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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短篇-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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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得到小玉的爱成为我全部的事业,心中再也没有其他的事,衣服可以不换,胡须可以不刮,书可以不读,饭可以不吃。 

  强烈的火在燃烧,老挂着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博得她给我青睐,什么都值得,死不足惜。 

  十分滑稽。当时那么重要的人,如今变得稀疏平常,为爱而死是多么荒谬,多多少少恋人,排除患难,修成正果,还不是离异告终,到后来,看到对方的背影,都吓得落荒而逃。 

  所以不能为爱牺牲。 

  这次小玉回来使我看通看透,心中有一团欣喜,偷偷扩大,胸内涨鼓鼓,益发觉得身边的人,身边的事,都叫我满足,太难能可贵,我是多么幸福的一个人,要什么有什么,从前也吃过苦,但终究上岸,凉快凉快,一切纠纷困难与我无关,上主待我不算薄了。 

  我紧紧拥抱身边的清月。 

  她似有阅心术,懂得我为何感动,我把她抱得那么紧那么热,照相馆内的人明知我们是末婚夫妻,也不禁摇头莞尔。 

  这不是欲,这是情,须知找一个我爱的,又爱我的人,实在不易,万一错过,寂寞的滋味可不是开玩笑的。 

  这下子真可以无牵无挂的结婚,清月眼睛明亮闪烁,前所未有,也来自这份心安理得。 

  结婚照片的效果好得惊人,清月不是典型美女,正如小玉也不是,但在我眼中,两人都是不可多得的女子,各有各的气质。 

  何其幸运,生平所爱两个女孩,都不叫我羞愧,都难能可贵。 

  “到什么地方渡蜜月?”清月问我。 

  “纽约。”我说。 

  一直要到纽约住上个月,踏遍博物馆、看遍戏剧……真好,现在不会因为小玉在而想去,也不会因为小玉在内不想去。我太息,终于自由。 

  要做到宽心谈何容易。 

  爱一个人,恨一个人,从来不得太平,我一直没有恨谁。 

  不是小玉,我从没憎恨过她,我是个没有血性的人,下不定决心恨什么一辈子。怕,有,讨厌,也有,只是不恨。 

  谁有那种精力。 

  我同清月说:“你要答应我,以后有什么话好好的说出来,不准有任何心事埋在地底,暗作测度,造成误会,导致不愉快的事。” 

  她说当然,猛点头的样子似小朋友。 

  连小陈都看得出,清月较小玉更适合我,爱,我轰轰烈烈的爱过。 

  幸福的婚姻,我也有,我可以很骄傲的说句生活比一般人要丰富。 

  小玉,她在以后的日子,或许会想起来,若干年前有个男孩,曾经深爱她,这样的爱,来得不易哩,施与受,都要靠机缘,是一种劫数,不是人人可以遇到。 

  闪电在紫黑色的夜空出击,划过天空,打中什么,都是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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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来的日子 


 
 

  放假了。 

  去参加弟弟的毕业典礼。 

  我还是穿毛衣、长裤,一件大衣。 

  再穿多就变成不倒翁了,那算什么,昨天睡了一个午觉,今天精神居然不错。想起前天大醉,不免有点惭愧。 

  喝醉了,第二天还是要起来做人的,况且像我这种醉,不过是静静的在一旁坐著,又不碍人,又不装疯,很是不值,下次可千万不能再喝了。 

  弟弟请我化一下粧,我看看镜子,一张脸是形容不出的苍白,如果涂了胭脂,那红色必然是非常人造的,然而还是化了一点粧,自觉那张脸更奇怪了,仿佛像棺材里的人,硬硬的加点颜色。 

  我无意大清早咒自己,然而感觉是感觉阿弟居然很满意,他笑道:“果然不同了,三十岁的人,还可以充十八岁。” 

  我也不说什么,他的女朋友穿了一条布的长裙,一件不长不短的大衣,颜色又不配。 

  看不过眼,把一件貂皮借给她了,籍口是“耽一下铺地毯的人来,恐怕会顺手牵羊,不如穿在身上。”她穿是穿了,但还是不大相衬。 

  弟弟问我:“你没有长裙子?” 

  我没有什么?我什么没有?我四季的衣裳是清楚玲珑的,我什么没有?我叹口气,未必沦落到如今,就是说我以前未曾好过,即使是今日,也没有什么沦落的,买毛衣始终要找到“优格”的店铺为止。 

  毕业典礼很好玩,所有的教授都出来了,身上披着各式各样颜色的袍子,手中执杖,校长坐在中央,有人在弹管风琴,列列的管子排列着,大堂既高又深,典型的英国,我现在发觉英国人与中国人竟有什么多的相同之处,至少迟到与不守时就是其中之一,连毕业典礼都足足迟了十五分钟。 

  阿弟坐在左边,披着红色的丝绒袍,金黄缎子的披肩斗蓬,一顶黑色的圆型丝绒拿在手中,其他的博士不是面有肃容,便是紧张过度,他却在那里挤眉弄眼。我也曾问他高不高兴,他答:“既是辛辛苦苦读出来的,又不是拣回来的,有什么太高兴呢?” 

  他说得很对。我也不喜欢太辛苦得回来的东西。 

  我在看那一整排的男孩子,看有没有漂亮的。我与弟弟的女朋友说:“第一排那个,长得不错。 

  “往上看的那个?” 

  “嗯。” 

  “是的,”她点点头:“不过有点骄傲。” 

  我一向喜欢面有傲气的男孩子。我认定了他的脸,耽会儿趁个机会,叫阿弟介绍。 

  典礼不过是典礼,上前握手,下台,报名,如此而已。完了大家走出礼堂,阿弟一手抓住我嘻嘻笑,“看中了什么人没有?”仿佛这是我挑男朋友的机会。 

  校园那么大,都是博士,来来去去,一件件的红袍子,我看到了刚才那个男孩子,就指着问:“阿弟,你认得他吗?” 

  阿弟摇摇头,“别的系的,但一定有办法,一定有办法。” 

  我笑了。 

  末了我穿了弟弟的袍子拍照,存心闹一下,既然有人吹牛得了学士,我也能吹四个月得博士,把照片搁在姊妹上登一登,也可以让大伙儿笑一笑。 

  然而我真的在读书。天天读。读功课心在稿子上,写稿子心在功课上,放了假,整个人反而失了重心,不知道做什么才好,头一天就喝醉了酒。 

  阿弟的一堆朋友走过来,我看着他们打招呼,说笑。 

  亦靖答“不,我不是博士!我去化粧舞会。” 

  弟弟猛地推了我一下,“你怎么了?那个男孩子,就是你说好看的那一个呀,他倒看你,你怎么没发觉?'“啊?”我心里一股失望“是他吗?我不知道。算了他脱了炮子,就不对路了。” 

  我却又是很多感触。找一个男朋友,真的这么难?还没走完校园,天却黑了。这边天黑得快,我没有手套,手指好像随时就会掉下来的。 

  我没有悔意。现在所过的每一天,都是借回来的,我的生命早已经终止了,去年十月,在台北就终止了,现在活的每一分钟,都是上帝的特别恩赐,快乐与不快乐,我不能说什么。 

  我在寒冷里走着,鼻孔嘴巴都冒着白气,有时候下几团老大的雪,一会儿又变成了雨,弟弟声音:“喂喂喂,看车子,看车子!过马路怎么永远不看车子?” 

  是有愧意的,前天醉成那个样子。与师傅两个人合喝了一瓶拔兰地,他老先生一拳把玻璃打得粉碎,弄得每个朋友身上都是血。我只是呆呆的坐在沙发上想心事,一切往事都回来了——父亲开门的锁匙声,二十年了吧?生日时收到的洋娃娃。做杏仁豆腐给他吃。为了一个陌生人放弃了—切,十年间的事像走马灯一般的上来。 

  有人写信来说:“你这般怕冷的人,怎么受得了……真替你担心……〃也算是关心? 

  我总是微微的咳嗽,吞亚士北罗止痛。脊椎骨并没有好,第八节还是老模样,第五节又新发了!医生说可以扣一片钢块,一个半月后拿下来,准妥当。我说妈的开什么鬼玩笑,以后没上过医生那里,神不知鬼不觉的当它没事,还不是这么的过了。 

  人人都叫我当心身体。特别是编辑们,仿佛我真是一个风吹草动的人物,在学校,教授一直嚷“拿不动不要紧,叫男孩子帮你忙。”于是别的女向学都妒忌起来。我很尽力,凡事我都是尽力的,十年来无论发生了什么,我的稿子总未曾断过,这一点想回来,我是开心的。益发爱写了,尤其是在过这种日子。 

  醉了以后,我好像又回到以前的时间里了。 

  教调酒,老师拿了个空瓶,我倒来倒去倒不出酒,男同学笑,“衣莎贝,拧酒瓶,拧一下就说不定有酒出来了。”我听了这话脸色一变,瓶子就落地摔破了。 

  是几时的事情,他在飞机上拧汽水?好像没有多久吧,怎么就落得这样呢。我只记得我上了飞机,廿小时!下了飞机,就看见了弟的脸,一晃眼,也就四个月了,都是借回来的日子。 

  弟弟好声好气的劝我,“叫你来,都是让你忘记以前的日子,你怎么还是老样子? 

  如果我有廾么不是.大冢都是急脾气,你得原谅我。喝醉了酒,人人都有的事情,有什么大不了呢?不稀奇。”说着他也哭了。 

  我指著镜子对他说“姆妈在镜子里。” 

  他用毛巾盖上了镜子。真是惭愧,醉成这样子。 

  平时我总是一套红棉袄,亦靖最讨厌这套棉袄,就像去年在台北!美芳也讨厌我那套荳青的棉袄。她白我一眼说“真像个抽鸦片的。” 

  一点半天就黑了,我也打个午觉,眼蒙蒙的老觉得不对,挣扎醒来,才发觉原来不是在家里了。于是呆呆的洗澡换衣服,也不怎么的耽心前途。 

  文凭总是要拿的,无论如何得毕业。然后找份工作,在台北找一份工作。稿子也是要写的,写了那么些年!除非是编辑说我们不要你了,否则还是得写下去。 

  师傅说:“你还好,心里想的,总可以写出来。” 

  我承认这是我的幸运。 

  师傅是弟弟的同学,教功夫,大冢都叫他师傅。在我处借了一套脂评石头记去,才得廿几回,不是最好的一本,也开心得不得了。 

  到了此地,我才带了三本书:一套石头记,一本张爱玲,一本词选。都藏在行李底,让家人知道是要骂的,行李穷过磅,还带这些会背的无聊书本。倒把些要紧的衣物漏在家里了。现在的东西五化三飞,一些在香港,一些在台北,在身边的反而不多。 

  母亲写信给阿弟“如果阿姐可以熬过这个冬天——” 

  把我当一头蟋蟀了,然而我也不知道能不能熬过去。 

  我是没有遗憾的,这些年来开心也开心过,玩也玩过了,如今连大学生的瘾也过了,我很高兴。案头上依然放一张汪萍眼若秋波的照片,搬了家,连唠叨的房东也避过了,只等户主差人来铺了地毯过节过冬,真的没有问题,拿我的稿费在曼彻斯特这种小城花,一半也是太多了,也是豪华的,我实在没有夸张。 

  只是弟弟替我担心,我老是趁下雨的时候才出去,溅得一腿的泥。洗了头永远不吹乾,到处走。我老了,我想。从几时开始,我已经不能再爱一个人了呢?或者是最近,实在没有碰到什么可爱的人?男的女的,都不值得喜欢。 

  弟弟给我气死。两个星期之前他匆匆忙忙的对我说“有人找我做翻译,去访问中音国家庭,以便写论文,那男孩子长得好帅!从来没见过那么登样的男孩子!” 

  我稀罕的答“我倒想看一看。” 

  结果看到了那个男孩子,我笑了,我说“这叫做登样嘛?你眼睛不知道长在哪儿!这个男孩子不过是稍微端正一点而已。” 

  阿弟顿足道“真不知道你的要求如何!” 

  那天回来了,他说:“添美臣问我,你怎么老笑,我只好说你根本是一个嘻嘻哈哈的女学生。”添美臣是那个人的名字。 

  那么还有一个人,老跟著他学宁波话,叫做非腊露斯,我叫他玫瑰先生。这个人很风趣,我教他,教得很道地,前天他上哈佛读博士去了,给硕士论文我看,上面居然有我的名字“感谢衣莎贝亦舒倪小姐——香港的记者,作者——给我的帮助。”我也笑了。 

  物以稀为贵,谁都是博士,仿佛博士也不太稀奇了,可怜寒窗十年。我各式各样的补习老师特别多。有机化学揽不清楚,大喝一声“哪个是念化学的?”总有热心人士同情我八十岁学吹打,挺身而出。 

  博士也是全世界最无聊的人,挤在电视室看旧片“巴巴丽娜太空英雄”,珍芳达一穿了衣服,众人嘘声大起,表示不满。 

  到电影会去看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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