个平米如果全部用来做店面的话,显得太大了,而且画廊用得最多的便是四面墙壁,屋中间空一大块,显得空荡荡的,越发衬得人孤独和寂寞了。思索再三之后,我决定将一楼隔了一间画室出来,又在画室后面隔了五六平米的小空间,准备在以后的日子里,自己开锅煮饭。我是南方人,北方菜吃久了腻得慌,还是自己煮的好。
想象一下,偶尔聚上三朋四友,煮上一锅麻辣火锅,再热一壶花雕,品画谈天,好不惬意啊。
铺子很快就装修好了,其实也不需要如何装修,只是将墙壁重新刷了一次,又添置了些桌椅茶具什么的。入乡随俗,装修完之后,我甚至专门找了个风水先生替我选了个黄道吉日,作为开张的好日子。
开张的日子定在四月二十二。(此以后,日期皆指农历。)
四月十八日这天,铺子已经装修完毕了,需要出去购置一些绘画用小物件,比如文房四宝什么的,这些东西西长安街上是没有的,而我来的时候住的朝阳大街上却有。
我依旧是之前那身不怎么好看的棉布衣裳,走在大街上,就像哪个大户人家的丫鬟使女一般,除了面目略微现代一点以外,跟这个时代的女人可以说是毫无二致。
笔、墨、纸、砚,买齐了之后我便准备回店里,开始画一些东西出来,作为商品出售。
怀抱着宣纸,手里拎着笔墨和砚台镇纸,我边走边在思索着,什么样的画才会有好的销路。如果按熟悉程度的话,郑板桥和苏东坡的画我比较熟悉,苏东坡的应该是各家临摹得都快烂掉了吧,怎么卖估计也不会有多高的价钱,而郑板桥这会应该还没出道,临摹他的也许市场会比较大一点,价格也许会比较高一点,不过,会不会有人来说我侵犯了知识产权呢?改一改吧,大不了不完全的临就行了。
正在思索着,一声惊呼将我拉回了现实。
“抢人啦!抢人啦!”呼叫的声音大且尖利,如同用锯子切割小提琴一般。我心里暗笑着,这样的呼救方式还真古典,要是落到现在,只怕喊的应该是:打劫啦,打劫啦!
我不是好管闲事的人,更不是见义勇为的英雄,我发誓。可是当我看到一个八九岁的男孩抱着一团包裹从我眼前冲过去的时候,我的身体背叛了我的大脑,第一时间作出了反应:手里的上等松墨裹着层层黄纸脱手而出,旋转着飞向了那个小抢匪的后背。
一秒钟之后,抢匪扑倒在地,包裹跌出了老远,我在人群爆发如雷的掌声里缓步走了过去,心里三分得意,七分伤感。得意的是一把年纪了,投篮的手艺还没回潮,居然还能十米远命中目标,伤感的是,对手还是个半大的孩子,这样对他会不会有摧残国家幼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