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然后在外面灰堆里埋上几只鹌鹑蛋,小心移近火堆边慢慢烘烤。埋好之后一脸欢喜道:“明澈,我去外面把这些兔子狐狸剥了,我不会弄可能很慢,等会你饿了就可以先吃这个充饥。”
我顺着他地目光望去,发现他打了一只山鸡,两只灰色的野兔,还有两只灰褐色的狐狸,没有一个活物,想必是怕我见了不忍。他看见我的目光,笑道:“我找了半天,没有发现老虎,只抓了野兔狐狸,等我把这些皮剥了,垫到你下面,先凑合睡下。”
我看着野兔,笑道:“我要吃兔肉,你先去剥兔子。”
他点点头,把这些东西又都拖到洞外。
我看着火堆,外面那凸起的正埋着鹌鹑蛋,我虽吃了两个野苹果充饥,但是水果这个东西根本不禁饿,觉得还空荡荡滴,想再吃东西。过了大半个时辰,幕风行剥好了只野兔,用一根比较粗地木棍从兔嘴中间穿过,架在火上烤,而不是像昨夜仍在火上,这人还是聪明地紧,吃过一次不对便换个烧法。
我吞了口水,他笑嘻嘻看着我道:“饿吧,昨晚的东西实在太难吃了。等我下,我去洗手。”再回来的时候,他手里拿着两个竹筒进来,里面盛满了清水。喂我先喝口水,润润喉咙,然后把鹌鹑蛋剥开,慢慢喂我吃下。我让他吃,他摇摇头道这个可以补充营养。我觉得好笑,不过是余毒未解,慢慢恢复中,他却过于小心翼翼觉得我重病一般。他把剩下的没吃完的鹌鹑蛋放在一边,和那些生的分开。
他坐在火堆边,看着兔肉,我便让他不时翻转下,免得再烤焦。因为过于小心,离得火太高,所以烤得极慢,不过这次兔肉烤得非常成功,外焦里嫩,香气扑鼻。我食欲大振,又吃了一条小兔腿,终于打着满足的饱嗝,觉得胃部不再空荡难受。
吃完饭,他出去把那些剩余的兔子狐狸剥了皮,洗干净,晒在太阳下,把肉拿回来挂在山洞里。忙碌完这些,又砍了树枝回来,重新为自己铺了张简易的床。晚上我们又吃了只兔子,把中午没吃完地鹌鹑蛋也吃了。这个晚上我们过的很是舒适,吃饱了饭,火又烧得大,很暖。
幕风行躺在床上和我聊天道:“明澈,明天我下山去找些粮食回来,为你熬些粥养胃。”
我叹道:“你去哪里找呢?”
幕风行沉默了下,慢慢道:“我准备悄悄去你们遭难的地方看看,那里总会有些东西落下来。”
我心咚地一跳,有些压抑不住地东西重新聚上心头,勉强平静情绪,开口道:“幕风行,你不是说外面还有人搜山吗?你出去不是很危险?”
他看着火出来会神,低声道:“我出去瞧瞧,不会被她们发现。我会帮你看看你的部下都怎么样了。”
他最后说地正是我想知道地,所以我便忍着不再说话——
第二部 暗度陈仓 第三十五章 深山上(下)
慕风行下山后,只带回来一口锅,一袋米,另外还有几件衣服。炼山密探杀手散布周围,防范严密铁桶一般,看样子对我是生要见人,死要见尸。除此之外,别的幕风行却再也不知。
失望难过之后,那丝本来缠缠袅袅游丝飞絮一般的思绪,终于被掐断,断了念想,使得我一心一意养身子,准备他图脱身,重新谋取良机,卷土重来。想开之后不再长吁短叹,而是言笑宴宴,准备安心度过这枯寂的深山岁月。
慕风行见我改了心肠,愁容变作笑颜,以为我乐天知命,也不肯再提让我伤心之事。我们两个深山相对时,因与世隔绝,平时那些勾心斗角,阴谋猜忌,俱都派不上用处,所以开始时大家闲得发闷,过了几天后,便尝试放下尘世辎重,试着过些简单明快的日子。
几天躺得身子都麻了,等到可以稍微坐起来会,慕风行怕我闷着了,便抱着我到洞外晒太阳。
我坐在山石上看着他用匕首割枯草,爬到树上去折干树枝,觉得甚为有趣。原来寒铁千金匕首,有时也不过是一把锈迹斑斑砍柴刀的作用。
偶尔我回他一个浅笑,他那双秋水碧波眼,便望过来,里面情意毫无遮拦,如同清澈的溪,不像在外界时云遮雾掩,隔了千山万水不分明。我故意不肯去懂他的心事,那双明亮的双眸便黯淡神伤,销魂到极处,如繁花被寒风冷雨打落,这种极致的美,总带“只是当时已惘然”的苍凉。即使我心无旁骛。看到他这般秀色无边,也不禁心会陡地一颤,也会笑自己其实也不过会以皮相取人。
看得久了。发现慕风行本面目比原先的乔装更为惊心动魄,稍不留神。便会心性迷失,忍不住喜怒哀乐随着变换。这外貌不是云岫地孤云出岫,回风流雪般俊逸,而是呈现另一种邪气张狂霸气的咄咄逼人的美。自知管不住自己地眼,便愈加凝神收气。怕入了毂,不肯再细瞧。
转开注意力,看着深山雾岚,绿树红花,点染成工笔细描画。头顶蓝天,脚踏白云,入眼青色翠叶浓,扑鼻馥馥山花香,飞鸟翩翩。走兽忽忽,悠然有出世意,恍然觉蝇利非。
慕风行有时累了。便靠在我旁边石头上休息。卷着袖子,嚼着草根。看着天空若有所思。笑道:“明澈,这样的日子。纵使千年也不过一瞬,怎么也不厌。”
我懒懒点头,也许简单地日子,真是很好。人欲求越多,越不容易满足,便也越不容易快乐。也许人平凡时候,总是羡慕那些上层贵胄,觉得平淡不过是平庸,使劲努力攀爬,期望有一日香车锦衣过闹市。等到真的锦绣满身,才发现里面裹得不过是一截朽木。也许必须历经繁华,才能明白真淳的含义,才有返璞归真的意念。
我们越来越平和,对生活除了温饱别无所求,吃饭后就坐在太阳下发呆。无聊时就说说笑话,下下棋。我的棋下得差,棋品更差,常常落子后悔棋。慕风行似笑非笑,淡淡向我一瞥,嘲笑即使让十子八子,悔棋无数,某人还是臭棋一手。
山居无消遣,他便抓来山鸡,野兔,把这些食草地动物豢养起来,留待下雨天或者不想出去的时候做菜。山洞里还有很多鹌鹑蛋,野果子。他倒是说话不食言,果真打了一只老虎,做成褥子,铺在我床上。
慢慢地我身子好了,行动自如,却被他养得娇气非常,不肯动手。每天看着他打猎,收拾山洞,做饭,洗衣,有时惭愧之心终于冒出来时,便割把青草喂给小兔子。
他一次偶然忆起宫使说起民间喜欢用木槿叶汁洗发,能令秀发光泽发亮,便兴冲冲避开那些暗探杀手,到处去寻找木槿叶子。寻回来之后,用石头捣成泥汁,烧了热水,便为我细心洗头。双手按摩头皮,不轻不重,总是让我舒服得想出声。他对待那些秀发,一丝不苟,柔情蜜意,做的认真而温柔。有时我甚至怀疑这个人不是那个霸道强势的慕风行,而是被另换了心肠。
他也会痴痴看我半天,叹气道:“明澈,第一眼见你,我便觉得惊为天人。没想到,与你相处日久,越觉得泥足深陷,不能自拔。”
我每听到这种痴话,便尴尬地不肯接,心里却丝丝地甜。
山高与世俗相分,人也不须作伪。笑容都是发自内心,胜过绮罗艳光,敢于娇花教短长。人清闲便觉得腰肢柔软,意态慵懒,也丰腴圆润许多。当慕风行疯话讲多了,我也会偶尔想想,他做樵夫,我做村妇,两个人真的一辈子生活在深山,生儿育女,父母都是惊世骇俗,谪仙般容颜,不知这些孩子都是何等相貌。最不可知的是,这孩子像谁会更多些,会不会比我还守拙,比慕风行更睿智。
当然我们也有争吵,不和谐的刺耳声也会时不时响起。当我想到云岫独孤父后明德等人的时候,便会叹气脾气不好。这个时候我便会迁怒于他,认为他不肯出去寻找救援,存心想拖我在这里,居心不良。
这时他便会收起所有的笑意,脸色灰暗,褪尽血色,睁着眼,冷冷看着我,恨恨道:“明澈,你地心到底是什么做的?就是石头,也有点头一天。你比千年寒铁还冷,怎么也捂不热。”
最激愤的一次,他望着我,眼里地寒光让我毛骨悚然,以为他会出手杀了我,却不料他指着我说:“明澈,只有你的是大好锦瑟之年,我地就是行将朽木不成?”然后仓皇离去,一夜未归,早晨看见他地时候,手上提着剑,身上水淋淋的,显然通宵无眠舞剑所致。
我小心翼翼看着他阴沉着脸,不怒自威地样子,突然有些后怕自己当时怎么那么有勇气,惹怒这只吃人不吐骨头的狮子。于是气弱,怯怯避开他,惹得他绷不住脸,叹气道:“放心吧,无论如何我都不会伤害你的。”他许下的,自然是千金一诺。
第二部 暗度陈仓 第三十六章 龙与凤(上)
我的脸红了,低下头不敢看他,他看着语气黯然:“明澈,不是我不想出去找救兵,但山里不安全,我若走了,实在放心不下。”他出言终于解释,声线如刀细细划过我的心,落下殷红的血珠,那丝后悔终于使得我觉得愧疚不该如此伤害他。
山里不仅野兽出没,更有暗探杀生环伺,他担心他去了,我若有万一,所以才割舍不下。人生气起来,理智便会下降,不知为何我对世人皆宽容仁爱,唯独对他苛刻无比。云岫温柔细致,对我体贴无比,凡事不求回报,便让我惶恐害怕不小心伤了那颗玲珑剔透的水晶心肝。而独孤这个人孤高凌驾于凡尘,我对他崇敬对师,存了膜拜的心,所以也不敢在他面前放肆,而毕恭毕敬,打起十二分的力气来揣测他的心思,战战兢兢犹如考试。面对慕风行时,我的邪恶一面全都淋漓尽致,觉得他性格刚强,为人强势,可以处理面对一切风暴而能自若抗衡,所以肆无忌惮,任性而妄为。
这番自我解剖,让我冷汗外沁,脊梁骨软了几分,嘴里都是苦涩,心里便存了份对他好的思绪来。可以不爱一个人,但不能践踏一个人的真心。
我这个人知道自己犯错后,便会改正自己,所以在刻意对慕风行补偿的情况下,我不再恶言恶语,喜怒无常,我们的山居日子过的也算有滋有味。我心血来潮时,也愿意洗手做羹汤,拎着匕首去附近寻野菜,顺便也会教慕风行如何辨认菜与草。我把摘来的野菜放在他脱下的外衣里包起来,两个人去溪里洗干净。摘的太多。一时吃不完,便烧开会把这些野菜放进去焯一下,然后晾干做成干菜。干菜烧野味。慕风行最喜欢吃这个,吃得时候眼睛都笑得眯起来。那抹心满意足的神光迷离,好像不小心推开一扇门,见到了别有洞天地新奇世界,觅到珍宝。
恻隐之心终于冒出来,雨后春笋一般。我故意打开迷障,取笑他道:“慕兄生为皇子,除却烹凤肝煎龙脑,什么没吃过,却对山野之菜如此忘情,真是好笑。莫非真是物以稀为贵不成。”
慕风行微微一笑,眼里冷傲完全褪尽,和煦如艳阳,坐姿仍旧如同雪里青松。高洁笔直。他只看着我,我便感觉似乎波涛一波波汹涌而至,浮沉不能自主。又恍若无数明珠点缀天地,灿烂耀眼。不可逼视。我赶紧暗自凝神吸气。控制自己,任凭他艳似桃花绽放满树芳菲。或者素淡盛过白雪点衬白梅,骨气都奇绝。色既是空,空既是色。路过,欣赏过,便放下。
他见我不为所动,便收起笑容,目露惋惜。这招美色引诱,后来我终于在千锤百炼下,能神色自若,见怪不怪。
伸手把锅里最后一根干菜吃完,他方用擦干净嘴,漫不经心说道:“珍奇佳肴,吃得多了入嘴也不过毫无滋味,除了御厨,无人亲手为我烹制一餐,也无人陪我吃一碗饭。”
我嘴里不依不饶说着身在福中不知福的话,心里却叹了口气,却笑自己人一老,便成了精。慕风行缺少温柔的关爱,他本人又十分好强,身在女尊世界女人又都飒爽英姿,大大咧咧,不肯效娇滴滴柔嫩花朵状,唯独我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风扶柳,花临水,让他不能自持。其实慕风行最应该找一个温柔地,以他为天的女子,只有情人柔软无骨地手,才能抚平伤痛,让人忘忧忘恨,沉溺其中。他偏偏遇见一个水状外貌,铁般心肠的皇家帝女。这个人已经历尽沧海,破茧成蝶,发誓要忘了前尘,不肯重蹈覆辙,绝情断爱,对谁都保留三分,哪里肯陪他一辈子风花雪月,终老闺阁。
谁都不怪,只怪,君生,我已老。他想探索,我却情场疲惫,不肯跋涉。为什么都觉得第一次难忘,无非是再也无那是心情而已。最重要的是,我失去了孤注一掷为爱情的豪情。当我千方百计留住一个人的时候,他想尽办法逃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