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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
屏幕上没有姓名只有一串数字,但是这串数字傅锦凉是能够背诵下来的,为了谨慎起见,她不会把它储存在通讯簿中。
“说。”
傅锦凉接起电话,言简意赅。
“我查到了,原来死的那个女人其实是林行远的女朋友,两个人一直感情不错,只不过后来林行远去了国外学习,这段关系似乎就无疾而终了。那女人一直在四处赚钱,也没有什么朋友,搞不清楚赚的钱都花到哪里去了。所以我还在继续查,不过现在银行对私人账户的保密程度相对比较严格,可能需要再多一点儿时间。”
手机里传来私人侦探的声音,傅锦凉听得很认真,在听到“林行远的女朋友”几个字的时候,她的表情微微变化了一下,很快又恢复平静。
“我有个朋友大概可以帮到你,稍后我把他的联系方式给你,你等周一直接去找他,务必将钱的去向调查清楚,看看到底是花在哪里了,说不定会有很大的收获。”
傅锦凉说完,立刻挂断电话,转身从自己的手袋里掏出另一部手机,从里面找到朋友的号码,发了过去。
没想到这件事居然牵涉众多,想到林行远,傅锦凉不由得想起夜澜安,那个女人应该是一枚很好用的棋子,看来,自己还是要找个机会去见见她。
第二十九章
夜澜安果真没有食言,等到aaron絮絮叨叨地将全部过往都追忆了一遍之后,她真的给了他一笔数目不少的酬劳。
等他说完,已经是凌晨四点多,酒吧里的客人都已经走得差不多,除了个别的醉鬼,趴在角落里呼呼大睡。夜澜安环视四周,付过账单之后,快步离开“喵色唇”。
一晚上,aaron喝了许多酒,此刻异常兴奋,但也知道今天收获的是不义之财,所以不敢大声张扬,拿到钱以后连忙回到了自己一直住的套房里。
夜澜安反复警告他,他们说的这些话,一定不能让林行远知道。aaron自然表面上一口应承,心里却不以为然地想着,我只在乎谁给我的钱多。
这种人就是社会中最没有操守的那类人,只要付出足够的钱,任何人都能让他们张嘴,但同时也得小心提防着,以免不经意间被他们狠狠地咬上一口。
夜澜安的胆子很大,她觉得今晚很畅快,所以即便喝了酒,也要在寂静的街路上狂飙一下,发泄自己此刻的心情。
四点多的街路上,人车都不多,天色还黑着,她将油门一踩到底,车窗全部摇下,让风恣意地拂过全身,将一头长发都吹得舞动起来。
等到家的时候,夜澜安一张脸都透着激情的红晕,将车锁好,她哼着歌,兴奋地走上楼。
没有直接回卧室,甚至连衣服都没有换,她直奔书房。
订婚之后,林行远将他的私人物品都从他原来住的那间公寓里搬了过来,东西不多,大多是书籍、乐谱之类的,还有他自己的一些获奖证书、学历证明和私人护照等等。
夜澜安“嘭”一声推开书房,除了佣人定期打扫,最近林行远不回家,这间房里很少有人过来,显得了无生气。
她打开灯,弯下腰开始翻找,目标是林行远入学的手续,以及出入境记录之类的证明。
这些东西都被林行远整整齐齐地摞在书桌左手边的前两个抽屉中,他一向喜好整洁,物品总是按照使用频率分门别类地收拾好,找起来非常方便。
因为没有上锁,所以夜澜安不怎么费力就将她需要的东西全都找到了——这里面包括林行远的入学资料的复印件、出入境记录、甚至还有机票的报销凭据等等,都放在一个透明纸袋中,标注好了日期。
还有他的学历证书,等等,则是在另一个文件袋中找到。
把这些都拿在手里的时候,夜澜安简直要感谢林行远的做事细致了,让她轻而易举,事半功倍,一点儿都没浪费时间。
扭亮书桌上的台灯,夜澜安仔细地看着手中的一沓资料。
“这么说,那个小模特刚和‘成爱’签约不久,行远就出国了,两个人一开始还有联系,后来……”
她自言自语,前后对照着时间,很快便得到结论:原来,林行远是在还没有和以前的女朋友彻底分手的时候,就已经和自己在一起了。
“不是说只是在读书的时候和班里的女同学有过一段初恋吗?怎么又忽然多出来一个模特?”
虽然是自己主动去追的林行远,但是他也并没有刻意排斥自己的示好,否则,夜澜安也不会死心塌地地和他一起回国。
生平第一次意识到,原来自己一心一意爱着的这个男人,藏着许多秘密,他和自己说过的许多话,竟然也都是谎话。
如果是他调查叶婴宁的死因,那么还算有情可原,夜婴宁那个女人忽然又跑来插上一脚,是为了什么呢?难道,她是想以此博得林行远的好感,还是说,她想借着这个机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接近他,取代那个死去的女人在他心中的地位?
这些问题,刹那间乱糟糟地一起涌上了夜澜安的心头。
她反复又看了几遍,得不出什么结论,又不敢背着林行远将这些东西拿走。想了又想,夜澜安掏出手机,把自己认为有用的文件和资料全都拍成照片,存了下来。
然后,她小心翼翼地将这些东西放回原位。这一次,夜澜安记住了上次的教训,在取出来的时候就特地记准了原来摆放的位置,确保万无一失,任谁也看不出来东西曾被人动过。
*****同样是酒吧,午夜时分的“风情”格外热闹,并不比其他任何的娱乐场所逊色。尤其是周末,每到晚上十点钟之后,各个包房都已经被中海各界的达官显贵们早早预订出去。
从上周开始,栾驰发现,这几日钟万美似乎很忙,几乎不怎么过问酒吧的生意。问她,她的回答是想要和朋友一起开一家美容美体会所,最近都在和一切有钱的阔太太们吃饭。
“只有女人、老人和小孩子的钱才最好赚,做酒吧毕竟是黑白均沾,时不时就要担惊受怕。但是做美容护肤就不一样了,女人们为了美丽可是舍得下血本的。你看看我,每个月要花多少钱去保养这张脸。”
钟万美似乎很有把握,每日早出晚归,洽谈生意。
对此,栾驰也不能说什么,他几次提出要跟她一起去,但钟万美均以每天见的都是一群女人为由拒绝了他。
“你是我一个人的,我可不想那些想男人都要发了疯的中年女人用露骨的眼神去看你。等我忙完,我们去hawaii玩,我有一栋临海的小别墅在那边……”
钟万美难得地抱着栾驰的手臂撒起娇来,眉目间丝毫看不出异样,他只好点头。
但是私下里,他一直在查,她最近到底在忙什么。
然而,眼看着这个月提货的日子越来越近,钟万美却按兵不动,像是没有这回事儿似的,这令栾驰有些急躁。他已经使出浑身解数令她信任自己,总不能连床都上了,反而一无所获吧。
可出于男性的自尊,他又不可能跑到钟万美面前说出这样的话来,栾驰感到无比的懊恼,每天晚上,都坐在吧台前喝酒来打发时间。
今晚,亦是如此。
他打了个响指,让酒保帮自己再调一杯酒。
“栾少也有借酒浇愁的时候吗?”
耳边突然传来有些熟悉,又带着戏谑的声音,栾驰一回头,对上一张不算陌生的男人的脸。
对方在他身边坐下来,要了一瓶啤酒。
“你们做人民警察的也可以来这种娱乐会所消遣吗?”
他语气不善,瞥了来人一眼,扭过头继续喝酒。
“只要不穿着制服,只要别被人举报,应该可以吧。我们也是人,偶尔也得放松一下,不然风里来雨里去,每天对着的不是尸体就是犯人,早晚要变成精神病。”
蒋斌接过酒保递过来的啤酒,用瓶口轻轻碰了一下栾驰面前的酒杯杯壁,客气道:“敬你。”
第三十章
基本上,栾驰的个性一向是,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
也就是俗称的吃软不吃硬。
加之伸手不打笑脸人,无论怎么说,蒋斌刚才的话语都是客客气气的,他也不好怒目相视。
随手端起酒杯,和他碰了碰,栾驰喝了一口,没有干掉。
蒋斌也只喝了小半瓶下去,握着啤酒瓶,他略微转身,看了看身后喧闹的舞池,打量了一下四周。
“这里的生意真好啊,歌舞升平,看起来好像中海的人一点儿烦心事都没有。”
他一边赞叹着,一边又呷了一口酒。
栾驰也微微侧身,故意反问道:“国泰民安,不是再好不过了吗?哦,也不对,这个社会上要是没有了坏人,你们这些做警察的也就要全都丢了饭碗了。”
蒋斌明知道他在和自己开玩笑,自然不恼,浅笑着接口道:“要真是那样,我们这群人解甲归田也不错。只可惜,人的**不止,想要完全地杜绝世上的犯罪,就是不可能的。”
哼了一声,不置可否,栾驰静静地喝酒,不再开口。
他向来不大喜欢蒋斌这一类人,中规中矩,办事虽然干净利落,整个人却也犹如泥偶一样毫无情趣可言。他们古板又守旧,年轻的时候大多充满干劲儿,等到人至中年就滑得像是一条泥鳅,为了升职连领导的脚都能跪下来舔。
所以,话不投机半句多,栾驰并不想和蒋斌多说什么。
尤其上一次,他带着手下前来“风情”展开了一次声势浩大的临检,这基本上就等同于是整间酒吧的敌对方,无数双眼睛在暗处看着,栾驰可一点儿都不想在钟万美不在的时候,自惹麻烦。
“不过像我这种人,在中海就像是一只蚂蚁一样不值钱,我唯一的想法就是,做个好警察,对得起天地良心就可以了。”
蒋斌叹了一口气,似乎看出来栾驰对自己的到来并不欢迎,只是自言自语了一句。
天地良心?!呵,果然够迂腐,自己没看错人。栾驰闷闷地想着。
这个世界什么时候讲究良心了?!
讲究的是强悍,霸权,谁有本事谁就有话语权。只要你足够有能力,即便你做的是错事,也有办法颠倒黑白,把死的说成是活的!
突如其来的情绪,令他握着酒杯的手都在微微颤抖。
“呵,堂堂蒋队长如果是蚂蚁,那普通老百姓又是什么,岂不是活得连蚂蚁都不如了?”
栾驰出声讽刺,他一向厌恶过度的自谦,也懒得同人客气。
似乎看出来他的情绪变得激动起来,蒋斌转移了话题,轻声开口道:“在中海,部级以上的官员都是随处可见,谁在乎我一个小小的队长?说句不怕得罪你的话,不是人人都能有一位像你父亲那样的爸爸……”
这算是栾驰的死穴之一了,他生平最厌恶有人说他好命,生来就是栾金的儿子这种话。
果然,蒋斌的话音未落,栾驰已经重重地将酒杯掴在了吧台上,整个人也下意识地站起来。
他的力气很大,当即有几滴酒液飞溅出来,落到他的手背。
“你们一个个能不能别把我和我老子扯在一起?”
他的声音提得很高,尽管四周音乐隆隆,但也引起了周围离得近一些的人的注意,已经有人朝这边看过来的,包括一直在舞池附近晃荡的那几个高大的保镖,似乎随时注意着吧台这里的一举一动。
栾驰看了看,重新坐回来。
似乎没有料到自己的话会造成这么大的影响,蒋斌皱皱眉,轻声道:“如果让你不快,我很抱歉,只不过我确实没有挖苦你的意思。你是栾市长的儿子,这件事任凭谁也否认不了。一个人难道能够选择自己的出身和家庭吗?”
栾驰的双手在微微颤抖,他知道,或许蒋斌没有旁的意思,可他就是受不了,这种敏感自青少年时期就一直追随着他,已经融入骨血,成为一种病态。
“说回我自己吧。我爸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警察,在我还不到周岁的时候,出任务死了,我妈带着我一个人过,等我上了小学三年级那年,她得了乳腺癌,遭了很大的罪,也去了,我是一直由我小姨抚养长大的。我想你比谁都能明白,像我这样的人,能够坐到现在这个位置上,有多么不容易。”
蒋斌感慨地回忆着,再举起酒瓶的时候,发现瓶中居然已经空了。
“再来两瓶。”
不等他说话,一直没出声的栾驰忽然招招手,等酒保递过来,他自己先拿了一瓶,咕嘟咕嘟灌了起来,顺手将另一瓶推到蒋斌的面前。
他微微一愣,然后接过,也大口灌起来。
在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