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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些天来,马金莲对自己,不冷不热,也没有以前那么关心自己,搞得王强像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一样。
这般思考着,王强故意跟宋极交代了一下,说自己最近七天有一桩大生意要忙,就不回来了。
临走之际,并交代他好好打理王家,照顾好自己的父母。
而后便带着几名随从,骑着高头大马,扬长而去。
当然,在这乱世之中,做丝绸生意不过是一个幌子。
其实王强做的是军队生意,为四大洲提供各种兵器甲胄,只是借着丝绸的名义,打掩护罢了!
而且,他所经营的,并非经过官府批准,而是私立。
反正那地方是个三不管地带,四大神王的探子,查到了又如何?
给些钱财,打发就好。
加之又有高人布下结界,寻常人根本发现不了!
途中,本来他是想去兵工厂看看的,但越想越不对劲,只能原路返回,一查究竟。
到家的时候,几近黄昏,王家大院灯火通明。
显然,家丁仆从们,刚服用晚饭没过多久。
远远看到王强从远处归来,看门的守卫,一头雾水。
不是说要七天后才回来吗?
怎么不到半天时间,又风风火火赶回来了呢?
然而,正当他们欲要喊话之际,两只黑手从背后伸了出来,捂住了两名守卫的嘴巴,不免一阵心惊肉跳。
而捂住他们嘴巴的不是别人,正是先前通风报信的护院小厮~王顺。
他隔着老远,便看到了王强那标志性的高头大马,连忙从院中赶至门口,生怕那守卫的声音,惊走了偷情的宋极和马金莲。
捂嘴半晌后,王顺才松开手掌,迅速来到两人面前,做了个禁声的手势,并拿出了多年积攒的两碇白银。
第709章大财主之死
第0710章 大财主之死
两个守卫见此,适才松了口气,回神后几欲破口大骂。
但碍于王顺手中的银两,两人对视一眼,顺势收下,遵从安排。
王强骑马,一路疾驰,尘土飞扬。
刚到门口,便看了一眼王顺以及两名守卫,不禁眉头微皱。
往常这两个家伙,老远见到自己,就开始喊了!
今天倒是奇了怪了,竟然默不作声?
难道这里面,真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冥想到此,王强直接把缰绳扔了出去,守卫接住,驱赶向了马场。
王强内心的怒气,此刻已经上升到了顶点。
心中的不妙告诉他,今天定然有事情发生。
路上气势汹汹,直奔卧房而去,王顺也是跟在后面,想看场好戏。
一脚踢开房门,王强似猛虎般闯入其中,果不其然,奸夫淫妇正在床上,行苟且之事。
……
后续发展,两人求饶,王强休妻。
但碍于家丑不可外扬,又念及往日情分,扔下一纸休书,便心慈手软放走了两人。
而那些被转走的财产,也赠与了这对狗男女。
其实最重要的,还是怕兵工厂的事情败露,才没有把两人怎么样。
不然的话,这顶绿帽子,不把它给撕碎,他都不叫王强。
接受这些财产后,事情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卑鄙的两人,竟然还想谋得王强全部家产。
于是,宋极心生一计,把王强打着丝绸幌子,做军队生意的事情,禀告了官府。
消息泄露,自然是引起了城主的注意,由宋极引路,连夜带领上千官兵以及修仙高人,向那兵工厂赶去。
同时另外一方,有大批官兵,查封王家,王强被捕,深陷牢狱。
果不其然,在那四方城外的一个山坳里,一举破获了这个地下兵工厂。
王强被判秋后处斩,其他人等,凡是参与者,都陷入牢狱之灾。
至此,四方城的超级大财主,就这么死了!
而宋极因举报有功,官府为了表示奖赏,便将王家连同千亩良田,赠与了他。
当然,其它财产,全部充公,而马金莲也名正言顺的跟宋极在了一起。
然好景不长,宋极在一次外出的途中,残忍被杀,尸体剁成了肉酱,扔在王家大院的门外。
他的死,想都不用想,世人都明白。
先不说王强有多少财主好友,单说,宋极做的这些猪狗不如之事,便足以人神共愤。
典型的卖主求荣,恩将仇报。
不死不足以平民愤。
所以,尽管马金莲美若天仙,也只能深锁闺中,尝尽那寂寞之苦。
直到有一天,来了一位高僧……
帝御天脑海中的景象,刚回忆到此,便听得外边,越说越起劲,眼内精光射出,眉头微皱。
最终,从那幻境中回过神来,当他想再次沉浸到回忆中时,却发现再也无法查知刚才的那段往事。
“玛德,关键时刻断链子,坑爹。”帝御天狠狠的一跺脚,愤愤不平。
而正在此时,却听到围观人群中,有人发话:“老李头,瞧把你能的,不就是割了一只耳朵吗?有什么值得吹嘘的?”
“你看我的手指,昨天刚割的,我睡她八次都没说什么,你倒好,在这里吹半天,也不害臊。”
来者是一位脸负刀伤,没有五官,且缺少两根手指的中年男人。
说到睡八次这件事情,他还洋洋得意,觉得很光荣似得。
“都别吹,你们看我的鼻子,刚切的,刚舒服完。”
“那娘们虽说是个寡妇,可功夫实在是了不得啊,十八般武艺样样精全,能把你搞得欲仙欲死。”
“是吗?看来本公子今晚也得去尝尝鲜了!”
一个白衣书生模样的青年,舌头狂舔了几下嘴唇,听得他们这般说法,简直是垂涎欲滴。
“看你这模样,应该是外地来的吧?”
“实话告诉你,睡她的代价可不小,不是有钱就能办到的。”
“是啊!那娘们贼的很,她的钱足以堆满两个库房,但就是有个怪癖,喜欢割男人的器官,她看你哪里不爽,等你爽完之后,就没有了!”
“记得城西的那个小胖子,似乎是没有满足她,还是怎么的,现在已经绝种了!”
“所以,你还是小心点吧,别怪我们本地人没有提醒你。”
“玛德,睡一觉,挖了一颗眼珠子,真是晦气。”
“这位老兄,我劝你还是别去,这群老家伙,尽知道忽悠人。”
一位看上去年过十八的瞎眼青年,骂骂咧咧的走了过来,心情满是悲愤,喝道:“这群鸟人,昨天说她长的多么多么漂亮,还说睡一觉,只要割一根手指就行,现在真是后悔死了!”
“不过,那长相实在没得说,也不知道使用了什么邪术,简直是魅惑众生,比起原来在醉春楼当花魁时,还要妖艳几分呐!”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啊!只要能跟她睡上一觉,本公子颇出去了!”
听得那众说纷纭的言语,白衣男子伏扇而去,看他行走的方向,正是正东方的宋家大院。
看来,也是个不怕死的主啊!
“走走走,都散了吧,一个寡妇有什么好谈的,家门口还要做生意呢!”
与此同时,上百人聚集的角落后面,打开一扇大门,里面走出来一位年迈的老者,还有几个伙计,出声把那些人,陆续赶走。
然后摆出了很多精致的小玩具,小糖人、泥人、糖葫芦等等。
帝御天站在原地,愣了愣神,真搞不懂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一个寡妇,她是有多么的美若天仙啊?竟能引得那么多男人,争先恐后的付出代价,实在是有些不可思议。
主要是,她又不缺吃穿,甚至家财万贯,享之不尽,为什么还要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呢?
难道就因为她叫‘马金莲’吗?
这般想着,忽然门内的两个伙计,也是相互交谈起来:“你看我这伤口,前天刮的,还好那娘们仁慈,只是从我手臂上割下一块肉,要是像他们那样,弄成个残疾,怕是一辈子都讨不得好。”
第710章赤脚神偷
第0711章 赤脚神偷
“我比你早,我的手指都快好了!”
“不过,倒也不得不佩服你的运气,她那么心狠手辣的一个荡妇,竟然只割下了你一块肉。”
“哈哈,比起你来,自然是要好上很多的。”
“那还准备去吗?”
“这不肯定的嘛,今晚再去一次,就是怕轮不到我啊!”想起昨晚的美妙,灰衣伙计一脸醉意。
当他回神之际,却看到帝御天怔在铺门前许久,不禁眉头微皱,喝斥道:“你这和尚,不买东西,看那么久做什么?”
伙计的语气很重,不过想想倒也不奇怪,在这四方城里,什么妖兽魔人都有,但唯一排斥的就是和尚。
因为这些和尚,成天讲些乱七八糟的佛法,根本没什么作用。
其实这还算好的,要是碰上那些冥顽不灵的和尚,洗脑不成,还给你施加佛法,说什么要渡化你。
总之,这个年代的人,凶狠暴戾,战乱纷纭,四大神王的领辖之内,什么都不排斥,唯独排斥佛教使徒,甚至可以说得上是恨之入骨。
那老和尚把自己搞到这种鬼地方来,不摆明给自己下套吗?
但也没有办法,是自己非要闯这第七关的,要是破不了的话,也只能死在里面了!
当然,帝御天自然是不想死的。
既然如此,那就只能遵从老和尚的嘱托,想想办法说服四大神王!
然而,令人头疼的是,事到如今,还没有个什么眉目来。
别说是面见四大神王谈条件,单单连四方城的城主,都还未曾谋面呢!
冥想到此,帝御天也只能无奈的摊了摊手,随后扫了一眼交谈甚欢的伙计二人,便向前行去。
刚走出没几步,帝御天转身便看到一个膀大腰圆、獐头鼠目的人,如同移形换影般伸出黑手,在集市上一阵搜刮。
在很短的时间内,十数个钱袋,行云流水的落入手中,脸上还挂着一抹洋洋得意的笑容。
如此熟练的偷钱手法,若不是帝御天突破到金丹期,目力渐长,不然寻常人,还真难以发现。
简直形如魅影,诡异的很,偷东西就像是家常便饭,拿自己的一样。
更让帝御天人诧异的是,偷钱之人光着脚,没有穿鞋。
不过,那脚也非常诡异,未曾有半点茧子,犹如婴儿般白嫩细滑。
路见不平,帝御天自然不会不管,当即挺身而出,大喝道:“小贼站住。”
言毕,大步一跨,五指间真气浮动,形如鹰爪,死死扣住了小偷的臂膀:“光天化日竟敢行窃,你眼里还有没有王法?”
“你一个外来的和尚,管什么闲事?”
感觉到肩膀让人拿住,偷窃汉子怒意滋生,猛然转身想要挣脱,却发现根本无法逃出对方的手掌心。
气急之下,单手抡起拳头,对准帝御天眉心,喝道:“再不识相,信不信小爷我揍扁你。”
拳头紧捏,骨头咯吱的声音,在帝御天耳畔徘徊,两人四目相对,剑拔弩张。
不过,帝御天的眼神颇显平淡,而那小偷则是怒火万丈,恨不得给他两拳,解解恨。
“哦,是吗?”剑眉微挑,带着些许笑意,但下一刻,帝御天的双手却似游龙般缠绕上对方的双手,猛地弯曲一折,顿时那小偷发出杀猪般的吼叫:“啊~你这混蛋,知道我是谁吗?”
“贫僧管你是谁,总之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何况你还是偷,性质更加恶劣,折你双臂,不过是给你一个教训。”
帝御天进而眼神怒视,冷喝不断:“今天你若把偷的钱袋交出来倒也罢,如若不然,定将你移送官府。”
随着这边的动静扩大,周围瞬间围上不少人,不过当看到是赤脚神偷之时,皆是心生畏惧。
更有甚者,还觉得帝御天纯属找死。
毕竟,在这四方城里,谁不知道赤脚神偷的大名?
头上又有官府罩着,他偷你的钱,是给你面子,你要是不忍气吞声,他能偷到你讨饭。
城西头的肖掌柜,曾经在城里也算得上是一个小财主,可自从十年前在街上,当众识破赤脚神偷的手法,狂暴制止后。
岂料,一夜之间,一贫如洗,妻离子散。
最后,不得不变卖了肖府,重新做起老本行。
然,天有不测风云,刚有点起色,存下不少钱,又是一夜之间,放在枕头下的巨额银票,不翼而飞。
从此一病不起,没过多久,就驾鹤西去了!
其实,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是赤脚神偷干的,可谁又有证据?
加之这家伙,有事没事就去官府孝敬孝敬,并认了城主大人当干爹。
前些年还有人敢教训他,现在谁还敢把他怎么样?
所以城里的百姓,在市集上丢了钱袋啥的,都不会声张,只能自认倒霉。
省得被那赤脚神偷盯上,弄得个背井离乡的下场。
因为在四方城里,被赤脚神偷搞成这副模样的府邸,可有着不少。
所以丢了钱事小,要是偷家那就惨了,平常见到他,是人都会避之不及。
“哈哈,将我送官?”赤脚神偷轻蔑的一声大笑:“你也不打听打听,爷的名号?”
“再者说,我偷谁的钱袋了?可有人证?”
“他们五个的。”见对方还想耍赖,帝御天也是怒火中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