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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主人的血才有用。”约翰几乎有些恶意的肯定,看见这个女人居然爱上一个人,他很不舒服,得到她的心应该很幸运吧。
游牧歌心里疼的要命,脑子一片空白,他怎么那么傻,怎么那么傻,一国太子,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又是那样神仙般的人物,多少女子会倾心相许,他何必为了一丝游魂这样折磨自己?
约翰冷冷的看着游牧歌苍白的脸,接着说,“你的情人正在准备一场叫做血祭的仪式,如果你和他在同一个时空,以他的鲜血染玉即可找到你,但如果九九八十一天以后,还是没有踪影,他只有用最后的办法-血祭:以剑刺胸,在靠近心脏的地方放血浸玉,稍有偏差,后果你自然知道。”他叹了一口气,“我也不想他死,你最好快点做决定,每天他都要用三滴血来试玉直到血祭的那一天,你回来多久了?”他漫不经心的问。
游牧歌痛的快支持不住了,她努力集中思绪,一天相当于三天,从她回来到今天已经二十三天,那就是六十九天,还来得及,她一秒钟也不想多等了。她颤抖的取出那块玉,血玉烫的几乎握不住,约翰蓦然睁大双眼,兴奋的站起来,他察觉到自己的失态,又缓缓坐下,紧盯着那块耀眼的血玉,声音有些干涩,“收好红宝石和血玉,我不能在此送你走,公众场合,我脱不了嫌疑,你最好安排一下,你是个名人,我不想有麻烦,今晚你到我伦敦的寓所来,最好别让人看见。”说完他递上一张纸条,临走前,他突然又诡秘的一笑,“别忘了,剪下你的一缕青丝,一来系住血玉不会灼伤我,二来我也想留个纪念,毕竟让我心动的女人寥寥无几。”说罢扬长而去。
游牧歌失神的握住手中的玉,内疚而痛恨。内疚不能守住定情的信物,痛恨对方拿爱人的性命相要挟,从不受制于人,自由随性的她再也不能潇洒的一走了之,这一刻,她终于深切的意识到,她真的很在乎,爱情面前,她无法继续骄傲。
不知道该如何通知林姐,巡回演出要提前终止了,又要留下她面对一切的纠纷,游牧歌心里无比愧疚,也许永远也回不来了,不能再一次丢下爱的人,不忍心再让他心痛。这二十几年,辉煌过,享受过,无论多么舒适的生活方式,就当是一场梦吧。游牧歌在房间里机械的收拾着东西,带了点换洗的衣物,箱子快塞满了才发觉,大多都是衬衫长裤,这些习惯恐怕以后都要改了吧?林姐不在饭店,出去联系演出事宜了,游牧歌坐下来给她写了一封短信,抱歉不辞而别,请林姐代为发表一项声明,暂时终止演奏生涯。她要给自己放个长假。
天色将晚,游牧歌把信从门缝里塞进林姐的房间,拖着箱子离开了。
约翰的寓所在一条僻静的街道,游牧歌到的时候,他已经恭候多时了,桌上摆着鲜花和香槟。游牧歌扫了一眼,讽刺的说,“你不会以为我是来和你共进烛光晚餐的吧?”约翰有点尴尬,自嘲的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恢复阴冷的表情,伸出手。
游牧歌克制着自己,平静的递上血玉和一束刚剪下的头发,她突然想起了海的女儿,那条小美人鱼,为了王子的爱情不惜放弃美好的海底生活和三百年的生命,最终变成了海上粉色的泡沫,世人歌颂她不灭的灵魂,又有几人能做到呢?游牧歌在心里叹息,也许她因该庆幸,她爱的人更超过百倍的爱她,一切都是值得的。
约翰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你回去后也许会面对一些你不想面对的事情,见一些你不想见的人,这次,你不能置身事外。你也不一定能马上见到他,但血祭肯定会终止。”他把玩着血玉,淡淡的说。
游牧歌不耐的打断他,“好了,开始吧。”
约翰深深的看她一眼,取出一把锋利的刀片,对游牧歌说,“需要你的血,别怕疼。”他拉过游牧歌的手指,轻轻一划,鲜红的血立刻涌出,滴在血玉上,透过血纹,鲜血一下浸入玉石内部,和里面的暗红色相溶,好像沸腾起来。约翰托起游牧歌项前的红宝石,手指好似不经意的滑过她的肌肤,低声道,“真是舍不得呢……”游牧歌偏过头不去看他。约翰吸了一口气,把血玉放在红宝石的上方,微微倾斜,鲜血仿似从玉石里面流出,滴在宝石上。
室内红光大作,游牧歌闭上眼睛,心里忽然变得很宁静,喂,我来了,来陪你这个神仙傻瓜。
旧亭台
做了几百种设想,最好的是醒在神仙的床上,最坏的是醒在荒郊野外,但是从未想过故地重游。
游牧歌睁着双眼打量着屋内的摆设,叹了一口气,还是老地方,此一时,彼一时,心境却是大相径庭,宝石还在,血玉无踪,如果可以,她会毫不犹豫的送约翰上绞架。
客房的摆设并无大动,还是那间酒楼,窗外却是深秋了,落叶飘零,秋水萧瑟。游牧歌起身,看见旅行箱就在床边,她低头瞥见自己的薄毛衣和长裤,思忖着因该换一条长裙和丝绸上衣,免得走出去太突兀了,上回是浑然不知,这次要处处小心,既然这是大政的境内,要尽量避开中山隆的耳目,免得横生枝节。
打定主意,游牧歌迅速更换了衣物,准备先下楼租辆马车,然后回来拿箱子。刚到门口,蓦然想起自己身上一两银钱也没有,她苦着脸在房间里打转,脑子里突然闪过一样东西,对了,那玩意儿是纯金的呢,她打开箱子,在角落里翻到了那块镶着‘风’字的小金牌。天无绝人之路,正好派上用场。
兴冲冲奔下楼,从后院溜出去,游牧歌在离酒楼不远的地方寻到一辆不起眼的马车,她掏出小金牌在车夫眼前晃了晃,一再保证到了目的地就给他。车夫将信将疑,但抗不住游牧歌一脸妩媚的笑,就答应了。
游牧歌吁了一口气,让车夫在酒楼后门等着,她要上楼去取行李。打开房门,她一步跨进去,当场僵住,屋内赫然坐着一个人,玉冠便服掩不住王者气势。不去看那双咄咄逼人的俊目,游牧歌伸手推窗,一眨眼的功夫,满眼金盔铁甲,禁军已将酒楼团团围住!她颓然坐下,都怪自己大意,刚才若不回来也就走掉了。想起约翰说的话,心里不禁沮丧。
中山隆默默注视眼前这个令他魂萦梦绕的女子,脸上神情复杂,心中百转千回。她不似初见时神采奕奕,放肆灵动。只是疲倦的缩在椅子中,柔滑的长发无助的披在肩上,淡紫的衣裙略显萦弱,凝神的双眼中带有一抹哀伤和焦虑。他的心被狠狠的刺了一下,她真的爱上那个人了吗?中山隆眼里闪过一丝痛楚,喃喃低吟,“佳人如梦,一琴绝响。”
游牧歌闻声看向他,无奈的说,“看来我又要谢谢你的国师了,不过,我一介女流,你又何必大动干戈?”
中山隆“哼”了一声,霸气的一抖石青长袍,长身玉立,冷冷的道,“贵客临门,礼不可废。”
“贵客?”游牧歌微微一愣。
中山隆似笑非笑,欺身向前,眼里却寒意逼人,他弯腰托起游牧歌的下巴,“金琪的太子妃,当不当得贵客二字?”
游牧歌闻言一怔,随即不卑不亢的侧过脸,“既是如此,一国之君岂可如此轻薄?”
中山隆一窘,不情愿的放手,沉着脸不说话。
气氛显得有些尴尬,游牧歌转念一想,人在屋檐下,惹恼了他,更加无法脱身,男人要哄,先用缓兵之计吧。她躬身行礼,“陛下面前,没有什么太子妃,小女子只是执行陛下的计划罢了。”
龙颜微霁,中山隆玩味的看着她,“有何进展?”
“时机未到。”游牧歌硬着头皮回道。
“你以为朕很好骗吗?”中山隆语调森冷,“朕的探子并不是废物!”
浑身生起一丝寒意,游牧歌不禁退后几步,索性缄口。
看着她煞白的小脸,中山隆心里泛起一丝柔情,他缓步向前,不容置疑的拥她入怀,贪婪的闻着她的发香,嘴唇滑过她光洁的额头,轻叹道,“你若舍不得杀他,就待在朕的身边吧,朕不会再放你走了,朕早就后悔了,后悔的心都碎了。”
游牧歌浑身一抖,心里又急又绝望,她的爱人还在流血,她却被困在此地,该怎么办?怎么才能逃出去呢?
仿佛感受到她内心的慌乱,中山隆轻轻放开她,柔声道,“跟朕回宫吧,朕保证永远不会让你再受任何委屈。”说罢,牵起游牧歌的手走向门外,门一打开,走廊上跪了满满的一排。中山隆一个冷洌的眼神,侍从急忙进屋取出游牧歌的箱子。
游牧歌心乱如麻,机械的跟着他,想到马车夫还在后门口等着,恨不得插翅飞出去。脑子里突然闪过某人的几句话,持此信物到任何风记物业,即可见到我。”他们不是死党吗?见到金牌,他一定会通知神仙吧?尽管对那人并不信任,但此刻别无选择了。只有赌一次了。
游牧歌轻轻扯了扯中山隆的衣袖,他侧过头,“跟我来一下。”游牧歌恳求的看着他。她知道他不会放他离开身边,不如大大方方带他一起,反而不会引起他的疑心。中山隆心神一荡,抵不住她温柔的眼神,不由自主的随她向后门口走去,后面大批的侍卫紧张的跟着。
马车夫蹲在后门口,不耐烦的叽咕着,看见游牧歌出来,忍不住抱怨,“小姐,我等了你许久,再不出来我可就走了。”游牧歌放开中山隆的手,歉意的笑着,走到马车夫面前,把手里的金牌塞给他,低声道,“拿此物去风记换钱。”又故意大声不悦的说,“钱都给你了,还不快走?”马车夫也很机灵,立刻收起,喜笑颜开的上车而去。
转身走回,游牧歌平静的对中山隆说,“走吧,希望你不会再后悔。”
小轩窗
思念会令天下最舒适的所在变成囚笼。
一生中第一次,游牧歌觉得面对一个英俊,深情,有气度,又极端富有的男人会是一件如此难以忍受的事。
尽管她住进了最精致奢华的宫殿,尽管她拥有除了出宫以外的所有特权,尽管她被全后宫所有的女人发疯般的嫉妒着,尽管年轻的帝王万般呵护,倾心爱恋,每一分,每一秒都令她倍受煎熬。
虽然中山隆还未强迫她什么,但游牧歌比谁都清楚,男人的耐心是有限的。他越来越缠绵的举止,深夜盘桓不去,让她疲于应付。曾几何时,性爱于她,只是各取所需的事,在贞洁和生命之间,游牧歌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但是这一次,她再也无法心安理得。
那个日子渐渐临近,风无涯收到金牌了吗?可怕的血祭终止了吗?离开了现代的通讯传媒,游牧歌深感自己的渺小和无能为力。九重宫阙,富贵温柔,深深囚住一个本不属于它的躯壳。
没有人替她送信,甚至连最亲近的碧罗也无声的坚守对皇帝的忠心。
中山隆特意把碧罗从别宫调过来服侍游牧歌,唯恐她觉得陌生。连带一班服侍过她的宫女太监也一同过来了,众人见了游牧歌都是发自内心的欢喜,这样一个不拘小节,没有架子的主子谁不喜欢呢?虽然皇上还没有给她任何封号,但也是早晚的事,哪个明眼人会看不出皇上一颗心都丢在这儿了。从未见过皇上对哪个女人这般宠爱过,除了侍寝,他对六宫都是淡淡的。现在除了上朝,皇上只爱待在这儿,陪着主子,哪怕她爱理不理,哪怕她心不在焉,为什么别的女人拼命想得到的荣宠,主子却不在乎?那么爱笑爱动的人这次回来象完全变了一个人,只是常常守着窗子发呆,对飞鸟着迷。
下了朝的皇帝朝服未脱就兴冲冲的走进来,不由分说的把正垂着头,萎靡不振的游牧歌抱坐在怀里,他伸手从袖子里取出一样东西递到游牧歌面前,欣喜的说,“今日早朝,小国今舜的使节献上此物,说是他国人在河边拾得,光华夺目,不知何物,却坚硬异常,特献给我国,以示忠好。”
动弹不得的游牧歌淡淡扫了一眼,不免诧异,好大的天然蓝钻!可惜这儿的人不识货,带回去一定价值连城。见游牧歌终于有所关注,中山隆舒了一口气。他赶紧说,“你觉得做什么好?”
见他满脸期待,游牧歌不想扫了他的兴,毕竟她还有事相求。“做一个胸针吧,没有切割工具只能整体镶嵌了。白金托架最好,没有只好用黄金了。形状吗,可以做成孔雀翎尾的图案,空白部分就用水晶石填上。”游牧歌搜寻着关于珠宝的知识。中山隆温柔的注视着她侃侃而谈,手臂收的更拢了。听完了,他立刻宣人按游牧歌的意思速去打造。
见他兴致很高,游牧歌犹豫片刻,终于鼓足勇气开口,“可以帮我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