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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想说,那是您没有的东西。
可又觉得矛盾,她是天之骄女,是整个教廷捧在手心里、连老教皇都十分看重的千金小姐。
这世界上有什么是她不能拥有的东西呢?
似乎并不存在。
于是我把杜登词典上的解释一段段念给她听:“是可以一起分享快乐、分担痛苦的、信任的人。”
解释完,她果然不太明白,迷茫地看着我。
这时佣人送来了甜点。小姐最喜欢吃家里甜点师傅做的黑sen林蛋糕,但让她非常懊恼的是,营养师说,为了牙齿和身体的健康,她每天最多只能吃一小块。
我拿起餐巾铺在安温园柔软的草坪上,她看着我忙活,单手撑着下巴,问道:“什么叫一起分享快乐?”
我想了想,“陪您一起玩游戏,就算是了。”
“那什么叫分担痛苦?”
我,“……”
痛苦两个字根本不存在于她的生命里,如果我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先给她解释什么叫“痛苦”。
不过,痛苦从来不是用嘴说说而已的,即使我解释了,她也不会明白。除非她自己经历些什么。
但是我看着眼前这个从刚生下来就活在我视线里的孩子——
痛苦二字,我倒宁愿她永远不懂。
她见我不说话,自己也半天没吭声,最后很聪明的规避了第二个问题,问了我最后一个:“那什么叫信任的人?”
我望着她执着的样子,知道这个问题是绕不过去了,只好尽量简单地告诉她:“就是您有一块蛋糕,您愿意把它交给别人。”
小姐怔了两秒,“咯咯”的笑出声,嗓音像百灵鸟一样悦耳,“哦!”
就在我准备为她擦手的时候,她却忽然端起盛着蛋糕的小碟递给我,“这个,给你。”
我看着她,蓦然觉得领结系得也许太紧了些,所以才会有这种感觉——
这种话被卡在嗓子里的感觉。
见我很长时间没有接过,她也许是着急了,单手撑着地面站起身,小小的身子朝我凑过来,却不小心踢翻了一旁的果篮,整个人都扑倒在了草地上,她手里的蛋糕更是直接掀翻在我的西装上,顿时,我们两个都狼狈不堪。
最糟糕的是,礼仪老师好巧不巧地找了过来,看到我们的样子,勃然大怒。她指责我身为管家怎么能如此衣衫不整,又指责小姐身为千金名媛居然趴在草地上。
后来小姐被罚抄了十遍《圣经》的引言,我也无奈地接管了安温园里所有卫生间的清理工作。
过了两个小时,她跑到小教堂的卫生间里找我。
我问她来做什么,她眨巴着大大的眼睛,很不高兴地嘟着嘴,“你不用抄书吗?”说着,看向我手里的东西,“这是什么?”
我不知道应不应该告诉她,并不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犯错的人都有这么好的运气去抄《圣经》,也不知道怎么给她解释我手里的马桶刷究竟是用来做什么的。可是看到她因为受到了不公平待遇而不开心的模样,我女儿Amy平时赖在我怀里撒娇的样子便浮现在眼前。
我蹲下来对她说:“小姐,做错了事情,就会挨罚。您要抄书,我要做其他事情。”
“你也挨罚了吗?”
“是的,小姐。”
“哦。”她可能觉得平衡了些,五官没那么皱巴了,忽然,却又扬起笑脸,“原来我们是朋友啊。”
我一愣。
“你陪我捉迷藏。”她一根根掰开手指数着,“我给了你蛋糕,我们一起挨罚。”
第二天,公爵大人回来了,我在前厅见了他以后,忙去园子里通知小姐。最后在卧室里找到她,发现一向喜欢在草坪上晒太阳的小姐,居然托腮坐在公主床上,满脸苦恼地盯着衣柜里的裙子。
我说:“小姐,公爵大人回家了。”
她:“哦。”
反应很冷淡。
我不禁问:“您不去见见大人么?”
“我没有漂亮的裙子,彼得。”她显得很懊恼,“爸爸不喜欢这些衣服。”
有时候小孩子的世界很难理解,需要些耐心,“您为什么觉得公爵大人不喜欢这些衣服呢?”
她转过头来看着我,“我穿这些衣服的时候,爸爸从来不对我笑。只有穿鹅黄色的裙子那次,他笑了。”
我知道她说的那条鹅黄色的裙子,那是公爵大人旗下的公司拿到新产品开发权那天,小姐穿的那条裙子,不过那是半年前的事情了。
见她实在纠结,我叹了口气说:“公爵大人平常不笑……也许不是因为他不喜欢您的那些衣服。”
她看向我,“那他不喜欢什么呢?”
我被这个问题问得一噎,心里渐渐泛上些说不清的情绪,低声道:“他只是不喜欢笑。”
她思考了很久,最后郑重其事地告诉我:“彼得,今天的蛋糕不给你了,我要留给爸爸。”
我知道小姐这样做的原因,她总觉得,吃了蛋糕心情会好,心情好了就笑了。
后厨直接将蛋糕送到了客厅,公爵大人吃了一口,皱眉对我说:“这是什么东西?黑sen林蛋糕做得这么甜也敢拿给小姐吃?马上把家里的甜点师换掉!”
我垂眸道:“是,公爵大人。”
余光里,是小女孩站在一旁绞着裙子,小小的牙齿咬住嘴唇,不敢吭声的画面。
那一年,小姐失去了她最喜欢的甜点师傅,作为管家,我无条件顺从了公爵大人的命令,没能为她争取半分希望。
但她却对我说,彼得,谢谢你。
——谢谢我把Amy带到了安温园。
Amy是我的女儿,比小姐大一岁半,她们成了很好的玩伴。
多数时候我都陪在小姐身边,可以说,她是我看着长大的。
然而事实上,我并不太清楚她每天在想些什么,她不太会把这些事告诉其他人。
并非她不想说,而是因为每次说了,只要被礼仪老师听见,必会告到公爵大人面前,赏她一顿板子。
挨打多了,她就学乖了。
这是公爵大人的言传身教——喜怒不形于色,优雅从容,是作为伯爵小姐要上的第一课。
小姐那时候四岁半,她听不懂这些,便来问我,爸爸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喜怒不形于色?
我想了片刻,用尽量简单的方式告诉她:“就是不可以哭,也不能过分的笑。”
五岁时,她已经是个非常合格的小淑女了。被公爵大人慢慢带入了公共场合,出席于各种上流社会的活动之中,每次当镜头捕捉到她的脸上时,她从头到脚,从服装到微笑,都得体到让人挑不出半点毛病。
后来的几年里,她偶尔还是会私下说一些类似于“谁谁家的太太真胖”、“谁谁家的厨师把玉米饼烤糊了”、“谁谁家花园里种的花难看死了”,不过我再也没听到过。这些话,都是Amy宝贝转达给我的。
我很惊讶,惊讶于小姐不到十岁就能将一边在心里嫌弃着面前的人,一边做出最符合身份的反应;也很失落,好像她已经忘记小时候对我说的——我们是朋友。
可我又很开心,至少她还能毫无顾忌地把心里话讲给Amy听。
我的两个“女儿”彼此成为了闺中密友,这让我多少有些欣慰。
Amy喜欢矢车菊,但我并不认为这是她自己发自内心的喜好。她曾经找我说过,Nancy小姐漂亮,优雅,就像天上的月亮,会弹琴,会画画,欣赏歌剧时也能说得头头是道。而她呢,她只能在小姐弹琴的时候站在旁边为她翻乐谱,或者在小姐画画的时候为她调颜料。
我感到很抱歉,因为我给她带来一位过于优秀的朋友,却只能给她这个低人一等的身世。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Amy会不自觉地模仿Nancy的言谈举止,偶尔在家里也会用小公主一样的语气说:彼得,我的红茶泡六分半,少一秒都不行,三匙蜂蜜,不要柠檬。
这都是小姐平日里的习惯。
包括矢车菊,也是小姐最喜欢的花。
我问Amy,你为什么要和小姐一样呢?
她说:“因为我们是朋友啊,爸爸。”
在她说完这句话没多久,就因为其他家族的千金小姐来Leopold家做客时摘了安温园里一朵矢车菊而和人家打了起来,我赶到的时候,那位千金小姐的脸上全都是指甲划过的抓痕,头发也乱糟糟的,Amy看上去更糟糕,嘴角都出了血,仍旧恶狠狠地盯着对方。
我很生气,她却委屈地大喊大叫,指着地上被踩烂的花朵说:“她毁了Nancy小姐亲手种的矢车菊!小姐栽培了四个月,今天晚上要献给公爵大人的!”
我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时Nancy小姐闻讯赶到,看着地上的花,愣了两秒,又看了眼对面同样狼狈的千金小姐。
那是我从她五岁以后第一次见到她脸上露出不怎么和善的表情。
紧接着,她却没再看对方一眼,牵起了Amy的手,问她脸上的伤疼不疼。
那天晚上的宴会上,公爵大人受到了来自对方的刁难和质问,宴会散场后,他大发雷霆地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Nancy盯着父亲手里的板子——我知道她有多害怕那东西,小时候每次被打板子,她总是会哭着躲在我身后。现在哪怕只是看着,都会觉得浑身上下被打过的地方一起隐隐作痛着。
可是这一次,她却握着拳头走上去,在公爵大人的怒火中一字一字地说:“人是我打的,爸爸。”
伯爵小姐长这么大第一次被罚跪在教堂里。
Amy哭着跪在她身边说:“小姐,我错了。”
“你知道自己错在哪了吗?”
Amy说:“我不该一句话都不说,可是我太害怕公爵大人了……他很不喜欢我……”
我站在她们身后,听到Nancy小姐尚且稚嫩的嗓音轻轻响起:“我爸爸他只是不喜欢笑,不是不喜欢你。”她又重复了一遍,像是要说服谁一般,“他只是不喜欢笑。”
我微微一怔。
都说孩子最敏感,原来是真的。
小姐大概比普通的敏感还要多些聪明,怎会不懂我当年那句“他只是不喜欢笑”其实只是在安慰她?
可是,现在没有我安慰她了,她必须要自己安慰自己,当然,还要安慰别人。
Nancy一边整理着自己的衣裙,一边对Amy说:“你错在不该动手打人,你要记着,我们不能做伤害别人的事情。”
Amy不懂,“可是她先摘了别人家的矢车菊,怎么她还有理了?”
Nancy歪着头,似乎也被这个问题难住了,半晌,她终于想起我还在身后,回过头来问我:“为什么呢,彼得?”
我看着眼前两个孩子,终于还是说:“因为很多事情是不讲先来后到的,小姐,等你长大就明白了。但是,善良是对的。”
Amy似懂非懂,只道:“小姐,你回去睡觉,我在这里跪。”
Nancy纹丝不动,抬头看着仁慈的玛利亚雕像,平静地说:“我们是朋友。”
唯一的,最好的朋友。
小孩子的友情没什么惊天动地,说好就好,说掰就掰,但我却在那个晚上感受到了小姐对于被关怀和被爱的渴求。
也许早在她四岁问我Freunde是什么意思的时候,我就该明白的。
她的心里很空很空,只要住进一个人,那就是她的全世界。
人生的未知性就在于,我们永远都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
很遗憾的,这一次是意外赶在了前头。
小姐快十岁那年,公爵大人接到了Willebrand家的请帖。
这封请帖非同寻常。
因为Willebrand家的嫡长子,Lennard,就是Nancy小姐日后的丈夫。
这将是两个孩子第一次见面。
小姐本人对此是没有什么兴趣的。
所以她做了一件事,一件我不知道她日后回忆起来会不会后悔到心痛的事——
她和Amy交换了衣服,自己偷偷跑到Willebrand家的后花园里玩去了。对于这件事,Amy亦是少见的激动,她从小模仿小姐的一举一动,终于有一天,可以穿上华美的衣服,以千金名媛的姿态站在众人面前了。
可怜天下父亲心,当我看到女儿穿着小礼服在我面前转了个圈问“爸爸,好看吗”的时候,我只说了一句,“好看。”
于是Amy就以小姐的名义,见了对方家的公子。
那时我觉得有些不对,听说Willebrand家的大公子比小姐大上六岁,也就是说,他该是个十五岁的少年。
可眼前的男孩,看上去只有十二三岁的模样,深邃的五官,金黄色的头发,深蓝的眼睛,典型的西方面孔——听说Lenn少爷的母亲是东方人,黑头发黑眼睛的,看来他的长相真是彻头彻尾地遗传了他的父亲。
所有的悲剧,都从这里拉开了序幕。
正如同我没想到Nancy小姐在后花园里遇见了谁,Amy也没想到,她会在第一眼就喜欢上了面前这个金发碧眼的少年。
回到安温园里,破天荒的,Amy没有和小姐叽叽喳喳到半夜才肯休息。
她是哭着跑回来的,边抹眼泪边问我:“爸爸,是不是我一辈子都要捡Nancy剩下的?有些时候还连捡都捡不到!”
我很奇怪她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Amy哭得更伤心了,“她说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