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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几个中年连忙躬身弯腰,小声道:“父亲,孩儿觉得该感慨。一人吃肉不值得感慨,但是四百万人同时吃肉,这,这,这简直太……”
似乎是因为言辞匮乏,说了半天也没能找到贴合的词,但是冯盎已经十分满意,笑呵呵对着几个中年儿子点了点头。
那几个青年则是轻轻一哼,有人眼中甚至带着隐藏的愤恨,这种愤恨宛如毒蛇一般阴冷,偶尔会朝着韩跃那边恶狠狠窥视。
这小子忽然眼珠转动几下,压低声音怂恿道:“父亲,他杀了四十七哥,咱家是岭南豪强,为何要甘心投奔于他?寄人篱下,哪比的上自己称雄。”
冯盎面色不变,忽然哈哈大笑两声,他猛地端着酒杯从地上站起来,大声对不远处的韩跃道:“陛下,老臣代替岭南子民,感谢您的大度慷慨,可惜厚赐无以为报,但是老臣又不能不予以还礼……”
韩跃微微一怔,周围众人也把目光投视过来,大家都想看看这个老国公又要唱什么戏,就连李世民也饶有兴致瞥了一眼。
冯盎举着酒杯遥遥朝韩跃一敬,然后自己仰脖子一下灌进喉咙,忽然铿锵一下抽出自己腰间大刀,刀光一闪直接架在了那个青年儿子的肩膀上。
“陛下!”
这位老国公满脸郑重,白发苍苍无风自动,大声又道:“今日您杀了一个不懂事的孽畜,结果老臣又发现了一个不懂事的畜生,我今无以报答您的慷慨,愿斩此子以儆效尤……”
说着手腕一动,挥刀直接砍了下去,虽然他眼中明显带着不舍,但是手腕上的力量一点做不了假。
也就在这时,众人只见篝火飘摇一下,随即便听‘噼啪’一声脆响,冯盎的大刀当中断成两截。
篝火对面,游游面色不变弹了弹手指,然后捡起火上烘烤的一块肉干,小心翼翼撕碎了给孩子们吃。
韩跃哈哈一笑,举步走了过来,他伸手一按冯盎肩膀,两人同时一屁股坐到地上。
“吴国公这是唱的哪一出?大好的日子为什么要杀人?”
韩跃边说边笑,随手将地上断裂的大刀捡起来,然后举手轻轻一抛,将刀扔进了篝火之中。
扔完之后慢慢转头,这才笑呵呵对冯盎又道:“老国公不愧隋末猛将,至今尚有老当益壮之勇,你刚才拔刀动作太快,连朕都没能力出手解救,错非我妻子武功高强,你这儿子怕是已经死了吧。”
冯盎满脸惭愧,忽然仰天低头轻叹一声,黯然道:“不懂事啊……”突的抬头看向那个吓尿的儿子,暴吼一声道:“滚,老夫不杀你,但也不认你,从此之后你不是我的种。我冯盎一生为民,生不出你这种贪婪的货。”
那青年还想说话,结果冯盎飞起一脚直接踢开,后面几个青年脸色讪讪,上前拉着那青年悄然走开。
冯盎看都不看这些儿子一眼,反而满脸伤感看向了韩跃,轻声道:“陛下,老臣惭愧……”
他伸手一指不远处的几口大锅,许多百姓已经排着队开始领饭就食,大声道:“就凭陛下这一顿饭,老夫奋斗了三十年都没本事做到,几个孽畜不懂事还想聒噪,子不教父之大过也。”
……
……
韩跃呵呵一笑,伸手又拍了拍冯盎肩膀,他知道这位老人心里的难受,一生为国为民,结果儿子们却贪婪愚蠢,那种教子无方的痛苦,越到晚年越凄凉。
一时找不到什么话开解,忽然脑海里跳出来一首诗,韩跃索性盘膝而坐,伸手捡起一根木棍扔到篝火了,悠悠道:“常羡人间琢玉郎,天应乞与点酥娘,自作清歌传皓齿,雪飞炎海变清凉。万里归来年愈少,笑时犹带岭梅香,试问岭南应不好?此心安处是吾乡……”
这首诗原本是描写一个忠心耿耿的女子,但是放在冯盎身上同样可以,韩跃慢慢拍打着冯盎的肩膀,语带感慨道:“老国公,你虽付出一己之力,但在岭南实乃万世之功,这份功绩朕无法奖赏你,但是可以帮你庇护膝下的孩子们,今日中午杀的那一个是为震慑,朕保证以后不会举刀再乱杀,哪怕你的孩子不懂事,但是看在你的功上我不会杀,也不会治罪,你养了七十多个儿子,将来朕让他们一个不缺给你送终……”
古人到了六十岁以后,并不避讳养老送终的言辞,反而认为这是发自内心的诚恳之言,听闻者一般会满心的感激和欢喜。
但是冯盎没有欢喜,一张沟壑老脸满是沧桑,他抬眼看着营地里正在吃饭的百姓,有些黯然道:“如果可以,臣愿意有一千万个孩子,我想让岭南所有百姓给我送终,希望在我老死之前没有一个饿死病死……”
这话若是搁在别人说出,那有种大不敬并且觊觎江山的意思,让所有百姓给送终,自古只有皇帝才具有这个资格,天子大葬,举国同悲,出了皇帝没人敢说这样的话,但是眼前这位老国公却直直当当说出来。
他不想当皇帝,想当的话当年就跟李渊争天下了,他想要岭南之民给他送终,其实是想老百姓能够好好的活着,活到他临死的时候还没人饿死,这是一个胸怀苍生的老人毕生心愿。
韩跃呵呵一笑,再次拍打着冯盎的肩膀,忽然冲对面轻喝一声,道:“游游,烈酒扔过了一袋子,为夫要和老国公喝几口。”
上空黑影一闪,一个羊皮酒囊凌空扔了过来,韩跃伸手接住扒开塞子,然后举头大口大口灌了两下。
他喝完将酒囊递给冯盎,大声道:“来,老国公,朕请你,喝一口。”
冯盎面色有些发怔,没有伸手去接酒囊,道:“陛下,天子不与臣民同饮,您用过的酒囊,老臣不敢使用……”
韩跃哈哈大笑,将酒囊硬塞给冯盎,大声道:“现在不论君臣,咱们只论情怀,我敬你的原因是因为你我乃是同路人,一样的想牧养百姓,一样的想子民享福,单凭这一点,你值得敬。”
冯盎迟疑一下,终于将酒囊高高举起,他仰头痛饮猛灌,然后发出剧烈的咳嗽声,虎目之中明显泪光点点,这是被韩跃的尊重所感动。
男人之间,无论年龄差距有多大,但是只要一口烈酒下肚,相互之间的情谊就起来了。
冯盎突然哈哈大笑,重重将酒囊往地上一砸,大声道:“痛快,痛快,老臣感谢陛下赏赐,这是我六十年来喝的最痛快一场酒。”
韩跃微微一笑,语带深意道:“酒很痛快,但是老国公你信不信,朕要给你的下酒菜肴,更加痛快。”
冯盎一怔,下意识四下观看,然而并没有看到有人端送菜肴过来,老国公脸上一时有些茫然。
韩跃缓缓吐出一口气,轻声道:“别找了,朕所说的菜肴,不是用来吃的菜肴,我今以岭南发展之事解说于你,权做赠给老国公的下酒之肴。”
冯盎呆了一呆,随即满脸变得激动,急急道:“陛下,请讲。”
韩跃点了点头,忽然伸手一指营地四周郁郁葱葱的森林,悠悠道:“山林多木,株株参天,所以可建立伐木业,岭南之木多为花梨,亦有瑞香科类巨树,这是一门大产业,得之将有万金来。花梨乃木中之王,瑞香树可产沉香,这两门产业需要大量百姓进山砍伐采收,一年收益不会低于五百万贯,有了钱,民当富。”
冯盎满脸痴呆,好半天才喃喃道:“木头也能卖钱?还一年收入不低于五百万?陛下啊,谁会傻糟蹋这么多钱?岭南的木头要么用来烧火,要么就是用来搭建棚子,千年古树漫山遍野都是,谁会傻到拿钱来购买。”
韩跃嗤笑一声,满脸自信道:“老国公不用担心,此事朕心里已主意。你说木头不值钱,咱们把它炒作成宝贝啊?黄花梨做成佛珠,专门出口给天竺那帮信佛的人,天竺富产黄金,朕要他们拿黄金换咱们的木头,至于沉香么,此乃世间第一香料,中原大唐多得是富贵人家,只要炒作出去一样能卖大价钱。”
唐代之时沉香还未被人使用,富家大户用的都是龙涎香,读书人最喜欢的就是在书房里点上一丝,大唐一年的龙涎香销售足有几十万贯。但那是没人宣传炒作的原因,如果稍加炒作至少能够翻十倍。
这个市场何等庞大无匹,一年五百万贯绝对不在话下。
中原还不是香料消费大国,真正消费大国乃是西域的胡子们,那些人因为常年吃肉身体有体臭,所以最喜欢弄一些香喷喷的东西熏自己。
冯盎见韩跃如此坚定,忽然想到这位年轻陛下有个名号叫财神,老国公心中渐渐有些信了,面上不知不觉就显出激动。
一年五百万贯,那岂不是每个百姓都能分得半贯钱?
韩跃看了他一眼,笑呵呵接着又道:“伐木产业建立之后,正好可以推平山林开垦土地,朕此前说过占城那边有种一年收获三季的稻米,咱们专门移植过来推广种植,到时候别说岭南百姓饿不死,我每年还要往外出口粮食赚大钱……”
这个时代什么最宝贵?
不是黄金,不是白银,不是珠宝也不是香料,最宝贵的东西是粮食,天下各国就没有粮食富裕的那一天,谁家皇帝都想着让百姓吃饱饭,如果华夏帝国能够出口粮食,保证所有的国家都要下订单。
冯盎忍不住舔了舔嘴角,下意识就开始幻想未来的生活。
韩跃忽然嘿嘿一笑,接着又道:“伐木和粮食两项,已能让百姓渐渐富足,但是朕还要开展海洋渔业,每年捕鱼制成鱼干销往别国,我还要建立巨型海水晒盐场,开辟商道前往各国去卖盐,开窑口,烧陶瓷,建港口,造大船,抽调西府三卫组成深山狩猎队,捕捉巨蟒剥皮售卖,等到家底丰厚之时,咱们就扬帆出海大搞贸易,到时候钱算个什么东西,我华夏子民的财富要用黄金算……”
冯盎嘴皮子都在颤抖,双眼明显已经有痴呆迹象,周围也变得静悄悄,只见李等一群老国公全都双目血红蹲在后面听,李世民手里举着一个杯子,然而杯子里面的酒洒了都不自知。
来此岭南之前,其实每个人都在怀疑怎么发展这里,虽然大家对韩跃的本事信心十足,但是踏足这一片穷苦之地其实满心惶恐。
能行吗?
能搞吗?
会不会被百姓拖死?
到底能不能发展起来?
所有人心里都没有底,李世民几次都想找韩跃谈一谈,然而这一刻所有人的顾虑全都打消,脑子里只剩下了一个字眼在忽闪,那就是,钱!
韩跃忽然哈哈又是一笑,伸手对着夔国公刘弘基招了一招,笑呵呵道:“朕记得你媳妇母族是岭南土著,世世代代经营彩珠行业对吧?”
刘弘基一听就知道有好处,连忙把脑袋点的跟小鸡啄米一样快。
……
……今日发大章节,二合一,就是两章合一的意思,嘿嘿。
第789章 今天晚上还是谈钱
历数韩跃麾下众将,总能挑出那么几个奇葩之人,有的忠诚无比,有的刚勇异常,有的胸怀大志,也有的一生逗比。
比如铁命候李冲,在华夏帝国群臣之中号称毒眼,毒眼不是指他对世事看的通透,而是指他选择主公眼光毒辣,当初韩跃还是个蹲守烂泥村落的小侯爷,结果李冲一眼就认准了韩跃能够起家。
从那一天开始,这货紧紧抱住韩跃大腿,无论经历多少风霜变故,始终不改自己的忠诚。
又比如忠武候刘黑石,其人乃河北刘黑闼之弟,自从拜在韩跃麾下,十四年不改初衷,他有一句格言叫做‘谁敢动俺主公,老子砸碎他的卵蛋’,这句话可不是说说,长安城里有个大世家的族长,据说因为暗中恶评韩跃一次,结果,结果他的蛋蛋真碎了。
又比如转命候李风华,当初乃是王凌云麾下刺客,暗夜之中刺杀韩跃,却被韩跃举止折服,后来韩跃用四十万贯拮据从王凌云手中换他,从此李风华也是十四年忠心耿耿,与刘黑石并称华夏帝国武将双雄。
后面还有草原阿达,多多木,土乎隆,薛仁贵,长孙冲,房遗爱,程处默,这些人各有出身来历,随便拉一个出来都是当世豪雄,但是他们的性格都不够奇葩。
真正奇葩之人,绝对要属眼前这位被韩跃喊出来的夔国公刘弘基无疑。
这货出身市井,早年追随李渊,后来拥笃李世民,大唐开国之时他也得了个开国国公之位,时人都说当世有三个不要脸,一个是大唐的不要脸王爷李孝恭,一个是大唐的滚刀肉国公程咬金,最后一个就是彪呼呼的夔国公刘弘基。
前面俩位的不要脸乃是后天而来,唯有夔国公却是先天自带,别人是伪装不要脸,这货天生是不要脸。
他都多大