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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丽接完电话,就着急的出门,看着丈夫阴沉的脸色,她抱歉的开口:“老公,对不起,我现在要去一个秘密的实验者考察,等我忙完了这一阵,我放下工作,好好的陪你!”
说完凯丽就朝着到大门走去,刚打开门,身后就传来冷冷冰冰的话语。
“今年是我们结婚的第七个年头!”
第七个年头?
凯丽猛然的怔住了,像是被雷击了一般,七年之痒这个词迅速的浮现在她的脑海中。
这四个字,简直就是夫妻的诅咒,多少人在七年之痒的时候黯然的分道扬镳。
他的丈夫刻意的提醒她今年是他们结婚第七年,这简直就是**裸的警告。
显然对她的忍耐到了一定的极限,要是她在继续下去,或许真的出现婚姻危机了,甚至已经出现了。
三年之痛,七年之痒,这句话似乎已成为多少人在情场中受过伤的经验总结。
爱情在第三个年头,当所有的新鲜与神秘感都荡然无存时,就到了激情勇退,停滞不前的状态。
很多情侣都会在这个时候有了新的想法与感受,而这些想法通常会因为缺乏沟通,或观点不一而最终导致两人分手的局面。
七年之痒?通常是形容夫妻,当夫妻额爱情走到了第七个年头,所有的激情不再,感情升华为亲情。当他们拉着对方的手,摸着对方的脸,一切都是如此的熟悉。
没有了新鲜感的生活是否犹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毕竟这么多年的感情不应该轻言放弃。
很显然,凯丽跟陈显这对夫妻就陷入了中年感情危机。,杨显对这位忙的起早贪黑的妻子很无奈,他的警告不是威胁,反而是挽留夫妻间的感情。
凯丽公务在身,纵然丈夫有再多的不满,她也只能咬了咬牙,抛开杂念的离开了家。
视线拉到某片偏僻的山脉附近,这里有一间很隐秘的大型实验室,里面都是一流的科学实验者,而且属于国家机构,只是不为外人所知。
很快,这间隐秘的实验室门口出现了一位英气逼人,落落大方的中年美女,她正是凯丽。
别看凯丽是一位女子,但她的身份却很高,是特殊机构生物部的处长,掌管天下生物的研究工作。
另外别看这偏僻的实验室不起眼,里面甚至有神秘的控兽师存在。
凯丽刚到实验室的门口,就有一股紫外光线映照到了凯丽的身上,霎时间,她的身份一目了然。
要是紫外光线扫出的是一位陌生的人,那么它的紫外光线就会洞穿来者的身份。
噌。。。!
一道合金属的大门自动的打开了,凯丽习以为常的迈凯步伐,走了进去。
一进实验室,穿了一派走廊路口,一位身穿白马褂的年轻男子便迎了上来,他面色苍白,身材清瘦,但那眼睛却异常的明亮。
宛如黑暗中的猫头鹰之眼。
“处长,你可来了,我等你许久了!”苍白男子开口,一副很急迫的样子。
司徒慕斯,地球上最年轻的生物学家,对动物有着痴迷的嗜好,最重要的是,他还是一位三品的控兽师,擅长控制一些群体昆虫类生物。
这种人还在是被国家机构控制,否则要是心存邪念,那么对社会来说,绝对就是一场灾难。
“慕斯,你一大清早把我叫来,要是不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我可会发脾气!”
凯丽一想起丈夫对自己的态度,就一阵的烦躁。
生物部门,是一个很复杂的机构,几乎是生存在阴暗中,甚至极少人知道这个部门的存在。
就连凯丽的丈夫都不是很清楚他的这位很忙很忙的妻子具体做的什么。
“处长,你先别生气,我的研究有了一个重大的突破,当然要第一时间跟你汇报!”
司徒慕斯两眼放光,像是做出了什么伟大的发明,能对整个世界都做出巨大贡献似得。
“慕斯,你又背着我弄什么生物研究?”凯丽顿时杏目圆凳,对这个年轻男子很头痛,三天二头的弄一些动物实验,就在去年,他研究了一只猩猩的基因,生生的将这只猩猩给强化了。
这个实验者差点被强化的猩猩给摧毁破坏了,最后只能用热武器将这只强化发狂的猩猩给打死。
一想起来,凯丽还心有余悸。
第二百九十章 天蚁
“处长,你先别生气,我这次研究出来的生物,绝对是史无前例的,可以当做生化武器!”
司徒慕斯越说越兴奋,迫不及待想向世人展现自己天才的劳动成果。
凯里脸色越发的难看,连生化武器都出来了,他想干嘛啊。
她太清楚自己眼前站着苍白男子是一个怎样的变态,不但对生物有着无与伦比的天赋,更重要他还是一个神秘的控兽师,但最让凯里担心的是司徒慕斯其实就是一个疯子。
别看他清清瘦瘦,疯狂起来,谁都拦不住,都说天才一般都是疯子,凯丽对这句话深信不疑。
“处长,我带你去c…t实验室!”司徒慕斯二话不说的拉着凯丽就朝着某一个密室而去。
半晌之后,凯丽走进了c…t实验室,入眼的某个地方让她的眼眸出现了惊恐之色。
那是一个密封的空间,用超强防盗玻璃隔绝起来,满玻璃上都是密密麻麻,成千上万的爬行小生物,由于数量太多,太密集,凯丽纵然身为生物部分的处长,既然一时半刻看不出里面是什么东西。
“慕斯,你又弄什么鬼,这里面是什么东西!”
莫名的,凯丽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这种预感,从见到这个疯子开始就产生了。
“处长,你等等!”
司徒慕斯走密封的防盗门前,在密码门上按了几个按键,噌。。。,门开了,他迅速的进去,奇快无比的捉了里面一个小东西,就出来了。
随后,慕斯将抓来的小东西放到了一个小型的密封玻璃缸中,只见那小东西在玻璃缸中横冲直撞,居然能撞的玻璃缸挪动。
这。。。!
凯丽吸了一口冷气,茫然失措,像个泥塑木雕的人,里面分明一只15cm的纤小生物,居然有那么大的力量。
细细看去,凯丽惊呼一声:“这是白蚁!”
小东西样子跟蚂蚁差不多,但有一对小翅膀,那么便是白蚁了。
白蚁是一种危害性很大的昆虫,是属于较低级的半变态昆虫,一般人家发现这种小昆虫,还不敢自己处理,而是请专业人士来清除。
这种半变态的昆虫在二亿年前就出现了,直到现在还相安无事的活着,恐龙都灭绝的连渣都不剩,它还一直繁衍着,别看小,但生命力却很惊人。
另外白蚁是动物世界的建筑大师,它们建造的标志性土丘高度可达到3米以上,对于这些纤小生物,3米以上可以称之为摩天楼了,采用白蚁嚼碎的树枝、泥土和粪便建造,内部环境非常舒适。
白蚁建造的土丘通风堪称完美,犹如安装空调一般,同时也可收集冷凝的水滴,一些蚁**甚至还建有“真菌农场”。
非常非常的了不起,但白蚁跟蚂蚁不同,极少的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
凯丽看到玻璃缸中的小东西,第一联想就是白蚁,但旋即她自己就否认了,白蚁没有那么强的力量跟飞行的速度。
玻璃缸中的小东西简直就是在里面闪来闪去,让人有种眼花缭乱的感觉,更为重要的是,凯丽知道白蚁,虽然有一对翅膀,但它的翅膀是非常非常的脆弱的,几乎是一碰就掉。
哪能像玻璃缸里的小东西,横冲直闯,况且体型也要比一般的白蚁要大的多。
“慕斯,这到底是什么!”凯丽懒的在猜想了,干脆问这个始作俑者。
司徒慕斯自信的笑了笑,从白马挂的口袋中拿出了一瓶小型的喷雾,然后又从旁边拿来了两个防毒面具,他自己先带了起来,凯丽毕竟是生物部的处长,见多识广,也跟着带起来,面对这个疯子,你最好不要跟他对着干,那样没什么好果子吃。
“你手中拿的是杀虫剂?!”
“聪明!”司徒慕斯掀开眼,眼底兴奋闪过,道:“这是ddt,超强杀虫剂,世界上任何的昆虫,都无法在它的手中活命!”
说着,司徒慕斯就朝着里面的小东西喷了几下喷雾,出来的气体既然是暗黑色的,可见这个杀虫剂有多可怕,有多毒。
喷雾对着小东西一喷,小东西立刻就安静了下来,趴到了地面,煽动了几下翅膀。
凯丽聚精会神的看着,ddt这种超强杀虫剂她太了解了,外界想买都买不到,是限制买卖的,不但对昆虫有着致命的杀伤力,就算对人喷几下,那么人也会顷刻间死亡。
区区一个15cm的小动物,哪怕是粘到一丢丢,恐怕也足够它死上,上百回了。
对于慕斯喷到那好几下,凯丽觉得完全是浪费。
但很快,凯丽的眼睛收缩了起来,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那小东西被ddt喷了好几下,而且玻璃缸中都是ddt的气味,它就安静了一下,随后又生龙活虎的飞动起来,在玻璃缸中再次横冲直闯。
这怎么可能!
凯丽诧异万分,就慕斯喷的那几下暗黑气体,就算是一个人,也足够杀死了。
这个长的像白蚁的小东西居然抗过去了,不但活下来,而且跟没事人一样,丝毫不受影响。
这也太可怕了吧。
“它居然能抵抗超强杀虫剂,这到底是什么生物!”凯丽正色起来,一双眼眸透着英气,逼问慕斯。
司徒慕斯傲然道:“我研究改造的生物,岂能轻易的死,我称它为天蚁!”
“天蚁?!”凯丽惊呼起来,什么样的生物,能配的上一个天字。
“我的天蚁是混种,说的再大胆点,就是变异混种,它体内有多种基因的存在!”司徒慕斯像在跟别人炫耀自己心爱的玩具,道:“你别看它小,但它的破坏力跟生命力一样的惊人可怕!”
“变异混种?你给我说清楚点!”凯丽蹙眉。
“处长你应该知道行军蚁吧!”
行军蚁!
凯丽闻言脸色顿时苍白起来,这种蚁类她岂能不知道,名气大的很,而且是恶名昭彰。
这种生物群居而行,规模几百万,所到之处,那叫一个寸草不生。
第二百九十一章 疯子的想法
行军蚁的捕猎能力惊人,通常是组成一个大军队捕猎,长度蔓延覆盖几公里,它们一遇到猎物便会用颚把猎物撕碎。
蟋蟀、蚱蜢等身体比它们大上百倍千倍的大块头,都是行军蚁的美食,虽然一只蟋蟀很有力气,对付一只行军蚁两只行军蚁很有把握,但是当成百上千只行军蚁源源不断的迅速爬上它的身体咬它的时候,它最后也只要被不甘的消灭掉。
电视上介绍说,甚至一头猪或者豹子碰到行军蚁,半天内也能被吃的只剩下骨头。
有传闻说行军蚁是最为可怕的昆虫,它们结成数以万计的大群,遇人杀人,遇佛杀佛,连豹子和蟒蛇都会被它们啃为白骨。
行军蚁之所以这么厉害,一是因为它们数量多,二是因为它们的唾液里有毒,猎物被咬伤后,很快就被麻醉失去抵抗力了,行军蚁一个小时可以移动20米左右。
狮子、老虎、熊没什么可怕,就连我们这些以好战著称的人类也不足为惧,若论作战之道,只有行军蚁才会让你胆寒心颤,吓出一身冷汗。
这些优秀的战士披坚执锐,躯壳硬似铁甲,大颚利如弯刀,以蚁海战术采取攻势,数量之大超乎想象,倚仗势众砍劈削切,即使体型远胜它们的猎物也得碎尸刀下。
试想一大群人在猛犸象脚边挥舞长矛的景象,行军蚁大举进攻捕鸟蛛或者蝎子时,双方比例之悬殊正是如此。
每天,行军蚁群能在数万场这样的厮杀中取胜,但实际它们也就只能用数量取胜,本体太小,小到就算用一滴水都能给冲走。
甚至有人说行军蚁生活在沙漠中,以黄金为食。
这种说法是扯淡,生物当然不能靠重金属单质获得能量,蚂蚁吃不了黄金,但关于蚂蚁,沙漠和黄金的传说古而有之。
世界上有一种掘金蚁的传说,传说这种蚂蚁体型比狐狸还大,能挖出地下埋藏的金矿,印度人会骑着骆驼来偷它们的金子,然后掉头就跑,因为掘金蚁的速度之快举世无双。
关于行军蚁的传说太多了,凯丽转念间能想到很多,这种生物好在体型小的可怜,不然一动就是几百万只,规模大者,就是上千万只,要是它们有一只老鼠的体型,那么世界都是它们的天下了。
“慕斯,你是说你的天蚁中有行军蚁的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